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首桩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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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管使用前进行试拼试压,不得漏水,并编号,按自下而上标示尺度;导管组装后轴线偏差不宜大于孔深的0.5%并不大于10cm;组装时,连接螺栓的螺帽宜在上;试压的压力宜为孔底静水压力的1.5倍。

(4)导管长度可根据孔深和孔口工作平台高度等因素确定,漏斗底距钻孔口应大于一节中间导管长度;漏斗容量应满足首批混凝土浇筑量要求。

(5)导管接头法兰盘加锥形活套,底节导管下端不得有法兰盘。采用螺旋丝扣型接头,设防松装置。

(6)导管应位于钻孔中央,在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升降试验DB31/T 983-2016标准下载,导管吊装升降设备能力应与全部导管充满混凝土后的总重量和摩阻力相适应,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储备。

(7)导管安装后,其底部距孔底有 250 ~ 400mm 的空间。

考虑到钻孔灌注桩桩长深、桩径大,清孔质量要求高以及工期紧等因素。桩基清孔采用气举反循环清孔,下放钢筋笼后进行二次清孔,以保证成桩质量。

清孔前准备工作:测量并记录孔深,和终孔深度相对比,计算沉渣厚度;检查导管、塑料风压管、空压机、水泵等各种设备是否完好。

(1)入灌注导管至孔底10cm处。

(2将风管从灌注导管内下放至导管底口20cm处。

(3并将风压管的另一端从中引出与空压机组连接。

(4将接渣蓝放在出渣口下,并保证孔内泥浆高度,以防塌孔。

(5动空压机清孔,风量、风压由小到大,正常风量为13m2/min,风压为0.4~1.0MPa。

(6测量孔内沉渣厚度和泥浆比重,确认达到质量标准后,先关空压机,卸下导管帽,拔出风压管,进行正常灌注。

4.3.13混凝土的浇筑

砼由商混搅拌站提供(混凝土站采用报批审核通过的商混站),砼运输采用运输罐车直接运输至现场,导管接好后,要保证导管底口距孔底0.4m左右,隔水采用球胆。

首批砼采用输送泵直接输送至大储料斗内储存,当首批砼方量能满足导管下口埋入孔内混凝土中1.5m以上后,专人指挥操作工人开启阀门进行灌注砼。混凝土灌注要连续,正常浇筑时埋入2~6m。控制导管提升速度。灌注过程中,现场技术员应勤测孔深,掌握导管埋深情况,混凝土浇筑接近顶部时,随时测量桩顶标高,避免造成混凝土浪费。

首批混凝土浇筑量根据实际孔深、桩孔直径不同而确定,数量参照公式计算如下:V≥πD2/4*(H1+H2)+πd2/4*h1

式中:V—灌注首批混凝土所需数量(m3);

H1—桩孔底至导管底端间距,一般为0.4m;

H2—导管初次埋置深度(m);

h1—桩孔内混凝土达到埋置深度H2 时,导管内混凝土柱平衡管外(或泥

浆)压力所需的高度(m),即h1=Hwγw/γc;

其中H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深度(m);

γ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重度(KN/m3);

γc—混凝土拌合物的重度(取24 KN/m3)

混凝土浇注的注意事项:

1)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来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混凝土的砂率宜为43%,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40mm。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要求掺入改善混凝土性能的外加剂。

2)导管提升时不得挂住钢筋笼,为此可设置防护三角形加筋钣或设置锥形法兰护罩。

3)应注意观察管内混凝土下降和孔内水位升降情况,及时测量孔内混凝土面高度,正确指挥导管的提升和拆除;导管的埋置深度应控制在2~6m,当混凝土内掺有缓凝剂、浇筑速度较快、导管较坚固并有足够的起重能力时,可适当加大埋深,但不宜超过8m。同时应经常测探孔内混凝土面的位置,即时调整导管埋深。

4)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浇注时间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浇注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协调混凝土供应,保证灌注连续。

5)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桩顶不得偏低,桩顶高度应比设计高出0.5m,应凿除的泛浆高度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达到强度设计值。

6)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灌注砼时孔内排出多余的泥浆应及时清运,不得任其四处流淌。

7)泵车进场后,应安排挖机配合泵车驾泵,保证泵车稳定,长度足够。

8)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泥浆比重、孔底沉渣厚度、孔深等数据检测,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灌注施工。

9)灌注前应进行泄压处理,避免导管内部压力过大导致混凝土无法顺利灌注。

10)在灌注过程中,应防止混凝土拌和物从漏斗顶溢出或从漏斗外掉入孔底,使泥浆内含有水泥而变稠凝结,致使测探不准确。

11)当混凝土面升到钢筋骨架下端时,为防钢筋骨架被混凝土顶托上升,可采取以下措施:使用缓凝剂等增大其流动性;当混凝土面接近和初进入钢筋骨架时,应使导管底口处于钢筋笼底口3m以下和1m以上处,并慢慢灌注混凝土,以减小混凝土从导管底口出来后向上的冲击力;当孔内混凝土进入钢筋骨架4m~5m以后,适当提升导管,减小导管埋置长度,以增加骨架在导管口以下的埋置深度,从而增加混凝土对钢筋骨架的握裹力。

12)混凝土灌注到接近设计标高时,要计算还需要的混凝土数量(计算时应将导管内及混凝土输送泵内的混凝土数量估计在内),通知拌和站按需要数拌制,以免造成浪费。

13)在灌注将近结束时,由于导管内混凝土柱高减小,超压力降低,而导管外的泥浆及所含渣土稠度增加,相对密度增大.如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混凝土顶升困难时,可在孔内加水稀释泥浆,并掏出部分沉淀土,使灌注工作顺利进行。或者采取提灌方式灌注。

14)在拔出最后一段长导管时,拔管速度要慢,以防止桩顶沉淀的泥浆挤入导管下形成泥心。

15)为确保桩顶质量,在桩顶设计标高以上应加灌100cm以上,以便灌注结束后将此段混凝土清除。

16)在灌注混凝土时,每根桩应至少留取一组试件,对于桩长较长、桩径较大、浇筑时间很长时,根据规范要求增加。试件应施加标准养护,强度测试后应填试验报告表。强度不合要求时,应及时提出报告,采取补救措施。

17)有关混凝土灌注情况,在灌注前应进行坍落度、含气量、入模温度等检测;在各灌注时间、混凝土面的深度、导管埋深、导管拆除以及发生的异常现象等,应指定专人进行记录。

18)灌注水下砼时,应经常探测孔内混凝土面至孔口的深度,以控制导管埋深。如探测不准确,将造成埋深过浅,导管提漏,埋管过深拔不出或短桩事故。因此,在钻孔灌注桩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定要由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人来操作。

19)多余混凝土不得在现场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20)浇筑混凝土需现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由于现场混凝土试块标养室暂未施工完成,现场制作完成后标明浇筑时间、浇筑部位以及混凝土标号委托商混站进行养护。

图4.4桩基混凝土浇筑

4.4雨天施工保证措施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遇6级以上大风及暴风雨天天气原则上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同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机具的电源。因工艺不能停止的作业,必须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相关作业。必须连续施工才能保证质量,不能停止时必须采取搭设防雨棚等措施,或在得到准确气象信息时提前安排停止作业。

(2)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

钻孔桩机、起重机等大型机械停置在坚实可靠的较高地点,四周排水畅通,确保接地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必要时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遮盖;移动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①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确认安全状态良好后再进行工程吊装工作。

②雨天可能会影响起重机司机的视线,若司机没有在雨天进行吊装的经验,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

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 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④停止施工时,应将起重机品钩落至地面,不得在吊钩上遗留吊索、构件等任何物体,以防止这些重物被风吹动导致事故发生,同时将桩机、起重机等设备拔杆高度尽量降至最低。

⑤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4)其他雨天施工注意事项

①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及防雨棚、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②注意被雨水冲淋材料的使用,要采取处理措施后才能使用,焊工特别注意不得使用湿性劳保手套。

③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雨天安全施工常识的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④建立险情预警和险情报告制度。遇有中雨以上的雨天,必须安排专人日夜值班,监视重点地区和部位。遇有险情,立即向指挥小组报告。

①被检桩的混凝土龄期应大于28d。

②声测管内应灌满清水,且保证畅通。

③撒确量测声测管的内、外径和两相邻声测管外壁间的距离,量测精度为±1mm。

④芯孔的垂直度误差不应大于0.5%,检测前应进行孔内清洗。

(2)首桩桩基检测结果需同步报给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并形成首桩总结,首桩经检测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后,经业主、监理、设计等各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符合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成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制定有效的制度和超前预防预控措施,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自检体系,随时接受政府、业主、监理单位的检查、检验,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图4.1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质量控制流程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程质量的管理效率,我司将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将质量责任分解到人,注重预控管理、过程管理及成品保护,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5.3.1质量管理目标分解制度

(1)将工程质量管理总目标逐层分解至各分包单位、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并明确质量控制流程中责任的细分及归属,同时,统一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目标的细分及完成标准。

(2)进场材料100%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及复检,投入工程使用的材料100%合格,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100%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试验,依据标准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3)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验收规范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达到合格,观感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工程资料整理满足要求。

(4)易损坏成品100%设置保护措施,严防成品损坏。

5.3.2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1)我项目经理部将组织图纸学习及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在图纸会审中,与业主、设计、监理、其他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2)施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合同范围内的图纸设计问题,我项目经理部将及时组织与设计沟通,协商解决措施。

5.3.3取样送检制度

(1)试验负责人对检验和试验工作负责,负责样品和试件的抽样和试验。质检负责人对过程检验和试验负责,确保进入下道工序的产品均为合格品。

(2)所有施工试验及进场原材料的复试必须在监理的监督下见证试验,要求试验取样、制样必须有监理单位的见证人、试验人员或器材部及分包方试验人员共同参加。依照现行规范或业主、监理的要求进行施工试验和进场原材料复试。非见证的复试试验,也严格按取样规定的要求操作。

5.3.4工程质量“四检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需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相关施工班组长之间进行互检。

(2)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之间进行互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施工班组长报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交接检。

(3)经互检合格的分项工程,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交接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项目责任工程师报送质检负责人进行专业检。

(4)经专业检合格的分项工程,由质检负责人负责填写《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专业检记录表》,过程中督促涉及人员完成签字手续。

(5)专业检检查合格后,由质检负责人报送监理工程师验收,重要工序需同时报业主工程师参与验收,进行多检和联检。

5.3.5施工工艺交底制度

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就质量控制要点及关键工序实行质量技术三级交底,第一级为项目总工程师给工程技术部、品质保障部和项目质量总监交底。第二级为工程技术部、品质保障部和项目质量总监给各自所辖技术质量专业组交底。第三级为技术质量专业组给各专业施工队交底。

5.3.6原材料、设备跟踪制度

器材部将材料设备纳入管理范围,材料设备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则立即封存,并将其退场。同时,材料的进场及使用做好同步登记台帐,确保材料使用可追溯。

5.3.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技术部组织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编制,进行施工部署及整体安排,明确质量及安全的控制措施,审批通过后,组织质量技术交底,保证工程现场依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4测量控制质量措施

对施工测量及精度要求,应符合标段施工技术规范及交通部颁发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有关规定。

(1)施工前必须建立测量控制网。对建设方提交的基线、基点及高程点进行复测,并办理签字手续。

(2)补充施工需要的中线桩及水准点。

(3)对设计提供的控制点及高程点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并定期复测;施工的主要控制桩均应稳固可靠,并保留至工期结束。

(4)使用的测量仪器、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测,保证仪器精度在允许的范围内。

(5)施工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设立加密控制点时,使用前应先进行复测,闭合差在规定容许的范围内,控制点须加以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无因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地区、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相关图集执行,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人员、建(构)筑物、管线、截污沟、截污管、过河管、道路安全。

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如下安全管理目标:

(1)工伤事故死亡率0;

(3)工伤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4)杜绝发生经济损失超过10万且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发生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坚决遏制和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无重大火灾事故;

(7)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生产运输性重大交通事故;

(8)百台(工程)机械设备事故经济损失不超过50万元;

(9)职业病发病率0;

(10)劳保用品发放及时率达到100%;

(11)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平安工地检查考评合格率100%。

确保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做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提高和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利,抓好逐级责任制的落实。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事事相关、人人有责”,达到全员参与,全面管理的目的。

6.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记录入卡。

(2)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对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

(3)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4)布置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记录。

进行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6.4.2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制度分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日常检查应在每周内检查完所有内容,在周检查会上提出整改内容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使检查有重点、有目的、有效果。

(2)安全检查应有文字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情况的反馈。

(3)各级的检查记录资料要妥善收集整理入册,完工后归档。

(4)项目班子带队检查,每天进行一次施工区及生活区安全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复查。

(5)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大会,每月举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有针对性提出现场存在的不足,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屡教不改的将处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6)公司每月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作复查。

(7)切实落实三级教育以及各项交底,签字不得代签;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由各专业工长落实,质安员参加,由项目生产经理抽查。

6.4.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4.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工区工长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2)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场所、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3)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向各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如挖机司机、塔吊司机、司索工、起重指挥、大中型机械操作手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认可部门发放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6.4.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5)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6)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7)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8)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9)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0)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1)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2)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6.4.6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2)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3)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5)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6)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7)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8)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9)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13)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14)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1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19)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0)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2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思路,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工艺,针对各阶段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控制和降低现场的安全风险。

1、泥浆池需按要求搭设临边防护。

2、桩孔口设置防护盖板。

3、机械设备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专人指挥吊装物体,指挥车辆倒车。

5、钻孔时应对准桩位,先使钻杆向下,钻头接触地面,再开动钻杆转动,不得晃动钻杆。

6、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7、如遇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不准强行启动。

8、钻孔过程中,如遇机架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9、钻孔中,严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上的泥土。发现紧固螺栓松时,应立即停机,重新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10、钻孔作业中,应有专人负责电缆,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并及时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使钻头接触地面。

11、导管安装注意:导管对接必须注意手的位置,防止手被导管夹伤。

12、灌注砼桩时,施工人员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做到快捷、连续施工,以防事故的发生。

13、灌注砼时,减速漏斗的吊具、漏斗和吊环均要稳固可靠。泵送砼时,管道支撑确保牢固并搭设专用支架,严禁捆绑在其他支架上,管道上不准悬挂重物。

14、砼浇注过程中,砼搅拌运输车倒车时,指挥员必须站在司机能够看到的固定位置,防止指挥员走动过程中栽倒而发生机械伤人事故。轮胎下必须垫有枕木。倒车过程中,车后不得有人。

15、吊车提升拆除导管过程中,各现场人员必须注意吊钩位置,以免将头砸伤。

16、拆卸导管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注意防止扳手、螺丝等往下掉落。拆卸导管时,其上空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17、导管提升后继续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垫稳或挂牢。

经过成孔检查后,盖好孔口盖板,并要防止在盖板上行车或走人。最后再移走钻机到下一桩位。

18、泥浆池、桩孔周边必须安装警示灯,挂警示带,设安全标志。

7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生产副经理带头的环保管理体系,安全环保部是项目环保管理的主要部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体系,主要从人员、制度、资金、思想等四个方面建立全面的环保管理体系。

图7. 1环保管理体系

7.2扬尘治理保证措施

1.项目部大力宣传并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摒弃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配置扬尘防治分管部门、专职人员和专用设备等,通过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清扫、冲洗、绿化、硬化等防治扬尘。

2.便道施工时应避开大风、大雨、雾霾等恶劣天气。施工时需按照已经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或预案等,确保施工一段,压实一段,硬化一段,做好扬尘污染控制一段,切实做到对施工产生的土方等集中堆放,并采取全面覆盖、绿化或喷水洒水等措施,全方位做好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工作。

1.动力机械多使用电动工具,减少内燃机械的使用。

2.施工内燃机械遵照国家要求进行年审,废气检测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不允许使用超标车辆投入运行中,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

3.合理调配施工机械,避免集中使用大量施工机械,造成局部环境污染。

4.每天有专人负责给施工便道和现场的机动车道淋水,以减少工地的尘土。

5.混凝土现场搅拌点设于远离民居和河涌的施工现场下风位,并采用防尘围蔽,减少扬尘以及对附近农作物的污染。

6.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须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7.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和植被。

1.施工现场临水边缘设置集水边沟,河涌边缘施工点的施工污水集中处理,污水的排放应征得环保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进行,严禁未经处理的施工污水流出施工范围以外农田及河涌。

2.施工营地设置污水沉淀池,生活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才能排入到附近的污水系统当中。

3.在施工过程中,确保附近原有排水泄洪设施的畅通,如造成部分堵塞或损坏,立即组织疏浚或修复。

4.施工材料油料设备等采用水上运输时,在渡船上须堆放整齐,围护严密,防止砂石水泥燃油施工用化学品等的掉落,污染河流水质。

施工前加强与有关管线部门联系,掌握各种管线的位置和走向,施工过程派专人监控。

(1)与电讯电力供水军队等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调查管线的走向位置和埋设深度,取得管线走向图,实地打点放样。

(2)各级成立专业的管线保护小组,严格按管线图纸施工。

(3)对管线部位要指定专人进行精确探测,对非管线部位亦要进行普测。

(4)对管线部位,须有明显标志,施工人员须熟悉本段管线位置。

(5)指定专职人员在施工期间进行管理值班。

(7)加强教育,对全体人员讲清楚保护管线的重要性,明确要求。

(8)凡不听从指挥乱开挖造成管线损坏者,除受经济行政处分外,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制定严格的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计划,全体进场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坚决做到文明施工,充分体现出我公司现代化施工企业的精神风貌,争创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7.7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

在工程开工时,项目部抓安全生产的同时抓文明施工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把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设置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及总工程师、生产经理为副组长,全员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各作业队及生产班组安全员同时兼文明施工监督员,负责本队、本班的文明施工监督。

1.在进入生产区域的出入口、便道位置设置醒目的“九牌一图”;

2.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必须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证施工场内外道路畅通,并对车辆设备经常冲洗擦拭,确保设备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率;

4.定期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爱护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施工生产,与当地群众及其它单位搞好关系;

5.值班人员遇到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工作时DBJ51/T 074-2017 成都市地铁设计规范,应主动介绍情况;

6.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7.开始清淤前采用人工堆码围堰,避免机械对河水造成过大扰动,污染河水;

8.采取双层围堰间铺设彩条布等措施,提高围堰防渗效果,确保围堰内清淤时不对围堰外河水造成污染;

9.施工场地管理规范化,淤泥现场堆放场地合理设置中建一局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办法(38P),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

10.运输车辆上路前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如有渗漏,处置完善后方可上路,且上路前须对车辆进行冲洗,避免污染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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