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西安至成都铁路预制箱梁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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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西安至成都铁路预制箱梁施工组织设计

11.1.4、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11.2、与集团公司指挥部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与集团公司指挥部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苏J/T15-2011(六) 陶粒轻质混凝土条板.pdf,无条件履行以下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场长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场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4)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应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8)所有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牌。

(10)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

11.3、安全管理制度

11.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部的安质部是常设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对梁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梁场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各班组群众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11.3.1.1、场长安全职责

11.3.1.2、副场长安全职责

11.3.1.3、工程部安全职责

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在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时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并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11.3.1.4、物资部安全职责

保证安全生产所用材料、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并能符合安全生产的质量要求。制定施工机械化配套方案,以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早检查、早预防、严禁带病机械作业,严禁汽车“三超”。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11.3.1.5、综合部安全职责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进场工人、特殊工种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督促基层做好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以人为本,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加强劳动保护,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提出改善现场劳动卫生条件的计划。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措施,制定饮食卫生及营养方案。

11.3.2、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1.3.2.1、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应承担管理责任。

11.3.2.2、岗前安全教育

对上岗前各工种安全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施工工序,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考核确认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后才能独立上岗作业。

11.3.3、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3)每月下达生产计划,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领工员和工班长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交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月底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总结。

11.3.4、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普遍性检查和末项检查。每次检查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消除安全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3.5、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中铁总公司、地方政府有关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发生事故按系统逐级及时上报,不隐瞒。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对事故责任者或责任单位追究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

11.3.6、安全生产考核和奖罚制度

11.4、安全保证措施

11.4.1、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安全措施

(1)材料库房的材料、件、机具设备应堆放整齐、稳固并设防潮隔离层,拆下的模板及外露铁钉材料等应及时处理,并应设置消防设备。(2)材料库房高处作业面上的材料堆放时应平稳,防止侧向滚落。

(3)叉车等搬运设备装卸笨重的机械设备和材料时,应有人指挥;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等,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烟火。

11.4.3、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意调整和拆除。(2)机械安装时基础必须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时,机械臂距架空线要符合安全规定。(3)各种机械设备视其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到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识牌、安全操作牌。(4)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超载、超高、超速,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使用或设备超负荷运转。(5)机械设备在现场应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6)起重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7)起吊设备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其中吊装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及时更新。(8)机械吊装管材时,吊具完好,栓绑要牢靠,防止管子滑脱。(9)起重作业中,司机先发信号然后起吊。起吊时,重物在吊离地面20~50cm时停车检查,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起吊重物旋转时,速度均匀平稳,防止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事故。吊长大重物时,有专人拉放。

11.4.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工作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源。(2)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并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3)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布设。(4)所有电器设备及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保管和维修应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非专职电器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6)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7)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接规定设置电保护装置,更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8)电器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9)直接向现场供电的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值班员联系。

11.4.5、移梁安全措施

起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起重工素质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安全上岗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应带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禁止穿拖鞋,做好安全工作。

11.4.5.1、移梁安全措施

(1)起移梁之前应对机具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完工后才能进行工作。(2)起移梁工作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内,以防意外发生。(3)起移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时刻注意机具的运行情况,以保证其正常的运行状态,一般不宜靠近有关运行部件,必须靠近操作时,应仔细观察,灵活操作,防止挤、碰伤手、脚。(4)起移梁作业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做到口令一致、信号一致。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注意接受统一指挥,不能三心二意。(5)确认纵、横移滑道所通过的线路和结构允许梁体的荷载。(6)起移梁操作中,如发生异常现象,应在切实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危险地区的人员应及时离开。

11.4.6、防火、防风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尘、防毒、防洪、防雷、防潮等安全规定。(2)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3)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工作。(4)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设施周围(如搅拌站),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引起火灾。(5)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仍烟头的不良行为。(6)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派专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7)防护、防腐施工满足防火、防尘、防毒要求,并备有可靠防护设备;采用新防腐材料时,详细了解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及有无毒性的腐蚀作用,并须备有可靠的防护用具。(8)各种锅炉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9)当遇到恶劣天气,(如风力大于五级,且降雨大于30mm),影响施工安全时,停止施工作业。各种门吊停放时走行部位锁定牢固,防止遭遇大风发生出轨事故。(10)大雨、大风后对机电设备,门吊、搬运机等进行检查工作。

11.4.7、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2)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3)夜间施工罐车所经过处必须粘贴防撞反光标志,并设专人对罐车进行指挥。

(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5)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6)夜间施工时,施工平台上必须确保施工照明,个人均须配戴头灯、手电,同时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8)施工时必须备有应急照明措施,我梁场采用两台50t门吊作为夜间施工应急照明措施。

11.4.8、预应力施工安全措施

(1)预应力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箱梁预制完成后,橡拔管施工过程中四周必须张拉警示带,严禁四周站人。

(3)张拉施工时张拉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拉有警示带,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4)钢绞线下料过程中必须在下料口处设置“门”字型反弹装置,防止下料过程中钢绞线弹起伤人。

(5)施工设备符合用电规范,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线路完好无裸露。

(6)张拉时,构件两端不准站人,操作人员站在侧面,两端设置防护栏网,高压油泵放在梁体端部左右侧。

11.4.9、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1)夏季气温高,雨量集中,施工保证措施以防洪、防尘、防暑降温为主,做好全面施工安排。(2)配齐防暑降温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生活有良好的条件。夏季施工,露天作业点必须搭棚,保证操作人员在非露天作业。施工点设置饮水设施,施工人员配备防暑药品,预防高温可能引起的病变。(3)雨季前必须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生活住地、运输便道、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暴风雨后,应立即对上下梯、门吊、搬运机、搅拌站基础、围墙、配料仓基坑、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如有异状或损坏等,应及时整修完好。(4)在雨季施工应保持现场排水设施通畅,并雨后及时派人进行检查清理,防止排水的不通畅。(5)雨后组织人员及时排除工作场地积水。(6)作好在雨季施工期间材料的防雨、防洪、防潮措施。(7)作好施工场地防风准备,生产生活用房进行加固处理;大风天气期间严禁吊梁移梁及门吊吊装作业。

DB32/T 2778-2015标准下载11.4.10、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岗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上岗。(3)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11.4.11、保证周边环境安全措施

(1)与当地交管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以确保交通顺畅。

(2)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加气混凝土填充墙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周边环境治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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