DB32T 4178-2021 河流水生态监测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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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78-2021 河流水生态监测规范.pdf

DB32/I4178—202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诺卡施工组织设计河流水生态系统riveraquaticecosystem 河流中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相互作用、 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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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中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约,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共同构成的具 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

河流中心线rivercenterline

河流起止线对于没有漫滩的河流为所测河流起点与终点的连线对于漫滩分布不均匀的河流为 流漫滩边界中心点的连接线

岸线利用率 shoreline utilization ratio

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利用的岸线长度占河流岸线总长度的比率,

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可操作性和全面性,河流水生态监测指标划分为必做指标和选做指标。选做指 标应根据河流环境条件、监测目的和资金人力投入情况选择,见表1

河流水生态监测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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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的监测频次应根据水文条件和水生生物演替等因素进行设置: a)水质、水文、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着生藻类每季度不少于1次采样监测; b)沉积物、河流形态和河岸带每年不少于1次采样监测; c)水生维管植物每年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时间选择3月~4月和8月~10月; d)鱼类每年不少于1次采样监测,时间选择9月~11月; e若不考虑季度监测,可在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监测

4.3监测断面(点位)

采样(断面)点位的设置应根据监测目的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 a)现场监测工作开始前应对监测目标调研。收集和整理河流及其流域相关资料,对其水文水质、 自然地理和河岸带等特征进行分析; b)布设的采样断面(点位)应代表该河段或区域的生境情况,采样断面(点位)所在河段的生境 应大体相似; c)对于靠近江心洲、湖泊、水库、大坝和污染口等特殊生境的河段,根据需求在上下游设置; d)对于有支流汇入的河段,应在下游充分混合处设置

4.3.2.1根据调查资料对监测河流设置代表河段,河段内的生境情况应相似

水质指标测定应符合附录A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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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和流速指标按GB5017 方法测验和分析计算。水位指标按GB/T50138描述的方法测 算。含沙量指标按GB/T50159描述的方法测算

7.1沉积物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沉积物指标测定应符合附录B的内容执行

河流监测对象包括河段宽度、河岸结构、蜕度、河岸稳定性和水下地形

在能够代表河流宽度的横断面处,现场测量河流两岸之间的距离。如果宽度有变化,则采用 算指定河段的宽度

现场通过目视法划分河岸类型,包括缓坡式河岸(<45°)、陡坡式河岸(45°~90°)和垂直 (河岸与水面呈90°)。

河流蜿蜓度是河流中心线长度与河流起止线长度之比。没有漫滩的河流参见图1;漫滩分布不 河流参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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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S—蜿度; Lr——河流中心线的长度,km;

图2漫滩分布不对称的河流

现场调查监测河段的河岸稳定性,观察河岸是否存在岩块剥落、有无植物、树根有无暴露、土 暴露。

水下地形按SL257描述的方法测算。

9.2.1岸线利用率和植被覆盖度的测定需要影像图的收集与准备,岸线利用率的影像采集时间应选择 在秋冬季节,植被覆盖度的影像应选择在夏季,晴空无云,大气透明度高。 9.2.2其他需要收集的数据还包括监测范围图、周边水系图、水利工程图以及行政区划界线,所有数 据坐标系统一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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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岸线利用率使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采用目视解译的方法,提取河道管理范围内监测范围内岸 线开发利用情况,包括堤防及工程设施、景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住宅用地、取水口、排 水口及各类型岸线利用项目。 9.3.2植被覆盖度使用遥感分析软件的NDVI工具,对经过大气校正后的卫星影像图片进行解译,计 算出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

岸线利用率计算,见公式(2)

式中: R一岸线利用率; Lu——开发利用的岸线长度,km:

9.5.1植被覆盖度的测定方法为遥感解译和现场调查结合的方式。 9.5.2植被覆盖度遥感解译按HJ192一2015中5.4描述的方法测算,通过监测范围内单位面积归一化 的植被指数(NDVI)表示。 9.5.3现场调查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和农作物等所有植被的冠层、枝叶在生 长区域地面的垂直投影面积占河道管理范围面积的百分比。现场调查按HJ710.1一2014中第5章描述 的方法测算。

10.1.1试剂与器具

主要试剂参见附录C,器具参见附录D

10.1.3种类鉴定和计数要求

10.1.3.1对优势种要求鉴定到种,其他种类至少到属。疑难种类应保存标本以备进一步鉴定。计数前 立对样品作定性观察。 0.1.3.2计数采用面积为20mm×20mm、容量为0.1mL的计数框,框内划分横直各10行格,共100 个小方格。 10.1.3.3浮游植物样品按SL733 2016中6.4描述的方法鉴定和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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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生物量测算

10.1.4.1生物量通过计数和测量体积,按比重为1进行换算。浮游植物体积因地区、季节不同而有较 大变化,应进行实际的体积测定

10.2.1 试剂与器具

式剂参见附录C,器具参

10.2.3鉴定和计数

浮游动物样品按SC/T9402一2010中6.2描述的方法鉴定和计数

10.2.4生物量测算

浮游动生物量按SC/T9402一2010中7.2描述的

10.3.1试剂和器具

试剂参见附录C,器具参见附录D。

10.3.2样品采集、分栋和筛选

底栖动物样品按HJ710.8一2014中5.3.2、5.3.3和5.34描述的方法采集、分和筛选,

10.3.4.1软体动物和水栖寡毛类的优势种应鉴定到种,摇蚊科幼虫鉴定到属或种水平,水生昆虫等至 少鉴定到科。对于疑难种类应有固定标本,以便进一步分析鉴定。 10.3.4.2水栖寡毛类和摇蚊幼虫等鉴定时应制片在解剖镜或显微镜下观察,一般用甘油做透明剂。如 需保留制片,可用加拿大树胶封片,

10.3.5计数和生物量测算

10.3.5.1按不同种类准确统计个体数,包括每种的数量和总数量。 0.3.5.2小型种类如募毛类、摇蚊幼虫等,将它们从保存剂中取出,放在吸水纸吸去附着水分,然后 置于电子天平上称重,其数据代表固定后的湿重。 10.3.5.3大型种类如螺、等,分抹后用电子天平或托盘天平称重即可。其数值为带壳湿重,记录时 立加以说明。 10.3.5.4计数和称重获得的结果根据采样面积换算为1m²内的数量(ind./m²)或生物量(g/m²2)。

10.4.3盖度和生物量测算

10.5.1试剂和器具

武剂参见附录C,器具参见附录D

式剂参见附录C,器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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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1着生藻类采集包括人工基质和自然基质两种方法。 10.5.2.2人工基质法使用硅藻计采集。硅藻计放置深度以受到合适光照为宜,一般为距离水面5cm~10 cm,具体深度应根据水体的透明度、水流缓急及光照强度等因素确定。硅藻计放置时间9d~14d。 10.5.2.3硅藻计取出水体后,用毛刷或刀片将基质上所着生的藻类全部刮到盛有蒸馏水的样品瓶中, 经蒸馏水多次冲洗后汇合到样品瓶中作为定量样品。 10.5.2.4从硅藻计上另取一些玻片或其他部件,按上述方法,将着生藻类刮到盛有蒸馏水的样品瓶中 作为定性样品。 10.5.2.5对于无法固定人工基质的河流,使用自然基质采集法。在附近浅滩选择易于刮取的基质,基 贡的选择为岩石、砖块、树木和秸秆等。 10.5.2.6通过毛刷或刀片在基质表面刮取一定量的样品(25cm²),基质的选择可单一或混合,保证基 贡的随机性。用蒸留水冲洗所刮取样品和毛刷获取样品,收集样品到样品瓶, 10.5.2.7定性样品可以采取同样的方法。样品上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点。

10.5.3样品固定和保存

定性样品固定应按4%比例加入甲醛溶液保存,定量样品的固定应按5%比例加入鲁哥试液,鉴定完 成后如需长期保存应按4%比例加入甲醛溶液保存

10.5.4种类鉴定和计数要求

10.5.4.1着生藻类样品的鉴定和计数包括硅藻和非硅藻。 0.5.4.2非硅藻的鉴定和计数参照浮游植物的方法,对优势种要求鉴定到种,其他种类至少到属。疑 难种类要保存标本以备进一步鉴定。 10.5.4.3硅藻的鉴定需要对样品进行氧化(清理),去除样品中杂质以分析硅藻结构。整个操作应在 通风厨里完成,应做好实验人员的防护措施。 0.5.4.4将最后的沉淀物转移至2.5mL的离心管,加入浓度75%乙醇溶液至刻度线保存。 10.5.4.5对无水乙醇保存的样品充分摇匀,吸取10uL~15uL均匀涂在载玻片上,放置于加热板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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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干燥,有样品面朝上。 10.5.4.6在载玻片上滴一滴封片胶,将干燥后的盖玻片倒扣在载玻片上,保证封片胶覆盖整个盖玻片 封完片的标本应干燥7d之后进行鉴定和计数。 10.5.4.7硅澡永久封片应在10x100倍油镜下鉴定和计数,对优势种应鉴定到种,其他种类至少到属 疑难种类要保存标本以备进一步鉴定或进行扫描电子显微镜鉴定。 10.5.4.8定量样品至少计数600个硅藻壳面并保证不再观察到新的种类,如果继续观察到新种,可计 数到800个~1000个壳面。

10.5.5生物量计算

着生藻类生物量按10.1.4描述的方法计算。

中类、数量和生物量按HJ710.7描述的方法鉴定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采样质量保证与控制

11.1.1样品的采集

11.1.1.1应对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方法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河流水生态监测的内容 采样方法、样品保存与运输、水质测定、标本处理、保存、物种鉴定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数据统计和分 折等技术。 11.1.1.2采样前,在地图中标出采样点,使用GPS或北斗导航系统定位仪确定采样区域或采样点的位 置,并记录采样区域、采样点经纬度或范围。 11.1.1.3监测人员应掌握野外监测标准及相关知识,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样品 采集。在不同样点和不同时期应使用统一的采样器具和采样方法,避免因仪器和人为误差导致结果偏离 真实情况,保证各采样点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样品。 11.1.1.4获得的样品需贴好标签,标签内容含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人员等信息

11.1.2样品的保存

根据监测指标要求,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立即加入固定剂或低温保存,防止样品发生变化对监测 影响。

11.1.3样品的运输

11.1.3.1运输前应根据采样记录或登记表对样品进行清点核对,避免样品丢失或遗漏 11.1.3.2样品运输过程中,装有样品的容器应妥善保护和密封,防止运输过程中破损。在运输中还需 防震、避免日光照射和低温运输。

11.2 实验室质量保证与控制

11.2.1样品的交接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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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样品运回实验室时,实验室负责人应核对样品验明标签,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样品。 .2.1.2填写实验室样品登记表,将样品瓶上的所有信息抄写在样品登记表上,按照采样区域或 样品登记表进行统一编号。如不能立即进行分析,应尽快采取保存措施,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1.2.2.1水体理化和沉积物理化分析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精密、天型仪器设备需由专 人负责管理使用,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 11.2.2.2对水生生物样品,准确鉴定种类,按不同种类准确统计个体数,测算生物量。数值测定和计 算按GB/T8170的规定执行。 1.2.2.3新种、新记录种必须保留典型、完好的样品,永久保存。水生生物鉴定需有相关分类学专家 对物种鉴定予以指导。 11.2.2.4随机抽取10%样品,由不同的实验人员鉴定分析,确保数据偏差低于规定限值,保证结果的 可比性和准确性

11.2.3.1规范填写各项监测数据。记录表格一般要设计成记录本格式,内容齐全,填写翔实,字迹工 整、清晰。需要更正时,应在错误数据(文字)上划一横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所划横线上 加盖修改者名章或者签字以示负责。 11.2.3.2所有原始数据记录表、图片、应及时保存归档,并及时填写和归档电子数据(包括数据记录 表、数码图片和航迹等),数据录入计算机后由输入者自行复查1次。每半年检查并更新、备份数据1 次,防止由于储存介质问题引起数据丢失。监测负责人不定期地对数据进行检查,年度总结前对全年数 据再次复查,保证数据源的准确性

11.2.4样品保存与处置

样品应按照要求保存3个月以上。由鲁哥氏液固定的样品如需长期保存,应按4%比例加入甲醛溶 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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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水质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 表A.1给出了水质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

附录A (规范性) 水质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

K质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

附录B (规范性) 沉积物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 表B.1给出了沉积物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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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沉积物测定指标和执行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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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251-2014标准下载附 录 C (资料性) 水生生物监测所需试剂及制配 表C.1给出了水生生物监测所需试剂及制配。

表C.1水生生物监测所需试剂及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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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12-2018-T标准下载附录D (资料性) 水生生物监测器具

附 (资料性) 水生生物监测器具 表D.1给出了水生生物监测器具。

表D. 1水生生物监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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