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G/GD 124-2015 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2015]362号)3.在线路中心间距为720mm处,正线与侧线接触线间距应 小于1200mm; 4.300km/h以上线路的线岔,第二根道岔柱侧线定位点距离 正线(直股)的线路中心应在1250~1350mm间。 第一百一十二条线岔的编号应以其所在道岔编号命名。 电连接 第一百一十三条在锚段关节、线岔和车站电力机车、动车 组经常起动处的股道之间等处所,应装设电连接。 (一)电连接位置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500mm。 (二)电连接线 1:承力索、接触线间距≤1000mm时采用*C”型连接的方 式;间距>1000mm时采用“S”型连接。其裕度满足接触线、承 力索因温度变化伸缩的要求; 2.电连接线均要用多股软铜线做成,其额定载流量不小于 被连接的接触悬挂、供电线的额定载流量,且不得有接头、压伤 和断股现象,电连接线端头外露10~20mm; 3.对于压接式电连接线夹,电连接线不应有压伤和断股现象。 (三)电连接线夹 1.电连接线夹的材质和规格须与被连接线索相适应,优先 采用压接型式; 2.电连接线夹与接触线、承力索、供电线之间连接牢固:
线夹内无杂物; 3.承力索、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压接后应端正,符合压接标 准。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在直线处应处于铅垂状态,在曲线处应与 接触线的倾斜度一致; 4.工作支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处接触线高度与最近相邻吊弦 点高度相等,允许偏差0~5mm; 5.压接式接触线电连接线夹与线槽契合的U形螺纹卡子应 平行压接于线槽内,不得跳出接触线线槽。U形螺纹卡子应保证 卡子插入后,另一端露头1~3mm。 (四)电连接线夹与线索接触面均应涂电力复合脂。 (五)极限温度条件下,交叉跨越线索间距不足200mm的处 所应加装等位线。等位线及其连接线夹应与被连接线索材质匹 配,截面积不小于10mm²。 补偿装置
2.坠碗块应完整,自上而下编号且叠码整齐,其缺口相互 错开180°。坠碗串的重量(包括坠碗杆的重量)符合规定,整 串重量偏差小于1%; 3.限制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坠碗升降变化要求。山谷口、 高路堤(般指高出自然地面5m)、高架桥等“风口”地段, 宜采用防风型坠碗限制架。 (三)补偿绳 1.补偿绳不得有散股、断股、接头现象,且不得扭绞、与 其他部件、线索相摩擦; 2.棘轮装置大、小轮缠绕补偿绳符合要求; 3.承力索、接触线两下锚绝缘子串应对齐,允许偏差为土 100mm。 (四)滑轮补偿装置 1.滑轮补偿装置安装正确,本体无裂纹、变形,转动灵活 无卡滞(人力用手托动坠碗能上下自由移动); 2.对需要加注润滑油的补偿滑轮,应按产品规定的期限加 注润滑油,没有规定者至少3年一次; 3.下锚角钢安装水平。定滑轮应保持铅垂状态,动滑轮偏 转角度不得大于45°; 4.同一补偿装置的两补偿滑轮的间距,任何情况下不小于 500mm。 (五)棘轮补偿装置
1.棘轮补偿装置安装正确,棘轮本体无裂纹、变形,转动 灵活无卡滞(人力用手托动坠碗能上下自由移动): 2.对需要加注润滑油的棘偿滑轮,应按产品规定的期限加 注润滑油,没有规定者至少3年一次; 3.制动装置作用良好,制动卡块到大轮轮齿间的距离符合 设计要求; 4.平衡轮与棘轮的间距不小于500mm; 5.棘轮大小轮转动灵活,轮槽上下偏斜不得大于5mm。 第一百十五条弹簧补偿装置 (一)弹簧补偿装置刻度牌与环境温度相对应,补偿绳伸缩 长度a值符合安装曲线要求。 (二)弹簧补偿器本体安装牢固,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本体 无裂纹、变形,与下锚方向在同一直线上。 (三)补偿绳位于渐开线轮槽正中,不得偏磨,不得有松 股、断股和接头。 (四)弹簧补偿装置各零部件安装正确。
第一百一十六条软横跨 (一)横向承力索、上、下部固定绳 1.横向承力索(双横承力索为其中心线)的弛度应符合规 定GB/T 51308-2019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和上、下部固定绳应布置在同一个铅垂面内。双横承力索两
条线的张力应相等; 2.上、下部固定绳应水平并处于拉紧状态,允许有平缓的 负弛度,5股道及以下不超过100mm,5股道以上不超过200mm; 3.上、下部固定绳弹簧补偿器处于固定绳受力小的一侧, 张力符合设计规定; 4.横向承力索和上、下部固定绳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补强, 其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符合附件6的规定。 (二)吊线 1.软横跨直吊线、斜拉线应采用不锈钢等防腐性能好的材质; 2.软横跨直吊线应保持铅垂,吊线呈拉紧状态,上端永久 固定,无松弛,横向承力索与上部固定绳在最短吊线处距离为 400 ~600mm。 (三)下部固定绳距接触线的距离 下部固定绳距接触线距离正线为400mm,侧线为300mm,允 许偏差±50mm。 (四)螺栓等连接器件 软横跨应垂直于正线,各部螺栓、垫片、弹簧垫圈应齐全, 螺栓紧固,各杵头杆螺纹外露长度应为20~80mm,调整螺栓的 螺杆外露长度应为50mm至螺纹全长的1/2。 (五)各部位几何尺寸 1.横向承力索和上、下部固定绳的电分段绝缘子串应在同 一 垂直面内。位于站台沿上方绝缘子带电裙边应尽量与站台对
齐,股道间横向电分段绝缘子应位于股道中间。横向承力索两端 绝缘子串外侧钢帽距支柱内缘不小于400mm,上、下部固定绳两 端绝缘子串的裙边至支柱内缘的最小距离不小于700mm,带电侧 绝缘子裙边距线路中心线不小于200mm; 2.各部件应齐全完好,连接牢固。支柱上角钢底座应水平, 各斜吊线完好无松弛,并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第一百一十七条硬横跨 (一)硬横梁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0~十 100mm。 (二)硬横梁应呈水平状态,允许向上微拱,铰接硬横梁的 挠度小于梁长的1/200,刚接硬横梁的挠度小于梁长的1/360。 (三)硬横梁与支柱、硬横梁各梁段之间应结合密贴,连接 牢固可靠,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硬横梁(角钢)不得变形和开焊,锈蚀面积不得超过 20%,焊接处不得锈蚀。 (五)固定绳安装方式技术状态符合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要 求,吊柱安装方式技术状态符合第一百二十一条相关要求。 支持装置 第一百一十八条支持装置 (一)腕臂底座应与支柱密贴,呈水平状态,两端高差不大 于10mm。安装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0mm。多线路腕 臂底座及连接件安装高度应满足最高轨面至横梁下缘的设计高
警示值:标准值±100mm。 限界值: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腕臂垂直投影长度的1/3; 4.平腕臂抬头时和斜腕臂应安装管帽,水平或低头时不宜 安装管帽。 (三)支持装置各部件组装正确。腕臂上的各部件应与腕臂 在同一垂直面内,铰接处转动灵活。 1.定位管吊线钩开口,正定位时朝远离支柱侧,反定位时 朝支柱侧; 2.腕臂棒式绝缘子排水孔朝下; 3.承力索座内的承力索置于受力方向指向轴心的槽内。 (四)定位管吊线两端均装设心形环,线鼻子采用压接方法 固定: 定位装置 第一百一十九条定位装置结构及安装状态应保证接触线工 作面平行于轨面连线,定位点处接触线的弹性符合规定。当电力 机车、动车组受电弓通过和温度变化时,接触线能上下、左右自 由移动。 (一)定位器 1.定位器应与腕臂顺线路偏移的方向、角度相一致; 2.定位器限位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mm。且 应满足受电弓最大动态拾升量的限位要求,在1.5倍最大动态抬 升量时限位间隙为0。非限位定位器根部与接触线高差符合设计
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3.定位器应处于受拉状态(拉力≥80N),定位器静态角度 (定位器与轨面连线之间的夹角)标准如下。对于非限位、弓形 等定位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标准值:8°。 标准状态:6~10°。 警示值: 6 ~13° 限界值: 4~15°; 4.定位器偏移 标准值:平均温度时垂直于线路中心线,温度变化时沿接触 线纵向偏移与接触线在该点的伸缩相一致。 标准状态:标准值土偏移量的10%。 警示值:同标准状态。 限界值:极限温度时,偏移值不得大于定位器(定位管) 长度的1/3; 5.转换支柱处两定位器能分别随温度变化自由转动,不得 卡滞;非工作支和工作支定位器、管之间的间隙不小于50mm。 (二)定位管 1.正、反定位管状态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定位管应与腕臂 在同一垂面内; 2.定位管端部余长为50~150mm。吊钩定位环距接触线悬 挂点一般为400mm。吊钩定位环开口,正定位时朝支柱侧,反定
第一百二十条支柱 (一)支柱位置
横向裂纹宽度不超过0.2mm且长度不超过1/3圆周长的支 柱要及时修补,否则应更换。纵向裂纹宽度大于0.2mm但不超 过1mm的支柱要及时修补,纵向裂纹宽度大于1mm的支柱应更 换。修补支柱破损部位的混凝土等级比支柱本身混凝土高一级; 3.金属支柱及硬横梁支柱本体不得弯曲、扭转、变形,各 焊接部分不得有裂纹、开焊,主角钢不应有扭转现象,弯曲不得 超过5%o,副角钢弯曲不得超过2根;表面防腐层剥落面积不得 超过5%; 4.整正支柱使用的垫片不得超过3块。每块垫片的面积不 小于50mm×100mm,厚度不大于10mm。 (三)支柱倾斜率 1.接触网各种支柱顺线路面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锚 柱预部向拉线侧倾斜不应大于1%。横向方向曲线外侧和直线上 的腕臂柱柱顶应向受力反向倾斜,允许偏差0~0.5%;锚段关 节中心柱、曲线内侧支柱及转换柱均应直立,柱顶应向受力反向 倾斜,允许偏差0~0.5%;; 2.硬横跨支柱横、顺线路方向均应直立,充许偏差0~ 0.5%;支柱顶端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100mm; 3.隔离开关支柱应直立,允许偏差0~0.5%; 4.H形钢柱端面应垂直于线路中心线,允许偏差±2°。 (四)支柱防撞 1.道口两侧、经常有机动车辆运行的场所以及装卸货物站
台上等易被碰撞的支柱,均应设置强度较高的防护桩。防护高度 原则上不小于1.5m,道口两侧支柱防护桩的高度为2m; 2.支柱防护宜采用混凝土防护墩或钢结构防护,不应采用 外围砖砌、内填石渣或砂土的封闭式防护方式。 采用混凝土防护墩防护时,厚度不小于0.4m并采用混凝土 灌注基础,基础满足稳固要求,混凝土标号不小于C20并植入钢 筋网,采用钢结构防护时,埋设深度应满足稳固要求并采用混凝 土灌注基础; 3.防护桩内壁与支柱保持0.5m的距离,且不得侵入铁路建 筑限界; 4.防护桩外表面应有黄黑相间的警示标识; 5.需防护支柱装有开关操作机构时,需同时将开关操作支 架纳入防护保护范围。 (五)支柱护坡 1.填方地段的支柱外缘距路基边坡的距离不小于500mm, 否则应培土或砌石,其坡度应与原路基相同。高填方地段培土困 难、流失严重或土质强度不够者,应采用砂浆砌石护坡加固,片 石应挤压紧密、堆砌整齐,砂浆应饱满、标号符合规定。 支柱护坡应延伸至地面,并做深度不小于0.6m护坡基础。 上部宽度为支柱中心两侧各不小于1m,下部宽度为支柱中心两 侧各不小于2m,厚度不小于300mm。距边坡坡底1m处应设置 100mmx100mm的泄水孔;
2.路型地投的基础外侧与方 第一百二十一条吊柱 (一)吊柱型号、规格、防腐措施符合设计要求,锈蚀面积 不超过20%。当采用圆吊柱时,腕臂底座处应采取防扭转及滑 动措施。 (二)吊柱法兰盘与隧道壁应结合密贴。吊柱固定螺栓应采 用双螺母,拧紧螺帽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得小于30mm;吊柱调整 使用的镀锌闭环垫片不超过2片,垫片的面积不小于50mm×100mm, 厚度不大于10mm。 (三)吊柱不得扭曲,宜向受力反方向倾斜不大于1°。限界符 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0~20mm,但不得侵入邻线基本建筑限界。 基础及拉线 第一百二十二条支柱基础 (一)金属支柱基础面应高出地面(或站台面)100~ 200mm。基础外露400mm以上者应培土,每边培土宽度为 500mm,培土边坡与水平面呈45°。金属支柱有基础帽时,基础 帽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纹。 (二)支柱根部周围5m范围内不得取土,1m范围内应保持 清洁,不得有积水和杂物。 第一百二十三条桥梁、隧道内埋入杆件 (一)桥梁、隧道内的埋入杆件(包括立柱)应安装牢固, 无断裂、变形,其填充物不得剥落和裂纹,杆件要做好防腐处
理。埋入杆件受力后,其周围灌注部分不得有裂纹、破损及脱落 现象,螺栓本体不得松动和变形。 (二)后植锚栓或后植滑槽应避免设置在隧道伸缩缝、不同 断面接缝、石缝或明显渗水、漏水处所。后植锚栓各埋入杆件的 埋深、外露、距离符合设计要求,杆件之间距离允许偏差±20mm。 滑槽T型螺栓距槽道端部不小于25mm。 (三)使用后植化学粘结锚栓时,其粘结材料(剂)的养护 (固化)时间应达到相关要求。锚固拉拔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第一百二十四条拉线和拉线基础 ()接触悬挂、附加导线下锚拉线基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 浇筑基础,外形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基础距锚柱距 离允许偏差±200mm,轨面处拉线基础距线路中心允许偏差0~ 100mm。基础中心线应于线路中心线垂直,偏差不大于2°。 (二)拉线应绷紧,在同一支柱上的各拉线应受力均衡。与 地面夹角般为45°,最大不得超过60°。 (三)拉线应采取防腐措施且不得有断股、松股、接头及严 重的锈蚀。 (四)UT型楔形线夹螺纹外露长度不小于20mm且不大于螺 纹全长的1/2。 (五)拉线及下锚零部件不得与回流线、保护线、地线间形 成环流通路。 (六)基础周围5m范围内不得取土,1m范围内应保持清
洁,不得有积水和杂物。 (七)对道口两侧、经常有机动车辆运行的场所以及装卸货 物站台上等易被碰撞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参照第一百二十 条支柱防撞标准执行。
第一白一十五条附加导线系指接触慈挂以外的架空导线。 包括供电线、加强线、正馈线、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架 空避雷线等。 第一百二十六条附加导线技术标准 (一)附加导线的材质和截面积应满足通过的最大电流和附 件6规定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 (二)张力和弛度 标准值:符合安装曲线的要求。 标准状态:标准值±8%。 警示值:标准值±8%。 限界值:标准值±10%。 支柱同一侧悬挂为不同线径及材质的导线时,导线的弛度应 以其中弛度较大的导线为准。 (三)接头及损伤 1.跨越铁路,一、二级公路,重要通航河流时,附加导线 不得有接头。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直
接进行接头; 2.一个耐张段内接头不得超过1个。耐张段长度不超过 150m时,严禁接头,超过500m时,接头距悬挂点的距离应大于 500mm; 3.一个耐张段内接头、断股和补强线段的总数量不得超过 下列规定: 标准值:0处。 标准状态:0处。 警示值:2处。 限界值:4处; 4.附加导线不得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的建筑物;对耐火屋 顶的建筑物也要尽量避免跨越,若必须跨越时,其距建筑物的距 离要符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且跨越的跨距内 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补强; 5.附加导线不得散股,损伤断股标准如下。 标准值:无损伤。 标准状态:无损伤。 警示值:无断股。 限界值:断股。 铝导线断3股及以下时,可用预绞丝接续条或铝绑线绑扎补 强,缠绕方向与被接续导线外层绞向一致,绑扎长度超出缺陷部 分30~50mm;断3股以上时,应重新制作接头或更换。
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股或损伤时应重新制作接头或更换。 钢芯铝绞线与绝缘子或金具的固定处缠绕铝包带时,应密贴 缠绕,不得重叠,绕向与导线绕向一致,绑扎长度为200mm; 6.附加导线在接头、下锚和补强处所采用预绞丝护线条时, 预绞丝护线条的型号、规格应与附加导线材质相匹配,缠绕方间 与附加导线绞向一致。接续时,其缠绕长度、机械性能符合设计 要求,接续点处导电性能不低于被接续导线。 (四)附加导线对地面及相互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下 表的数值。
附加导线对地面及相互距离的最小值(mm)
(五)附加导线与接触网同杆合架时,正馈线、保护线安装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正馈线带电部分与支柱边沿的距离应不小 于1m。当附加导线与接触网分杆架设时,应符合电业部门架空 输电线路有关规定。 (六)肩架安装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呈水平状态。肩架位 置的偏差为+50mm。肩架采用方钢方式时,端头应封堵。
(一)隔离(负荷)开关应动作可靠、转动灵活,转动部分 应注以适合当地气候的润滑油。分闸角度及合闸状态应符合产品 技术要求,止钉间隙符合规定。 (二)隔离(负荷)开关触头接触面应平整、光洁无损伤, 并涂以导电介质。触头间接触紧密,接触压力均匀,用0.05mmx10mm 的塞尺检查,线接触为0mm,面接触不大于4mm。 (三)引线和连接线的截面与开关额定电流及所连接接触网 当量截面相适应,引线连接良好且不得有接头。引线及连接线应 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无破损和烧伤。当接触悬挂受温度变化偏移 时,引线的长度应保证有一定的活动余量并不得侵入限界,引线 摆动到极限位置对接地体的距离不小于350mm。 (四)支持绝缘子应清洁无破损和放电痕迹,瓷釉剥落面积 不超过 300mm²
(五)新安装的隔离(负荷)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做《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进行交接试 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负荷开关的技术状态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第一百二十八条隔离开关操作机构 (一)隔离开关操作机构应完好无损并加锁。操作时平稳正 确无卡阻和冲击,联锁、限位器作用良好可靠。操作机构箱应密 封良好,箱体及托架等无锈蚀并可靠接地。 (二)具有远动操作功能的隔离开关,应能保证当地位及远 动位的正常操作。 (三)电动隔离开关操作机构的分合闸电机、接触器等部件 状态良好,接线紧固,限位开关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可靠。 (四)驱动装置的电机转向正确,机械系统润滑良好,分、 合闸指示器与开关实际位置相符合。驱动装置的电机和传动器的 滑动离合器应符合技术要求。 分段、分相绝缘器 第一百一十力一公段绝惕婴
第一百二十九条分段绝缘器
(一)分段绝缘器通过速度不得超过120km/h。空气绝缘间 隙不小于300mm。 (二)分段绝缘器主绝缘应完好,其表面放电痕迹应不超过 有效绝缘长度的20%。 (三)分段绝缘器应位于受电弓中心,一般情况下偏差不超
过100mm。相对于两侧吊弦点有5~15mm的负弛度。滑道底面 应平行于轨面,最大偏差不超过10mm。 (四)分段绝缘器导线接头、导流滑道端头处过渡平滑。承 力索分段绝缘子应采用重量较轻的有机复合绝缘子。 (五)分段绝缘器不应长时间处于对地耐压状态。雨、雪、 雾、霾、冻雨等恶劣天气下,起电分段作用的隔离开关严禁处于 分闸状态。隔离开关应在作业开始前30分钟内断开,在作业间 歇时间大于30分钟时应闭合,继续作业时再断开,作业结束后 应及时闭合。 (六)分段绝缘器安装位置符合规定,距离定位点不得小于 2m。 第一百三十条分相绝缘器 ()分相绝缘器通过速度不得超过120km/h。 (二)分相绝缘器主绝缘应完好,其表面放电痕迹应不超过 有效绝缘长度的20%。主绝缘严重磨损应及时更换。 (三)分相绝缘器应位于受电弓中心,一般情况下偏差不超 过100mm。双线区段,在列车运行方向为1%o的上升坡度;单线 区段,为50mm±10mm的负弛度。 (四)分相绝缘器导线接头处过渡平滑。承力索分段绝缘子 应采用重量较轻的有机复合绝缘子。 (五)中性区长度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 分)》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避雷器
(一)避雷器托架安装水平,无锈蚀,各部螺栓连接紧固。 (二)避雷器及支持绝缘子应呈竖直状态,倾斜角度不超过 2°。表面清洁,安装牢固,无裂纹、破损及放电痕迹。 (三)避雷器引线无烧伤、断股。至高压侧引线的张力应适 宜,不应使连接端子受到超出允许的外加应力。极限条件下,高 压侧引线对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大于350mm。 (四)脱离器状态良好,无破损、裂纹。安装位置应满足动 作后,引线不侵入限界并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绝缘间距。 (五)动作计数器完好,具备在线泄漏电流监测功能。 (六)避雷器的试验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751由继
(一)电缆本体各部分无机械损伤,无过热变色、变形、开 裂、放电现象。 (二)电缆及电缆终端的固定处必须采用专用的铝制或非磁 性材料抱箍,并加装保护垫。 (三)电缆固定支架无松动、严重锈蚀或变形,电缆悬挂钢 索和挂钩无严重锈蚀或脱落。 (四)电缆铠装层、屏蔽层及电缆导体之间均应可靠绝缘。 厕量电缆铠装层、屏蔽层及电缆主绝缘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与历次
(AT供电方式)划分区段且在每个区段应实施接地绝缘分隔。 电缆终端应一端铠装层、屏蔽层直接接地,另一端铠装层、屏蔽 层通过护层保护器分开接地, (二)电缆终端接地线及端子应采取绝缘包扎并固定在电缆 上,不得与金属构架直接接触。 (三)电缆终端接地线无破损现象,受损股数不得超过总数 的20%。 第一百三十六条电缆数设 (一)电缆采用地面敷设时须单独设置电缆沟槽,按规定设 置地面电缆标识桩。同沟(槽)敷设2根以上电缆时,每隔30n 分别标识。 (二)电缆应作波浪形敷设,在敷设过程中,不应出现铠装 压扁、电缆绞拧、护套折裂破损等现象,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 缆外径的20倍。电缆终端(上支柱、上桥等)处,电缆应预留 不小于5m。 (三)电缆上、下行间敷设应无交叉,供电线、正馈线电缆 间无交叉(特殊区段用绝缘板做隔离),并按规定采取隔热及阻 燃防护措施。 (四)当电缆穿管敷设时,保护管长度、内径应符合要求; 当采用磁性保护管防护时,应顺向切割开缝,防止构成闭合磁 路。 (五)当电缆直埋敷设时,电缆表面距地面不应小于0.7m,
穿越农由时不应小于1m;其径路应避开使电缆受到机械损伤、 化学或地下电流腐蚀、振动、热影响、虫鼠等危害地段。困难情 况下应设置电缆槽、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电缆过轨时应 加装防护套管,埋深低于轨面不少于1m。 (六)直埋或以直埋电缆槽方式敷设的电缆,敷设后应及时 填埋电缆沟,并采取减振、阻燃、阻断鼠道措施。同路径并排展 放的多根电缆,相邻两根之间应有隔离措施。 (七)电缆标桩埋设应清晰显示出路径状态,直线地段每35~50m 设置一根电缆标桩,在出所位置、电缆转弯处以及和其他管、 线、路交叉处,可增加标桩数量。电缆标桩上字样由各铁路局自 定。 (八)电缆上网处应自地面下0.8m至地面以上2m,砌钢筋 混凝土电缆槽或砖砌防护墙进行防护。
第一百三十七条吸上线 (一)吸上线型号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吸上线电缆 截面应满足回流要求,外露部分电缆护管应无损伤且封堵良好。 (二)在有轨道电路区段,采用截面满足要求的电缆接至扼 流变压器中性点连接钣(端子)。吸上线须与支柱密贴连接牢 固。无轨道电路区段按设计进行安装。 (三)吸上线与回流线连接时,与悬挂点的距离应符合设计
要求;与回流线(保护线)、扼流变压器(或空心线圈)连接处 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并涂电力复合脂。 (四)对吸上线进行固定、防护时,其抱箍、套管不得形成 闭合磁路。 (五)吸上线电缆沿地面、支柱的敷设必须密贴、牢固。埋 入地下时,埋深不少于300mm。穿过钢轨、桥台时应采取防护措 施。 保安装置及标识 第一百三十八条在站台接触网支柱上距轨面2.5m高的处 所,以及安全挡板、细孔网栅和跨线桥防护网栅均应设置白底、 黑字、红色闪电符号的“高压危险”警示标识。标识应完整无 损、安装牢固、学迹清晰。 第一百三十九条上跨构筑物(桥、隧道、明洞、站房等) 下方的承力索、供电线、正馈线,应在防断点处至少5m采取防 护措施。 隧道、桥梁内漏水点距离接触网带电线索小于2m处所,下 方承力索、供电线、正馈线等在漏水点垂直投影向两侧延伸至少 1m采取防护措施。 重点处所上跨电线路下方的承力索、供电线、正馈线、加强 线,可在上跨电线路垂直投影两侧延伸至少5m采取防护措施。 第一百四十条在机动车辆通过的平交道口处铁路两侧的公 路上,应设置限界门。限界门置于在沿公路中心线距最近铁路线
路中心不小于12m的地方。 限界门的宽度不得小于平交道口处公路路面的宽度,限界门 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为4.5m,限界门框柱涂以警示色标。在限 界门处应按《电气化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的规定悬挂揭示 牌。 第一百四十一条轨面标准线 接触网支柱上、隧道每个定位点下方隧道边墙上,均要涂刷 红色“轨面标准线”。轨面标准线标画依据为正线股道靠近隧道 边墙、站台或支柱侧的钢轨顶面的设计高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识 (一)号码牌。每根接触网支柱顺线路两侧及田野侧均应安 装反光号码牌。每个区间、车站、隧道均应分别单独编号,上行 双号、下行单号,编号方向与线路公里标方向一致。 (二)电力机车禁停标。在站场、区间接触网不同供电臂间 的电分段两端设置电力机车禁停标。 (三)分相断合标。在接触网电分相前方设断电标,断电标 设置在电分相中性区段起始位置前第2根支柱上(该支柱距电分 相中性区段起始位置不小于80m);在接触网电分相后方设合电 标,合电标设置在电分相中性区段终止位置后400m处附近的接 触网支柱上(该支柱距电分相中性区段终止位置不小于400m)。 线路反方向按上述规定设置断电标、合电标。 有电力机车上线的线路,还应在“断”标背面加装“机车
合”标。 (四)接触网终点标。在接触网终端应设置接触网终点标, “接触网终点”标应装设于接触网锚支距受电弓中心线不大于 400mm处接触线的上方或线路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地面上。 上述标识均为白底黑框,黑字黑体。标识装设位置及规格符 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 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各种标识和揭示牌应完整无损、安装牢 固、字迹清晰、便于了望,不得侵入限界,与行车有关的标识一 般应设于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 第一百四十四条各级维护机构的设备分界应以文件或协议 明确,一般不在接触网设备上悬挂分界标识。 自动过分相地面磁感应器 第一百四十五条自动过分相地面磁感应器 (一)地面磁感应器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2m。 (二)地面磁感应器应安装牢固,完整无损,表面清洁。 (三)地面磁感应器的磁感应强度应大于36GS。 零部件及其他 第一百四十六条接触网零件(包括附加导线的金其,下 同)应符合国家及总公司有关标准。附加导线金具还应符合电 业部门架空线路金具相应标准。
急,结合维修和改造尽快达标。 第一百四十七条接触网零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疤痕和 剥离以及其他质量缺陷,其材质、制造质量及公差、机械性能等 均应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并按规定采用镀锌、防腐漆及其他技术 进行防腐处理。 承载负荷的不锈钢螺栓等零部件,一旦锈蚀应立即更换。 第一百四十八条接触网和附加导线中用于电气连接的零 件,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被连接的导线。线索接续处两测点之 间电阻应不大于同等长度被连接线索的电阻。各种材质的电连接 线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不得超过以下规定:铜质为95℃,铝青 铜合金为125℃,铜镍硅合金为150℃,铝质为80℃,铝镁硅合 金为125℃、其余铝合金为90℃,钢质为125℃。 (一)被测零部件与相连接导体间的温度差应符合下列规 定: 标准值:0℃。 标准状态:10℃。 警示值:20℃。 限界值:25℃。 (二)采用红外热成像监测时,参照附件8执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接触网零件要安装牢固,紧固件在螺栓 螺母、螺纹连接或其他型式连接时应有防松措施。零件上的各个 螺栓均应受力均匀,其紧固力矩符合规定。各种调整螺丝的丝扣
外露部分不得小于50mm。 第一百五十条接触网零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所有接触网零件均应有明确的、永久性生产厂家标识,否则 视为不合格零件严禁使用。 第一百五十一条当用楔形线夹连接或固定各种线索时,线 索回头长度应为300~500mm,并用与线索材质相匹配的绑线扎 紧。一处绑扎时绑扎长度为80~120mm,两处绑扎时每处绑扎长 度不得小于20mm。 第一百五十二条零部件连接销钉与开口销穿向正确,双向 夹角不小于120°,开口销不得二次使用。β型开口销的圆弧要锁 在销钉的圆柱面上。 第一百五十三条腕臂、定位管管帽应使用非金属材质。 绝缘、防雷、接地 第一百五十四条接触网绝缘部件的泄漏距离 0、I、Ⅱ级污移等级区域,接触网绝缘泄漏距离不小于 1400mm;Ⅲ、IV级污秽等级区域,接触网绝缘泄漏距离不小于 1600mm。 供电线、正馈线、加强线、电缆终端、接触悬挂下锚、软横 跨接地侧、隔离开关绝缘子及分束供电的分段处绝缘子泄漏距离 不小于1600mm。 在海拨超过1000m的地区,上述泄漏距离应按规定增大。 第一百五十五条Ⅱ、IV级污移等级区域以及高路堑、跨线
桥两侧、接触网下锚、分段、分相处宜采用复合绝缘子。 第一百五十六条绝缘部件不得有裂纹和破损。瓷绝缘子的 瓷釉剥落面积不大于300mm²,连接件不松动。 第一百五十七条在运输装卸和安装绝缘子时应避免发生冲 撞,不得锤击与瓷体连接的铁帽和金属件,同时也不得对其进行 机械加工和热处理,铁帽和金具无锈蚀。 第一百五十八条接触网空气绝缘间隙符合下表要求。
接触网空气绝缘间隙表
1.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上述距离应按海拔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2.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架空避雷线距固定接地体或桥梁及隧道壁的 常情况下最小距离150mm
注:1.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上述距离应按海拔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2.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架空避雷线距固定接地体或桥梁及隧道壁的正 常情况下最小距离150mm。 第一百五十九条接触网防雷装置通常由避雷线或避雷器、 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避雷器引下线应直接从避雷线(避雷器)连续、完整、最 短距离的引下并可靠接地。引下线的材质、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满
常情况下最小距离150mm。 第一百五十九条接触网防雷装置通常由避雷线或避雷器、 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避雷器引下线应直接从避雷线(避雷器)连续、完整、最 短距离的引下并可靠接地。引下线的材质、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满
足雷电流强度检算并不小于避雷线的铜当量载流截面。 接地装置应状态良好,接地极、接地线的敷设和焊接应满足 设计要求。 第一百六十条避雷装置接地电阻超标时,应分析原因并采 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开挖检查。雷电活动强烈的地区,应增加避 雷装置的检查次数。 第一百六十一条雷害发生后,应及时调查雷害具体原因和 后果损失,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百六十二条接触网单独设置的防雷接地体(极)在 贯通地线上的接入点与其他设备在贯通地线上的接入点间距不应 小于15m。 第一百六十三条27.5kV电缆、开关、避雷器、架空地线 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零散的接触网支柱接地电阻值不应大 于302。
第一百六十四条本规则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本规则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原铁 道部印发的《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检修暂行规程》 (铁运 【2011]】10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装置表
第一百六十四条本规则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本规则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原铁 道部印发的《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检修暂行规程》 (铁运 【2011]】10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装置表
2.接触网供电、检测、维修车间主要工机具配置表 3.接触网运行、检测工区主要工机具配置表 4.接触网运行维修记录 5.高速铁路接触网动态检测评价标准 6.接触网线索及绝缘件机械强度安全系数 7.受电弓弓头轮廓及动态包络线示意图 8.电流致热型设备缺陷诊断判据
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装置表
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装置表
注:本表供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接触网供电车间主要工机具配置表
接触网供电车间主要工机具配置表
接触网检测车间主要工机配置表
主:本表供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接触网维修车间主要工机具配置表
注:1.本表包含维修工区主要工机具配置。
,本表供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接触网运行工区主要机具配置表
接触网运行工区主要机具配置表
注:本表供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
接触网检测工区主要工机具配置表
注:本表供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注:本表记录名称及主要内容供参考,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高速铁路接触网动态检测评价标准
CJJ/T 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接触网线索及绝缘件机械强度安全系数
1.承力索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铜或铜合金绞线2.0。 (2)钢绞线3.0。 (3)钢芯铝绞线、铝包钢和铜包钢系列绞线2.5。 2.软横跨横向承力索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4.0,固定绳的 勺机械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 3.供电线、加强线、正馈线、回流线等接触网附加导线的机械强 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4.绝缘部件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1)瓷及钢化玻璃悬式绝缘子(受机电联合负载时抗拉)2.0。 (2)瓷棒式绝缘子(抗弯)2.5。 (3)针式绝缘子(抗弯)2.5。 (4)合成材料绝缘元件(抗弯)5.0。 5.耐张零件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
受电弓弓头轮廓及动态包络线示意图
7.1 受电弓弓头外形轮廓
7.2受电弓动态包络线示意图
a一设计规定的受电弓动态拾升量150mm(线岔始触区为200mm)
CECS 546-2018-T 钢管混凝土束结构技术标准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
注:温升:被测设备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参照体的温度之差 温差:不同被测设备或同一被测设备不同部分的表面温度之差。 相对温差:两个对应测点之间的温差与其中较热点的温升之比的百分数。 相对温差6=(2)/×100%=(T—T2)/(T—To)×100% TI、Ti一发热点的温升和温度;T2、T2一正常相对应点的温升和温度; T。一环境温度参照体的温度。
注:温升:被测设备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参照体的温度之差 温差:不同被测设备或同一被测设备不同部分的表面温度之差。 相对温差:两个对应测点之间的温差与其中较热点的温升之比的百分数。 相对温差6,=(2)/×100%=(T—T2)/(T—To)×100% TI、Ti一发热点的温升和温度;T2、T2一正常相对应点的温升和温度; T。一环境温度参照体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