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T 275-2018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pdf6.5.3对液压爬升模板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1方案与交底 液压爬升模板装置,简称爬模装置,主要有由油缸和架体组 成的爬模装置以及由千斤顶和提升架组成的爬模装置两种,市政 工程桥梁墩柱爬模施工中主要采用前者,因此本标准的爬模工程 施工安全检查规定是针对油缸和架体组成的爬模装置列出的 爬模施工应进行装置设计与工作荷载计算,并对承载螺栓和 导轨等主要受力部件分别按施工、爬升和停工三种工况进行 计算。 爬模装置应由专业生产厂家设计、制作,应进行产品质量检 验。专项方案中应提供厂家的设计资料。 2承载体 由预埋螺栓、锥体螺母、承载螺栓组成的锥形承载接头和连 接挂座、承力销、锁定销共同构成的体系为爬模装置的承载体, 承载体是传递爬模装置荷载的主要承力部件,安全检查中,应将 承载体列为保证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锥形承载接头的承载螺栓、锥体螺母、预理螺栓、锚固板及 挂钩连接座为爬模装置的主要传力部件,其规格、材质应符合爬
模设计规定。 3防倾与防坠装置 爬模装置通过承载体附着于已施工完成的结构物上,可靠、 灵敏的防倾覆和防坠落装置是确保整套系统高空施工安全的基本 保障。控制导轨不出现过大的挠曲变形可有效减小爬升过程中爬 模装置的倾覆力矩,降低倾覆的可能性。 4爬升机构 爬升机构的安全检查中,应重点针对导轨与挂钩连接座连接 的可靠性、导轨是否穿入防倾调节支腿中、爬升器换向的可靠 性、油缸的额定荷载及机位间距等进行详细确认。 5架体爬升 爬模装置的爬升过程是爬模施工的控制要点,应从承载体处 混凝土强度、障碍清除、平台堆料清除、防坠爬升器导向、架体 调节支腿开合、挂钩锁定销设置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 6检查验收 液压爬模装置至今未被列入特种设备名录,特种设备检测检 验单位不对其进行强制安全检验。因此,爬模装置使用前的检查 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需组织生产厂家、各参建单位,必要时 邀请相关专家,按现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 爬模装置验收时,需参照爬模设计文件进行检查,重点是构 配件和材质、各部位连接、安全装置、爬升机构、架体结构及安 全防护设施等。
6.5.4对液压爬升模板一般项目说明如下:
1架体构造 上架体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爬模设计要求。上架体高度一般 为混凝土浇筑节段高度的2倍,宽度一般不宜超过1.0m;下架 本的高度一般为1倍~1.5倍混凝土浇筑节段高度,宽度一般不 超过2.4m,架体过宽对架体的防倾不利。 2安全防护 爬模装置自上而下设置多个操作平台,各平台应按脚手架操
作层的要求设置脚手板、挡脚板、栏杆、密目网SY/T 0087.1-2018标准下载,各平台之间应 设置通行梯道,操作平台与结构物之间的空隙应采用翻板和兜网 进行封闭。为满足高空消防要求,平台上应设置灭火器或消防供 水系统。
7.1.1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公 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O对矿山法隧道施工提出了 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本节内容充分参照上述标准以及《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和现行国 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制定
1方案与交底 暗挖隧道在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 结构形式、工期要求、机械设备、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根据《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矿山 法地下暗挖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隧道施工为体系庞大的施工过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作业过程较多,实际施工中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应急预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各地有明显的理解性差 异。经调研发现,自前普遍采用方式是:经参建各方充分沟通 将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起决定作用的方案列入控制清单,清单 内对需专家论证的方案予以明确,由施工单位对照编制,严格审 批、执行。鉴于此,本标准提出:特殊地质地段,有毒气体地 层,穿越既有轨道线或结构物,降水,洞口、横通道、竖井或正 洞连接处,非标准段采用支模施工,工程周边环境保护等特殊部 应、工序,应制定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爆破方 案应包含火工品管理、使用、储藏全过程管理等内容,各类参数
7.1.3对矿山法隧道
1防水工程 多数防水材料属于易燃材料,操作不当或遇明火极易发生火 灾,施工现场应遵守用火管理规定并配备消防器材。 2二次衬砌 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地段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 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对V级围岩不得大于90m,对V级及以上 围岩不得大于70m;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Ⅲ级围岩不得超过
90m,N级围岩不得超过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得超过40m。 衬砌模板台车应进行设计,由专业厂家制作时,应取得出厂 合格证。台车拼装后,应对台车进行调试和验收后方可投入 使用。 隧道非标准段因长度较短,二次衬砌多采用支架法施工,不 统一定制台车,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方案中对支架 进行设计。 3作业架 隧道施工常见作业架有钻孔台架、防水板台架、注浆台架 检测用作业架等,此类作业架应进行设计,由专业厂家制作时, 应取得出厂合格证。作业架拼装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 使用。 4隧道施工运输 隧道暗挖施工中,易出现洞内照明不足、能见度低的问题, 除做好洞内照明和加强通风外,还应执行车辆运输及机械设备操 作规程。 5作业环境 隧道通风应编制专项方案,方案中除进行通风设计外,还应 对风量进行验算,以保证通风效果满足洞内施工和作业环境 需要。 隧道施工过程中,随着掘进深度的增大,应及时调整通风方 式,并应测试通风的风量、风速、风压,检查通风设备的供风能 力和动力消耗
7.2.1本节内容除参照国家现行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446和《盾构法开仓及气压作业技术规范》CJJ217 制定外,部分规定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GF6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O和《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的相关
7.2.3对盾构法隧道保证项自说
为确保施工安全,盾构机采用日常保养、每周保养和强制保 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维修和保养管理。除了在盾构机工作中进行 日检和周检保养外,应定期停机强制性集中维修保养。在强制保 养日,由机电工程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全面的保养和维 护。设备经过认真细致的维修、保养,可防止设备零部件非正常 磨损与损坏,减缓磨损程度,延长修理间隔期,减少维修费用。 5开仓与刀具更换 盾构开仓和刀具更换过程,极易发生珊塌、瓦斯、涌水、涌 砂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不良影响,是盾构施工安全管理的重 要环节。开仓作业前,应编制操作规程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 办理开仓审批手续,完善相关措施后方可开仓。 6洞门及联络通道施工 负环及洞门、联络通道管片拆除对施工现场人员及设备所造 成的风险较大,拆除过程中要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拆除后应及 时进行封闭。 7监测 监测项目主要是针对隧道掘进期间地表、建筑物、管线、既 有铁路或地铁线路、洞内收敛、管片上浮等变形或沉降等,具体 的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等内容,由 设计文件根据工程实际并结合现行标准的规定提出。 监测记录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完整、准确的记录,并按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交监测记录或报告。 监测监控过程中,如有任一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值 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防止事故(或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
7.2.4对盾构法隧道一般项目说明如下,
2隧道施工运输 通常情况下,盾构法暗挖隧道施工中运输设备较钻爆法开挖 运输设备有些差异,主要表现在盾构法施工所使用的设备运输能 力更大,宜采用与盾构机掘进能力配套的专用运输设备或皮带输 送机。
7.3.3对顶管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本标准所指“工作并”是始发井、接收并、竖并的统称,其 施工过程应符合深基坑开挖及支护的安全技术规定,同时始发井 结构应能可靠传递顶管推进后坐力。为避免顶管开挖作业面人员 遭遇溺伤害,始发井宜设置在下游一侧。 工作井施工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 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与支护。 5顶进 后背墙及顶铁的承载力和刚度必须满足最大允许顶力和设计 要求,防止后背墙及顶铁在顶进过程中损坏造成安全事故。 顶进装置安装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平行、对称,防止受力不 均,偏压;顶铁在轨道上滑动平稳,无阻滞现象,保证顶铁滑动 不会出轨。 千斤顶须和油表配套使用,防止因油表读数不准,顶力过大 造成事故;顶进中若发现油压突然增高,应立即停止顶进,检查 原因并经处理后方可继续顶进,以防损坏地下构筑物引起安全事 故或压力过大造成机械伤人事故。 顶管作业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以免造成操作失误,引发安 全事故。 6监测 顶管属于非开挖作业,施工中必须保障地面上相关建筑和设 施的安全,应编制监测方案,方案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 置、监测预警值和不同工况下的监测频率,由于监测对象的重要 生可能有所不同,监测内容亦应相应调整。超时测定或间断测定 无法保证有效监测,可能会因间断时间过长,引起重大损失或安 全事故。 7检查验收 工作井施工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组织顶进施 工.;顶进设备安装完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顶进施 工;验收合格牌应写明验收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7.3.4对顶管一般项目说明如下
1降水、排泥与通风 当有地下水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降排水措 施,当采用敲开式顶管时,应将地下水降至管底以下不小于 0.5m处。为防止掌子面施工人员因缺氧引发室息,管道内应设 置通风设施,送风口宜设置在距顶管机12m~15m处,使用开 敬式通风设施或长距离顶管时,需酌情增大通风量。地层中存在 有毒有害气体时,须采用封闭式顶管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 2安全防护 顶管作业面与地面之间通过无线通信设施难以实现与地面的 联络,应采用有线通信方式及时将突发状况信息传送至地面。 3供电 项管施工用电输出端分别供工作井井上用电、井下项管系统 用电及并内主干斤顶用电;项管距离过长时,管内供电会引起电 玉下降,致使管内设备无法启动,因此必须采用调压器或通过增 设变压器将高压电引进管内配电;管内作业环境潮湿,安装漏电 保护装置可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拆除 钢板桩工作井洞口封门拆除时,可拨起或切割钢板桩露出洞 口,并采取措施防止洞上方的钢板下落;采用沉并作为工作井 时,应先拆除洞圈内侧的临时封门,再拆除并壁外侧的封板或其 他封填物;在不稳定土层中顶管时,封门拆除后应将顶管机立即 顶入土层;机械拆除时,需保证机械荷载小于支护结构的承载 力,以防工作井珊塌
8.1.3对流动式起重机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1方案与交底 起重机在安装前应由有安折拆资质的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 制安装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施工单位根据 设计要求和工程及现场实际编制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采 用起重拨杆等非常规起重设备且单件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 重吊装工程,以及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 专家论证。 2起重机械 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其出租单位应按规定持起重机械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到本单位工商注册 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①失 去整体稳定性,且不能修复;②以承载结构件的下翼缘作为起重 小车轨道,厚度降至翼缘厚度的10%,且不能修复;③起重机 的主要承载结构件产生无法消除的裂纹。 起重机械荷载限制器报警和断电國值、行程限位装置的安全 越程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总则》GB6067.1的有关规定。拔杆式起重机组装完成后,应按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中规定 的程序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表格,经责任人签 字确认。 3钢丝绳与索具
钢丝绳使用除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重 要用途钢丝绳》GB8918及《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18的有关规定,其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 定,当钢丝绳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以报废。 起重机械不应选用铸造吊钩,吊钩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 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规定的报废条件 时,应予报废。钢丝绳卷筒、滑轮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 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 予报废。 滑轮、卷筒所设置的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或卷筒轮缘最外 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 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地锚对拨杆式起重机的使用安全十分重要,地锚要经过设 计,埋设后还应经过试拉检验。 钢丝绳或索具的端部固接通常采用编结和绳夹两种方式,其 连接紧固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 分:总则》GB6067.1的要求,当采用编结固定时,编结长度不 应小于20倍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当采用绳夹固定时,绳 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 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索具安全系数应根据吊索钩挂或捆绑重物的方式按行业现行 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JG276的相关规定确定。 4作业环境 起重机作业现场地面承载力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 当现场地面承载力不满足规定时或起重机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 等上面作业时,可采用铺设路基箱等方式提高承载力。起重机与 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1部分:总则》GB6067.1的规定。
5资质与人员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 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6起重吊装 重物吊运前应稳定、无附着,并确认重物的重量、质心,重 物的吊点设置位置和设置方式(兜吊或预设吊耳、吊环等)应经 结构设计单位确定或同意。吊索与重量物之间的水平夹角应符合 专项方案的规定,且不宜小于45°。 7操作控制 起重机在松软不平的地面起吊或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 不应进行变幅、摆臂、转动、升降等动作中的两个动作,以确保 起吊作业的安全。 8.1.4对流动式起重机一般项目说明如下:
1.4对流动式起重机一般项目说
1悬空作业 钢结构构件、预制构件等的吊装施工中,进行安装固定的过 程存在悬空作业,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人员应在操作平台 上进行操作,并应系挂安全带。操作平台应有足够的承载力,防 护栏杆和人员上下爬梯的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 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8.2.3对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1方案与交底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根据塔式起重机说明书和作业场地 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
8.2.3对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度限位开关。 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防止 电缆绞损,回转限位器正反两个方向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不应 超过士540。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行走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设置行程限位 开关,在轨道上应安装限位开关碰铁,其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塔 式起重机制动行程,保证塔式起重机在与止挡装置相距大于1m 处能完全停住,此时电缆还应有足够富余长度 3保护装置 对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双向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装 置,保证在小车前后牵引钢丝绳时小车在起重臂上不移动;断轴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即使车轮失效,小车也不能脱离起重臂。 对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限位保护装 置,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装置。限位开关应保 证开关动作后塔式起重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大 于1m。 4吊钩、滑轮、钢丝绳与索具 滑轮、卷筒所设置的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或卷筒轮缘最外 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 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当钢 丝绳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以报废。钢丝绳或索具 端部固接可采用编结或绳夹固定方式,当采用编结固定时,编结 长度不应小于20倍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当采用绳夹固定 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 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尾端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 牢固。 索具安全系数应根据吊索钩挂或捆绑重物的方式按现行行业
2.4对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说明
1轨道与基础 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 基础周围设置截排水系统,保证塔式起重机基础不会被水浸 泡,防止基础沉降或失稳。 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 距拉杆,钢轨接头处应有轨枕支承,不应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 道不应移动:轨距允许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
表1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
3.3对门式起重机保证项目说明
1方案与交底 本标准所针对的门式起重机主要是起重吨位较大、属于特科 没备的大型龙门吊。门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应由有安拆资质的单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安装与拆除专项施工方案。门式起重机使 用前需现场组装,根据《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 定,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门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安全装置 对于双小车或多小车的门式起重机,各起升机构均应安装起 重量限制器,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5部
分:门式和桥式起重机》GB6067.5的相关规定。门式起重机的 起升机构应安装高度限位器,在设定的上极限位置切断起升动 作,在上极限位置的上方还应保留足够的越程,以适应上升制动 行程;当起升高度大于20m时,还应设下极限位置限位器。门 式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应在每个运动方向安装运行行程限位器,在 运行速度大于100m/min或停车定位要求较严的情况下,宜根据 需要安装两级运行行程限位器。 3保护装置 缓冲装置可以设置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同轨 运行的2台及以上门式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 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需安装连锁保护安全装置的部位包括进入门式起 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连锁保护、夹轨器等制 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连锁,同一台门式起重机双小 车或多小车联动时,小车间应设连锁保护。 室外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应安装抗风防滑装置如:制动器、夹 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以满足起重机工作、非工 作、突遇强风时的锚定,抗风防滑装置宜与运行机构连锁,以便 能从控制室内自动操作。 4吊钩、滑轮、钢丝绳与索具 门式起重机不应选用铸造吊钩,吊钩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 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规定的报废条件 时应予报废。钢丝绳使用除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067.1、《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及《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T20118的相关规定,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 T5972的规定,当钢丝绳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 以报废。钢丝绳卷筒、滑轮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 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报废
滑轮、卷筒所设置的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或卷筒轮缘最外 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 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钢丝绳或索具端部固接可采用编结或绳夹固定方式,当采用 编结固定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20倍绳径,且不应小于 300mm;当采用绳夹固定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 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 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索具安全系数应根据吊索钩挂或捆绑重物的方式按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JGJ276的相关规定确定。 5轨道与基础 轨距充许误差不应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应大 于6mm。钢轨接头不得悬空,接头夹板及连接件齐全紧固。钢 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高度差小于等于2mm,接头错开距离 1.5m以上。轨枕间距不大于600mm,拉杆距离不大于6m。钢 轨顶面纵横向倾斜度不大于1/1000。轨道止挡装置距轨端大于 1m,高度不小于行走轮径1/2。轨道端部设置牢固的止挡装置是 有效防止起重机脱轨的安全措施,止挡装置也是设置缓冲器的 载体。 6安装、拆卸与验收 门式起重机出租单位应按规定持门式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 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为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安装拆卸单位应将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 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
门式起重机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机体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进行接地,电阻不大于42,重复接地或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 102,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处应进行电气连接。 当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门式起重机电气线路对地绝缘 由阻一般环境下不低于0.8MQ,潮湿环境下不低于0.14M2。
8.4.3对架桥机保证项目说明如
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 T5972的规定,当钢丝绳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报 废。钢丝绳卷筒、滑轮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6067.1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报废。 滑轮、卷筒所设置的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或卷筒轮缘最列 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列 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钢丝绳端部固接可采用编结或绳夹固定方式,当采用编结固 定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20倍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当采 用绳夹固定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 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 交错设置。 3安全装置 架桥机安全装置包括运行机构限位装置、起升高度限位装 置、支腿机械锁定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安全制动器、超速开 关、风速仪、总断路器、紧急停止开关、失压保护和零位保 护等。 安全装置是为了防止架桥机事故发生的必要措施,安全防护 装置应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 现性能异常,应及时进行修理、更换。 缓冲装置包括轨道缓冲器、端部止挡装置。 当吊具起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起升高度限制器应 能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在极限位置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制动 行程。 当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其限制器发出报警信号, 起重量在100%~110%额定起重量时,其限制器应能自动切断 起升动力源,但充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架桥机吊梁小车起升机构的升降、吊梁小车的纵向或横向运 行应相互连锁,在过孔状态下,不得进行有关架梁动作,并应根 据工况明确禁止联动、互动机构,以直接的继电保护电器连锁线
络进行连锁与互锁。 抗风防滑装置包括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防风 铁楔等。 4安装、拆卸与验收 架桥机多属定制型设备,专业性强,其安装必须在设计制造 一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且必须按操作说明书的要求进 行安装,自行安装可能会留下安全隐患。 低、中、高支腿轨道间距离尺寸应控制其平行,防止架桥机 横向移动时支腿出轨;钢轨铺设必须水平稳固安全,路轨下道木 必须铺设均匀并垫实,钢轨与道木采用道钉固定,两根钢轨接头 处高低及侧向偏差应小于1mm;两根主梁间的剪刀撑必须全部 加设到位;架桥机主梁坡度调整应以低支腿高度为基准,低支腿 高度不调节,坡度全部调整完毕必须采用水平仪复核;钢轨下局 部腾空部位应采用木板、木块垫实,严禁采用木楔垫实。 恶劣天气包括13m/s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大雪、气温 低于一20℃等天气情况 5梁体运输 运梁车行走、进出架桥机腹腔时应有专人指挥,保证运梁车 与架桥机之间的距离,防止运梁车与架桥机产生碰撞。 运梁车载重运行时速度不得大于5km/h,通过曲线、坡道 时速度不得大于3km/h T梁重量较大,且单片独立放置时稳定性差,在运输过程 中,由于环境因素、人为因素等原因,T梁有可能发生倾倒,因 此在T梁运输过程中,T梁两侧安全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6梁体架设 架桥机属于特种设备,其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 作证后才能进行架桥机作业。 架桥机的型号应根据预制梁尺寸、重量、结构形式等因素合 理选择,所选型号必须保证架桥作业的安全可靠性,防止安全事
故的发生。 拖拉喂梁时,吊梁小车与运梁车驮梁小车行走不同步,可能 会造成预制梁滑落,造成安全事故。 为了保证架桥机过跨时的安全可靠性,架桥机在过跨前,梁 片应进行横隔板焊接,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应力张拉,以保证已 架设梁体形成整体,保证其承载力满足架桥机过跨的要求,增加 架桥机过跨时的安全保障。 7调试与试验 架桥机使用前需按规定进行机械、电气设备、液压系统等设 备及元器件的检查调试,并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和试吊,保证架 桥机运行及工作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架梁作业,避免安全事故 的发生。 根据使用条件进行的相应试验包括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额 定荷载试验。吊梁小车应作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架桥机应作过 孔试验、导梁跨中扰度试验、过孔悬臂扰度试验
故的发生。 拖拉喂梁时,吊梁小车与运梁车驶梁小车行走不同步,可能 会造成预制梁滑落,造成安全事故。 为了保证架桥机过跨时的安全可靠性,架桥机在过跨前,梁 片应进行横隔板焊接,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应力张拉,以保证已 架设梁体形成整体,保证其承载力满足架桥机过跨的要求,增加 架桥机过跨时的安全保障。 7调试与试验 架桥机使用前需按规定进行机械、电气设备、液压系统等设 备及元器件的检查调试,并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和试吊,保证架 桥机运行及工作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架梁作业,避免安全事故 的发生。 根据使用条件进行的相应试验包括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额 定荷载试验。吊梁小车应作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架桥机应作过 孔试验、导梁跨中扰度试验、过孔悬臂扰度试验。 8.4.4对架桥机一般项目说明如下: 1检查与维护 架桥机属于特种设备,其构成比较复杂,为防止设备零件出 现故障引发安全事故,架桥机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 查、经常性调试和维护,并应有相应记录。 2电气设备 架桥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是指起重机最外侧边缘与架空 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1部分:总则》GB6067.1的要求,对达不到安全距离的架空线 路,要采取符合规定的绝缘隔离防护措施或者与有关部门协商对 线路采取停电、迁移等方式。 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JG46的规定,机体应与保护零线连接进行接地 电阻不大于42,重复接地或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2,轨道两 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处应进行电气连接
1检查与维护 架桥机属于特种设备,其构成比较复杂,为防止设备零件出 现故障引发安全事故,架桥机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 查、经常性调试和维护,并应有相应记录。 2电气设备 架桥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是指起重机最外侧边缘与架空 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1部分:总则》GB6067.1的要求,对达不到安全距离的架空线 路,要采取符合规定的绝缘隔离防护措施或者与有关部门协商对 线路采取停电、迁移等方式。 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JG46的规定,机体应与保护零线连接进行接地 电阻不大于42,重复接地或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2,轨道两 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处应进行电气连接
3安全防护 为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横向连接、湿接缝施工时应安装 工作平台或吊篮。 架桥机作业都有高处作业性质,架桥机过跨后应及时做好临 边防护,在T梁间湿接缝处设置安全兜网,防止有人员跌落造 成伤亡。 架桥机位于通车道路上方时,为防止对桥下过往行人车辆造 成伤害,应在架桥机下方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防护棚。
8.5.3对施工升降机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越程余量不应小于0.5m。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防止吊 笼脱离导轨架或防坠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2限位装置 根据施工升降机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升降机每个 吊笼均应安装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可用 自动复位型,切断的是控制回路。极限开关不允许使用自动复位 型,切断的是主电路电源。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不应使用同一触发元件,防止触 发元件失效导致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同时失效。 3防护设施 围栏门应装有机械锁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 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 动。吊笼门应安装机械锁钩,运行时不应自动打开,并应设有电 气安全开关,当门未完全关闭时,该开关能有效切断控制回路电 源,使吊笼停止或无法启动。 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O中关 于临边作业防护栏杆的构造要求,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 其他材料封闭。 停层平台应设置层门,层门安装和开启不得突出到吊笼的升 降通道上。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 当进人结构物作业层的入口高度小于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 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凡人员进出施工升降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防 护棚的搭设应牢固可靠,其搭设尺寸还应满足上方落物半径以外 的要求,且其宽度不应小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 措施。 4附墙架 为了保证导轨架的稳定性和导轨架的垂直度,施工升降机附
墙架的质量应得到保障。附墙架是减少导轨架计算长度,提高其 稳定性的重要构件,推荐使用配套的专用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 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杆件及连接点另行设计,严 禁随意代替。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提升吊笼的对重钢丝绳不得 少于2根,且相互独立,每根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直径不应小于9mm;齿轮齿条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悬挂对 重的钢丝绳不得少于2根,且相互独立,每根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不应小于6,直径不应小于9mm。齿轮齿条式货用施工升降机悬 挂对重的钢丝绳为单绳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钢丝绳端部固接可采用编结、楔块固接、绳夹固接等连接方 式,并应牢固、可靠。 对重两端应有滑靴或滚轮导向,并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若 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并标明重量,对重应 涂有警告色。 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当钢 丝绳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报废, 滑轮所设置的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 丝绳直径的20%,且应可靠有效。 6安装、拆卸与验收 施工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活动的 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施工升降机 安装拆卸工程。 施工升降机在安装前,应由有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根据工 程实际情况和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与各单位进行验收
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 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应 从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施工升降机安装 验收资料、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7安全使用 在每天开工前和每次换班前,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按产品说明 书及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应进行记 录,发现问题应向使用单位报告。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每月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标准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 结果进行记录。当遇到可能影响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 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6个月以上时,应重新组织检查 验收。
5.4对施工升降机一般项目说明
1导轨架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的 规定。 施工升降机各标准节、导轨之间应有保持对正的连接接头, 连接接头应牢固、可靠。标准节上的齿条连接应牢固,相邻两齿 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应大于0.3mm,沿长度方向 的齿距偏差不应大于0.6mm。 对重导轨接头应平直,阶差不大于0.5mm,严禁使用柔性 物体作为对重导轨。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安装时应螺杆在 下、螺母在上,一旦螺母脱落后,容易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有 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产品说 明书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 2基础 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表2施工升隆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施工升降机避雷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机体应与保护零线连 接进行接地,电阻不大于42,重复接地或防雷接地的电阻不大 于102。
8.6.3对物料提升机保证项目说明如下:
1安全装置 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吊笼 安全停靠装置、上限位开关、缓冲器、通信装置。重量限制器、 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
6.4对物料提升机一般项目说明
1基础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承受着提升机的全部荷载,基础处理尤为 重要。基础尺寸、配筋、预埋件尺寸和埋深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及有关标准要求。根据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 技术规范》JGJ88-2010的规定,30m以下的物料提升机的基 础,无设计要求时,基础土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小于 80kPa,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 于300mm。 2吊笼 因吊笼未设置吊笼门或擅自拆除吊笼门造成的物料滚落打击
8.7.1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6067.1给出了各类起重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工程施 工中,缆索起重机主要用于拱桥节段施工,因此,本节具体施工 规定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C 的相关规定制定,并部分参照了《水电水利工程缆索起重机安全 操作规程》DL/T5266的规定
7.3对缆索起重机保证项目说明
1方案与交底 缆索起重机是拱桥无支架施工常用设备,也可用于特殊条件 下构件起重吊装,本标准所针对的缆索式起重机作业主要用于拱 桥无支架吊装施工。缆索起重机构造复杂,所需临时受力结构较 多且规模较大,组成结构上包括索塔、承重主索、起重索、牵引 索、缆风索、工作索、锚旋、滑轮、电动卷扬机、跑车、扣挂系 统、集中监控系统等。因其结构复杂,且施工具有危险性,使用 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案,并应编制整套设计文件。整 套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设计说明、能够反映缆索起重机总体及
大的安全系数会增加钢丝绳的绳径,从而增加钢丝绳自重,人工 搬运扣挂困难,不利于施工操作,且其运转不频繁,可视作静态 绳,工作环境与主索相似,因此将扣索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取值与 主索安全系数相同。 5扣挂系统 扣挂系统是确保已吊装就位桥梁拱肋稳定性的装置,对其相 关安全检查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F50的相关规定制定。 6跑车及吊点 缆索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均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的 相关规定。缆索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应安装垂直起吊高度限位器, 在设定的上极限位置切断起升动作,在上极限位置上方还应保留 足够越程,以适应上升制动行程,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 器。跑车应在每个运动方向安装运行行程限位器。 7安装、拆卸与验收 缆索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畴,因此必须由取得相应资 质的单位来进行安装、改造、拆卸、维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 卸工为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安装拆卸单位应将起重机械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 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 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缆索起重机安装完毕,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 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后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力 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 位置。缆索起重机使用期间的交接班检查、日常检查、周期检查 等监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
则》GB6067.1的相关规定
7.4对缆索起重机一般项目说明
的规定,主塔塔顶的最大偏位不得大于塔高的1/400,扣塔塔顶 最大偏位不得大于10mm,当设计另有规定时,从严规定。 缆索起重机使用期间的交接班检查、日常检查和周期检查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067.1的相关规定。 缆索起重机集中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整个缆索系统的运行安 全情况,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缆索起重机,推荐配备集中监控 系统。 3安全防护 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 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中关于临边作业防护栏杆的构造 要求,外侧宜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其他材料封闭
9.1.2在对市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评定时,应按本标准
全位查评定时,应按本标准第3草~ 第8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进行逐项检查,为便于评分, 本标准附录A、B给出了相应的检查评分表和最终的得分换算汇总 表。分项检查表共分为6项29张表格,其对应关系为: 1每个市政工程项目均应对通用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通用 项目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具 5个分项,即这5个分项为必查项; 2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检查应包括基坑、钢围堰、土石围堰、 沉井共4个专业子项; 3脚手架与作业平台工程安全检查应包括钢管双排脚手架 钢管满堂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施工栈桥与作业平台、猫道共 5个专业子项; 4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安全检查应包括钢管满堂模板支撑 架、梁柱式模板支撑架、移动模架、悬臂施工挂篮、液压爬升模 板共5个专业子项; 5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安全检查应包括矿山法隧道、盾构 法隧道、顶管共3个专业子项; 6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检查应包括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 机、门式起重机、架桥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缆索起重 机共7个专业子项。 9.1.3本条给出了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评分原 则和遇有缺项时的处理方法。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规定保证项目实得分值不足49分时GBT 8478-2020 铝合金门窗,此分项检查评分表
9.1.3本条给出了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
则和遇有缺项时的处理方法。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规定保证项目实得分值不足49分时,此分项检查评分表 不予得分,是考虑到保证项且的满分为70分,49分为70%的及
格分(70×70%=49); 2对于地基基础工程、脚手架与作业平台工程、模板工程 及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这5类检查分 项,每个检查分项下面可能对应多个专业子项(如某桥梁工程的 模板及支撑系统,在不同梁跨可能同时采用了钢管满堂支撑架、 移动模架和悬臂施工挂篮等),在对所有实际存在的专业子项分 别评分后,应进行算术平均得到该分项评分的代表值,
统一书号:15112:31484 定 价: 76.00元
电力电缆管施工工艺要求统一书号:15112:31484 价: 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