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505-2016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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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175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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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505-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17505-2016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ICS77.140.01

GB/T175052016 代替GB/T17505—1998

(ISO 404.2013,MOD)

管道布置图设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由用户提供的订货信息 制造工艺 中间商供货 要求 检验和试验 重新分类和返修 0 标志 1异议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404:2013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参考文献

GB/T 175052016

GB/T 175052016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GB/T15574中所包括的钢及钢产品(铸钢和粉末冶金制品除外)交货一般技术 要求。 当产品标准中的规定或合同中的协议与本标准中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产品标准的规定或合同的 办议为准, 注:本标准须与其他技术标准配套使用,不能单独用于订货。

规定检验和试验specificinspectionandtesting 交货前,根据合同的技术要求,在交货的产品上或其中的部分产品上进行检验和试验,以便验证它 们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3.5 检验代表inspectionrepresentative 检验代表可为一个或几个人,他们可能是: a)制造商委托的检验代表,他们不能是生产线上任一生产工序中的人; b)用户委托的代表; c)第三方指定的检验代表。 3.6 试验单元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或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注1:见图1。 注2:本术语也被称作"检验批(inspectionlot)”或“批(batch)”。 3.7 抽样产品sampleproduct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块板)。 注:见图1。 3.8 试料sample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中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1:见图1。 注2: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9 样坏roughspecimen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注:见图1。 3.10 试样testpiece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坏。 注1:见图1。 注2:在某些状态下,试样可以是试料,也可以是样坏。 3.11 熔炼分析cast(heat)analysis 钢铁企业测定样品熔炼化学成分的分析。 注:熔炼分析一般是指在钢液浇铸过程中采取样品进行的化学分析。但真空电弧重熔法(VAR)和电渣重熔法 (ESR)则在钢锭上取样分析,其结果也作为熔炼分析。 3.12 成品分析productanalysis 在交货产品上进行的化学成分分析

GB/T 175052016

序贯试验sequentialtesting 一组或一系列试验(例如冲击试验、厚度方向的拉伸试验等),由该试验得到的平均值和单个值来判 定产品是否符合合同和/或产品标准的要求。 3.14 制造商manufacturer 按合同的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性能进行相应产品生产的组织。 3.15 中间商intermediary 从制造商获得产品,不经加工或经加工后(但不改变合同和产品标准规定的性能)供应给需方的 组织。 注:例如,中间商可以是钢材服务中心或批发商

4由用户提供的订货信息

图1第3章规定的定义示例

.1用户在选择钢的牌号、产品外形、尺寸时,应考虑到进一步加工和最终使用的需要。必要时GB/T 41455-2022 地下管线要素数据字典,可 正求制造商的意见。

.2合同应包括描述产品特性所需的全部内容以及下列有关交货的详细内容: a 交货的重量、长度、数量和面积; 产品外形(例如:图纸号); ) 公称尺寸; a)和c)特性值的公差; e) 钢的牌号; 交货状态(热处理、表面处理的方式等); 表面质量和内部质量的特殊要求(见7.4); 所需检验文件的类型或质量证明书、检验和试验的类型(仅指产品标准未规定时)(见第8 章); i 当需要时,采用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包装、标志和储运; k) 产品标准提出的任何选择要求或产品标准规定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 34.2中的内容还应规定采用下列任一方法: a 采用一个或几个国家(或行业)标准; b 当没有标准时,合同中规定的特性值和条款; 如果合同中引用的标准未注明日期,应采用签订合同时的有效版本。如果对现行的标准版本 有显议,所用的版本应供需双方协商

除非在订货时有协议或在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制造工艺应由制造商选择。 注:制造工艺包括从炼钢到产品交货的各个工序。

6.1中间商若没有对产品进行任何加工处理,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交制造商的检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 检验文件的类型应符合GB/T18253的要求,质量证明书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注:如GB/T247、GB/T2101、GB/T2102、GB/T2103、GB/T2104、YB/T5242是有关质量证明书的标准。 6.2为了保证供货产品和检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之间的可追溯性,由制造商提供的检验文件或质量证 明书应包括相应的产品标志的方法(见第10章)。 6.3如果中间商改变了产品的尺寸,则应提供一份符合这些新状态的附加文件。这也适用于制造商检 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没有包含的所有特殊要求。 6.4任何组织在加工时改变了产品的冶金性能,则被视为产品的制造商。

产品应符合合同的要求。无论采用什么类型检验文件或质量证明书(见第8章),制造商都应进行 适当的工艺控制、检验和试验,使其交货的产品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如果进行试验时可能存在危害 安全和健康的隐患,则应为标准的使用者制定一个足够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除非特殊指明是成品分析GB/T51368-2019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有关化学成分的要求均是指熔炼分析。分析方法应符合GB/T146 花定。

在产品标准中,如果产品的力学性能值按尺寸的大小分组(如厚度、直径)时,此时所指的尺寸应是 力学性能取样所规定位置的产品公称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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