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336-2006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pdf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Assessmentcodeofpracticeforquality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ngineer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浅述橡胶隔减震支座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关于批准发布《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水国科【2006】108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经审查,批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为水利行业标 准,并予发布。标准编号为SL336一2006。 本标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经审查,批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为水利行业标 维,并予发布。标准编号为SL336一2006。 本标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根据水利部2002年水规计【2002】341号文,按照《水 标准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编写《水土保持 量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 工程质量评定的项目划分: 一工程质量检验; 一工程质量评定。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松辽水利委员会 工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德文郭索彦赵永军蔡建勤 张长印秦向阳高峰武哲 袁普金沈波孟令钦冯明汉 本标准审查技术负责人:焦居仁 烟调用 本标准格式审查人:曹阳
3工程质量评定的项目划分
3.1一般规定 3.2单位工程划分 3.3分部工程划分 3.4单元工程划分 4工程质量检验 4. 1 一般规定 4.2 质量检验程序、内容和方法 4.3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8 4.4 数据处理 9 5工程质量评定.. 10 5.1 质量评定的依据、组织与管理 10 5.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10 5.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11 5.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 11 5.5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12 附录 A 相关表格 13 附录B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 19 标准用词说明 22 条文说明 23
1.0.16为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实现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化、规范化 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由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利用外资的水土
1.0.3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过程中,单元工程检验应由施工 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抽检。监理单位抽检比例或数量,在单元工 程质量评定标准中未作具体规定的,监理单位应按全检执行。 1.0.5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3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
2.0.1T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2.0.1T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quality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
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 中,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 要求。
可以独立发挥作用,具有相应规模的单项治理措施(如基 农田、植物措施等)和较天的单项工程(如天型淤地坝、骨 坝。
partitioned engineering
单位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可单独或组合发挥一种水土保持 功能的工程。
2. 0. 4 单元工程
unit engineering
unit engineering
分部工程中由儿个工序、工种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 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对分部工程安全、功能、效益起控制作用的 单元工程称为主要单元工程。
2. 0.5 重要隐蔽工程
importantconcealedwork
大型水土保持工程中对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的 础开挖、地下涵管、隧洞、坝基防渗、加固处理和地下排水工 程等。
2.0.6工程关键部位
需要经过加工、培育生产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如种子、树 苗、建材、混凝土预制件等)。
of soil andwaterconstructive 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实施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目engineeringof soiland water conservationin projectsof 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 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管线等开发建设项 中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
3工程质量评定的项目划分
3. 1 f 般规定
设计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共同研究确定,本标准附录的划分 方法可供项目划分时参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划 分应与主体工程的项目划分相衔接,当主体工程对水土保持工程 项目的划分不能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时,应以本标准 为主进行划分。 3.1.2按建设程序单独批准立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可 将一条小流域或若干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视为一个工程项 自。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对于 只有一条小流域的工程项目应直接进行项目质量评定;对于包括 若干条小流域的工程项目,应在各条小流域质量评定的基础上, 进行项目的质量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 同步实施,单独进行质量评定,以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 重要依据。 3.1.3水土保持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重要隐 蔽工程的确定,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 应于工程开工前共同研究确定,并将划分结果送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备案。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主体及附属工
3.1.2按建设程序单独批准立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将一条小流域或若干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视为一个工程项 目。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对于 只有一条小流域的工程项目应直接进行项目质量评定;对于包括 若干条小流域的工程项目,应在各条小流域质量评定的基础上, 进行项目的质量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 同步实施,单独进行质量评定,以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 重要依据。 3.1.3水土保持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重要隐
3.1.3水土保持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
教工程的确定,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 应于工程开工前共同研究确定,并将划分结果送工程质量监 构备案。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主体及附 程,还应会同相应的设计、施工单位研究确定。
3. 2 单位 工程划分
3.2.1单位工程应按照工程类型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 划分。
3.2.1单位工程应按照工程类型和便于质量管理等顶
1大型淤地坝或骨干坝,以每座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基本农田、农业耕作与技术措施、造林、种草、生态修 复、封禁治理、道路、南方坡面水系、泥石流防治等分别作为一 个单位工程。 器工蹈衣 微3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如谷坊、拦沙坝等,统一作为一 个单位工程。 3.2.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划分为拦渣、斜坡防护、土 地整治、防洪排导、降水蓄渗、临时防护、植被建设、防风固沙 等八类单位工程。
3.3.1分部工程可按照功能相对独立、工程类型相同的原则 3.3.2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各项单位工程可划分为以下分部 工程: 1大型淤地坝或骨干坝划分为地基开挖与处理、坝体填筑、 坝体与坝坡排水防护、溢洪道砌护、放水工程等分部工程。 2工基本农田划分为水平梯(条)田、水浇地水田、引洪漫 地等分部工程。 谢3农业耕作与技术措施以措施类型划分分部工程。 报4造林划分为乔木林、灌木林、经济林、果园、苗圃等分 部工程。 5生态修复工程按照流域或行政区域划分分部工程。林展 6封禁治理主要以区域或片划分分部工程。 7道路(含施工便道)工程划分为路面、路基边坡、排水 等分部工程。代设餐我编 8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划分为沟头防护、小型淤地坝、拦沙 坝、谷坊、水窖、渠系工程、塘堰、沟道整治等分部工程。 行全9南方坡面水系工程划分为截(排)水沟、蓄水池、沉沙
地、引水与灌水渠等分部工程。 10泥石流防治工程划分为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 等分部工程。科量 3.3.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各项单位工程可划分为以 野江工立单个 下分部工程: 1拦渣工程划分为基础开挖与处理、坝(墙、堤)体、防 洪排水等分部工程。 2斜坡防护工程划分为工程护坡、植物护坡、截(排)水 等分部工程。 3土地整治工程划分为场地整治、防洪排水、土地恢复等 分部工程。 4防洪排导工程划分为基础开挖与处理、坝(墙、堤)体、 排洪导流设施等分部工程。魅诚衣期避间工赔价, 5降水蓄渗工程划分为降水蓄渗、径流拦蓄等分部工程。 6临时防护工程划分为拦挡、沉沙、排水、覆盖等分部 工程。 7植被建设工程划分为点片状植被、线网状植被等分部 工程。 8防风固沙工程划分为植被固沙、工程固沙等分部工程。
3.4.1单元工程应按照施工方法相同、工程量相近,便于进行 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3.4.2不同工程应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土石方开挖工程按段、块划分。 2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3 砌筑、浇筑、安装工程按施工段或方量划分。工硼长 4植物措施按图班划分。 射米环太堡小区 5小型工程按单个建筑物划分。
4. 1 一 般 规 定
4.1.1计量器具应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和鉴定证书。
4.1.3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
4.1.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的名称、数量和检验方法,按《水 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一1996)和《 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一1995)及国家和行 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1.5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全面进行自检,并
4.1.6监理单位应根据技术标准复核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应根据技术标准复核工
4.1.7质量监督机构实行以抽查为主的监督制度。抽查维
4.2质量检验程序、内容和方法
4.2.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及原材料质 量检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 等程序。
4. 2. 2 工程开工前
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
行全面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2.5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中间产品及原材料质量、单元
质量等级自评结果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核定后报建 单位。
4.2.6大中型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质量
2.6大中型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质量监督机
构、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 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数不应少 于5人。
4.3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4.3.1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 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即 “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 责任者,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4.3.2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建设单位应将事故调查、处 理情况书面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备。 4.3.3重大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监 理、设计、运行管理及施工单位共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 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施,
4.3.1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 敌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即 “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 责任者,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4.3.2 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建设单位应将事故调查 理情况书面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备
4.3.3重大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质量监督机构组
理、设计、运行管理及施工单位共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 并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质量监督 核查。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进行检 评定。
4.3.4质量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合格标准
4.4.1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数据保留位数、数值修约应
4.4.2检验和分析数据可靠性时GB51009-2014标准下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2检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4.4.3实测数据是评定质量的基础资料,不应修改或随意舍 检测数据。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结论。
4.4.5中间产品和原材料的检测数量与数据统计方法按现行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热拌沥青混合料试验段施工方案5. 1. 1 质量评定的依据有:
一本标准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术标准; 一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厂家 提供的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含款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熟设药美 2余一工程试运行期的试验及观测分析成果;佰# 一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或出厂合格证、检 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