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层高层住宅楼升降脚手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6P).doc

55层高层住宅楼升降脚手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6P).doc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文件类型:doc
资源大小:0.9 M
标准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属性:
下载资源

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55层高层住宅楼升降脚手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6P).doc

2)将断口处第一片架的最上步连接处的防护网拆除,再由下而上依次拆除连接钢板。当最后一块龙骨板拆除前,用施工塔吊将要分离的架体整片吊装拉紧再拆除拉结连接件,拆除附墙件螺栓,将分离架体转到地面。

3)依次顺延拆除上步相邻的架体。

4)当最上步拆除完毕DB11/T 1628-2019标准下载,再拆除第二步断面口的第一片架体,施工方法同“2)"。

5)依次顺延拆除二步相邻的架体。

6)二步拆除后,再拆除底步断面口的第一片架体,施工方法同“2)"。

7)依次顺延拆除底步相邻的架体。

8)每次拆解时,工作人员应在不分离架体上操作并扎牢安全带。

拆除节点吊运示意图:最大吊运跨度重量为1500kg,满足吊机重量要求。

(3)队伍组织和机械配备

根据同类项目高空拆除经验,每一拆除小组设4 人,架工和杂工各两名,现场设工长一名,安全监督一名。

塔吊、电梯随时配合,及时将材料转运到地面安全场地拆解。

(4)安全、文明施工要点

1)专业队伍有类似拆除经验并经过培训上岗

2)管理架构齐全;现场指挥、监督、操作、警戒到位。

3)安全帽、安全带配戴、板手、套筒拴绳避免坠落。

4)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5)材料传递严禁抛扔、人员上下走专用通道。

6)严禁酒后上岗、赤膊上岗。

2)彻底对架体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架体可以安全拆除,检查内容:架体各构件情况,支架杆件及结点情况,各附着支撑受力情况等;地面设置警戒线派专人警戒。

3)严禁在5 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夜间拆除作业。

4) 拆除人员需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指挥工作。

5) 由上至下、分层分片顺序拆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6) 拆除最后一道附着支撑前,应先加设连墙杆拉结固定架体,防止倾覆。

7) 拆除脚手架全过程中严禁向下抛丢一切物品。

4.2.5 支撑与附着件的预埋形式与要求

1)机位的预埋孔设在剪力墙或者边梁上,每个机位按设计位置中心线以及中心线的左或右埋设二根预埋管,孔位水平间距为250±30mm。采用M32的穿墙螺栓,由于建筑物楼层间梁的平面位置有变动,预埋孔的位置应以建筑物轴心为标准进行确定。各机位具体预埋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2)预埋孔平面位置要求按爬架预留示意图确定。

3)预埋管立面位置为该层楼板下表面以下100±20mm,预埋管采用Φ40的PVC管

4)预埋管必须与钢筋捆扎牢固,以免浇灌砼时被震歪或移位。

(2)本工程预埋形式

各机位的预埋设置形式及卸荷模式有以下几种:

此预埋形式的点有1#:18,19,30,31号机位

3#:20,21,32,33号机位

隔层有梁处机位附墙支座下节点示意图

4.3升前后及使用中检查要求

(1)混凝土结构强度要求

(2)搭设与升降前后及使用中检查要求

安装完毕提升前的检查与验收:主要由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联合进行。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首次使用时,由分包单位负责自检、总包单位负责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现场检查验收,最后由分包、总包、监理签字后方可进行试升降,并做好《首次使用检查记录》。

(4)升降后的检查与验收: 由分包单位负责自检、总包单位负责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现场再检,最后由分包、总包、监理签字后方可交给土建班组使用。主要检查的项目有:临时附墙杆是否加好、封闭是否严实、设备是否遮盖防尘、各受力杆件是否完备且充分受力等。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各存一份。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 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安拆单位各存一份。

(7)外爬架提升(下降)后使用交接检查记录表

第五章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1安全施工组织保证体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施工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并持证上岗。

(3)升降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要作到四不升降:下雨、五级以上大风不升降;视线不好时不升降;没有进行升降前检查时不升降;分工、责任不明确时不升降。

2)升降作业作好周密劳动组织。

3)在升降作业时应设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走动。

4)施工现场较大时,应配置足够的对讲机、口哨,加强通讯联系。

5)升降作业时, 除操作人员外,不得有其它施工人员。

6)提升点升降操作人员应基本固定。

7)在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与建筑结构加固。

(4)遵守爬架平台的安装要求、升降要求和拆除要求,杜绝违章使用行为。

(5)提升机构和提升系统每次升降前检查一次,如有部件损伤应要及时更换。

(7)架子班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1.2安全管理制度

1)检查所有螺栓是否扣紧。

2)检查所有螺纹连结处是否拧紧。

3)检查所有障碍物是否拆除、约束是否解除。

4)检查料台材料、架体上材料和机具是否清理干净 。

5)检查所有提升点处导轨离墙距离是否符合提升点数据档案。

6)检查葫芦是否挂好,链条有无翻链、扭曲现象,提升钢丝绳是否挂好、绷紧。

7)检查电路系统、漏电开关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主电缆是否留足长度。

8)检查其他班组人员是否撤离架体。

1)检查各升降点运动是否同步。

2)检查葫芦有无误动作,链条有无翻链、扭曲现象。

3)检查提升机声响是否异常。

4)检查导轨和导向件有无异常变形现象。

5)检查提升机与架体、钩子与架体有无碰撞可能。

6)检查支模木方、钢管与架体有无碰撞可能。

1)检查限位装置是否顶紧。

2)检查所有螺栓、螺母联结处是否拧紧。

3)检查所有提升点处导轨离墙距离是否符合提升点数据档案。

4)检查导轨离墙距离有无变化,导轨、支架有无变形。

5)检查临边防护、水平拉接是否恢复妥当。

5.1.3本项目组织管理体系

1、专业队伍主要人员安排及安全管理职责

2、总包方安全管理职责

(1)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应当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2)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负责,且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需变更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 施工单位应当单独建立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台账,并在财务账上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报告监理单位。

(4)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其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现场监督隐患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9)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工整改。

(10) 施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保证设备的性能完好。

(11) 施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督促安装单位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并经具有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施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

(12) 施工单位应当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订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各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消防通道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 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应当由具有爆破与拆除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并制订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拆除现场应当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围挡。拆除作业时,应当设专人对危险区域和危险部位实施监管。拆除三层(10米)以上建(构)筑物的,应当采用机械或者爆破方式拆除。拆除工程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1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周边危险区域及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作业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遇大风、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加强对危险部位的巡查、检查,并采取安全措施。高温酷热及冰冻严寒天气时,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以及工程作业基本完工尚未竣工验收的,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做好现场保护,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15) 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制订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工程总、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分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16) 鼓励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监理方安全管理职责

(1)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其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监理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负责,且只宜担任1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最多不得超过2项;监理人员承担安全监理职责。

 (2) 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监理内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单位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情况,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从业资格情况;

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③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计划,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④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以及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情况;

⑤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4) 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时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旁站监理。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建设方安全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督促和支持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开发的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建设工程实施现场监督。

(2)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从保证施工安全的角全施工措施资料时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5)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拆除施工15日之前,按照规定将有关资料报送到拆除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 建设单位在发包建设工程时,应当依法审验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因违法发包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7)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 施工涉及既有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相关管线权属单位的指导下,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制订既有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会同施工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签订保护协议,共同加强对施工及周边区域既有管线的保护。需对既有架空杆线实施入地、对既有地下管线进行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通知相关权属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相关权属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施工可能影响周边区域建(构)筑物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周边区域建(构)筑物进行鉴定,并将鉴定资料提供给监理、施工等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施工导致周边区域建(构)筑物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 建设单位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者监理单位送达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及停工整改通知时,应当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被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建设工程需复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整改完成后,书面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5.3.1应急救援准备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部每年进行一次按各类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管理。

火警119,人员伤亡12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值班人员 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上级部门

(1)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3)如果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按预先分工进行抢救,架子班组长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并防止其他架子的倒塌,如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清理抢救被砸人员。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2)倾覆事故应急预案

1)如有脚手架倾覆事故发生,按小组预先分工,各负其责。架子班组长应组织所有架子工,立即拆除相关脚手架,其他人员应协助清理有关材料,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方便救护车辆出入,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降到最低。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3)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4)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5)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B、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C、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C、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A、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并对其严密观察。

B、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C、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D、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E、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的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F、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是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够决定停止抢救。

(6)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项目经理部负责落实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规章作业,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4.1维护保养计划

防火型全防护智能爬架平台属于大型建筑施工设备,它与所有设备一样,需要定期维修保养,其保养的好坏程度直接影响着爬架平台的爬升情况和使用寿命,必须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1)每半月定期由安全员对架体的螺栓、螺母、导轨、提升受力件等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缺损、松动、变形、失效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并做好记录。

(2)导向件的导轮和定位螺栓表面必须定期润滑(一般每一个月润滑一次),外露的螺纹表面必须用黄油涂抹,防止锈蚀和混凝土凝固。

(3)施工期间,每次浇注完混凝土后,必须将导轮表面的杂物及时清理,以便导 轮顺利运行。

(4)葫芦的表面要用帆布或塑料布包封,以免杂物掉入,同时葫芦的链条和提升钢丝绳要定期涂润滑油(一般每半个月润滑一次),以防链条生锈。

(5)架上杂物必须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6)工程竣工后,应将爬架平台的所有零件表面异物彻底清除干净,并重新涂漆,将已经损坏的零件重新更换,以便投入下一工程。

5.4.2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拆卸或损坏爬架平台所用螺栓、螺母、钢丝绳、锁具卸扣、连墙挂板、钢管支架、电缆线等零部件

(2)严禁拆除或损坏爬架用防护设施。

(3)严禁利用外爬架用作支模板架;

(4)严禁利用外爬架用作垂直运输工具。

(6)在爬架上严禁集中堆放材料和机具。

(7)爬架升降过程中,除爬架操作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在爬山架上或爬架防护临边作业。

(8)做好爬架升降前检查记录表

(9)记录好爬架升降过程人员分工检查记录表

(10)做好爬架升降后使用检查交接表

5.4.3护智能爬架平台维护保养记录表

说明: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制度执行;保养应坚持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结合;定期全面保养间隔应不超过1个月并有责任人签字;日常保养应由班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

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5.5.1冬季爬架施工措施要点

由于冬季混凝土强度增长慢,爬架在卸载边梁部位的混凝土强度要求达到70%以上,如不能达到,根据经验应采取如下卸荷措施,其一是在卸载边梁部位的梁底模板支撑延迟拆除直到混凝土强度达到70%;其二是对爬架机位处边梁连续进行辅助支顶,将爬架载荷分摊到爬架以下两个楼层。采取以上措施后,边梁拉裂等现象可以避免。

5.5.2夏季施工措施

夏季施工,注意防暑降温。根据天气预报发布的高温预报,适时调整露天作业时间,避开高温照射时段。避免因高温引发连锁事故;项目部针对员工高温作业配备如下生活用品:生活用房间配置降温设施,保证工人舒适休息;施工现场及作业楼层配备防暑药品和防暑饮料。高温天气易引发火灾事故,应加强易燃物品(如油漆、等)的防晒降温管理。

5.5.3防雷雨、防大风措施

爬架架体必须用一根扁钢或铜线与结构物中的避雷钢筋用螺栓可靠连接,以便于架体避雷。在架体提升和下降作业时临时卸开连接螺栓,架体停止运行后,要及时恢复。

施工期间,工地应有专人负责发布气象资料,每天通报全体施工人员,以便安排工作和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掌握雷电天气,实施雷电预警。对施工人员进行防雷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培训。

(1)雷雨天气和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架上作业。同时要安装水平支顶拉接钢管等安全装置,大风过后要对架上的脚手板、安全网等认真检护设施,并由总包、监理、分包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四个角安装避雷针(避雷针规格长度2米,φ16的);或者分片安装,提升时连成一片。

(4)雷雨天应在户内躲避,远离脚手架。脚手架应接地良好。

(5)钢爬架随建筑物的升高而不断增高,当爬架不在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时,则必须对爬架架采取以下防雷保护措施: 1) 爬架架应至少有两处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对称可靠连接(接地电阻经过测试且符合要求),连接线可采用截面不小于25×4 mm2的镀锌扁钢。 2) 当无法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连接时,应单独设置人工接地体。

(6)对电线和钢脚手架进行绝缘包扎,并将包扎好的电线与包扎好的钢脚手架通过绝缘物绑扎牢固,以免晃动摩擦。

5.5.4防火消防措施

本爬架才用全钢材料搭设,防火性能良好,并且爬架多处设置灭火器。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禁止在爬架上堆放油漆等易燃物品。

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是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文明施工是施工企业的追求2017甬 DX-07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指南.pdf,同时也是建筑业和社会的需要。文明

6.3 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共同创建和谐生活和施工环境。

6.4 加强文明施工检查,积极监督员工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6.5 注意搞好现场各兄弟单位之间的团结协作,作好互谅互让,讲文明、讲礼貌、不吵架、不打架、遵守纪律。绝对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

6.6施工现场管理要体现企业精神面貌,管理面貌,施工面貌,文明施工现场要讲究 社会效益。

6.7开展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开展文明施工教育,加强治安与保卫,加强成品保护和环境保护。

6.8加强对人员的环保知识教育,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施工人员加强文明施工教育,控制噪声污染。

LS∕T 3212-2021标准下载第八章 计算书(略)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