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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勘察).pdf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 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
1_宝源街桥施工组织设计.docx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要求 .. . 2 2 勘察质量管理体系· ....4 2.1 勘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 , 2.2 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 2.3 勘察项目责任人任职资格要求·· .: 10 2.4 分包管理 : 11 2.5 仪器设备、材料管理, , : 12 2.6 工程分级管理 : 13 3 勘察过程质量控制 . : 14 3.1 基本规定 14 3.2 前期准备 14 3.3 现场作业
3.4 室内试验 18 3.5 内业整理·· 18 3.6 后续服务 20 质量改进· · 22 . 4.1 质量信息反馈· : 22 4.2 内部质量检查 22 4.3 质量改进措施 : 23 附录A 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文件及记录 . : 24 附录 B 项目各阶段勘察内容及标准· : 25 附录 C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校审提纲 30
3.4室内试验 18 3.5 内业整理... 18 3.6 后续服务· 20 4 质量改进 ? · 22 4.1 质量信息反馈· : 22 4.2 内部质量检查 22 4.3 质量改进措施 23 附录A 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文件及记录 . : 24 附录B 项目各阶段勘察内容及标准· . : 25 附录 C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校审提纲 30
[2020] 141 号) 《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 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学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普建质函 [2020]1237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建 质字【2022]17号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GB/T50379 以上法律法规、标准,其最新版本仍适用于本导则
1.3.1本导则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岩土 工程勘察的质量管控。 1.3.2本导则可用于工程勘察单位的质量控制及质量改进;政府 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对工程勘察单位管理及勘察文件质量实施监 督、检查与评价。
1.4.1勘察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明确岗位责任,加 强勘察过程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质量。 1.4.2勘察单位应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 正)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的有关 规定。
1.4.3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
1.4.3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 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1.4.4勘察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勘察文件编制深
1.4.4勘察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勘察文件维
度的要求,能够满足设计、施工需要。 1.4.5 勘察单位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1.4.6勘察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外界十扰, 1.4.7勘察质量管控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度的要求,能够满足设计、施工需要。 1.4.5 勘察单位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1.4.6勘察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外界十扰, 1.4.7勘察质量管控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勘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
1落实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2监督单位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 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勘察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 章制度等。 3负责编制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4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和质 量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2.2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 2.2.1勘察项目岗位设置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及见证员、司钻员、描述员和土工试验 员等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均应有相应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勘察 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 2.2.2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对所承担项目质量负主要责任, 2组织技术人员按照项目合同或委托书要求,编制项目方案 (大纲)。 3组织做好开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 时解决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与质量问题。 4项目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识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针对 不可接受风险和重要坏境因素制定对策。 5开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确保交底至所有作 业人员,并保存书面记录。 6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和土工试验成果等资料进行验收。
2.1勘察项目岗位设置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对人、审核人、审定人及见证员、司钻员、描述员和土工试驭 等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均应有相应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勘零 页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
.2.2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对所承担项目质量负主要责任。 2组织技术人员按照项目合同或委托书要求,编制项目方案 (大纲)。 3组织做好开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 时解决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与质量问题。 4项目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识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针对 不可接受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策。 5开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确保交底至所有作 业人员,并保存书面记录。 6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和土工试验成果等资料进行验收。
7组织内业资料的整理、成果报告的编制 8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9 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勘察质量问题。 10 负责组织完成勘察资料归档工作。 11 组织参加项目的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工作。 2.2.3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执行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项目 委托书、合同、设计要求。 2负责编制项目的方案或大纲,并完成审批手续,开工前负 责将方案或大纲报相关质量管理部门。 3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技术方案的贯彻执行,保证原始资料 真实、准确、齐全。 4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成果报告的编制、送审与资料的提 交、归档工作。 5参与项目的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工作。 2.2.4校对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告正文是否存在错字、错词。 2报告中计算内容是否正确。 3图纸中图例是否正确、齐全,线型、线宽等是否合理,图 签是否齐全。 4填写项目校审记录,编写人在根据校审意见修改后提交校 对人进行复核,确认无问题后,双方签字留档。
审核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2.2.5审核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落实勘察文件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
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勘察合同等 的要求,确保勘察文件内容齐全、计算方法选用得当,评价正确 建议合理。 2负责落实不合格勘察文件的整改工作。 3对勘察外业实施规范性、程序的符合性,原始记录的完整 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和审核。 4审核人对审核后的勘察文件的文字表述的逻辑性、条理性、 规范性,数据的完整准确性、计算的正确性、图表的清晰性,结 论建议的正确性、分析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负责。 5对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后的勘察文件进行复核确认,如有 异议,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研究处理措施, 226审定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勘察文件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 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勘察合同 等的要求。 2审查项目勘察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 3对经过校对、审核后的勘察文件进行审定,着重审定项目 的岩土参数建议值、地基基础方案建议、基坑工程方案建议等内 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确保勘察文件结论正确、建议合理, 4对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后的勘察文件进行复核确认,如 有异议,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研究处 理措施
2.2.7见证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核查主要勘察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状况
2对勘察外业工作量及勘察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进行外业见证。 3对整个勘察现场进行巡视,对岩土工程勘察重要外业工作 进行旁站。 4核实勘察原始记录和外业工作量。 5巡视、旁站、核实,保留文字记录和全过程影像资料。 2.2.8土工试验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1 负责完成勘察项目组委托的土工检测试验工作,并提供试 验相关数据和资料,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负责编制检测检验报告。 2.2.9司钻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本班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严格执行钻头、 钻具使用管理制度。 2负责钻机的操作,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 措施。 3组织本班组按技术交底进行钻探施工,发现钻孔质量问题 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现场技术人员汇报
2.2.9司钻员岗位职责:
2.2.10描述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组施工钻孔的原始记录的编写,负责钻进回次的 丈量和记录,及时进行地层编录,不得事后补录。 2负责现场各种工具和岩芯箱的使用和保管。 3负责岩芯的整理和保管。 4按项目技术交底进行取土(水)试样和原位测试,负责土 (水)试样的标签的填写、粘贴,对采取试样及时密封包装并妥 善保管,准确记录原位测试深度和实测指标
5负责钻探、原位测试、取样等全过程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 传输。
2.3勘察项目责任人任职资格要求
取得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勘察项目质量 管控能力,应具有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和组织能力。
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副总 工程师)担任,审定人要求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 取得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土木(岩土 程师执业资格。
2.3.4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本专业3年以上工作 经验。
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7 土工试验员
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在上岗证的有效期限内开展工作
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在上岗证的有效期限内开展工作
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在上岗证的有效期限内开展工作
4.1勘察单位应建立分包管理制度,对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送 管理和控制,对分包的范围及分包管理过程中相关岗位的职责 口权限作出规定
2.4.1勘察单位应建立分包管理制度,对专业分包或劳
应技术条件的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勘察单位对相关勘探、试验, 测试工作成果质量全面负责。
2.4.3勘察单位应在分包管理制度中规定评价、选择、绩交
和再评价的准则。对分包方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质和信誉。 人员执业资格及能力。 3 设备能力。 4 技术、质量、安全及其抗风险能力。 工作业绩及绩效。 6 工期及交付后活动保证能力。 2.4.4勘察单位应根据对分包方的评价结果,建立合格分包方名 录,并在其中选择分包方;应按规定周期对分包方进行再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对分包方名录进行调整
和再评价的准则。对分包方评价应包括下列 1资质和信誉。 2 人员执业资格及能力。 3 设备能力。 技术、质量、安全及其抗风险能力。 5 工作业绩及绩效。 6 工期及交付后活动保证能力。
2.4.4勘察单位应根据对分包方的评价结果,建立合格
录,并在其中选择分包方;应按规定周期对分包方进行再 根据评价结果对分包方名录进行调整
2.4.5勘察单位应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分包合同
议宜包括下列内容: 1分包范围。 2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分包产品执行标准。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设备及从业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监管及验收要求。 提交成果及进度要求。 7后续服务要求等。 2.4.6分包过程的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包项目实施前,勘察单位应对分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并 应对分包方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进行验证或确认。 2对分包项目现场实施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督促分包方 整改并跟踪复查。 3应按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对分 包项目进行验收。对未达到要求的,应按不合格控制要求处置。 2.4.7分包单位提供的试验、测试成果等均应有分包单位有关签章
义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分包范围。 2 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分包产品执行标准。 3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设备及从业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5 监管及验收要求。 6 提交成果及进度要求。 后续服务要求等
2.4.6分包过程的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包项自实施前,勘察单位应对分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并 应对分包方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进行验证或确认。 2对分包项目现场实施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督促分包方 整改并跟踪复查。 3应按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对分 包项目进行验收。对未达到要求的,应按不合格控制要求处置。
2.5仪器设备、材料管理
2.5.1勘察单位应建立并实施机械设备管理台账,对机械设备的 配置、使用、维护、校验等作出规定,并应设定使用者和管理者 的职责权限与管理要求。
GB/T 36211.2-2018标准下载2.5.2勘察单位设备、仪器的校验及实施控制应符合下列规
1 应建立设备台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2对国家无检定或校准相关规定的设备、仪器,应按单位目
行制定的要求进行校准。 3对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状态应进行标识。 4使用前应对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及配套软件进行确认, 5应保存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记录, 2.5.3勘察单位应对采购的材料与技术装备进行验收,并应保存 验收记录。验收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外观、规格、数量验证。 2技术资料验证。 3产品特性的检验或验证。 当项自需要时,材料与技术装备的验收可采用现场试验验证 方式。
2.6.1勘察单位根据工程类别、建设规模、复杂程度、重要程度 等可进行分级管理,工程分级分为重要级和一般级。 2.6.2勘察等级为甲级、特级的高层建筑、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 项目、省(市)级及以上的重点工程、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等 应列入重要级工程。 2.6.3重要级工程的人员配备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
北准川2018Z130-TJ 四川省嵌入式连续支承无砟轨道标准设计图集(地铁),项目负责人、审核、审定人员等均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 (岩土)执业资格
负责人审批;一般级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勘察报告可由审 定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