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编制技术指南(湖南省住建厅2018年10月)

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编制技术指南(湖南省住建厅2018年10月)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86.1K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204826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编制技术指南(湖南省住建厅2018年10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规【2018】19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

GB/T 9089.1-2021 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1部分:术语.pdf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10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2规划编制要求 2 2. 1 规划原则, 2 2.2 规划依据, 3 2.3 规划期限, 4 2.4 规划范围. 4 3规划编制内容 5 3.1 重点内容 5 3.2 一般内容. 5 4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4. 1 现状调查与评估. 4.2 空间管控. 9 4.3 历史资源要素保护与整治 11 4. 4 村庄发展与建设 12 4.5村庄规划实施 16 5规划成果要求 18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指 南。 1.2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湖南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国家级、省 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传统村落可参照本指 南进行保护规划的编制。 1.2.1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历史文化名村,结合《湖南省 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参照本技术指南进行 编制。 1.2.2已编制村庄规划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历史 文化名村,结合已有规划成果,参照本技术指南补充相应内 容

2.1.1体现地域文化

充分尊重地域民俗风情,体现地域文化,延续传统特色,

2.1.2尊重历史原真性

尊重名村历史文化遗存的原真性,保持村落传统风貌、 力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所反映的历史信息的可识别性,禁止任 何破坏和歪曲历史原真性的整改和修复行为。 2.1.3保持风貌完整性 在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同时,注重对名村的整体 空间环境、具有风貌特色的建筑群落、人文环境和自然风貌 的风貌完整性保护。 2.1.4保护与发展相协调 在历史文化资源得到科学有效保护的同时,要坚持有利 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坚持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坚持基 础设施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 环境,并应提高其抵御火灾、洪涝灾害及其他灾害的能力, 以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2.1. 5以人为本 在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引导村民共同参与,尊重村民 的合理诉求,保护名村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同时满足村民的生 产生活需求。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的编制内容分为重点内容和 一般内容。 3.1重点内容 1、评估名村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情况,历史文化价值分 为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四个方面; 2、提出村庄发展的目标与规模;确定保护原则、保护内 容与保护重点,构建保护框架体系,明确各类保护对象并制 定保护名录; 3、提出总体保护策略; 4、提出与名村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 农田林地等环境景观要素的保护措施; 5、确定保护范围线,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的界线JC/T 2340-2015 热反射混凝土屋面瓦,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划定环境协 调区,制定相应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措施; 6、制定空间发展引导控制线,包括适宜发展区、限制建 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其中禁止建设区范围线为强制内容: 7、提出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环境要素的 分类保护和整治要求; 8、提出延续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9、提出名村保护的近期建设规划 10、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 2一般内容 1、调查和分析名村建设与发展的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

2、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提出策略; 3、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 4、提出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规划方案; 5、对需要整治的居民点和建筑提出建设、整治的方案与 措施,并明确村民建房的控制要求,

4. 1 现状调查与评估

收集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及其传承方式、主要 传承人、传承载体,分析其与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4.1.3现状建设调查 1、村庄建设现状调查 对村庄规模、土地利用情况、房屋建设情况、公共服务 设施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通过访谈、问卷等形式对村民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村 民对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价值的认知和保护方式的建议, 对住宅建设、村庄环境及设施配套的意愿,对村庄发展建设 的诉求和建议等。 2、现状建筑分类 对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建筑进行逐栋入户调查,并从年代 风貌、层数、建筑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分类和评价。 1)建筑年代可按照明代及明代以前建筑、清代建筑、民 国建筑、20世纪50一80年代建筑、20世纪80年代以后建 筑进行分类。 2)建筑凤貌可按照一、二、三类进行分析。一类风貌建 筑为保存较好或者受到一定损伤但不影响其风貌特征的传 统建筑;二类风貌建筑为损伤较大但可修复的传统建筑,以 及按传统建筑形式建造的新建建筑;三类风貌建筑为与传统 建筑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 3)建筑层数可按照一层建筑、二层建筑、三至四层建筑、 五层及以上建筑进行分类。 4)建筑质量可按照质量好、中、差进行分类 5)建筑使用功能分类指将建筑按现状的使用功能进行分 类整理,历史建筑应注明其原有的使用功能

CECS 94-2019-T 建筑排水内螺旋管道工程技术规程4.1.4村庄保护与历史文化价值评估

1、村庄保护评估 从历史遗存保护状况、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 资金筹措、规划实施、政策措施等方面对历史文化名村保护 工作进行评估。 2、历史文化价值评估 在对历史、现状研究比较的基础上,总结并阐述历史文 化名村的价值(分为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 价值四个方面)与特色。 4.2空间管控 4.2.1确定保护框架 结合村庄现状情况,按自然环境要素(山水格局)、人 工环境要素(空间格局、街巷肌理、文保单位、地下文物、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人 文环境要素(历史人物、民俗节庆、民间艺术、饮食文化、 风物特产等)构建村庄保护框架。 4.2.2确定保护对象 根据历史研究和现状调查评估,确定需要保护的各类物 质文化遗产(包括空间格局、历史街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山体水系、古井、古桥、牌坊、 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 4.2.3划定保护范围 1、历史文化名村应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在建设控制地带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划定环境协调区。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