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场二期项目工程桩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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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广场二期项目工程桩工程施工方案

班组生产进度、质量、安全

第八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起吊和运输,同时吊桩与运输时的应满足各规范要求。

(2)施工现场设置质量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质量苗子或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3)施工前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一级技术交底DB50/T 1094-2021标准下载,对所有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二级技术交底。

(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质保单、合格证应齐全。

(5)测量工认真、准确填写施工记录,对施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6)测量人员对场内水准点、轴线桩、样桩应经常检查,打桩过程中经常复测,对水准点、轴线桩应每天复测一次,样桩应打一根复一根。

(7)沉桩施工时用二台经纬仪双向控制桩身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桩长。用一台水准仪控制送桩时桩顶设计标高。

(8)特殊工种工人应培训后持证上岗,确保沉桩施工质量。

(9)沉桩竣工后由技监部门对桩位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评定。

A.测量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测量定位所用的经纬仪、测距仪、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按二级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2)测量基准点要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3)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闭合测量方法,确保引测精度。

(4)轴线控制网及水准控制网,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6)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

B.压桩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压桩施工前,对压桩施工场地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桩机、吊机行走要求,在地下障碍物回填的区域内,吊机通行的位置必须铺设钢板。

(2)压桩施工过程中,由于多台桩机同时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压桩的施工流向、施工速率,并根据施工监测数据信息化施工。

(3)根据我司对地质报告的精读,地质报告反映,桩基进入持力层后仍有一定的反弹,标高是可以控制的,地质埋深会有起伏,通过一、二根试沉桩后,可以对现场地质做一了解而调整压桩速率。

5.常见通病预防技术措施

A.防止预制管桩桩头破碎的技术措施

(1)预制桩的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混凝土的配合比要准确。

(2)预制桩强度达到100%后方可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按检验标准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例桩顶面不平、桩身不垂直的桩应于退场。

(3)应经常检查桩帽与桩的接触面是否平整,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后才能施工。缓冲垫和垫木要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和加厚。

(4)桩顶严重破碎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同时采取把桩顶剔平补强后,再重新施工或该根桩不能使用。

B.防治桩身断裂,沉桩时突然错位或出现裂缝的措施

原因分析:桩身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桩身制作弯曲或桩身长细比过大;遇地下障碍物;上下节桩接桩不在同一轴线上;主钢筋触及桩顶,沉桩时产生纵向裂缝等。

防治措施:清除浅层地下坚硬障碍物;制桩、养护应符合强度、平直度要求;接桩面平整,使上下节在同一直线上;沉桩倾斜时,不能用移动桩架来校正等。

C.防治预制桩沉桩达不到设计标高要求的措施

原因分析:勘察资料与实际土层情况不符;桩机选用过小或压桩间隙时间过长,摩阻力增大,或群桩施工时,后沉的桩因挤土造成沉桩困难等。

防治措施:探明地质条件,试沉桩发现异常时应作补勘;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和机械设备;减少接桩时间,做到沉桩基本连续进行。

D.防治预制桩桩身倾斜,偏离设计桩位的措施

原因分析:场地不平整,桩架不水平;插桩时偏斜,未到位;接桩不在同一轴线上;群桩施工时,桩距过近,沉桩时上层挤出,产生侧向力,使已沉桩位移;桩顶桩帽接触面不平,桩身受偏向荷载作用,沉桩后桩身倾斜等。

防治措施:应规范作业,做到场地平整,桩架要平直,桩位对中,上下节接桩保证在同一轴线上,检查桩顶与桩帽接触面,保证平整,沉桩期间不宜同步开挖基坑。

E.防治预制桩沉桩时,接桩处松脱开裂的通病

原因分析:两节桩连接处表面未清理干净;焊接质量不好;连接法兰面不平等。

防治措施:接桩前将接桩处表面的杂质、油污清洗干净,填平接桩面;法兰面或连接铁件要求平整,焊接牢固。将桩拔出,清除障碍物后再打。

桩位控制:桩位偏差和垂直度应符合GB50202-2002规范要求。

单排桩或双排桩条形基础

(1)垂直于条形基础纵轴方向

(2)平行于条形基础纵轴方向

1/3桩径或1/3边长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3桩径或1/3边长

1/2桩径或1/2边长

注:桩位偏差控制应按照设计要求控制。

影响桩位偏移和垂直度的因素很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本工程施工放线后应及时进行轴线与控制基准线、桩位与轴线、桩位与桩位之间关系的检查。

(2)认真预检,并做好记录,校正工在桩身上要划出一条间距1m的标识。沉桩时控制好桩顶标高。桩对位准确后,应用两台经纬仪成90度直角观察桩的垂直度,调直后方可开始沉桩。沉桩过程中,桩尖遇到地下障碍物造成桩倾斜位移时,应将桩拨出,清除障碍物后再沉桩。

(3)电焊接桩控制: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1.0min,上下节平面偏差﹤10mm。

(4)电焊接桩焊缝:①、上下节端部错口≦2mm;②、焊缝咬边深度≦0.5mm;③、焊缝加强层高度:2mm;④、焊缝加强层寛度:2mm;⑤、焊缝电焊质量外观: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

第九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以现行考核指标为依据,达标率为100%,确保无重大的安全事故、管线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确保达到市级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

1.2安全及消防保证体系

1.3安全及消防保证措施

1.3.2所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程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各分包工程、工序施工前均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

1.3.3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如发现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3.4若我公司中标后,有义务全面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并制订一整套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制度条例,对各专业工种或各分包商的安全生产消防措施进行考核,以督促安全消防制度、措施的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1.3.5桩基施工阶段安全保证措施

(1)设专职安全员,开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并填卡,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2)起吊物件时,吊件下严禁站人;

(3)施工人员均需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上高空,必须栓安全带;

(4)司机随时检查制动系统、转向系统、钢丝绳,起重工负责检查吊桩钢丝绳、卡扣和吊钩;

(5)桩机的组拆作业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6)施工中如遇不明地下障碍(特别是疑为地下管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会同业主、设计、监理提出处理意见,待障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8)组装拆卸桩架及桩架转向、调位,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必须设好缆风绳等加强稳定的措施。

(9)电动机械及照明灯具,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罩和接地装置,桩架设好避雷措施。

(10)现场机电设备严格执行定机、定员,持证上岗操作。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经常检查各传动、升降、电器系统以及吊臂、吊绳、吊钩等关键部位的安全性、牢固性。

(12)电动机械及照明灯具、施工电源、配电箱、配电板等必须有良好安全保护罩、触电保护器、接电装置、漏电开关等,并经常检查其防潮和灵敏度。

(13)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不得随意拖拉照明用电。车辆装卸要有专人指挥。

(14)提前埋好的护筒上均需覆盖安全网片,防止人、物坠落孔内。

(15)施工前布置好各监测点并作好观测,施工中定期观测,做到信息化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周围地下管线之安全。

1.3.6施工时必须按照用水用电布置要求,每隔一定的距离设置好水笼头及消防灭火器材,确保消防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施工安全。

1.3.7施工现场各种用电器具及有关机械设备,都必须按安全规程要求安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每次使用前,尤其是受潮淋雨后,都必须由电工检查,确认性能可靠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平面水平的供配电电缆都必须严格按电缆机械性能及供电要求进行,配选电缆规格,同时必须时刻注意好电缆的安全保护工作,严防破损、漏电。

1.3.8施工过程中,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3.9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电气设备的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与接地干线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1.3.10在低压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钢结构作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上不得加装熔断器或断路设备。

1.3.11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合闸。线路故障的检修应挂牌告示并由专职电工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

1.3.12气焊钢瓶在存放和使用时,须距明火10m以上,并避免在阳光下爆晒,搬动时不能碰撞钢瓶,并戴设盖帽,氧、乙炔瓶安放时间距应大于5m。氧气乙炔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和防回火器,高低压表应完好,计量正确。

1.3.13严格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动用明火必须同步做好防护监控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档案,并按施工总人数的10%比例建立消防组织,并开展正常活动。

1.3.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生活区域更衣,厕所的照明采用36伏低电压。

1.3.15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苗子)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苗子)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3.16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由各专业工种队伍或专业分包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制度,消防隐患,尤其是重点部位,更应制度齐全,措施到位,有岗有人,确保消防工作落至实处。

1.3.17施工前预先准备好黄黑相间的移动式钢护栏,将施工区域与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相隔离,并在施工区域的两端竖立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制作醒目鲜明,夜晚架设照明灯和红灯。

1.3.18经常互相提醒注意防止高空跌落物、翘头板、朝天钉等。

1.3.19施工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一切规定。

1.3.20由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是施工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做好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1.1.2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调度员负责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2做好施工总图设计与管理

1.2.1项目经理负责施工总图的设计与管理工作。

1.2.2施工总图的设计要布局合理,各种临时工程设施的坐标与正式工程核对。

1.2.3临设工程必须按施工总图布局施工,如需要更改必须经施工总图设计批准。

1.3.1开工前做好三通一平,现场要平整、干净,道路要畅通,并排水良好。开工时先地下工程,后地上工程。

1.3.2根据公司要求,结合现场及各专业施工的具体情况,将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原则上谁施工,谁负责管理。

1.3.3严格按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

1.3.4上下工序要进行交接,组织检查,办理手续。

1.3.5现场清理障碍、断路、断水、断电或施工需要破损道路时,必须事先由施工单位向项目部主管部门申请,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4场内标语、标志和室外布置

1.4.1工地内显著部位,悬挂工作方针要求的白底兰字标语及安全生产宣传牌。

1.4.2工地所有人员佩戴由公司统一制作的胸卡上岗。

1.4.3项目经理、安全总值班佩戴安全监察标志上岗。

1.4.4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佩戴规定颜色的安全帽(项目经理佩戴红色安全帽、技术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施工队长及安全员佩戴黄色安全帽、技术工人佩戴兰色安全帽)。

1.4.5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道口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示牌。

1.4.6现场办公室悬挂科室标牌,室内张贴卫生值日牌,物品实行定置管理。

1.4.7会议室保持整洁,墙上张挂工程方针目标图、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图、安全保证体系图、形象进度表、气象记录图表。

1.4.8工地内适当位置设阅报和宣传栏。

1.4.9固定设置立杆必须刷漆,通道立杆红白漆相间。

1.4.10工地显著部位书写白底兰字或白底红字“市民规范”。

1.5.1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线路设置可架空的必须架空,严禁随地拖设。

1.5.2电气设备均需设置随机开关。移动电动机具、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控制。分电箱、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均按标准制作,统一编号,刷红色危险标志,分配电箱周围0.8米范围内严禁堆物。

1.5.3配电箱经常清扫,并保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1.5.4所有分配电箱必须设总开关、电熔丝。

1.6.1施工机具和车辆等根据其情况,设置相应的防冻、防火设施。

1.6.2电焊机: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线拉接正确;进出线防护罩要密盖严实。

1.6.3手持电动工具:防护罩齐全有效,橡皮电线不得破损;漏电保护器应安装正确,且灵敏有效,接地保护良好。

1.6.4气瓶:各类气瓶有明显标志;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距离应大于5米;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装回火装置;应设置防震、防爆、防晒措施。

1.6.5各类机具收工时应收归专用仓库。

1.7.1施工手段用料及周转材料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回收,不乱扔、乱放。

1.7.2堆场要平整,按场地布置图分类堆放。堆场一律设分隔标志,线内堆物。多余的材料与物品要及时退场,无散乱物件。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人员树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践的施工操作中。

标牌用不干胶制作,蓝底白字,标题用黄色较大字,所有标题左侧标有公司企徽;牌的大小必须与工地规模大小相称。

1.10.1工程概况牌:

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内容、合同造价、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1.10.3消防安全保卫牌

1.10.3.2自觉接受项目保卫人员的查问和有关证件检查。

1.10.3.3班组必须有专(兼)治安消防负责人。

1.10.3.4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公安部门领取暂住证,严禁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10.3.5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先报项目保卫消防办公室审批后方准动火,并实行谁动火、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经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1.10.3.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木工车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10.3.7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炊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10.4文明施工牌

1.10.4.1做到作业标化、环境美化、场地净化和市区主要道路夜间亮化。

1.10.4.2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和其他安全标志牌。

1.10.4.4施工现场做到封闭式管理,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净车出场,做到施工不扰民,做好工居共建工作,严禁随地大小便。

1.10.4.5材料归类整齐堆放,不混放,设标示牌。

1.10.4.6落实工地治安消防负责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把好动火审批监护关。

1.10.4.7建筑工地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入册,三证齐全。

1.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

1.11.1工程一经开工,即成立以施工经理为首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负责。

1.11.2为确保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落实,项目经理部要定期组织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好的予以表扬,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做到奖惩分明。

1.11.3利用施工调度会随时讲评现场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达到制度化、经常化。

1.12环境保护及防止噪声扰民的措施

1.12.1环境污染防止目标

认真贯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方针。严格按照公司QG/13J03-05《环境保持管理规定》做好环境保持工作。环境污染防止目标:

(2)噪声排放:达到规定要求

(3)施工污水排放:二级标准

(4)粉尘排放:目测无扬尘

(5)固体废弃物:集中管理达100%

(6)遵守法律、法规,对施工实行全过程污染控制,推行清洁施工。

(7)工程完工撤离现场时,机具设备要有序拆除和搬运,现场清理干净。

1.12.2境污染防止的技术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止的技术组织措施:

1.12.2.2施工中产生的污油,不得随意排放,防止对水土造成污染或引发火灾事故。

1.12.2.3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或废液,要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1.12.2.5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大气、水体、土壤不受污染,不在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土石方运输、弃置按规定办理弃置许可手续,清运弃置。做好废水、各种废弃物、噪音等防治措施。

1.12.2.7生产污水及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泼倒和排放,任何开挖所产生的地下水必须按规定排至排水沟或经业主许可的地方,不可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不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和河流中。

1.12.2.8保持施工现场文明、卫生,设备、物料及余料摆放整齐,不随意堆、弃废弃物。

1.12.2.10禁止有毒、有害物掺入回填土。

1.12.2.11采用节能、环保型的工程机械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和噪音污染。

1.12.2.12减少光污染,光线不照向居民区,厂区内施工不扰民。

1.12.2.13夜间施工光线不照向居民区,减少光线对居民造成的污染。

1.12.2.14夜间施工噪声超强时桥梁墩柱施工方案,必须经业主和总承包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强噪音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00时),需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现场,采取隔离和围档措施以降低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把噪音控制在60~68分贝,同时做好周围居民的思想工作。

第十一章施工进度计划表

设备进场拼装及调试(计3天)

说明:施工总工期(有效施工时间)约为70天。

DB22/T 2766-2017 地下水资料整编规程第十二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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