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2636-2020 基于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制图技术规范.pdf按表C.1中的要求进行,并新增LANNOTYPE属性。 b按表C.1中的要求进行。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有向点符号要求 1表D.1给出1:10000地形要素图库一体化数据的有向点符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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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913-2014 水泥稳定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基层施工技术规范(规范性附录) 1:10000地形要素数据要素选取与快速制图表达要求
E.1.2地形要素入库数据无空图层。 E.1.3所有要素需填写“DATE”(现势性),现势性填写时间为外业核查时间,日期填写到年月日, 如“20190301”;“FEAID”、“STACOD”、“VERS”不用填写;对于无法填写或不需要填写内容的 属性项,应保持“NULL”,不得赋“空”字符串或者“O”。 E.1.4在图库一体化数据中,地形要素数据中地物精度需符合GB/T13990的要求;快速制图时, 主要地物(如道路、水系、有方位作用的独立地物、面状居民地、高程点位、主要堤等)不得移位, 次要地物的移位表示必须符合GB/T20257.2中相应要求和规定。地物密集地区,如地物符号化后 密度过大,在图上相互压盖,可将符号的尺寸缩小表示,缩小率不大于80%或移动次要地物符号。 E.1.5在地物密集地区,独立地物符号烟筒、水塔等较多时,选择高大突出和有方位意义的进行 表示。 E.1.6城区内外业核查到的单位名称应全部保留入库,快速制图时根据图面负载量进行适当取舍 或简注。 E.1.7线状符号如:行树、路堤、篱笃等(境界符号除外)要素不考虑虚实部相交、临错交叉表示 等。干堤及高速公路、国道上的路堤,平行部分尽量保持对称表示,转弯处可不对称表示。 E.1.8道路、街区以可读图为根本,道路及附属设施中各要素之间相接处的断口不进行处理。 E.1.9制图数据PDF输出分辨率视图幅内要素多少而定,最低不得低于300dpi,一般建议设置为 600dpi。 E.1.10图库一体化数据中应保留外业核查的痕迹,即整合后带入的外业核查的属性不能进行修改 及删除。
.2.1数据内图廓线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理论坐标值生成:图廓坐标点不加带号,保留至小 数点后三位;数据应有投影信息,并保证投影信息的正确性。 E.2.2地形入库数据中测量控制点平面位置保留至整米,高程值保留至0.1m;经等外水准以上精 度联测的测量控制点,制图数据高程表示至0.01m,其他注至0.1m。 E.2.3埋石点高程加上比高值与等高线不矛盾,则制图数据正常表示,反之不做表示。高程值按 不加比高的高程表示。比高情况在元数据中进行记载
E.3.1制图数据中,一级河流字大按6.0mm表示,二级河流字大按5.0mm表示,依次类推。 E.3.2河流渐变以图幅为单位,图幅与图幅之间制图数据无需进行接边处理,但图幅内的河流渐 变需保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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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单栋依比例尺高程及超高层房屋,制图数据中按照附录F要求进行。 E.4.2城区内学校、医院等场所,应用相应的符号表示内部建筑物及设施,并加注名称,当图内 容纳不下名称注记时,用符号代替名称注记,符号表示在主要在建筑物上。 E.4.3清真寺、教堂、庙宇按实际位置表示相应房屋并配置符号,如符号压盖房屋,图面不能清 晰表示依比例尺房屋轮廓或不依比例尺房屋时,图面只表示符号,但房屋在地形要素数据中需保留。 E.4.4露天采掘场、乱掘地在居民地附属层(RFCA)按面表示。其内的陡坎在TFCL层表示,代 码为760200。TYPE(类型)赋土、沙、石等,不明确的为空。特别零乱的乱掘地用地类界圈绘, 其中适当配置陡坎符号,该陡坎符号只出图,不入库。面积大于图上4cm的露天采掘场、乱掘地 应表示草绘等高线;面积小于4cm的制图数据不表示等高线,但入库数据等高线应连续表示。 E.4.5根据黑龙江省地区农村居民地院落较大的地域特征,增加“LJKA”(居民地范围面)
E.5.1高速铁路不表示铁路范围面;单线标准规在架空处也不表示铁路范围面。 E.5.2铁路、公路的线路名称在快速制图数据中不表示,但名称为“**高速公路”或“**客运专 线”,需表示名称注记。 E.5.3铁路主干线贯穿居民地(LJKA)层时,LJKA在铁路范围面外分别构面;矿区、厂区等内 部的专用货运铁路穿过LJKA时,LJKA不进行分割表示。 E.5.4停车场除表示居民地外的,居民地内部的火车站、汽车站、景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专用 停车场,仅表示大型的且独立的,兼顾车辆通行的停车场不表示。 E.5.5城市主干道或次干道的上方有高架路通过时,道路中心线各自采集,道路宽度各自表示, 道路面按街道整体路宽表示。
E.5.1高速铁路不表示铁路范围面;单线标准规在架空处也不表示铁路范围面。 E.5.2铁路、公路的线路名称在快速制图数据中不表示,但名称为“**高速公路”或“**客运专 线”,需表示名称注记。 E.5.3铁路主干线贯穿居民地(LJKA)层时,LJKA在铁路范围面外分别构面;矿区、厂区等内 部的专用货运铁路穿过LJKA时,LJKA不进行分割表示。 E.5.4停车场除表示居民地外的,居民地内部的火车站、汽车站、景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专用 亭车场,仅表示大型的且独立的,兼顾车辆通行的停车场不表示。 E.5.5城市主干道或次干道的上方有高架路通过时,道路中心线各自采集,道路宽度各自表示, 道路面按街道整体路宽表示。
地物密集及电力线较多的经济发达地区不表示辑
地名的属性GNID(地名代码)按最新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进行赋值,乡镇级以下地名GNID后 立用0补齐:无法确定的,1~6位为所属县级行政区划代码,7~12位用0补齐。
E.8.1利用分类后的高精度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生成的地貌,能反映出实地的真实情况,包括常规 则绘无法表达出的微地貌,在图库一体化数据中,等高线数据的表达以精度为主、美观为辅,在形 态、趋势无错误的情况下,制图表达不影响判图、视图,以达到快速制图的目的。 .8.2分类后的高精度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生成的地貌,真实的反映了地形、地貌,整饰时将面积 小于400m”(可根据实际在能反映真实地形、地貌的特征的原则下对该指标进行放大或缩小)。 .8.3对居民地内闭合的等高线,除却高地、洼地外,尽量删除。 E.8.4道路两侧的路堤、陡坎、斜坡等处的等高线,整饰时只针对路堤、陡坎、斜坡等要素符号 化后边缘处遮挡不完全的等高线,其余等高线按实际位置予以保留。 E.8.5沿道路、堤等线状地物两侧,要素符号化后与等高线不同色的粘连无需处理。 E.8.6山地及丘陵地内山脊及山谷以高精度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生成为依据,无需进行强制套 合修饰,等高线以不粘连、不丢失地貌形态为主。
E.8.7利用高精度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生成的示坡线,仅在制图数据申表示,且在图面视觉上 合理、不影响读图的情况下,与等高线无需完全捕捉。 E.8.8由于高精度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获取时间与DOM成果获取时间不一致,存在河流水位岸 线不一致的情况,导致生成的等高线数据与根据DOM数据采集的要素矛盾。此类情况应予以保留 原始等高线形态,不进行整饰。在等高线与水涯线相交处进行打断处理,更改为“河下等高线”的 编码。在制图数据中不进行符号化表示。 E.8.9处理大面积流域的等高线时,需按流域自上游到下游将水域两岸等高线统一处理,注意协 调等高线与陡岸之间的关系。
E.9.1小面积植被内至少保证存在一个符号。 E.9.2植被与土质不同色符号进行相互压盖时,在不影响读图的情况下,可不进行调整,
DB51/T 1932-2014 煤炭工业矿井防雷检测技术规范.pdfE.9.1小面积植被内至少保证存在一个符号。
E.11.11:5000、1:10000地形图不表示道路通达地注记。 E.11.2主图号及四角图号中,百万图号后均有空格。如:F49G032094。
E.11.11:5000、1:10000地形图不表示道路通达地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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