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165-2016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长(站)建设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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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41T 16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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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165-2016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长(站)建设技术规程.pdf

应设置单独的车间,并应配置独立的收尘系统。 2烘干系统收尘器分离出来的粉料,应根据性能特点,设 应的处理措施。

干砂分级系统应符合下列判

1分级系统宜采用机械筛分结合气流分级的工艺。 2分级系统应配置收尘系统。收尘器中的粉料,应有 处置方案

6.3.5收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负

GB/T 10095.1-2022标准下载1生产线应配置收尘装置。 2 收尘装置宜采用中央集中收尘和分散点收尘相结合的方 式。 3 收尘能力应与生产线的粉尘排放量相匹配。 6.3.6王混砂浆的运输车应具有收尘功能

6.3.6干混砂浆的运输车应具有收尘功能

7.2.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 置系统,可包括混凝土和砂浆回收系统、排水沟系统、多级沉淀池 系统和管道系统。排水沟系统应覆盖连通所有生产废水排放的区 或,并与多级沉淀池连接;管道系统可连通多级沉淀池和搅拌主 机。由混凝土和砂浆回收系统分离出的粉料应全部随水进入沉淀 池或废浆罐中。

7.2.2当采用压滤机对废浆进行处理时,压滤后的废水

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装置,压滤后的固体应做无害化处 理。

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取代的其他混凝土拌和用水按实际生产用水比例混合 后,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掺量应通过混凝土试配确定。 2生产废水应经专用管道和计量装置输人搅拌主机。 3生产废水宜在24h混凝土或砂浆生产中平均使用。 7.2.4 经沉淀或压滤处理的生产废水可用于硬化地面降尘和生 产设备冲洗,

7.2.6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在生产过程中

7.3.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 备,并应对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设施进行降噪处理。 7.3.2搅拌站或生产线临近居民区时,应在对应厂界安装隔声装 置

备,并应对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设施进行降噪处理

噪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工业企

警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采取减产、限产等措施,减 轻空气污染

划分和环境空气污染物中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 粒物的浓度控制要求应符合表7.4.5的规定。厂界平均浓度差值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界平均浓度差值应是在厂界处测试1h颗粒物平均浓 度与当地发布的当日24h颗粒物平均浓度的差值。 2当地不发布或发布值不符合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 (站)所处实际环境时,厂界平均浓度差值应采用在厂界处测试11 颗粒物平均浓度与参照点当日24h颗粒物平均浓度的差值。

表7.4.5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浓度控制要

7.4.6 ,区内生产时段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的1h平均浓 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砂浆的计量层和搅拌层不应大于1000μg/m。 2骨料堆场不应大于800μg/m。 3操作间、办公区和生活区不应大于400μg/m

8.0.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监测控制对象应包括生产 性粉尘和噪声。当生产废水和废浆用于制备混凝土或砂浆时,监 测控制对象尚应包括生产废水和废浆。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绿色生 产应编制对生产废水、废浆、生产性粉尘和噪声监测控制方案,并 针对生产废水、噪声和生产性粉尘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监测 时间应选择满负荷生产时段,监测频率最小限值应符合表8.0.1 的规定,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7章的规定。

表8.0.1生产废水、噪声和生产性粉尘监测频率最小限值

8.0.2生产废水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士用水 标准》JGJ63的规定。 8.0.3废浆的含固量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 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的规定进行。 8.0.4生产性粉尘排放的测点分布和检测方法除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环境空 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和《环境空气PM10 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监测厂界生产性粉尘排放时,应在厂界外20m处、下风 口方向均匀设置两个以上监控点,并应包括受被测粉尘源影响大 的位置,各监控点应分别监测1h平均值,并应单独评价。 2当监测厂内生产性粉尘排放时,当日24h细颗粒物平均 浓度值不应大于75μg/m,应在厂区的料场、搅拌站搅拌层、干混 砂浆混料层、称量层、办公和生活等区域设置监控点,各监控点应 分别监测1h平均值,并应单独评价。 3当监测参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时,应在上风口方向且距离 厂界50m位置均习设置两个以上参照点,各参照点应分别监测 24h平均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参照点当日24h颗粒物平均浓 度。

1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B3095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 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6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 7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 8 《预拌砂浆术语》GB/T31245 9 《预拌砂浆》GB/T25181 10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 11 《混凝士用水标准》JGJ63 12 《干混砂浆生产工艺与应用技术规范》JC/T2089 13 《天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 14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 15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T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建设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lant construction

1.0.1本条文说明了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由专业生产厂生产,采用绿色建设 支术,可以保证混凝土和砂浆的质量,降低混凝土和砂浆成本,促 并节能减排,减少粉尘污染,并保护城乡环境,对于我省混凝土和 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2本冬说明

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结合河南省预拌砂浆发展现 状,生产厂家、用户等也习惯于将预拌砂浆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 浆,因此本规程等同采用了《预拌砂浆术语》GB/T31245对预拌 砂浆的定义。

2.0.4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12348中对“厂界”的定义为: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 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 筑物的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 界,本规程基本等同采用

2.0.5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

有机粉尘和混合性粉尘。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主要 产生无机粉尘。本规程生产性粉尘是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总称

2.0.6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2.0.6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主要是无组织排放。

2.0.7~2.0.9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可吸人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术语,本 规程等同采用

3.0.1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评价机 构承担。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保证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现场的文明整 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组织 机构,制定相应的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 工作。

3.0.4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组织绿色生

培训,增强各岗位人员的绿色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岗位培 训可以是企业内部组织的,也可以是外部相关机构组织的专项培 训。

3.0.5针对目前混凝土企业对混凝土凝结时间珊落

不产,导致混凝到达施工现场无法施工的现象,特制订了本条。

不产,导致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无法施工的现象,特制订了本条。

4.0.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的生产规模是保

和砂浆质量的前提,为了确保混凝土和砂浆质量稳定、可靠,本条 现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年生产规模应达到年产30万m,预 半砂浆生产企业的年生产规模应达到年产20万m。为了节约投 资,又能满足生产规模的要求,搅拌机的生产能力、骨料和粉料的 输送能力和料仓的储存能力等应与工厂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4.0.2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码

因此预拌混凝王和预拌砂浆在工艺设计时应全面解决厂区生产 各种物料储备和厂内外运输的关系,从而尽可能避免物流交叉 各种堆场和储存库的容量应满足各种物料储存库的储存要求,储 存库的要求应使生产有一定的机动性,以利于工厂连续均衡生产。

4.0.3智能化是所有机械设备的最发展方向,因此者

昆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的设施和设备时,应选择智能化水平 设施设备。

环境污染的三个主要方面,因此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 的设计阶段就要在这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应选用低噪声 低能耗、低排放等技术先进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仪器设备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4.0.6合理的工艺布局可以缩短物料的运输距离,还应充分

人流、物流自然流畅,不交叉

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和材料,并应符合所在区域土地利用和环境 保护要求

排放及运输对居民小区的影响,新、扩建企业应距离集中居住区 商业区1km以上。

5.1.3厂址选择时应考虑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距离对成本

减少运输过程的碳排放并降低运输成本。

5.2.3设置围墙和声屏障或种植乔木和灌木均可降低米

5.2.5道路硬化是减少道路扬尘的基本要求,为了保证道路的质

和耐久性,其设计施工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 》JTGBO1的要求进行。

5.2.6厂区建设时应合理设置厂区的

,考虑到穿插区域的交通安全及便捷,宜设置成循环行车路 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两个大门。

5.2.7厂区道路的硬化路面如出现破损应及时进

水,保持路面湿润 5.2.9厂区绿化除保持生态平衡和保持环境作用外,还可以起到 降低噪声和减少粉尘排放的目的,因此要求企业厂区绿化率应不 低于15%。

5.2.9厂区绿化除保持生态平衡和保持环境作用外,还可以起到

5.3.1~5.3.6生产性粉尘和噪声排放达到标准要求是预拌混凝 土和预拌砂浆厂(站的主要控制自标,因此预拌混凝土和湿拌砂 浆的搅拌主机和配料机、干混砂浆的混合机、干燥于混砂浆用砂的 共干机、骨料堆场、骨料配料仓、骨料输送管道应采用整体封团的 方式,进行全封闭

6.1.1噪声和粉尘排放,以及碳排放和最终产品的质量均与设备 密切相关,因此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优选采购技术先 进、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环保设备

的能源。包括可再生的、消耗后可得到恢复的,或非再生的(如风 能、水能、天然气等)及经洁净处理过的能源。禁止生产中使用煤 作为燃料

6.1.6对生产区的危险设备和地段设置安全标识,可提高安全生 产水平。

6.1.7对生产线的上料装置、料仓、工作及检修平台等涉及人身 安全的部位设置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6.1.8对生产线的传动部件设置联锁断电装置和警示信号装置 可以确保生产人员不受伤害

6.1.7对生产线的上料装置、料仓、工作及检修平台等涉及人身

6.2.1对粉料筒仓顶部、粉料储料斗、搅拌机进料口安装除尘装 置可以避免粉尘的外泄,滤芯等易损装置应定期保养和更换。水 泥和矿物掺合料可以单独进行粉尘收集,收集后的粉尘,通过管道 和计量装置进入搅拌机,分别可以作为水泥和粉煤灰循环利用。 6.2.2搅拌站的搅拌层和称量层是粉尘较多的区域,配置冲洗装

6.2.2搅拌站的搅拌层和称量层是粉尘较多的区域,

废水应进入废水处置系统实现循环利用。

6.2.4粉料筒仓的仓顶除尘装置应一月清理滤芯一次,1~2年

更换,并有保养及更换记录。集料斗除尘装置应半年或3~ 3更换一次,并有更换记录。

6.2.7粉料仓是储存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的各种筒仓,标识清晰口

6.2.12及时清洗运输车辆,以送到车辆外观清洁卫生的标准,产

14采用BDS或GPS可以避免交通拥挤,提高车辆的利用 释低运输成本。

3.1本条对储料筒仓作出了

3筒仓应根据储存物料性质合理设置通气孔、收尘器、安全 阀等,粉尘不得外溢。

6.3.2本条对机制砂系统作出了规定。

1制砂机噪声大,建在厂房内,可以降低噪声。机制砂系统 粉尘多,因此应设置配套的收尘系统。 2机制砂系统分离出来的石粉多,不能全部用于干混砂浆的 生产,因此多余的石粉应采用封闭的筒仓存放,并应得到合理的应 用,不能成为污染源

3.3本条对烘干系统作出了判

2烘干系统收集的粉料,应根据性能特点,能够用于生 砂浆的,可以混合到砂中使用,不能使用的粉料,应进行不 处置。

6.3.4本条对干砂分级系统作出了规定

的扬尘,因此应采用具有收尘功能的干混砂浆运输车运输 浆

的关键,因此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 水处置系统。管道系统连通多级沉淀池和搅拌主机,有利于废水 的再利用

7.2.2利用压滤机处置生产厂

对压滤后的固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方法。 7.2.3本条规定了经沉淀或压滤处理的生产废水用作混凝土或 砂浆拌和用水时的质量要求和使用方法。

压滤后的固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方法

7.2.5本条对废浆用于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作出了规定

1废浆中除了水,其固体成分主要是已水化和未水化的胶凝 材料和外加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用,对混凝土和砂浆的质量影响 浪小,因此可以计入胶凝材料总量之中。但是,由于已水化的胶凝 材料不能再发挥胶凝材料的作用,以及废浆中少量的泥,会对混凝 王或砂浆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废浆的用量应通过试配确定。 2为了保证固体成分掺入量的准确,在掺用废浆前,应采用 均化装置将废浆中的固体颗粒分散均匀。宜采用能够控制泥浆浓 度的混凝土或砂浆回收系统。 3废浆中的胶凝材料随时间会不断水化,因此废浆应在较短 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为了保证混凝或砂浆的质量稳定,废浆宜 在24h混凝士或砂浆生产中平均使用。 4因为洗车并非24h均匀清洗,因此废浆的浓度24h内并 非固定,所以应检测每天不同时间段废浆中固体颗粒含量,并根据 废浆中固体颗粒含量的变化调整废浆的入量,从而保证混凝土 和砂浆的质量稳定。

7.3.1购买搅拌机、装载机等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时应考虑选用 低噪声的设备。为了降低噪声对人员的影响,生产企业应对搅拌 机、装载机等主要设备设施进行降噪处理。粉料卸车时一般会产 生较大的噪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降 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均详细规定了噪声要求。预 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对噪声进行有效控制并达到相关 标准要求。应确定厂界和厂区内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制订噪声区

域方案和绘制噪声区划图,并针对不同区域要求,建立监测网络 制度,最终实现有效控制噪声的目的

7.4.1制度是对人行为方面的束GB/T 5211.3-2020 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部分:105℃挥发物的测定.pdf,改善大气环境质

7.4.1制度是对人行为方面的约束,改善天气环境质量,保障群 众健康是当前和以后政府的自标,为了将扬尘污染防治落实到位,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制度,严格按 制度规定执行,责任到人,对未能按制度要求执行的,应予以处罚。

7.4.4企业应有社会责任意识,遇到重污染天气,应主动减产、限 产,从而减轻空气污染,确保人民的健康。

8.0.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应具备生产性粉尘、噪声、 生产废水和废浆自我监测能力。当生产废水和废浆用于制备混凝 土或砂浆时,才需要对生产废水和废浆进行监测。当生产废水用 十路面除尘,清洗设备时,则不需要监测。废浆不用于再生产时 也不需要监测,但其作为固体废弃物被处置时,必须有处置记录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厂(站)编制的控制方案应包括监测对象 控制自标、监测方法、人员职责、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和应急预案等 内容。

某酒店室外工程室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8.0.3本条规定了废浆的含固量检测方法

8.0.4本条规定了生产性粉尘监测的测点分布和监测方法。粉

尘监测报告应注明当天气象条件和混凝土、砂浆的生产情况 制测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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