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8680-2020 工业低品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技术导则.pdfGB/T 38680—2020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entral heating system using low grade industrial surplusheat
CNAS-TRL-017:2021 电煤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技术指南.pdf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6802020
工业低品位余热 集中供热系统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低品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以下简称“余热供热系统”)的基本原则、余热资源分 类与指标计算、工程设计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低品位余热(以下简称“余热”)为热源的民用建筑集中供热系统新建或改扩建 项目。 X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28 工业余能资源评价方法 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Com GB/T 817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8638 城镇供热管道保温结构散热损失测试与保温效果评定方法 GB/T 29047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GB/T 50627 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 GB/T 50893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 51074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 CJJ 28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CJJ 88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105 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T 185 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技术规范 CJJ/T223 供热计量系统运行技术规程
余热供热系统技术方案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市供热规划、节能环保政策和 要求。
余热热源宜作为基础热源,同时应配置相应的备用热源和调峰热源;对于波动性、 宜配置储热装置以提高系统稳定性,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余热资源品位,按照从高到低、以高带低的原则,规划、设计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方案, 热交换装置或热泵,在安全可靠、经济可行的前提下,优化匹配余热资源与供热需求
依据载热体形态将余热资源分为三类:
a)液态载体余热资源,例如冷凝水、冷却水、冷渣水、可燃性废液、酸液等液态产品和液态中间产 品蕴含的余热资源。 b 气态载体余热资源,例如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烟气、乏汽、放散蒸汽等蕴含的余热 资源。 c 固态载体余热资源,例如焦炭、炉渣、烧结矿、球团矿等固态产品和固态中间产品等蕴含的余热 资源。
.2.1回收利用余热资源量
回收利用余热资源量按式(1)进行计算:
Q,一一回收利用余热资源量,单位为吉焦(GJ); m;第i种余热载体总量,单位为千克(kg)或单位为立方米(m): 第i种余热载体比恰,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或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kJ/m"); hi2 第i种余热载体余热回收利用后比恰,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或单位为千焦每立)
h2 第i种余热载体余热回收利用后比恰,单位为千焦每干克(kl/kg)或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 (kJ/m")。 5.2.2 余热回收利用率 余热回收利用率按式(2)进行计算: X100% (2) 式中: 7Q一一余热回收利用率; Q:一总余热资源量,单位为吉焦(GJ) 5.2.3 余热供热面积比 余热供热面积比按 式(3)进行计算: S X100% ·(3) S 式中: 余热供热面积比; S, 余热供热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SAG 总供热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5.2.2余热回收利用率
DB11/T 1190.2-2018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石质构件采用基于约定回水温度进行的结算热量按式(4)
Q;——结算热量,单位为吉焦(GJ); 管网供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GB/T 386802020
管网约定回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M——管网循环水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C,——水的比热容,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H —供暖小时数,单位为小时(h)。
6.1余热供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893、CJJ28、CJJ34、CJJ88、CJJ105、CJJ/T185、CJJ/T223 的要求。 6.2余热热源宜与热电联产机组和清洁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等多热源联网,在供热系统设计中优先 考虑互为备用热源;余热集中供热系统设置备用热源和调峰热源时,应比常规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在容量 选择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6.3工业余热热源易受主生产系统负荷波动影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储热装置;对于波动性、间 断性较大的余热热源应根据其稳定性及热负荷需求情况,配置满足相应补偿能力和调峰能力的储热 装置。 6.4余热供热系统备用热源供热能力宜不低于设计热负荷的75%。 6.5采用余热热源时,应尽量降低回水温度,宜采取大温差、低阻力供热管网设计。 6.6余热供热系统宜采用多热源、多用户环状管网设计。( 6.7C余热资源温度低于热网回水温度时,宜采用热泵技术深度利用余热, 6.8有余热资源和供热需求,但不适宜敷设管网时,宜采用移动储热供热方式。 6.9当余热供热系统承担生活热水负荷,且水质满足热用户要求时,可采用开式热力网 6.10以采暖热负荷为主的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供热介质。 6.11 余热供热系统根据供热末端形式不同宜分区调节,供热末端形式宜采用地板采暖或风机盘管。 6.12余热供热系统所选用的设备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 6.13余热回收系统关键设备和储热装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整体拆装,留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和检 修空间。 6.14多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集中调度、控制、计量、结算平台,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的 要求。 6.15供热管道及设备的保温结构设计应按照CJJ34、GB/T29047执行,并符合GB/T4272和 GB/T8175的有关规定。 供热管道保温结构散热损失测试与保温效果评定,应按照GB/T28638执行。
6.1余热供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893、CJJ28、CJJ34、CJJ88、CJJ105、CJJ/T185、CJJ/T223 的要求。 6.2余热热源宜与热电联产机组和清洁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等多热源联网,在供热系统设计中优先 考虑互为备用热源;余热集中供热系统设置备用热源和调峰热源时,应比常规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在容量 选择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6.3工业余热热源易受主生产系统负荷波动影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储热装置;对于波动性、间 断性较大的余热热源应根据其稳定性及热负荷需求情况,配置满足相应补偿能力和调峰能力的储热 装置。 6.4余热供热系统备用热源供热能力宜不低于设计热负荷的75%。 6.5采用余热热源时,应尽量降低回水温度,宜采取大温差、低阻力供热管网设计。 6.6余热供热系统宜采用多热源、多用户环状管网设计。( 6.7C余热资源温度低于热网回水温度时,宜采用热泵技术深度利用余热, 6.8有余热资源和供热需求,但不适宜敷设管网时,宜采用移动储热供热方式。 6.9当余热供热系统承担生活热水负荷,且水质满足热用户要求时,可采用开式热力网 6.10以采暖热负荷为主的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供热介质。 6.11 余热供热系统根据供热末端形式不同宜分区调节,供热末端形式宜采用地板采暖或风机盘管。 6.12余热供热系统所选用的设备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 6.13余热回收系统关键设备和储热装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整体拆装,留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和检 修空间。 6.14多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集中调度、控制、计量、结算平台,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的 要求。 6.15供热管道及设备的保温结构设计应按照CJJ34、GB/T29047执行,并符合GB/T4272和 GB/T8175的有关规定。供热管道保温结构散热损失测试与保温效果评定,应按照GB/T28638执行。
7.1应定期监测余热供热系统实际运行能耗GB/T 50476-2019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并对余热供热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建立技术档案。 7.2对于多热源供热系统,应制定供热系统运行调节方案或运行规程。 7.3宜与余热资源提供企业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同时确保余热供热系统和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7.4宜采用约定回水温度的热量结算方案,鼓励降低管网回水温度,提高系统余热利用率。 7.5余热供热系统节能评价可按照GB/T1028、GB/T50627要求执行。 .6 应及时淘汰供热系统中的落后用能设备。 7.7加强余热供热系统动力设备调速装置、供热参数检测装置、调节控制装置、计量装置等的维护 保养
7.1应定期监测余热供热系统实际运行能耗,并对余热供热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建立技术档案。 7.2对于多热源供热系统,应制定供热系统运行调节方案或运行规程 7.3宜与余热资源提供企业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同时确保余热供热系统和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7.4宜采用药定回水温度的热量结算方案,鼓励降低管网回水温度,提高系统余热利用率。 7.5余热供热系统节能评价可按照GB/T1028、GB/T50627要求执行。 7.6应及时淘汰供热系统中的落后用能设备。 7.7加强余热供热系统动力设备调速装置、供热参数检测装置、调节控制装置、计量装置等的维护 保养
GB/T386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