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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_109-2020_河南省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pdf对与用水人数无关的用水,如绿化灌溉、地面冲洗、水景补水 等,则根据实际水表计量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实际运行一年的水表计量数据和使用人数、用水面积等计算 平均日用水量,与节水用水定额进行比较来判定。 本条的平均值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中上限值和下限值的算术平均值。 6.2.1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在项目投入使用前评价,本 条不得分。 第1款,对绿色建筑的运营效果进行评估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 运营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优化绿色建筑运行的重要途径。绿色建筑 涉及的专业面广,所以制定绿色建筑运营效果评估技术方案和评估计 划,是评估有序和全面开展的保障条件。根据评估结果,可发现绿色 建筑是否达到预期运行目标,进而针对发现的运营问题制定绿色建筑 优化运营方案,保持甚至提升绿色建筑运行效率和运营效果。 第2款,保持建筑及其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系统、装置运行正 常,做好定期巡检和维保工作,是绿色建筑长期运行管理中实现各项 目标的基础。制定的管理制度、巡检规定、作业标准及相应的维保计 划是保障使用者安全、健康的基本保障。定期的巡检包括:公共设施 设备(管道井、绿化、路灯、外门窗等)的安全、完好程度、卫生情况 等:设备间(配电室、机电系统机房、泵房)的运行参数、状态、卫生 等:消防设备设施(室外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完好程度、 标识、状态等;建筑完损等级评定(结构部分的墙体,楼盖,楼地面、 幕墙,装修部分的门窗,外装饰、细木装修,内墙抹灰)的安全检测、 防锈防腐等,以上内容还应做好归档和记录。 系统、设备、装置的检查、调适不仅限于新建建筑的试运行和 工验收,而应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建筑运行期间,所有与 建筑运行相关的管理、运行状态,建筑构件的耐久性、安全性等会随
时间、环境、使用需求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持续到位的维护特别重 要。 第3款,物业管理机构有责任定期(每年)开展能源诊断。居住建筑 能源诊断的内容主要包括:能耗现状调查、室内热环境和暖通空调系 统等现状诊断。住宅类建筑能源诊断检测方法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有关规定。公共建筑能源诊断 的内容主要包括: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锅炉运行效 率、水泵效率、水系统补水率、水系统供回水温差、冷却塔冷却性 能、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风系统平衡度等,公共建筑能源诊断检测 方法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 规定。 第4款,水质的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法》GB/T5750.1~GB/T5750.13、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水质标准 检验方法》CJ/T141等标准执行,并保证至少每季度对各类用水水质 的常规指标进行1次检测。 对手第3款和第4款,能源诊断和水质检测可由物业管理部门自 检,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物业管理部门 应保存历年的能源和水质检测记录,并至少提供最近一年完整机电系 统作业标准、各类检测器的标定记录、运行数据或第三方检测的数据 等资料,不断提升设备系统的性能。 6.2.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在项目投入使用前评价,本 条不得分。 在建筑物长期的运行过程中,用户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意识与行 为,直接影响绿色建筑的目标实现,因此需要坚持倡导绿色理念与绿 色生活方式的教育宣传制度,培训各类人员正确使用绿色设施,形成 良好的绿色行为与风气。 第1款,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机制,可以促进普及绿色 建筑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绿色建筑的运营理念和有关要求。尤其是
7.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设计时应强化“空间节能优先”原则的重点要求。优化体形、空 间平面布局,包括合理控制建筑空调供暖的规模、区域和时间,可以 实现对建筑的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优先利用,降低供暖空调照明负 荷,降低建筑能耗。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设计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不仅仅需要考虑当 地气候条件,其建筑的形体、尺度还需要综合场地周边的传统文化、 地方特色统筹协调,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应结合场地地形、环境等自然 条件制约,并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多方面分析、优化建 筑的规划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还应在综合考虑基地容积率、限高、绿 化率、交通等功能因素基础上,统筹考虑冬夏季节节能需求,优化设 计体形、朝向和窗墙比。 本条涉及的建筑节能标准,包括我省现行标准《河南省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DBJ41/T075、《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 地区75%)》DBJ41/T184、《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 冷地区)》DBJ41/071等。 7.1.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对没有供暖需求的建筑,仅考虑空调分区。对于采用分体式以及 多联式空调的,可认定为满足空调供冷分区要求。 不同朝向、不同的使用时间、不同功能需求(人员设备负荷,室内 温湿度要求)的区域应考虑供暖空调的分区,否则既增加后期运行调控 的难度JCT2381-2016 修补砂浆,也带来了能源的浪费。因此,本条文要求设计应区分房间的 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应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空调系统一般按照最不利情况(满负荷)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 而建筑在绝大部分时间内是处于部分负荷状况的,或者同一时间仅有
一部分空间处于使用状态。我省现行标准《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DBJ41/T075已经对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IPLV)提出了要 求,本条文参照执行。 最终决定空调系统耗电量的是包含空调冷热源、输送系统和空调 未端设备在内整个空调系统,整体更优才能达到节能的最终自的。规 定空调系统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这个参数,保证空调冷源 部分的节能设计整体更优。我省现行标准《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DBJ41/T075中对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已 提出了要求,本条文参照执行。
7.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避免空调供暖空间全覆盖,或者简单降低夏李空调和提升冬李供 废温度的做法不利于节能。为此本条要求建筑应结合不同的行为特点 和功能要求合理区分设定室内温度标准。在保证使用舒适度的前提 下,合理设置少用能、不用能空间,减少用能时间、缩小用能空间, 通过建筑空间设计达到节能效果。室内过渡空间是指门厅、中庭、高 大空间中超出人员活动范围的空间,由于其较少或没有人员停留,可 适当降低温度标准,以达到降低供暖空调用能的目的。“小空间保证、 大空间过渡”是指在设计高大空间建筑时,将人员停留区域控制在小空 间范围内,大空间部分按照过渡空间设计。 7.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了各类房间或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了各类房间或 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分为“现行值”和“自标值”,其中“现行值”是新 建建筑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目标值”要求更高。 在建筑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照明系统的分区控制、定时控制、自 动感应开关、照度调节等措施对降低照明能耗作用很明显。照明系统 分区需满足自然光利用、功能和作息差异的要求。功能差异如办公 区、走廊、楼梯间、车库等的分区:作息差异一般指日常工作时间、 值班时间等的不同。对于公共区域(包括走廊、楼梯间、大堂、门厅、
地下停车场等场所可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如楼梯 间采取声、光控或人体感应控制:走廊、地下车库可采用定时或其他 的集中控制方式。 采光区域的人工照明控制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有利于单 独控制采光区的人工照明,实现照明节能。
建筑能源消耗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其 他动力系统等。设置分项或分功能计量系统,有助于统计各类设备系 统的能耗分布,发现能耗不合理之处。 对于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公共区域,要求采用集中冷热源的公共 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建筑内各能耗环 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插座、电力和特殊用电和热水能耗等都 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对非集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公共区 域,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建筑内根据面积或 功能等实现分项计量。这有助于分析建筑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 否合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 对于居住建筑和小型需分户计量的建筑单元(如商业服务网 点),不要求户内各路用电的单独分项计量,但应实现分户计量。 7.1.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无电梯和扶梯的建 筑,本条不参评。 本条是对电梯系统的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对垂直电梯,应具有 群控、变频调速拖动、能量再生回馈等至少一项技术,实现电梯节 能。对王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技术来降低使用能耗
在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前,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给排水 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通过全面的分析研究,制 定水资源利用方案,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 排放量。
水资源利用方案包含项目所在地气候情况、市政条件及节水政 策,项目概况,水量计算及水平衡分析,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 节水器具及设备说明,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等内容。 第1款,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 置,可以统计各种用水部门的用水量和分析渗漏水量,达到持续改进 节水管理的自的。同时,也可以据此施行计量收费,或节水绩效考 核,促进行为节水。 第2款,用水器具给水配件在单位时间内的出水量超过额定流量 的现象,称超压出流现象,该流量与额定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 量。超压出流量未产生使用效益,为无效用水量,即浪费的水量。给 水系统设计时应采取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现象,应合理进行压力分区, 并适当地采取减压措施,避免造成浪费。 当选用自带减压装置的用水器具时,该部分管线的工作压力满足 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即可。当建筑因功能需要,选用特殊水压要求的 用水器具时,可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适当的工作压力,但应选用用水效 率高的产品,并在说明中做相应描述。 第3款,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技术条 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除特殊功能需求外,均应采用节 水型用水器具。
设置大量的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不符合绿色建筑节约资源 的要求。鼓励使用装饰和功能一体化构件,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之 下,体现美学效果、节约资源。同时,设置屋顶装饰性构件时应特别 注意鞭梢效应等抗震问题。对于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
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构架和塔、球、曲面等装饰性构件,应 对其造价进行控制。为更好地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适用、经济、绿 色、美观”,兼顾公共建筑尤其是商业及文娱建筑的特殊性,本次对其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定为不应大于1%。 7.1.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第1款预评价阶段 不参评:特殊地区因客观原因无法送到者提供相关说明可不参评。第2 款,若项目所在地无预拌混凝土或砂浆采购来源者提供相关说明可不 参评。 第1款,鼓励选用本地化建材,是减少运输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 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条要求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产 品所占的比例应大于60%。500km是指建筑材料的最后一个生产工厂 或场地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距离。 第2款,提倡和推厂使用预拌混凝主和预拌砂浆,其应用技术已 较为成熟。与现场搅拌混凝主相比,预拌混凝主产品性能稳定,易于 保证工程质量,且采用预拌混凝土能够减少施工现场噪声和粉尘污 染,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材料损耗。预拌混凝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预拌混凝士》GB/T14902的规定。 现场拌制砂浆施工后经常出现空鼓、龟裂等质量问题,工程返修 率高。预拌砂浆是由专业化工厂规模化生产的,可以很好地满足砂浆 保水性、和易性、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减少环境污染、材料损耗小、 施工效率高、工程返修率低。预拌砂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 浆》GB/T25181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的有关规定
7.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对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控制其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本 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进行了对 接,并以居住区的最小规模即居住街坊的控制指标为基础,提出了人
7.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由手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因此未利用地下空间的项 目应提供相关说明。经论证,建筑规模、场地区位、地质等建设条件 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并提供经济技术分析报告的,本条可直接 得分。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空 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 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列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 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学合理
7.2.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设施节约集约利用主地,提高土地 ,让更多的地面空间作为公共活动空间或公共绿地,营造宜月
7.2.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第1款,要求就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优于我省现行有关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对外墙、屋顶、外窗、幕墙等围护结构主要部位的传热系
电气设备的节能选型及控制措施,对于实现电气系统节能起看关 键的作用。 第1款,要求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要求
第2款,人工照明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不仅可以保证良 好的光环境,避免室内产生过高的明暗亮度对比,还能在较大程度上 降低照明能耗。 第3款,要求所用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 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油浸式配电 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值均应不高于能效等 级2级的规定。照明产品、水泵、风机等其他电气设备也满足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7.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由于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能耗是建筑的主要能耗,所以预评价和 投入使用前的评价可计算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能耗并进行比 较,即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449的 相关规定,分别计算设计建筑及满足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 的参照建筑的供暖空调能耗和照明系统能耗,计算其节能率并进行得 分判定。本条文涉及的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包括我省现行标准 《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075、《河南省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DBJ41/T184、《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等。 对于投入运行一年后的建筑,本条要求建筑实际能耗与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及地方相关标准中规定的约束 直进行比较,根据建筑实际运行能耗低手约束值的百分比进行节能率 得分判断。需要说明的是,当建筑运行后实际人数、小时数等参数和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的规定值不同时, 可对建筑实际能耗进行修正,具体的修正办法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或地方相关标准
本条对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 例、电量比例进行分档评分。当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止一种用途
时,可各自评分并累计,当累计得分超过10分时,应取为10分。本 条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应为可再生能源的净贡献量, 对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住宅可沿用住户比例的判 别方式。如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等提供生活热水的住户比例送到表7.2.9 所要求的数值,即可得相应分(但仍需校核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能力 是否与相应住户数量相匹配)。对于公共建筑以及采用公共洗浴形式的 居住建筑,评价时应计算可再生能源对生活热水的设计小时供热量与 生活热水的设计小时加热耗热量。对于夏热冬冷存在稳定热水需求的 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若采用高效的空气源热泵提供生活热水,满足 我省现行标准《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075中第5.3.3 条的要求,也可在本条得分。 对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热量以及电量,评价时可计算设 计工况下可再生能源冷/热的冷热源机组(如地/水源热泵)的供冷/热量(即 将机组输入功率考虑在内)与空调系统总的冷/热负荷(冬季供热且夏季 供冷的,可简单取冷量和热量的算术和),发电机组(如光伏板)的输出 功率与供电系统设计负荷之比。运行后应以可再生能源净贡献量为依 据进行评价,即应该扣除辅助能耗(如冷却塔、必要的输配能耗或电加 热等),再计算可再生能源的全年冷/热贡献量和可替代电量。
III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绿色建筑鼓励选用更高节水性能的节水器具。目前,我国已对大 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定了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水嘴用水 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 等级》GB25502,《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便器 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薄便器用水效 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等,
准。当存在不同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时,按满足最低等级的要求 得分。 有用水效率相关标准的卫生器具全部采用达到相应用水效率等级 的产品时,方可认定第1款或第3款得分:有用水效率相关标准的卫 生器具中,50%以上数量的器具采用送到用水效率等级1级的产品且 其他达到2级时,方可认定第2款得分。今后当其他用水器具出台了 相应标准时,按同样的原则进行要求。 7.2.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不设置空调设备或 系统的项目,第2款可直接得分。 第1款,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同时还可 采用土壤湿度传感器或雨天自动关闭等节水控制方式。 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易传播,应避免采 用喷灌方式。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 无须永久灌溉植物是指适应当地气候,仅依靠自然降雨即可维持 良好的生长状态的植物,或在于旱时体内水分丧失,全株呈风干状态 而不死亡的植物。无须永久灌溉植物仅在生根时需进行人工灌溉,因 而不需设置永久的灌溉系统,但临时灌溉系统应在安装后一年之内移 走。 当项目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 措施时,方可判定按“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分;采用移动喷灌头本条不 得分。当50%以上的绿化面积种植了无须永久灌溉植物,且其余部分 绿化采用了节水灌溉方式时,可判定按“种植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得分。 当选用无须永久灌溉植物时,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植物配置表,并说明 是否属无须永久灌溉植物,申报方应提供当地植物名录,说明所选植 物的耐旱性能
40%。设计时应做好景观水体补水量和水体蒸发量的水量平衡景观水 体的补水管应单独设置水表,不得与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合用水 表。 景观水体的水质根据水景补水水源和功能性质不同,应不低于国 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具体水质标准详见本标准第5.2.4条。景观水 体的水质保障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在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充分 利用植物和土壤渗滤作用削减径流污染,通过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 驳岸,为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条件,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 化;必要时可采取其他辅助手段对水体进行净化,保障水体水质安 全。
本条文涉及的非传统水源用水量、总用水量均为设计年用水量。 设计年用水量由设计平均日用水量和用水时间计算得出。 设计平均日用水量应根据节水用水定额和设计用水单元数量计算 得出,节水用水定额取值详见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 准》GB.50555
7.2.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主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对节约能源资源有重要作用。土 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对主建设计和装修设计统一协调,在建 没计时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 理,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这样既可减少设计的 反复,文可保证结构的安全,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实践中,可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筑主体工程和装修施工,也可 由建设单位提供菜单式的装修做法由业主选择,统一进行图纸设计、 材料购买和施工。在选材和施工方面尽可能采取工业化制造,具备稳 定性、耐久性、环保性和通用性的设备和装修装饰材料,从而在工程 俊工验收时室内装修一步到位,避免破坏建筑构件和设施。 7.2.1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合理选用建筑结构材料,可减小构件的截面尺寸及材料用量,同 时也可减轻结构自重,减小地震作用及地基基础的材料消耗,节材效 果显著优于同类建材。 本条中建筑结构材料主要指高强度钢筋、高强度混凝土、高强钢 材。高强度钢筋包括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高强混凝土包括 50及以上混凝土,高强度钢材包括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规定的Q345级以上高强钢材。采用混合结构时,考虑混凝 土、钢的组合作用优化结构设计,可达到较好的节材效果。 材料用量比例应按以下规则进行计算: 1对于混凝土结构,需计算高强度钢冈筋比例、高强混凝土比例:
7.2.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7.2.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主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对节约能源资源有重要作用。土 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对主建设计和装修设计统一协调,在建 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 埋,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这样既可减少设计的 反复,文可保证结构的安全,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实践中,可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筑主体工程和装修施工,也可 由建设单位提供菜单式的装修做法由业主选择,统一进行图纸设计、 材料购买和施工。在选材和施工方面尽可能采取工业化制造,具备稳 定性、耐久性、环保性和通用性的设备和装修装饰材料,从而在工程 竣工验收时室内装修一步到位,避免破坏建筑构件和设施
合理选用建筑结构材料,可减小构件的截面尺寸及材料用量,同 时也可减轻结构自重,减小地震作用及地基基础的材料消耗,节材效 果显著优于同类建材。 本条中建筑结构材料主要指高强度钢筋、高强度混凝土、高强钢 材。高强度钢筋包括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高强混凝土包括 C50及以上混凝土,高强度钢材包括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规定的Q345级以上高强钢材。采用混合结构时,考虑混凝 主、钢的组且合作用优化结构设计,可达到较好的节材效果。 材料用量比例应按以下规则进行计算: 1对干混凝土结构,需计算高强度钢筋比例、高强混凝士比例:
7.2.1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7.2.1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材料等建筑材料:鼓励以工业副产品石膏制作成石膏制品:鼓励使用 生活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 为保证废弃物使用量达到一定比例,本条第2款对不同种类利废 建材使用量进行了要求。若采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应 司时满足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P=[(Si+S2+S3+S4)/100|×100%
表3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
吊顶等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木地P.≥80%m25板、面砖等门窗、玻璃P.≥80%m?5保温材料Ps≥80%m25卫生洁具P≥80%具5其他防水材料Ps≥80%m?5密封材料Ps≥80%kg5其他P≥80%5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2预拌混凝土应包含预制部品部件的混凝土用量:预拌砂浆应包含预制部品部件的砂浆用量;围护墙、内隔墙采用预制构件时,计入相应体积计算;结构保温装修等一体化构件分别计入相应的墙体、装修、保温、防水材料计算公式进行计算。166
8.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室内的环境质量与日照密切相关。 我国对住宅建筑、宿舍建筑以及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等公共建 筑都有日照的要求,相关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标准》GB5018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等以及现行行业 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等。建筑的布局与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上述标准要求,若没有 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采用日照的模拟分析 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中的 相关规定。 除满足日照和热环境相关标准要求外,本条要求建筑布局还应兼 颐周边,减少对相邻的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等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 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条文中的“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 指:①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②对于改造项自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 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 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对于周边建筑,现行标准对其日照标准有量化要求的,可以通过 模拟计算报告来判定达标:对于周边的非住宅建筑,若现行设计标准 对其日照标准没有量化的要求,则可以不进行日照的模拟计算,只要 其满足控制性详规即可判定达标
8.1.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环境质量与场地热环境密切相关,热环境直接影响人们户外 活动的热安全性和热舒适度。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对居住区详 细规划阶段的热环境设计进行了规定,给出了设计方法、指标、参 数。项目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场地内热环境的舒适度,采取有效 借施改善场地通风不良、遮阳不足、绿量不够、渗透不强的一系列的 向题,降低热岛强度,提高环境舒适度。本条要求项目按现行行业标 准《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进行热环境设计。城市居住 区是指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简称居住区。如项目处 于非居住区规划范围内,符合其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
8.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条规定要根据居住人口规模 等因素提出配建绿地的控制要求。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护费用高,其 生态效益也远远小于灌木、乔木。因此,合理搭配乔木、灌木和草 坪,以乔木为主,能够提高绿地的空间利用率、增加绿量,使有限的 绿地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乔、灌、草组合配置,就是以 乔木为主,灌木填补林下空间,地面栽花种草的种植模式,垂直面上 形成养、灌、草空间互补和重叠的效果。根据植物的不同特性(如高 矮、冠幅大小、光及空间需求等)差异而取长补短,相互兼容,进行立 体多层次种植,以求在单位面积内充分利用土地、阳光、空间、水 分、养分而达到最大生长量的栽培方式。 植物配置应充分体现本地区植物资源的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在 苗术的选择上,要保证绿植无毒无害,保证绿化环境安全和健康。合 理的植物物种选择和搭配会对绿地植被的生长起到促进作用。种植区 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草自然生长的需要,一般来说,满足植 物生长需求的覆土深度为:乔木大于1.2m,深根系乔木大于1.5m,灌 木大于0.5m,草坪大于0.3m。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申报项目所 在地园林主管部门对覆主深度的要求。鼓励各类公共建筑和宿舍建筑 进行屋顶绿化和墙面垂直绿化,既能增加绿化面积,文可以改善屋顶
保温隔热效果,还可有效滞留雨
8.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包括导向标识和定位标识等, 能够为建筑使用者带来便捷的使用体验。标识一般有人车分流标识、
公共交通接驳引导标识、易于老年人识别的标识、满足儿童使用需求 与身高匹配的标识、无障碍标识、楼座及配套设施定位标识、健身慢 行道导向标识、健身楼梯间导向标识、公共卫生间导向标识,以及其 他促进建筑便捷使用的导向标识等。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应当执行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居住建筑可 以参照执行。 在标识系统设计和设置时,应考虑建筑使用者的识别习惯,通过 色彩、形式、字体、符号等整体进行设计,形成统一性和可辨识度。 并考虑老年人、残障人士、儿童等不同人群对于标识的识别和感知的 方式,例如,老年人由于视觉能力下降,需要采用较大的文字、较易 识别的色彩系统等,儿童由于身高较低、识字量不够等,需要采用高 度适合、色彩与图形化结合等方式的识别系统等。因此,提出根据不 司使用人群特点设置适宜的标识引导系统,体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关 爱。 同时,为便于标识识别,应在场地内显著位置上设置标识,标识 应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建筑与设施分布情况,并提示当前位置等。 建筑及场地的标识应沿通行路径布置,构成完整和连续的引导系统。
8.1.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8.1.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8.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第1款,建设项自应对场地的地形和场地内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勘 察,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以及建筑、生态景观的布 局,尽量减少主石方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 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植被、水体、山体、地表行泄洪通道、滞蓄洪坑 塘洼地等。在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 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 改变和破坏。场地内外生态系统保持衔接,形成连贯的生态系统更有 利于生态建设和保护
第2款,表层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 物和微生物的生长,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对于场地内未受污染的 净地表层主进行保护和回收利用是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 重要方法。 第3款,基于场地资源与生态诊断的科学规划设计,在开发建设 的同时采取符合场地实际的技术措施,并提供足够证据表明该技术措 施可有效实现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可参与评审。比如,在场地内规 划设计多样化的生态体系,如湿地系统、养灌草复合绿化体系、结合 多层空间的立体绿化系统等,为本土动物提供生物通道和栖息场所。 采用生态驳岸、生态浮岛等措施增加本地生物生存活动空间,充分利 用水生动植物的水质自然净化功能保障水体水质。对于本条未列出的 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只要申请方能够提供足够相关证明文件即 可认为满足得分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定义为: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 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 的比例。 外排总量控制包括径流减排、污染控制、雨水调节和收集回用 等,应依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最优 方案。 从区域角度看,雨水的过量收集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 系统的良性循环。要使硬化地面恢复到自然地貌的环境水平,最佳的 雨水控制量应以雨水排放量接近自然地貌为标准,因此从经济性和维 持区域性水环境的良性循环角度出发,径流的控制率也不宜过大而应 有合适的量(除非具体项目有特殊的防洪排涝设计要求)。出于维持场地 生态、基流的需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超过8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55%、70%或85%时对应的降雨量(日值)为 设计控制雨量。设计控制雨量的确定要通过统计学方法获得。统计年
限不同时,不同控制率下对应的设计雨量会有差异。考虑气候变化的 趋势和周期性,推荐采用最近30年的统计数据,特殊情况除外 设计时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来确定雨水 设施规模和最终方案,有条件时,可通过相关雨水控制利用模型进行 设计计算:也可采用简单计算方法,通过设计控制雨量、场地综合径 流系数、总汇水面积来确定项目雨水设施需要的总规模,再分别计算 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等措施实现的控制容积,达到设计控制雨量对 应的控制规模要求,即判定得分。 对于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特殊的地区,如湿陷性黄土地区等, 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实施雨水控制利用
绿地率指建设项自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项自总用 地面积的比率(%。绿地包括建设项自用地中各类用作绿化的用地。合 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等作用。绿地率以及公共绿地的数量是衡量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之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集 中绿地是指居住街坊配套建设、可供居民休憩、开展户外活动的绿化 场地。集中绿地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 400m,集中绿地应设置供幼儿、老年人在家门口日常户外活动的场 地。并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即日照材 准的等时线范围之外,并在此区域设置供儿童、老年人户外活动场 地,为老年人及儿童在家门口提供日常游憩及游戏活动场所。 为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的品质、提高服务质量,每个城市对城市中 不同地段或不同性质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者制定有相应的绿地管理 控制要求。本条鼓励公共建筑和宿舍建筑优化建筑布局,提供更多的 绿化用地或绿化广场,创造更加宜人的公共空间:鼓励绿地或绿化厂 场设置休憩、娱乐等设施并定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提供更多的 公共活动空间
8.2.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场地开发应遵循低景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 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绿 化、植被浅沟、截污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 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 道、调蓄池等),能够以自然的方式削减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保 护水环境。 第1款,利用场地内的水塘、湿地、低洼地等作为雨水调蓄设 施,或利用场地内设计景观(如景观绿地、旱溪和景观水体)来调蓄雨 水,可实现有限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自标。能调蓄雨水的景观绿地包 括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干塘等。 第2、3款,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建筑场地产生径流的重要源 头,易被污染并形成污染源,故宜合理引导其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 调蓄、下渗和利用,并采取相应截污措施。地面生态设施是指下凹式 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 流、土壤过滤滞留处理小流量径流雨水,达到控制径流污染的自的。 洗衣废水若排入绿地,将危害植物的生长,物业应定期检查并杜绝阳 台洗衣废水接入雨水管的情况发生。 第4款,雨水下渗也是削减径流和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硬 质铺装地面”指场地中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不包括建筑占
地(屋面)、绿地、水面等。“透水铺装”指能满足路用及铺地强度和耐 久性要求,文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 入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系统,包括采用透水铺装方式或使用植草砖、 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材料。当透水铺装下头为 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水导 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王,或地下室顶板上覆主深度能满足当地园 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但覆土深度不得小 于600mm。评价时以场地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所占的面积比例为 衣据。申报材料中应提供场地铺装图,要求明确透水铺装地面位置、 面积、铺装材料和透水铺装方式
表4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dB(A))
本条评价时,仅考虑室外环境噪声对人的影响,不考虑建筑所处 的声环境功能分区,项目应尽可能地采取措施来实现环境噪声控制。 本条既可以通过合理选址规划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设置植物防护等方 式对室外场地的超标噪声进行降噪处理实现。有研究表明,10m左右 宽的乔木林可实现噪声5dB(A)的降低。
8.2.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非玻璃幕墙建筑,第 1款可直接得分。 建筑物光污染包括建筑反射光(眩光)、夜间的室外夜景照明以及厂 告照明等造成的光污染。光污染产生的眩光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还会 使人降低对灯光信号等重要信息的辨识力,甚至带来道路安全隐惠。 光污染控制对策包括降低建筑物表面(玻璃和其他材料、涂料)的可 见光反射比,合理选配照明器具,采取防止溢光措施等。现行国家标 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将玻璃幕墙的光污染定义为有害 光反射,对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作了规定。本条要求玻璃幕墙的 可见光反射比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的规定。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是指由于室外夜景照明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 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生态环境和天文观测等造 成的负面影响。夜景照明设计中宜采用以下措施,避免光污染产生: (1)玻璃幕墙、铝塑板墙、釉面砖墙或其他具有光滑表面的建筑物不 宜采用投光照明设计:(2)对于住宅、宿舍、教学楼等不宜采用泛光 照明;(3)居住建筑设计室外照明时,应尽量避免将灯具安装在邻近 居室的窗户附近:(4)绿化景观的投光照明尽量采用间接式投光减少 光线直射形成的光:(5)在满足照明要求的前提下减小灯具功率。 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 范》GB/T356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中关于光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并在室外照明设计图纸中体现。“光 亏染的限制”规定包括:(1)夜景照明设施在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产 生的垂直面照度不应大于规定值:(2)夜景照明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 光强度不应大于规定值:(3)城市道路的非道路照明设施对汽车驾驶 员产生的眩光的阈值增量不应大于15%;(4)居住区和步行区的夜景 照明设施应避免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人造成光,夜景照明灯具的光 限值应满足规定要求:(5)灯具上射光通比的最大值不应大于规定
值:(6)夜景照明在建筑立面和标志面产生的评价亮度不应大于规定 值。 8.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若只有一排建筑,本 条第1款第2项可直接得分。对于半下沉室外空间,此条也需要进行 评价。 本条人行区是指区域范围内功能或主要功能可供行人通行和停留 的场所。冬季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风速小于5m/s是不影 响人们正常室外活动的基本要求。建筑的迎风面与背风面风压差不超 过5Pa,可以减少冷风向室内渗透。 夏季、过渡季通风不畅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将影响 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消散。列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达到0.5Pa有利于建 筑的自然通风。 利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手段对不同季节典型风向、风速可对建 筑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其中来流风速、风向为对应季节内出现频率最 高的风向和平均风速,室外风环境模拟使用的气象参数建议依次按地 方有关标准要求、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 346、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中国建筑热环境分析专用气象数据集》的优先顺序取得风向 风速资料。数据选用尽可能使用地区内的气象站过去十年内的代表性 数据,也可以采用相关气象部门出具遂时气象数据,计算“可开启外窗 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可将建筑外窗室内表面风压默认为OPa,可开启 外窗的室外风压绝对值大于0.5Pa,即可判定此外窗满足要求。 室外风环境模拟应得到以下输出结果: 1不同李节不同来流风速下,模拟得到场地内1.5m高处的风速分 布。 2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模拟得到冬季室外活动区的风速放 大系数。
3不同李节不同来流风速下,模拟得到建筑首层及以上典型楼层 迎风面与背风面(或主要开窗面)表面的压力分布。 对于不同季节,如果主导风向、风速不唯一(可参考《实用供热空 调设计手册》陆耀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或当地气象局历史 数据),宜分析两种主导风向下的情况。 8.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热岛”现象在夏季出现,不仅会使人们高温中署的概率变大,同时 还容易形成光化学烟雾污染,并增加建筑的空调能耗,给人们的生活 和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室外硬质地面采用遮阴措施可有效降低室外活 动场地地表温度,减少热岛效应,提高场地热舒适度。 第1款中的室外活动场地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想场和非 机动车停车场。不包括机动车道和机动车停车场,本款仅对建筑阴影 ×的户外活动场地提出要求,建筑阴影区为夏至日8:00~16:00时 段在4h日照等时线内的区域。乔木遮阴面积按照成年乔木的树冠正投 影面积计算;构筑物遮阴面积按照构筑物正投影面积计算。 第3款中屋面可采用高反射率涂料等面层,本款计算绿化屋面面 积、设有太阳能集热板或光电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反射率高的屋面面 积之和。
9.1.1绿色建筑全寿命期内各环节和阶段,都有可能在技术、产品选用 和管理方式上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为鼓励性能提高和创新,在各环 节和阶段采用先进、适用、经济的技术、产品和管理方式,本次修订 增设了相应的评价项目。比照“控制项”和“评分项”,本标准中将此类评 价项目称为“加分项”。 本次修订增设的加分项内容,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性能提高 如进一步降低建筑综合能耗: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创新,如传承地 域建筑文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碳排放分析计算等,鼓励在技术、 管理、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9.1.2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考虑到与绿色建筑总得 分要求的平衡,以及加分项对建筑绿色性能的贡献,本标准对加分项 附加得分作了不大于100分的限制。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章节中评分 项的提高,符合条件时,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均可得分
本条文涉及的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包括我省现行标准《河南 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184、《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寒冷地区75%)》JGJ26、《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 热冬冷地区)》DBJ41/071等。 9.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的评价强调对不同地域建筑的文化保护、传承与设计。 建筑是一个地区传统文化同地域环境特色相结合的产物,是当地 历史文脉及风俗传统的重要载体。采用具有地区特色的建筑设计原则 和手法,为传承传统建筑风貌,让建筑能更好地体现地域传统建筑特 色。 对场地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和利用,也属于本条规定的传承地 域建筑文化的范畴。历史建筑主要指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地方特色、 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 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采用适度的保护利用措施,避免对历史建筑价 值和特征要素的损伤和改变。 9.2.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历史建筑本条不得 分。 我国城市可建设用地日趋紧缺,对废弃地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是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之一。利用废弃场地进行绿色建筑建 设,在技术难度、建设成本方面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代价。因此, 对于优先选用废弃地的建设理念和行为进行鼓励。绿色建筑可优先考 虑合理利用废弃场地,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与再利用 评估,采取主壤污染修复、污染水体净化和循环等生态补偿措施进行 改造或改良,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惠,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 求。 本条所指的“尚可使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 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虽然自前多 数项目为新建,且多为净地交付,项自方很难有权选择利用旧建筑。
但仍需对利用“可使用的”旧建筑的行为予以鼓励,防止大拆大建。对于 一些从技术经济分析角度不可行,但出于保护文物或体现风貌而留存 的历史建筑,不在本条中得分。
9.2.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绿容率是指场地内各类植被叶面积总量与场地面积的比值。叶面 积是生态学中研究植物群落、结构和功能的关键性指标,它与植物生 物量、固碳释氧、调节环境等功能关系密切,较高的绿容率往往代表 较好的生态效益。自前常见的绿地率是十分重要的场地生态评价指 标,但由于乔灌草生态效益的不同,绿地率这样的面积型指标无法全 面表征场地绿地的空间生态水平,同样的绿地率在不同的景观配置方 案下代表的生态效益差异可能较大,因此,绿容率可以作为绿地率的 有效补充。 为了合理提高绿容率,可优先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合理配 置叶面积指数较高的树种,提倡立体绿化,加强绿化养护,提高植被 建康水平。绿化配置时避免影响低层用户的日照和采光。 中国各气候区植被生长情况差异较大,为便于评价,本条的绿容 率可采用如下简化计算公式:绿容率=[(乔木叶面积指数×乔木投影 面积×乔木株数)十灌木占地面积×3十草地占地面积×11/场地面积。冠层 稀疏类乔木叶面积指数按2取值,冠层密集类养木叶面积指数按4取 值,养木投影面积按苗木表数据进行计算,场地内的立体绿化均可纳 入计算。 除以上简化计算方法列,鼓励有条件地区采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认可的常用植物叶面积调研数据进行绿容率计算:也可提供以实际测 量数据为依据的绿容率测量报告,测量时间可为全年叶面积较多的季 节。
钢结构、木结构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符合减少人工、减少消耗、 提高质量、提高效率的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对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的预制构件混凝主体积计算,无竖向立杆支撑叠合楼盖的现浇混凝王 部分可按预制构件考虑,预制剪力墙的边缘构件现浇部分可按预制构 件考虑,叠合剪力墙的现浇混凝土部分可按0.8倍折算为预制构件,模 壳墙的现浇混凝土部分可按0.5倍折算为预制构件。
9.2.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技术。BIM是在 CAD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BIM是集成了建 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能使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 能够对各种建筑信息做出正确的应对,实现数据共享并协同工作。 BIM技术支持建筑工程全寿命期的信息管理和应用。在建筑工程 建设的各阶段支持基于BIM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可以极大地提升建筑 工程信息化整体水平,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可以 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效地避免由手数据不通畅带来的 重复性劳动,大大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并显著降低成本。达 此,BIM中至少应包含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等6 大专业相关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 知》(建质函[20151159号)中明确了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阶 段应用BIM的工作重点内容。其中,规划设计阶段主要包括:①投资 策划与规划:②设计模型建立:③分析与优化:④设计成果审核。施 工阶段主要包括:①BIM施工模型建立;②细化设计;③专业协调; ④成本管理与控制:③施工过程管理:③质量安全监控:③地下工程 风险管控:8交付竣工模型。运营维护阶段主要包括:①运营维护模 型建立:②运营维护管理:③设备设施运行监控:④应急管理。评价 时,规划设计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BIM分别至少应涉及2项重点内容 应用,施工阶段BIM至少应涉及3项重点内容应用消防泵站设备及管道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可得分。 一个项目不同阶段出现多个BIM模型,无法有效解决数据信息资 源共享问题,因此当在两个及以上阶段应用BIM时,应基于同一BIM
9.2.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碳排放计算及其碳足迹分析,不仅有助于帮助绿色建筑项目 进一步送到和优化节能、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目标,而且有助于进 一步明确建筑对于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量。经过多年的研究探 索,我国也有了较为成熟的计算方法和一定量的案例实践。在计算分 析基础上,再进一步采取相关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碳排放,做到有的放 矢。绿色建筑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载体,理应将此作为一项技 术措施同步开展。 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包括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和标准运行工况下 的碳排放量。预评价和投入使用前的评价,主要分析建筑的固有碳排 放量;对于投入运行一年的建筑,主要分析在标准运行工况下建筑运 行产生的碳排放量。
9.2.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9.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日
建设工程保险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制度,比如法国的 潜在缺陷保险(IDI)制度、日本的住宅性能保证制度等。保险一般承保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定年限(如10年)之内因主体结构或装修设备构 件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产品 公司约束开发商必须对建筑质量提供一定年限的长期保证,当建筑工 程出现了保证书中列明的质量问题时,通过保险机制保证消费者的权 益。通过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9.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集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结构功能于 体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不需要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新 型建筑结构体系。具有保温防火性能优良、质量安全可靠,且能够实 现建筑保温与墙体同寿命的特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政策 要求。
9.2.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主要是对前文未提及的其他技术和管理创新予以鼓励。目的 是鼓励和引导项目采用不在本标准所列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范围内, 旧可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健 康和宜居性、智能化系统建设、传承历史文化等方面实现良好性能提 升的创新技术和措施,以此提高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当某项目采取了创新的技术措施,并提供了足够证据表明该技术 措施可有效提高环境友好性,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 发展或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时,可参与评审。项目的创新点应较大地 超过相应指标的要求,或达到合理指标但具备显著降低成本或提高工 效等优点。本条未列出所有的创新项内容,只要申请方能够提供足够 相关证明,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即可认为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