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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规字〔2020〕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正式稿).pdf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规字【2020】8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责任,促进我全省建筑业 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 知》(建质规【2020」9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的意见》(苏政发「20171151号)要求,经2020年12月3日厅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省建立和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 告制度。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
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 度。 四、实施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包括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计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 合报告三项内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作为检测合同的组成部 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应当作为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以下简称《检测计划》)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在工程开工前由建 设单位组织编制渝都大酒店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后续实施,建设单位可以组织设计、监 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共同编制。 建设单位应当明确项目检测负责人,负责《检测计划》的编 制和实施。 《检测计划》一般按照单位工程编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工程概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责任主体、项目检测负责人任 命文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施计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变 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实施一览表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 施计划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量、检测项目、检测参
数、计划检测批次、计划检测节点等内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应当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市政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定额(试行)》等标准、规范确定。工程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 应当及时组织调整《检测计划》。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以下简称《检测方案》,由检测机 构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检测计 划》、标准规范等编制。 检测机构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案》的编制与 实施。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 称,并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 《检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责任主体、检测机构承诺书、检测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 检测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施表、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方案变更等。工程发生变更时,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调整后 的《检测计划》相应调整《检测方案》。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由 检测机构在完成检测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任务后,对《检测计划 和《检测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由检测机构项目负责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实 施与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机制、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和信用 体系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实现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
抄送:各市、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