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2009.pdf△t; = △tmax In Atmin
式中:△t; 计算温度差(℃); △tmax 热媒与被加热水在水加热器一端的最大温度 差(℃); Atmin 热媒与被加热水在水加热器另一端的最小温度差 (℃)
5.4.8热媒的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媒为饱和蒸汽时的热媒初温、终温的计算: 热媒的初温tmc:当热媒为压力大于70kPa的饱和蒸汽时,tme按饱和蒸汽温度计算:压力小于或等 于70kPa时,tme按100℃计算; 热媒的终温tmz:应由经热工性能测定的产品提供:可按:容积式水加热器的tmz=tmc:导流型容 积式水加热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的tmz=50℃~90℃
2热媒为热水时,热媒的初温应按热媒供水的最低温度计算;热媒的终温应由经热工性能测定的产品 提供;当热媒初温tme三70℃~100℃时,其终温可按:容积式水加热器的tmz三60℃85℃:导流 型容积式水加热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的tmz三50℃80℃: 3热媒为热力管网的热水时,热媒的计算温度应按热力管网供回水的最低温度计算,但热媒的初温与 被加热水的终温的温度差T/CECS10050-2019 绿色建材评价 水嘴,不得小于10℃
.4.9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的容积附加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容积式水加热器、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贮热水箱的计算容积的附加系数应按本规范式(5.3. 3)中的有效贮热容积系数?计算: 2当采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带有强制罐内水循环装置的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其计算容积可不附加 5.4.10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贮水器容积应根据日用热水小时变化曲线及锅炉、水加热器的工作制 度和供热能力以及自动温度控制装置等因素按积分曲线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贮热量不得小于表5.4.10的要求:
表 5. 4. 10 水加热器的贴热量
注:1燃油(气)热水机组所配烂热器,烂热量宜根据热媒供应情况按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半容 积式水加热器确定。 2表中Q,为设计小时耗热量(kJ / h)
2表中Q为设计小时耗热量(kJ/h) 2半即热式、快速式水加热器,当热媒按设计秒流量供应且有完善可靠的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时,可不 设贮水器;当其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设贮水器;贮热量宜根据热媒供应情况按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 器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确定; 3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器、贮热水箱(罐)的贮热水量可按本规范式(5.4.2A一3)计算确 定,水源、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器、贮热水箱(罐)的贮热水量可按本规范第5.4.2B条 第1款第6)项确定
5.4.11在设有高位加热贮热水箱的连续加热的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设置冷水补给水箱 注:当有冷水箱可补给热水供应系统冷水时, 可不另设冷水补给水箱
5.4.13冷水补给水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水补给水管的管径,应按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秒流量确定; 2冷水补给水管除供给加热设备、加热水箱、热水贮水器外,不宜再供其他用水; 3有第一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冷水补给水管应接入热水贮水罐,不得接入第一循环的回 或热水机组
或热水机组。 5.4.14热水箱应加盖,并应设溢流管、泄水管和引出室外的通气管。热水箱溢流水位超出冷水补 水箱的水位高度,应按热水膨胀量计算。泄水管、溢流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5.4.15水加热设备和贮热设备罐体,应根据水质情况及使用要求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或在钢制罐 体内表面作衬、涂、镀防腐材料处理。 5.4.16水加热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容积式、导流型容积式、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一侧应有净宽不小于0.7m的通道,前端应留有抽出加 热盘管的位置: 2水加热器上部附件的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检修的要求,并不得小于0.2m,房间 净高不得低于2.2m。 5.4.16A热泵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源热泵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泵机房应合理布置设备和运输通道,并预留安装孔、洞: 2)机组距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0m,机组之间及机组与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官小于1.2m,机组与配电 柜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5m: 3)机组与其上方管道、烟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4)机组应按产品要求在其一端留有不小于蒸发器、冷凝器长度的检修位置。 2空气源热泵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组不得布置在通风条件差、环境噪声控制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 2)机组进风面距遮挡物宜大于1.5m,控制面距墙宜大于1.2m,顶部出风的机组,其上部净空宜大于 4.5m; 3)机组进风面相对布置时,其间距宜大于3.0m。 注:小型机组布置时,本款第2)项、第3)项中尺寸要求可适当减少。 5.4.17燃油(气)热水机组机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油(气)热水机组机房宜与其他建筑物分离独立设置。当机房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人员 密集场所的上、下或贴邻,并应设对外的安全出口; 2机房的布置应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检修要求,其前方应留不少于机组长度2/3的空间,后方应 留0.8m~1.5m的空间,两侧通道宽度应为机组宽度,且不应小于1.0m。机组最上部部件(烟窗除外)至 机房顶板梁底净距不宜小于0.8m; 3机房与燃油(气)机组配套的日用油箱、贮油罐等的布置和供油、供气管道的敷设均应符合有关消 防、安全的要求。
5.4,16水加热设备的布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容积式、导流型容积式、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一侧应有净宽不小于0.7m的通道,前端应 热盘管的位置; 2水加热器上部附件的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检修的要求,并不得小于 净高不得低于2.2m。
灌,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5.4.19在设有膨胀管的开式热水供应系统中,膨胀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热水系统由生活饮用高位水箱补水时,可将膨胀管引至同一建筑物的非生活饮用水箱的上空,其 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一膨胀管高出生活饮用高位水箱水面的垂直高度(m); H—一锅炉、水加热器底部至生活饮用高位水箱水面的高度 (m); °:—冷水密度(kg/m); p.—热水密度(kg/m²)。 膨胀管出口离接入水箱水面的高度不应少于100mm。
β—冷水密度(kg/m); p.—热水密度(kg/m²)。 膨胀管出口离接入水箱水面的高度不应少于100mm。
2当热水供水系统上设置膨胀水箱时,膨胀水箱水面高出系统冷水补给水箱水面的高度应按式(5. 4.19一1)计算,其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V,=0.0006△tV
表 5. 4. 19 膨胀管的最小管径
注:对多台锅炉或水加热器,宜分设膨胀管
5.4.21在闭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设置压力式膨胀罐、泄压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日用热水量小于等于30m²的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安全阀等泄压的措施; 2日用热水量大于30m3的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压力式膨胀罐:膨胀罐的总容积应按下式计
(5. 4. 21)
中:V。胀罐的总容积(m); 应热水的系统宜按冷水温度确定;全日集中热水供 应系统宜按热水回水温度确定; e 热水的密度(kg/m); P 膨胀罐处管内水压力(MPa,绝对压力),为管内工作 压力加0.1(MPa); P2 膨胀罐处管内最大允许压力(MPa,绝对压力),其数 值可取1.10P; Vs一一系统内热水总容积(m)。 注:应校核P2值,并不应大于水加热器的额定工作压力。
3膨胀罐宜设置在加热设备的热水循环回水管上。
21A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采取可靠的防止集热器和烂热水箱(罐)贮水过热的措施 系统中,应设膨胀罐、安全阀,有冰冻可能的系统还应采取可靠的集热系统防冻措施。
计算确定。 建筑物的热水引入管应按该建筑物相应热水供水系统总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确定。 5.5.2建筑物内热水供水管网的设计秒流量可分别按本规范第3.6.4条、第3.6.5条和第3.6 6条计算。
5.5.3卫生器具热水给水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最低工作压力,应符合本规范第 的规定。
5.5.4热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1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本规范第3.6.10条确定,但管道的计算内径d应考虑结垢和 过水断面缩小的因素;
2局部水头损失,可按本规范按第3.6.11条的规定计算。 5.5.5全日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Qs qx=7 Ce.At
5.5.6定时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可按循环管网中的水每小时循环2次~4次计算。
5.5.7热水供应系统中,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与配水点的最低水温的温度差,单 大于10℃,建筑小区不得大于12℃。
5.5.8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5.5.8选用。
5.5.8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5.5.8选用。
表5.5.8热水管道的流速
5.5.9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回水管管径,应按管路的循环流量经水力计算确定
5.5.10机械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其循环水泵的确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水泵的出水量应为循环流量; 2水泵的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循环水泵的扬程(kPa);
(5. 5. 10)
式中:H.循环水泵的扬程(kPa); hp循环水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hx—循环水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注:当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或快速水加热器时,水泵扬程尚应计算水加热器的水头损失。 3循环水泵应选用热水泵,水泵壳体承受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 4循环水泵宜设备用泵,交替运行; 5全日制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应由泵前回水管的温度控制开停
5.5.11热水加压泵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8节的要求。 5.5.12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水加压泵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8节的要求
12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Hx=10 △h(0102)
(5. 5. 12)
式中:Hxr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Pa); Ah 锅炉或水加热器中心与贮水器中心的标高差(m) 1 贮水器回水的密度(kg/m): 锅炉或水加热器出水的密度(kg/m²) 02
5.6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5.6.1热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管道的工 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定的允许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 5.6.2热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薄壁铜管、薄壁不锈钢管、塑料 热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热水管等。 当采用塑料热水管或塑料和金属复合热水管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的工作压力应按相应温度下的许用工作压力选择; 2设备机房内的管道不应采用塑料热水管。 5.6.3热水管道系统,应有补偿管道热胀冷缩的措施。 5.6.4上行下给式系统配水干管最高点应设排气装置,下行上给式配水系统,可利用最高配水点放 气,系统最低点应设泄水装置。 5.6.5当下行上给式系统设有循环管道时,其回水立管可在最高配水点以下(约0.5m)与配水立管连 接。上行下给式系统可将循环管道与各立管连接。 5.6.6热水系统上各类阀门的材质及阀型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第3.4.5条、第3.4.7 条、第3.4.9条、第3.4.10条的规定。 5.6.7热水管网应在下列管段上装设阀门: 1与配水、回水干管连接的分干管; 2配水立管和回水立管; 3从立管接出的支管; 4室内热水管道向住户、公用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的起端: 与水加热设备、水处理设备及温度、压力等控制阀件连接处的管段上按其安装要求配置阀门。
5.6.8热水管网上在下列管段上,应装止回阀: 1水加热器或贮水罐的冷水供水管; 注:当水加热器或贮水罐的冷水供水管上安装倒流防止器时,应采取保证系统冷热水供水 措施。 2机械循环的第二循环系统回水管; 法热水温水婴的热水供水管
5.6.9水加热设备的出水温度应根据其有无贮热调节容积分别采用不同温级精度要求的自动温度挂 制装置。 5.6.10水加热设备的上部、热媒进出口管上、贮热水罐和冷热水混合器上应装温度计、压力表; 热水循环的进水管上应装温度计及控制循环泵开停的温度传感器;热水箱应装温度计、水位计;压 容器设备应装安全阀,安全阀的接管直径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安全 阀的泄水管应引至安全处且在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5.6.11当需计量热水总用水量时,可在水加热设备的冷水供水管上装冷水表,对成组和个别用水 点可在专供支管上装设热水水表。有集中供应热水的住宅应装设分户热水水表。水表的选型、计算及 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17条~第3.4.19条的规定。 5.6.12热水横管的敷设坡度不宜小于0.003 5.6.13塑科热水管宜暗设,明设时立管宜布置在不受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指 施。 5.6.14热水锅炉、燃油(气)热水机组、水加热设备、贮水器、分(集)水器、热水输(配)水、循环 回水干(立)管应做保温,保温层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 5.6.15热水管穿越建筑物墙壁、楼板和基础处应加套管,穿越屋面及地下室外墙时应加防水套 管。 5.6.16热水管道的敷设还应按本规范第3.5节中有关条款执行。 5.6.17用蒸汽作热媒间接加热的水加热器、开水器的凝结水回水管上应每台设备设疏水器,当水 加热器的换热能确保凝结水回水温度小于等于80C时,可不装疏水器。蒸汽立管最低处、蒸汽管下口 处的下部宜设疏水器。 5.6.18疏水器口径应经计算确定,其前应装过滤器,其旁不宜附设旁通阀
5.6.9水加热设备的出水温度应根据其有无贮热调节容积分别采用不同温级精度要求的 制装置。
表5.7.1饮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类
注:小时变化系数系指饮水供应时间内的变化系数。
表5.7.2最高日直饮水定额
注:1 此定额仅为饮用水量。 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住宅楼可提高至4L/(人· 3 最高日管道直饮水定额亦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5.7.3管道直饮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管道直饮水应对原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 的规定: 2管道直饮水水嘴额定流量宜为0.04L/s~0.06L/S,最低工作压力不得小于0.03MPa; 3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4管道直饮水宜采用调速泵组直接供水或处理设备置于屋顶的水箱重力式供水方式: 5高层建筑管道直饮水系统应竖向分区,各分区最低处配水且最不利配水点处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 压的要求:
5.7.3管道直饮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管道直饮水应对原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 的规定: 2管道直饮水水嘴额定流量宜为0.04L/s~0.06L/S,最低工作压力不得小于0.03MPa; 3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4管道直饮水宜采用调速泵组直接供水或处理设备置于屋顶的水箱重力式供水方式: 5高层建筑管道直饮水系统应竖向分区,各分区最低处配水且最不利配水点处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 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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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道直饮水应设循环管道,其供、回水管网应同程布置,循环管网内水的停留时间不应 从立管接至配水龙头的支管管段长度不宜大于3m; 7管道直饮水系统配水管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m—计算管段上同时使用饮水水嘴的数量,根据其水味
5.7.4开水供应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水计算温度应按100℃计算,冷水计算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2开水器的通气管应引至室外; 3配水水嘴宜为旋塞; 4开水器应装设温度计和水位计,开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必要时还应装设沸水箱或安全阀。 5.7.5当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设饮水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温水或自来水为源水的直饮水,应进行过滤和消毒处理; 2应设循环管道,循环回水应经消毒处理; 3饮水器的喷嘴应倾斜安装并设有防护装置,喷嘴孔的高度应保证排水管堵塞时不被没; 4应使同组喷嘴压力一致; 5饮水器应采用不锈钢、铜镀铬或瓷质、塘瓷制品,其表面应光洁易于清洗。 5.7.6饮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内表面光滑、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的薄壁不锈钢管、薄壁铜管、优 质塑料管。开水管道应选用许用工作温度大于100℃的金属管材。 5.7.7阀门、水表、管道连接件、密封材料、配水水嘴等选用材质均应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并与 管材匹配。 5.7.8饮水供应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设在易污染的地点,对于经常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车间,应设在不受污染的生活间或小室 内:
5.7.4开水供应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水计算温度应按100℃计算,冷水计算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2开水器的通气管应引至室外; 3配水水嘴宜为旋塞; 4开水器应装设温度计和水位计,开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必要时还应装设沸水箱或安全阀。 5.7.5当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设饮水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温水或自来水为源水的直饮水,应进行过滤和消毒处理; 2应设循环管道,循环回水应经消毒处理; 3饮水器的喷嘴应倾斜安装并设有防护装置,喷嘴孔的高度应保证排水管堵塞时不被没; 4应使同组喷嘴压力一致: 5饮水器应采用不锈钢、铜镀铬或瓷质、塘瓷制品,其表面应光洁易于清洗。 5.7.6饮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内表面光滑、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的薄壁不锈钢管、薄壁铜管、优 质塑料管。开水管道应选用许用工作温度大于100℃的金属管材。 5.7.7阀门、水表、管道连接件、密封材料、配水水嘴等选用材质均应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并与 管材配。 5.7.8饮水供应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设在易污染的地点,对于经常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车间,应设在不受污染的生活间或小室 内; 2位置应便于取用、检修和清扫,并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3楼房内饮水供应点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定。 5.7.9开水间、饮水处理间应设给水管、排污排水用地漏。给水管管径可按设计小时饮水量计算。
5.7.8饮水供应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设在易污染的地点,对于经常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车间,应设在不受污染的生活间或小室 内; 2位置应便于取用、检修和清扫,并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3楼房内饮水供应点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定。 5.7.9开水间、饮水处理间应设给水管、排污排水用地漏。给水管管径可按设计小时饮水量计算
3楼房内饮水供应点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定。 5.7.9开水间、饮水处理间应设给水管、排污排水用地漏。给水管管径可按设计小时饮水量计算 开水器、开水炉排污、排水管道应采用金属排水管或耐热塑料排水管,
主活饮用水回流污染危害程度应符合表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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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及防回流设施选
表A.0.1生活饮用水回流污染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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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防回流设施应按表A.0.2选择。
表A.0.2 防回流设施选择
录B居住小区地下管线(构筑物)间最小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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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小区地下管线(构筑物)间最小净路
注:1净距指管外壁距离,管道交叉设套管时指套管外壁距离,直埋式热力管指保温管壳外壁距离; 2电力电缆在道路的东侧(南北方向的路)或南侧(东西方向的路);通信电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均 应在人行道下。
段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计算式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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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 U. ~α. 值对应表
D阀门和螺纹管件的摩阻损失的折算补偿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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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和螺纹管件的摩阻损失的折算补
累纹接口是指管件无凹口的螺纹,即管件 件为凹口螺纹,或管件与管道为等径焊接,其折算补偿长度取本表值的1/2。
附录E给水管段设计秒流量计算表
附录E给水管段设计秒流量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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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管段设计秒流量计算表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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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管段设计秒流量计算表U%: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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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饮用水嘴同时使用数量计算
表F.0.1计算管段上饮水水嘴数量n。≤24个时的m值
电气给排水工程施工方案.doc表F.0.2计算管段上饮水水嘴数量 n。>24个时的m值(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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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为水嘴同时使用概率。
水嘴同时使用概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α 经验系数,住宅楼取0.22,办公楼取0.27,教学楼取 0.45,旅馆取0.15; Qa——系统最高日直饮水量(L/d); n。一水嘴数量(个); q。一水嘴额定流量。 注:当n.值与表中数据不符时,可用差值法求得m。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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