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层钢结构组合楼板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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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层钢结构组合楼板施工组织设计.doc

任何时候开始焊接前都要检验构件标记并确认该构件。

按认可的焊接工艺焊接。

建设工程工期延误量化分析标准.pdf5.2.1.2.无损检验

质检员将就检验要求与检验机构保持密切联系。项目质量负责人应会同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现场检测。

外观检查记录由项目质检员保存。

对厚度超过8mm的全熔透焊缝均按设计以及规范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检验。

所有超声波检验都应填写焊缝超声波检验记录表。

5.2.1.3.焊缝检验的范围

(1) 外观检查所有焊缝

a.全熔透对接焊缝100%超声波检验。

b.贴角焊缝:外观检查。

当要求少于100%检验,在开始检验前,对受检焊缝的抽样要征得工程监理的同意。

当在一个接头中检查出超标缺陷时,在同一组中要增加检查两个接头,如果这两个增加的接头是合格的,最开始的焊缝返工后再采用同样方式检验。如果那两个增加的接头也有超标缺陷,那么同组内的每一个接头都要检验。

5.2.2.高强螺栓检测

5.2.2.1.性能试验

(1) 本工程所使用的螺栓均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其材料和规格,保证其性能符合要求。

(2) 高强螺栓和连接副的额定荷载及螺母和垫圈的硬度试验,应在工厂进行;连接副紧固轴力的平均值和变异系数由厂方、施工方参加,在工厂确定。

(3) 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可由生产厂商按规范提供试件后在工地进行。

5.2.2.2.安装摩擦面处理

(1) 为了保证安装摩擦面达到规定的摩擦系数,连接面应平整,不得有毛刺、飞边、焊疤、飞溅物、铁屑以及浮锈等污物,也不得有不需要的涂料;摩擦面上不允许存在钢材卷曲变形及凹陷等现象;

(2) 认真处理好连接板的紧密贴合。

5.2.2.3.安装施工检查

(1) 指派专业质检员按照规范要求对整个高强螺栓安装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中,检查报告送到项目质量负责人处审批。

(2) 本工程采用的是扭剪型高强螺栓,在终拧完成后进行检查时,以拧掉尾部为合格,同时要保证有两扣以上的余丝露在螺母外圈。对于因空间限制而必须用扭矩扳手拧紧的高强螺栓,则使用经过核定的扭矩扳手从中抽验。

(3) 如果检验时发现螺栓紧固强度未达到要求,则需要检查拧固该螺栓所使用的板手的拧固力矩(力矩的变化幅度在10%以下视为合格)。

5.3.现场安装质量保证措施

5.3.1.钢结构安装各工序质量保证措施

5.3.1.1.高强螺栓安装控制要点

连接型钢或零件平面坡度大于1:20时,应放置斜垫片、支垫。

丝口损坏的螺栓不能做临时螺栓使用,严禁强行打入螺孔。

螺孔不重合或由偏差时,应经过休整或用冲子找正孔位,确保孔壁对螺栓不产生过大的磨擦和挤压。

5.3.1.2.标高误差控制措施

柱标高调整采用垫片或地脚步螺栓。由于土建和制作的累计误差都集中在吊装工作上,为控制楼层标高,在钢柱加工时,柱长做负偏差,标高可用插片调整。

在构件加工厂的监督加工中,监督员认真复核构件外形尺寸,特别对螺孔进行严格复查,确保构件按图加工。

5.3.1.3.焊接的保证措施

为减少焊缝中扩散氢含量,防止冷裂和热影响区延迟裂纹的产生,在坡口的尖部均采用超低氢型焊条打底,然后用低氢型焊条或气体保护焊丝做填充。

每条焊缝在施焊时要连续一次完成,大于4小时的焊接量的焊缝,其焊缝必须完成2/3以上才能停止施焊,在二次施焊时,应先预热再施焊,间歇后的焊缝开始工作后中途不得停止。

气候条件:雨天原则上停止焊接,风速2m/s以上不准焊接,一般情况下,为充分利用时间,减少气候的影响,采用防雨和挡风措施;气温在0℃以下时,焊缝应采取保温措施。

中厚板施焊前预热的规定的温度。

6.1.工厂制作成品保护措施

6.1.1.钢构件的堆放

(1) 待包装或待运的钢构件,按种类、安装区域及发货顺序,分区整齐存放,标有识别标志,便于清点。

(2) 露天堆放的钢构件,搁置在干燥无积水处,防止锈蚀;底层垫枕有足够的支承面,防止支点下沉;构件堆放平稳垫实。

(3) 相同钢构件的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钢构件被压坏或变形。

(4) 钢构件的存储、进出库,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

6.1.2.钢构件的包装

(1) 钢构件的包装和固定的材料要牢固,以确保在搬运过程中构件不散失,不遗落。

(2) 构件包装时,应保证构件不变形,不损坏,对于长短不一容易掉落的对象,特别注意端头加封包装。

(3) 管材型钢构件,用钢带裸形捆扎打包,5m以下长捆扎二圈,5m以上长捆扎三圈。

(4) 机加工零件及小型板件,装在钢箱或木箱中发运。

(5) 包装件必须书写编号、标记、外形尺寸,如长、宽、高、全重,做到标志齐全、清晰。

6.2.运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 吊运大件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合适的工夹具,严格遵守吊运规则,以防止在吊运过程中发生震动、撞击、变形、坠落或其它损坏。

(2) 装载时,必须有专人监管,清点上车的箱号及打包号,车上堆放牢固稳妥,并增加必要捆扎,防止构件松动遗失。

(3)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平稳,采用车辆装运时对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必须由经过培训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负责,并在车辆上设置标记。

(4) 严禁野蛮装卸,装卸人员装卸前,要熟悉构件的重量、外形尺寸,并检查吊马、索具的情况,防止意外。

(5) 构件到达施工现场后,及时组织卸货,分区堆放好。

(6) 现场采用履带吊运送构件时,要注意周围地形、空中情况,防止履带吊倾覆及构件碰撞。

一方面构件倒运过程中,要进行钢结构件的保护;另一方面还需要进行构件表面防腐底漆及中间漆的保护。

(1) 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

(2) 构件堆场应作好排水,防止积水对钢结构构件的腐蚀。

(3) 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碰撞、重击。

(4) 避免现场焊接过多的辅助构件,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

(5) 在拼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6) 进行桁架的吊装验算,避免吊点设计不当,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6.3.2.涂装面的保护

构件在工厂涂装底漆及中间漆,在现场安装完成后涂装,防腐底漆的保护是半成品保护的重点。

(1) 避免尖锐的物体碰撞、摩擦。

(2) 减少现场辅助措施的焊接量,能够采用捆绑、抱箍的尽量采用。

(3) 现场焊接、破损等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补涂装,除锈等级达到Sa2级以上,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

后期的成品保护重点是钢柱梁成品、防腐面层在其它工序介入施工后的保护。

⑴ 严禁集中堆放建筑材料。

⑵ 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钢板,在交工验收前,在屋面铺设木板通道。

⑶ 焊接部位及时补涂防腐涂料。

⑷ 其它工序介入施工时,未经施工单位许可,禁止在钢结构构件上焊接、悬挂任何构件。

⑸ 玻璃幕墙、设备安装、高级装修如与钢结构有交接,需通过总包与钢结构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交接手续,方可在钢结构构件上进行下一道工序。

⑹ 地面支座的防护:在进行交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地面柱脚支座周围设置防护围栏,以免支座受到碰撞和损坏。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7.2.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交底

(1)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工地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

(2) 施工负责人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3) 所有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正确穿、戴和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4) 认真贯彻执行工地分部分项、工种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的落实情况,并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5) 施工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各方面全面负责。

(6) 按规定做好“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做好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及周安全评比活动,定期检查工地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7) 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

(8)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使用前需经有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大型机械设备现场组装后,经验收、负荷试验及有关单位颁发准用证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 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必须经指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⑽ 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⑾ 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作业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防火主管人员同意。施工现场配备有一定数量干粉灭火器,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⑿ 工地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时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

⒀ 未经交底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7.2.2.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 要在职工中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做到每天班前教育,班前总结,班前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3) 吊装前起重指挥要仔细检查吊具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损伤,所有起重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高空操作人员应符合超高层施工体质要求,开工前检查身体。

(5) 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钢梁或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工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6)对施工现场要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高空设围栏、拉安全带和安全绳、摆放警示牌。

(7)安装大型构件时,尽量选用无大风,天气晴朗的时间安装吊装,以减小风荷载的影响,增强吊装的稳定性。

(8)施工现场焊接或切割的等动火操作时要事先注意周围上下环境有无危险性,以防失火。

(9)所有钢丝绳、吊索及挂索等在使用前和吊装作业前必须经过合格起重工检查。如发现磨损、刮伤、扭结、绕夹或其它可能降低受力性能的现象,应停止使用,立即更换。安全人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恰当措施以确保有缺陷的吊具不再使用。钢丝绳索等在使用过程中避免与尖锐边缘接触,使用结束后应妥善保存。

(10)结构件之间接头连结和安装就位等高空连接工作,应搭设稳固可靠的临时工作平台或灵活安装可靠的活动平台。

(11)高空作业点下地面不允许站人,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12)施工临时设施的制作和设置不能随意降低要求。

(14)吊机必须由专人指挥,所有操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5)施工用电设施应专人维护,定期保养,严重遵循用电规程,保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16)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有关防火的规定,加强放火设施,杜绝火灾事故。

(17)施工用电、照明用电按规定分线路接线,对于绝缘保护 层裸露的线要严禁使用。

(18)保持施工机械整洁,电线、气焊带、风带等应沿柱成束至下而上拉放,并应捆扎牢固。

(19) 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高温天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0) 吊装时应架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应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21) 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爆、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附近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22)焊接平台上应作好防火措施,防止火花飞测。

(23)确保施工区、飞行限制区的隔离施工,施工人员、车辆不得进入飞行限制区,也不得向飞行区内乱扔泥土、石块。

7.3.1.拼装、吊装、焊接安全设施

高空拼装处均有从楼板或底板搭设起的临时支撑平台,此支撑平台也将是各施工人员上施工作业面通道,拼装作业面、焊接作业处将搭设安全通道、作业平台铺板、安全挑网及挂设灭火设施。

(1) 部分分段吊装前在地面安装通道扶手钢丝绳,便于施工人员行走时挂安全带。

(2)拼装接点处安装焊接平台,在搭设外挑脚手架。

(3)脚手架操作平台的下部用兜底阻燃性安全网封闭。

7.3.2.现场安全用电

(1) 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责任人。

(2)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3) 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电熔丝。

7.4.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4.1.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7.4.1.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成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按生产区和生活区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并落实人员,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文明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

7.4.1.2.施工现场设置

施工现场按照CI标准设置“六牌一图”。即 质量方针、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分片包干区、质量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7.4.1.3.建立健全施工计划及总平面管理制度

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并建立工程工期考核记录,以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切实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按有关现场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7.4.1.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挂牌制度。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场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奖罚措施,并定期检查考核。

7.4.1.5.建立健全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依据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等要求,编制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作业设计,并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各级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认真进行技术部门对项目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长交底、工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

分项工程严格按照单项作业设计及标准操作工艺施工,每道工艺要认真做好过程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

7.4.1.6.建立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料具。现场仓库内外整洁干净,防潮、防腐、防火物品应及时入库保管。各杆件、构件必须分类按规格编号堆放,做到妥善保管、使用方便。

及时回收拼装余料,做到工完场清,余料统一堆放,以保证现场整洁。

现场各类材料要做到帐物相符,并有材质证明,证物相符。

7.4.1.7.建立健全现场机械管理制度

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7。

认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及维修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设置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管理工作。

7.4.1.8.施工现场场容要求

积极遵守地方政府对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夜间施工。若为加快施工进度或其它原因必须安排夜间施工的,则必须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7.4.2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7.4.2.1检查时间

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施工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文明施工大检查。

7.4.2.2.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包括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材料管理、机械管理、场容场貌等方面的检查。

7.4.2.3.检查方法

除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之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应针对上次检查出现的问题作重点检查,确认是否已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出现并整改不合格,应当进行相应惩戒。检查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分的形式。

7.4.2.4.奖惩措施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现场文明施工落到实处,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对每次检查中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差的进行惩罚,并敦促其改进,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权、利,实行三者挂钩。

8.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8.2.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8.2.1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8.2.2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8.2.3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8.2.4其他质量缺陷。

8.4.1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8.4.2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8.4.3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工程的交付及售后技术服务

为保证建设单位的投资尽快产生效益,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我公司把工程交付这项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来实施,在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后2天 内完成现撤场,及时恢复占用建设单位场地,除留下必要的维修人员和材料外其余一律退场。

9.2.售后服务及维修服务措施

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方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建设单位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售后服务和维修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延续,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调查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了解业主的要求,及时解决发现质量问题,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竣工后的服务工作。

9.2.1保修范围:我单位作为工程承包商将负责对整个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进行保修。

9.2.2保修期限: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9.2.3工程回访:在公司项目工程部的监督指导下,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每三个月组织回访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回访,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理或公司总工程师带队,公司工程科、质检科、技术科及项目经理等参加。

在回访中,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方都将虚心听取,

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凡属施工方面责任的质量缺陷,认真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组织保修实施,对不属于施工方面质量问题,也要耐心解释,并热心为建设单位提出解决办法。

在回访过程中,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应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措施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的出现。

(2)工程保修小组在接到建设单位维修要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与建设单位商定处理办法,能自行处理的质量问题,保证在1~3d 内给予解决。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迅速研究解决。

(3)对于一般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h 内完成,较大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5 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在保修期间,保修小组将充分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 准备材料,发生问题题,随时进行解决,确保维修质量。保修实施时认真做好成品及环境卫生的保护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技术科配合保修小组对保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制定保修技术措施。

公司质检科监督保修小组工作并做好保修的验收工作。公司物资部门负责供应保修中所需用的材料、机械、工具。如建设单位提出的保修要求与合同规定有出入时,公司项目工程部和经营合约部负责处理解释,并做到使建设单位满意。

(5)承诺保修期甚至在更长的时间里不会出现大的质量问题。假如出现质量问题DG/TJ08-2276-2018标准下载,修小组工作并做好保修的验收工作。

(6) 建设单位提出的保修要求与合同规定有出入时,公司项目工程部和经营合约部负责处理解释,并做到使建设单位满意。

(7)工程保修小组在维修过程中,未按“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维修延误或维修质量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对待用户热情礼貌、态度诚恳,处处为用户着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建设单位信赖的现场维修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奖励当月奖金的30%~50%)。对待用户态度生硬冷淡,工作不负责任,经用户两次以上投诉的现场维修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罚款(扣发当月奖金的50%~100%), 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罚款外,将解聘维修人员劳动合同。

(1)我方将按本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的3%向建设单位支付保修抵押金。

(2)工程保修期满1 年T/CEC 171-2018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快速检测试验方法,建设单位向我方返还保修抵押金全部尾款。

维修人员由公司派出,项目经理应对维修负责。维修人员按维修任务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人员将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回工程部门。维修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回访单》并做好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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