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港区疏港大道公路工程(Ⅱ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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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港区疏港大道公路工程(Ⅱ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窨井砌筑、管座浇筑完毕后,可进行闭水试验,闭水试验按《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闭水。闭水前,管道内应先灌水24小时,使管道充分浸透,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内顶至检查口的高度小于2m,闭水试验水位可至井口为止,渗水测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观测水位下降,经计算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沟槽填土。

2.6.1.2.8回填土

在管座砼和抹带砂浆养护一定时间后,可进行回填土。沟槽回填前必须抽干槽内积水,复土前必须将槽底杂物清理干净,胸腔两侧需要同时回填,分层夯实,严禁单侧填高,填夯密实后再回填土方,回填土要求土质较好,不得回填大块碎石、碎砖头、淤泥、腐植土及杂填土,回填土必须分层整平夯实。

2.6.2.1根据设计要求及埋地塑料排管工程技术规程的PVC管,周围用素混凝土包封,沟槽基坑采用中、粗砂、碎石屑、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的砂砾石砾石或符合要求的原土回填。

2.6.2.1.1基础施工前必须复核高程样桩的标高,在沟槽底每隔4m左右钉一根样桩DB61/T 1084-2017 混凝土超声回弹综合法测强曲线,并用样尺检查桩顶标高,以控挖土面、垫层面和找平面。

2.6.2.1.2基础的底层土应人工挖除,修整清除槽底淤泥和碎土,如有超挖,应用砾石砂或旧料填实,不得用素土回填。

2.6.2.1.3管道基础应按规定的沟槽宽度摊平、拍实。

2.6.2.1.4碎石垫层面上有水时,不得浇筑砼。

2.6.2.1.5砼应用拍板或平板振动器拍平、振实。

2.6.2.1.6砼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不得浸水,并应进行养护。

2.6.2.1.7砼强度达到2.5Mpa以上后方可拆模。

2.6.2.1.8原土回填,压实度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

2.6.2.2排管、接头

2.6.2.2.1管道安装采用人工铺装。

2.6.2.2.2排管前应复核高程样板,清扫基础表面的污泥、杂物及积水。

2.6.2.2.3管节在沟槽内移动时,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防止碰撞。

2.6.2.2.4排管时,应以管内底标高为准。

2.6.2.2.5采用橡胶密封圈接口,应在插口涂上润滑油,装上橡胶密封圈,然后将插口向承口用力挤进,并应检查四周缝隙均匀,橡胶密封圈平顺、无扭曲。

2.6.2.2.6管道铺设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2.6.2.2.6.1管道应顺直,沟管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有倒落水。

2.6.2.2.6.2排管时,基础面应无淤泥等杂物。

2.6.2.2.6.3沟管接缝宽度应保持均匀,有特殊形式的接口,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在新修建的路基上加铺沥青混凝土安装检查井。一般是采取临时安装检查井的办法,待全路幅沥青混凝土路面完成后,在检查井周边切割成六边形,或者在预先预留的圆形空位内,清除余料后再安装检查井。

采取上述方法安装检查井后,由于检查井井筒周边基础处理是薄弱环节,加之检查井周边沥青路面是二次摊铺的,往往碾压效果较差,时间一长容易使井周沥青路面沉陷,形成凹形的“肚脐眼”,影响路面平顺度和美观,尤其影响乘车舒适性。而且采取机械摊铺时,由于检查井的临时安装影响摊铺和碾压操作。

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圈,将检查井井座固定在井圈上,使检查井周边路面与整个车行道路面一次形成,则能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沉陷和破损等病害,具体施工办法如下:

2.6.3.1预制钢筋混凝土井圈。在进行路基和检查井筒施工时,根据施工图纸同步预制钢筋混凝土井圈,并在井圈内侧二次预制素混凝土,使之形成封闭的整体,便于沥青混凝土整体摊铺。

2.6.3.2挖出检查井孔位,安装钢筋混凝土预制井圈。当在原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在新铺筑的石屑基础上加铺沥青路面时,挖除原路面检查井或井口处的石屑,使井筒顶面低于原路面或石屑基层,整理井口后用C30细石混凝土调平,将事先预制的钢筋混凝土井圈安装在井孔孔位上,外侧与周边路面结构层用C30混凝土缝填捣实。

2.6.3.3整体摊铺粗、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井圈安装完毕后即进行沥青路面摊铺,并在井孔位做出标志。由于采用摊铺机分幅一次摊铺,当料斗车通过位于分幅范围内的检查井孔时,因井圈是封闭的整体,混合料不会落入孔内,同时也便于压路机全路幅碾压。

2.6.3.4安装检查井井座。当摊铺粗、中粒式结构层并进行碾压后,挖出检查井井圈并破除井圈内侧混凝土,用膨胀螺栓将检查井座固定在井圈上,使井座与井圈牢固的连接在一起,然后在检查井周边用高标号混凝土封填,使顶面保留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厚度,一般在3厘米左右,并使表面呈粗糙状。

2.6.3.5安装井座时,将检查井盖的铰接固定端布置在车辆行驶方向的反方向。现阶段,城市道路上的检查井盖多为铸铁或球墨铸铁材料制作,井盖与井座常因车轮碾压冲击产生噪声,为避免或减小由此产生的噪声,安装井座时,将检查井盖的铰接端平行的安装在车辆前进方向的反方向,使车轮碾过铰接端到达开启端时不因铰接端翘起引起震动响声。

2.6.3.6检查井井周路面与相邻路面整体摊铺碾压。由于检查井座具有一定高度,安装井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使检查井盖顶面距检查井周边混凝土顶面,保证其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结构厚度。摊铺沥青混合料时在检查井位处摊铺机可不受其影响,与分幅的路面整体一次摊铺,与路面整体碾压成型,具有良好的路面整体性。

定灯位→挖沟→埋管→浇筑路灯基础→敷设电缆→绝缘测试→路灯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实验、调试→自检→竣工验收

2.7.1.1定位测量、施工放样

依据图纸要求测量电线保护管道、路灯基础的位置及走向、接地极等具体位置,并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表下层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土质的坚软程度加上放坡系数操作裕度施工放样,将有关施工测量放样和放样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获得批准后才能正式参加。

2.7.1.2沟槽开挖

2.7.1.2.1根据图纸及设计要求基地标高、尺寸及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人工开挖。将草坪铲成方块形,码好,备用。挖至所需深度,不少挖、超挖。

2.7.1.2.2开挖前应与监理工程师联系,基础弄清地下障碍物情况,以确保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的安全。

2.7.1.2.4如遇岩石请报业主、监理认可办妥有关手续后委托有爆炸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施工。

2.7.1.2.5地基夯实后复测基地标高,坐标尺寸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7.1.2.6电线保护管的沟槽和路灯基础,开挖完工后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2.7.1.2.7施工时用交通标志桩及标志绳围住施工现场,开挖前用水喷洒现场进行粉尘控制,避免施工时粉尘飞扬,影响环境。

2.7.1.3路灯基础

2.7.1.3.2路灯基础与地面齐平。基础内的预埋地脚螺栓,施工时基础坑底加填10cm渣石后再施工基础,灯杆基经监理工程师到认可的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按设计图纸及规范置于原状土上,如遇不良地质土层应进行地基处理,地基承载力设计值要求不小于120Mpa。基础施工后周围回填碎石并分层夯实,基础周围回填应按照道路人行道要求处理。

2.7.1.3.3每个路灯基础配地脚螺栓混入混凝土中,螺丝端路出地面70cm,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应小于±2c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2.7.1.3.4浇制基础前必须先排除坑内积水,所支的基础模板尺寸、位置符合要求。PVC进、出线管位于基础中心,高出路面30mm—50mm。

2.7.1.4电线保护管加工、铺设

2.7.1.4.2电线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传入电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管口进入的道路控制箱、路灯基础时应高出基础面30mm—50mm。

2.7.1.4.3下管前应对沟底走向尺寸、高程、坡度及基础进行检查,报监理工程师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

2.7.1.4.4下管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防损坏,管子不得与沟底沟壁及利物相碰。

2.7.1.4.5电线管应排列平整平顺,接口密封良好。

2.7.1.4.6按图纸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加固。

2.7.1.5土方回填

2.7.1.5.1经监理工程师复查所有隐蔽工程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回填。

2.7.1.5.2电线保护管沟、路灯基础坑回填所采用的土应符合道路路基工程用土的要求。

2.7.1.5.3回填时分层填埋,分层夯实,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实心实意的80%及以上。对适于夯实的土质,用机械夯实,回填厚度不得大于200mm,对于特殊地段无法采用机械夯实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采用人工夯实,人工夯实每层厚度不得大于100mm。

2.7.2.4敷设电缆

2.7.2.4.1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2.7.2.4.2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2.7.2.4.3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2.7.2.4.4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2.7.2.4.5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2.7.2.6电气设备安装(路灯控制箱安装)

2.7.2.6.1材料到场后经开箱检验,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2.7.2.6.2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2.7.2.6.3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2.7.2.6.4箱内照明应齐全。

2.7.2.6.5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应刷漆。

2.7.2.6.6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7.2.7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7.2.8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2.7.2.9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2.7.2.10缆敷设前,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电缆敷设应根据其走向、规格合理安排顺序、一般不应有交叉。

2.7.2.11需开孔的配电箱(柜),必须用开孔机开孔,严禁气焊等切割开孔。电线进入配电箱、接线盒等应有护管帽。穿线前应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

2.7.2.12线在管内或经槽内不允许有接头和缠绕。导线在出口处应装有护线套,并用500V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同时作好记录。

2.7.2.13有配电箱(柜)接地及各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应接入原大楼接地网上,完善整个接地系统。

2.7.2.14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作好调试记录。

2.7.2.15各分项调试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并作好记录。

2.7.2.16其它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按图纸标高、部位进行。

三、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确保按期完成主体工程,拟订开工期为2010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施工工期为11个月。

施工准备:2010.7.1~2010.7.31

路基土石方工程:2010.7.15~2010.1.30

路基防护与排水工程:2010.10.1~2011.1.30

路面工程:2010.12.15~2011.3.31

附属工程:2011.1.1~2010.3.31

涵洞工程:2010.12.1~2010.12.31

综合管网工程:2010.9.15~2010.3.1

电照预埋工程:2010.12.1~2011.2.28

其他:2010.4.1~2010.5.31

3.3.1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效率

3.3.1.1大胆采用新技术,在关键工序采用施工效率高的机械。

3.3.1.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熟练程度,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3.3.2施工组织不断优化、实行网络管理

3.3.2.1精心安排施组,强化管理,在深入调查复核、吃透设计文件意图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

3.3.2.2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和网络计划工作,认真编制网络计划,明确关键线路的控制工程,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3.2.3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进度。在不良地质地段采用稳妥施工方法,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3.2.4根据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生产计划,实施中对照检查,采用图形对比法进行检查,包括横道计划检查法、网络计划检查法、PDCA循环法、实际进度前锋线法、S型曲线法等。找差距、找原因,争取旬保月、月保季,步步为营地保证施工总进度。

3.3.3加强施工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

3.3.3.2加强施工现场协调指挥,做到指挥正确、协调得力、效率高、应变能力强。

3.3.3.3项目部有关人员参与施工前的各项工作,尽快熟悉图纸及现场,及时同当地政府联系、交流以取得当地的支持、理解、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3.3.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施工人员定岗定责,明确技术标准、工艺措施、强调施工纪律,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

3.3.4加强保障后勤和材料供应

3.3.4.1工期进度情况和计划安排、调整及时通知物资设备科、综合办公室,使有关部门心中有数,及早作出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安排。特别是汛期的保证工作。

3.3.4.2后勤和材料供应部门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动态与工程需要,及时调整库存数量与采购、供应计划,严把质量关。

四、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为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我们将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和措施,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确保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图见图4.1.1)

4.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牵头,由项目质检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各工程队队长及主管工程师、项目部的有关业务人员参加组成。形成内外贯通、纵横到位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图4.2.1)

4.3.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4.3.2建立质量专职机构,强化质量检验测试工作。

项目部设安质部,工程队设质检室,工班设质检员,逐层把好工程质量关。(工程质量检查体系框图见图4.3.1)

4.3.3建立健全技术保证制度

项目部安全质量科和施工技术科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设计图纸复核制度、熟悉技术规范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资料保管制度、工程试验制度、测量复核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等。

4.3.4强化技术管理、大力开展科技攻关

4.3.3.1建立以项目部总工程师、工程队主管工程师为核心的两级技术负责制的技术管理体系,实行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4.3.3.3做好方案优化,由技术负责人提出两个以上施工技术方案,经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优化后,再编制单项工程质量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

4.3.5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严把施工环节质量关

4.3.5.1确保所有进场材料的性能及有关技术指标符合标准,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4.3.5.2做好施工机械的配套选型,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满足施工及设计规定要求。

4.3.5.3选择最佳工艺参数,切实做好路段的铺筑及成果的汇总分析。

4.3.5.4各工序严格按最佳工艺参数施工,对难度较大、技术性较强的工艺,在施工前组织示范和专门讲解。

4.3.5.5坚持严格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制度。

五、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无伤亡事故,无施工机械设备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无火灾、无爆炸事故。

5.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在明确项目经理对安全负全责的前提下,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管理体系见图5.1.1)

5.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5.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3.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旬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3.2对起重工、电工、机械司机、爆破工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

5.3.3在施工区域内按规定设立有关安全标志、安全宣传标语牌,警示安全生产。

5.3.4强化用电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5.3.5非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区。

5.3.6施工人员均必须戴安全帽。

5.3.7做好防讯工作,开工前对河流、冲沟进行疏竣,路基开工前做好排水,布置场地时要做好调查并加强防护。在雨季到来前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5.3.9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6.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6.2.1成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施工管理

6.2.1.1设专职管理人员和各作业队、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的管理组织机构,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特点,分工序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完善保证体系,层层强化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意识,于施工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监控和量测,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完善对周边环境的保护。

6.2.1.2制定严格的奖惩条例,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使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措施得到有效的实施,周边环境得到妥善的保护。

6.2.2加强工程施工的环保措施

6.2.2.1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全体施工人员广泛进行教育,严格执行《环保法》和当地政府对环保的有关规定。

6.2.2.2基坑开挖废方必须集中堆弃于弃土场统一进行植草绿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后的临时预制场地、堆料场地及施工场地等必须进行还耕还草于民。

6.2.3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对施工周围环境的影响

6.2.3.1分别对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区的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出碴及出入料口等场地设置围墙封闭;生活区设置围墙与外部隔离,以减少噪声、粉尘、弃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2.3.2在爆破开挖时,要适当、及时洒水,保持土壤湿度,避免尘土飞扬。

6.2.4.1施工中的废水、废油必须得到净化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水源。

6.2.4.2对废弃的燃料、油料、化学品、酸、泥浆及有害气体和尘埃等经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至指定地点排放和处理。

6.2.4.3禁止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害烟尘、恶嗅气体的物质。

6.2.4.4在通风机风口及搅拌机上安装尘埃收集器,防止污染空气。

七、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1文明施工及文物保护保证体系

7.2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交通部和重庆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以及地方政府和业主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2、加强文明施工宣传教育,统一思想,使全体职工认识到文明施工是企业的形象,是企业管理和队伍素质的反映,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3、项目部对自检和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不但要立即纠正,而且要针对文明施工的薄弱环节,抓改进和完善,使文明施工不断优化和提高。

4、注重生活区及生产区的环境卫生。

5、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文物属国家所有,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经文物部门处理完毕后可继续施工。

6、加强检查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真正抓出成效。工程指挥部对文明施工现场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照评分,严格奖惩,交流经验,查纠不足。

7、按照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的指示要求,同时认真听取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争创标准文明施工现场。

八、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8.1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

8.1.1项目实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8.1.1.1质量与安全风险

质量与安全是施工企业永恒的生命线,也是工程项目重要的管理内容,一旦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不仅给伤者本人及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同时也将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8.1.1.2项目施工管理风险 

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时由于工程本身规模较大,技术难度及要求高,管理上难免顾此失彼而造成风险。 

8.1.1.3项目经理作为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人,其素质、能力往往是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如果项目经理的管理与指挥组织能力不足或缺乏职业道德,那么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赢利就可能会大打折扣,从而给项目管理带来风险。

8.1.1.4材料价格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的60%——70%以上都是材料成本,任何一种主要材料的大幅波动都会给项目带来巨大的影响。

8.1.2项目竣工阶段存在的风险 

施工项目竣工后,如不能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即可能造成项目财务结算滞后,不能及时收回工程结算尾款,增加项目的资金负担。同时又延长了工程保修时间,增加工程保修费用,从而使项目成本增大,也会带来相应的风险。

8.1.3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的防范策略:  

8.1.3.1风险回避策略 

在编标报价阶段,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勘查,在单价和总价中考虑风险因素;如果发现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超出自己所能承受的限度,及时终止项目以规避风险。

8.1.3.2风险降低(减少)策略

8.1.3.2.1要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项目经理,组建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项目部。

8.1.3.2.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全面成本控制,按照所选定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成本计划实施和控制。对构成生产资料费用的材料、人工、机械施工现场管理费用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控制。

8.1.3.2.3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于设计变更部分或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场地狭窄而发生的材料倒运费等费用及时进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加速竣工工程款的收取。

8.1.3.2.4在工程保修期内,项目部根据实际工程量,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用,并制定保修计划,以此作为保修费用的控制依据。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可委派专人或由就近施工的人员代管,尽量节约开支。 

8.2.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

8.2.1.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配备急救箱、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8.2.1.3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8.2.1.4保险: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8.2.1.5急救程序

8.2.1.5.1急救小组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8.2.1.5.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8.2.1.5.3现场警戒:安全质量科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8.2.1.5.4报告和沟通:根据事故等级,项目部及时向公司、监理、业主及安检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

8.2.1.5.5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质量科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8.2.2火灾事故应急

8.2.2.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场地中有明显标识。

8.2.2.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2.2.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2.2.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8.2.3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8.2.3.1施工技术科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8.2.3.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8.2.3.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施工技术科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8.2.3.4应急程序

8.2.3.4.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安全质量科。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8.2.3.4.3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8.2.3.4.4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8.2.4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

8.2.4.1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8.2.4.2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8.2.4.3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公司、项目部分别做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8.2.4.4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8.2.4.5应急程序

8.2.4.5.2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8.2.4.5.3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8.2.4自然灾害应急

8.2.4.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8.2.4.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1.DBJT01-26-2003标准下载,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8.2.4.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覆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8.2.4.4应急程序

8.2.4.4.1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8.2.4.4.2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8.2.4.4.3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山西地标12S4.pdf,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8.2.4.4.4恢复生产: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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