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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11-501-2009(2016年版)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表18桩基建筑物沉降实测资料汇总表
表 18 桩基建筑物沉降实测资料汇总表(续)
9.3.4本规范6.2.2条规定TB/T 447-2020 高锰钢辙叉.pdf,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 层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由于密布的 桩基础可视为有定埋深的等代深基础,在沉降计算时将等效作用
面置于桩端平面,等效作用附加应力近似取承台底平均附加压力。 若桩基沉降的计算深度仍按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 20%应力比计算,影响深度有些偏大。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天津 岩土工程技术规范对沉降计算深度均做了如下规定:天然地基沉降 计算深度自基底底面算起,计算到附加压力等于土层自重压力10% 处,采用实体深基础方法进行桩基沉降计算时,计算深度自桩端算 起,计算到附加压力等于士层自重压力20%处。参考上述规范,并 结合北京地区地层情况和实际钻孔深度,本次修订将沉降计算深度 适当减小,根据实测沉降反算情况,基沉降的计算深度可取附加 压力等于上覆士层有效自重压力25%的深度
9.4.1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承受较大的弯矩 和水平剪力,在计算剪力墙下桩的根数时,常因考虑地震作用而导 致桩的根数增加较多。在无地震作用时,剪力墙下桩的平均竖向荷 载可能大大低于一般柱基础下桩的平均竖向荷载。这样就可能导致 墙与柱之间过大的差异沉降。因此,在设计时,应采取有效方法, 减少因考虑地震作用而增加的桩数。
9.4.2关于灌注桩的配筋长度
1对小直径钻孔灌注桩,当桩顶为固接时,一般配筋长度应超 过水平荷载(包括地震作用)对桩的影响深度(即y=4/α)以下,当 桩长小于4/α时,应通长配置(α为桩的变形系数)。 2对大直径桩,考虑到单桩承载力较大(往往为一柱一桩),纵 筋配筋率不应低于桩身断面的0.4%,并不小于8根,纵筋应伸到底。 桩长较长时(超过10m),钢筋可有半伸入底部(并不少于8根), 另一半配至1/2~2/3桩长处即可。桩端扩大部分本身不需另行配 筋。 3对抗拨桩,纵筋应通长配置。 9.4.3单桩承受横向力和弯矩时,桩身的内力和变位,可按“m”
9.4.4大直径桩承受横向荷载时,当桩径相同,作用于
如果平板式桩筏缺之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桩反力和地基土反力 分布数据,近似按主楼基础下桩反力和地基土反力平均分布计算模 型进行筏板的抗剪承载力验算时,当主楼核心简外侧仅有一排框架 柱,筏板受剪承载力验算单元的计算宽度可取主楼下基础筱板全部 宽度,见图39;当主楼核心筒外侧有两排以上框架柱等复杂情况时 设计人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慎重确定筱板受剪承载力验算单元的计 算宽度。
3 此条为强制性条文。当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
凝土强度等级时,应对柱下承台顶面或桩顶承台底面进行局部受压 承载力验算。
北京地区山区(包括丘陵区)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约占 38%。山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比平原复杂得多,在以往 的山区建设工程中对此认识不足,造成的工程危害是多见的,为吸 取山区建设的经验教训,确保工程安全,针对山区的地质特点,将 “山区地基”分为:山区不均匀地基;采空区地基;岩溶地基;边 坡和挡士结构等节予以叙述。对平原区的工程,当存在采空区、岩 溶等工程问题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及其他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10.1.1规定了在山区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应注意的儿个问题。这 几个问题是山区建设中的主要地质灾害,它们是: 1.不良的地质作用如:断层、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 空区、塌陷、岩溶等对建筑物的危害; 2.人为的挖方填方破坏山区的自然平衡状态,造成山坡失稳和 洪水威胁; 以上两点,从在山区进行工程选址时起,就应该予以考虑和重 视。
原文第2款中关于“地下有无可开采的矿藏”的规定,超出了 岩土工程勘察的范围,本次修订予以删除。同时将浅层采空区和第4 款中的岩溶等的要求统一纳入第1款中,相应将第2款、第4款册 除。 山区特殊性岩土,如湿陷性土、膨胀性土、深厚堆(填)土等 是相对平原区勘察应注意的问题,因此本次修订加入了第6款关于 特殊性岩土的规定。 10.12规定了在山区建设应对建筑场地作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工
作,应采用多种手段(工程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并探、 槽探)把山区的复杂地质条件搞清楚,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 出评价。 10.1.3~10.1.5规定了建筑场地应避开较大的不良地质作用。当必 须利用这类地段进行建筑时,应采取可靠的整治措施,确保人民生 命财产的安全。山区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和地质条件布置建筑 和排除洪水,尽量避免挖方填方破坏自然平衡,造成人为危害。
原文的规定与10.1.5条内容有重叠,且意义不明确,因此本次 修订将该条删除。
10.2山区不均匀地基
3风化岩和残、坡积土地基残积层通常出现在山坡,由于母 岩岩性和矿物成分的不同和气候的差异,因此,各地段的风化程度 和风化层的深浅不一,具有格状节理的岩石,往往在残积层中残留 大块孤石。坡积层主要由重力堆积在山坡或坡脚,一般坡上较薄, 坡脚较厚,堆积快,分选性差组成物大小混杂,交错层理多,厚薄 不均,因此残坡积土层的地基,往往为不均匀地基。 4崩塌堆积物地基或崩塌体与土混合地基在风化、构造和重 力作用下,岩体发生崩塌,堆积在坡脚、坡体上,形成的岩块大小 不等,形状各异,在洪积、坡积的作用下,形成崩塌堆积体或崩塌 体与士混合体,这些混合体往往为不均匀地基。
山区岩体中发育断裂,断裂带如在基底以下,它和周围岩体形 成不均匀地基:由于构造的发育,地基中局部岩体可能节理裂隙发 育形成密集带,造成岩体性质弱化和周围岩体形成不均勾地基,勘 察时或验槽时应注意分析评价。因此本次修订,增加第6款。 10.2.2对不均匀地基的勘察,其主要任务是查明地基的不均匀性。 综合上条所列六种不均匀地基的特点,其不均匀性还表现在下列几 方面: 1 分布厚度变化大,成层性不均匀 2 组成物质大小混杂,颗粒级配不均匀; 3 夹层、交错层多,层理不均匀: 风化程度不一,风化层密实度不均匀: 5岩体中发育断层和节理裂隙密集带,造成与周围岩体形成不 均匀地基。 勘祭工作应根据其不均匀的表现查明其不均匀程度,分布厚度 和范围以及变化情况等,为此本条按不均匀地基的类型,分别列出 了勘蔡工作的内容,目的就是查明其不均匀性
对应本规范第10.2.1条第6款,该条增加第4款。
对应本规范第10.2.1条第6款,该条增加第4款。
10.2.3由于山区地基不均匀,因此勘察工作应采用多种手段,综合 评价的方法,工作量比平原区要多,工作深度要深,才能套明其不 均匀性,所以勘探点间距取规范中的小值,必要时尚需加密勘探点。 鉴于自前受钻探工艺所限,在粗颗粒地层中难于采取不扰动土试样, 为此本条特规定探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探并,以观察漂石颗粒间的 接触方式,充填情况和颗粒级配,是完全必要的。 表10.2.3给出了山区地区的勘探孔深度,但表中规定的深度应 结合建筑物荷载情况、基础埋深、基础类型综合确定。
10.3.1采空区根据开采现状可分为老采空区、现采空区和未来采空 区三类。不同的采空区勘察任务和评价方法是不同的。对老采空区 主要应查明采空区的分布范围、理深、采矿条件、充填情况和上覆 岩层的性质、厚度及其稳定性。对现采空区和未来采空区,主要应 通过地表移动的观测,获得地表移动和变形的有关参数,并由此判 断作为建筑场地的适宜性和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根据地表移动、 变形的量值及其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以防 止建筑物的破坏。
采空区属于地质灾害,根据现行国家标《煤矿采空区岩土 程勘察规范》GB51044规定: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分布有不利于 场地稳定和工程安全的米空区时,应进行采空区岩士工程专项勘察 (强制性条文)。 10.3.2采空区的勘察首先应通过搜集资料和调查访问,以查明采空 区的基本特征和地表移动、变形的有关参数及有关特性。具体内容 见10.3.2条所列6款。 地表移动、变形的有关参数是指两种地表移动一一一下沉和水平移 动;三种主要变形一倾斜、弯曲和水平变形,这5个参数可参照表 19所列公式计算。
表19地表下沉、水平移动与倾斜、弯曲、水平变形的关系
规定了小窑采空区应调查的内容和评价的内容,尚未跨落的小 密采空区,可能对拟建建筑物影响大,在查明其分布的情况下,预 测其未来对地表及建筑的影响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应根据建筑物重要性等级、结构特征和变形 要求、采空区类型和特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采 空区对拟建工程和拟建工程对采空区稳定性的影响程度,综合评价 采空区场地拟建工程地基稳定性。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第12章根据并采条件、地表移动变形、煤 (岩)柱稳定分析综合评价场地的稳定性。根据场地稳定性、采空 区覆岩跨落状况、工程建设与采空区稳定性的相互影响程度、地基 基础设计等级等综合评价建筑地基的稳定性。 10.3.4建筑物的复杂体形是造成地基不均匀变形的原因之一。形状 简单、对称、等高的建筑物,当其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时,能调整 和减少地基的不均匀变形,即使建筑物的沉降量较大,也不致引起 建筑物的开裂或损坏。对于砌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适宜的单元长 度为20m。当建筑物体型复杂或各部位的荷载相差较大或长度超过 20m时,应设置沉降缝。 10.3.5钢筋混凝士条形基础和筏形基础具有较大的刚度,基础具有 较大的刚度,特别是在建筑物产生正向挠曲时,保证基础有足够的 刚度是很必要的。 1036本条的目的是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整体刚度和强度
10.3.6本条的目的是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整体风
10.4边坡和挡土结构
在山区建设中,经常需升挖山坡获取建筑场地,过去由于对开 挖山坡破坏山坡平衡会出现恶果的认识不足,因此往往不进行边坡 的勘察设计,就随意开挖,有时开挖方法不当,对开挖后的边坡又 不作任何处理,常导致边坡失稳,毁坏建筑,给山区建设造成不应
有的损失。本节结合多年来边坡工程的经验,针对边坡工程勘察设 计和施工中容易忽视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0.4.1边坡开挖前应首先进行勘察,查明影响边坡稳定性的不利因 素,包括内在的和外界的,本条所列内容均与边坡的稳定性密切相 关,查明这些内容后方能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价做出合理的设计。 10.4.2边坡勘察与地基勘察有所不同,本条针对边坡工程的特点 规定了勘察工作量、工作方案以及工作方法,重点是查明不稳定因 素,为分析预测边坡稳定性提供依据,为设计提供计算参数。
边坡勘察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稳定性分析,而根据边坡工程地质 条件确定可能的破坏模式是边坡稳定性分析的基础
对开挖后的边坡,无其是士质边坡或易于风化、软化的岩质边 坡,虽然坡度值符合要求,但仍需作适当的维护,如防水、护面等。 否则,长期风化、软化、冲蚀,同样会导致边坡失稳。 边坡开挖应遵循平衡稳定的条件,从上同下开挖,不能因施工 方便从下开挖,过去经常只考虑施工方便,先破坏坡脚,引起山坡 开裂破坏,反而增加了整治边坡的困难。 0.4.5规定挡土墙应设置泄水孔、反滤层、排水沟和截水沟是十分 必要的。已往由于忽视了这些,挡土墙文挡土文挡了水,使所挡士 体饱水软化,增加了下滑力,减少了抗滑力,滑动土体不是推毁挡 土墙,就是越墙而过,酿成工程危害
10.4.7按士力学库伦公式计算挡士墙主动士压力,根据经验,
设q=20kPa,=20kN/m,h=5m,c=20kPa,Φ15°,α=60°, 0,S=0.33Φ=5°时,则
8由于岩石风化程度的不同,强风化使岩体表面非常破碎, 应考虑锚杆穿透强风化层进入中等以上风化的岩石,使锚 在稳定的岩体中,
北京地区部分区域存在可溶性灰岩,形成岩溶。根据已 察成果,岩溶多属于微发育,溶洞较小,对地基和桩基有一定
因而,场地存在碳酸盐岩体时,应搜集场地周边已有资料,调查是 否存在岩溶,如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岩溶,应进行岩溶勘察。
根据贵州等岩溶发育地区的经验,岩溶勘察应面、点结合,采 用综合的方法和手段查明岩溶洞隙和土洞分布情况。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在岩溶地区勘察工作中占有很重要作用, 本条对调查与测绘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
岩浴场地属于复杂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工程地质测绘和调 查情况,布置一定量的综合物探工作,查明勘察孔深度5m5d)以下 是否还有溶洞,如有溶洞,岩土工程师应分析下部溶洞是否对工程 造成影响,是否要增加孔深。勘探孔间距应按10m~15m考虑,宜 取小值,按不同地基基础类型规定了勘探深度,如在该深度内遇到 岩溶,孔深应适当增加,查明岩溶的分布。
考虑到岩溶的复杂性,根据基槽开挖情况或桩基施工情况,建 议进行岩溶的施工勘察。
虑到岩溶的复杂性,根据基槽开挖情况或桩基施工情况,建 岩溶的施工勘察。
11.1.2近年来,虽然北京地区的地基处理工程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 验,但是必须认识到,地基处理工作自前尚处在半理论半经验的状 态,并且由于北京地区的工程特点,有些地基处理的工法运用得还 是比较少。因此,本次规范修订仅纳入换填垫层法、强夯法、夯实 水泥土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和挤密桩法。 11.1.3~11.1.5地基处理工程必须要有勘察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应 满足地基处理的要求。设计文件是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地基处 理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对于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问题、施工 工艺参数无经验或无可靠依据的工程,应进行设计阶段的现场试验。 每一种地基处理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局限性和优缺点, 表20列出了北京地区常用的儿种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可供方 案选择时选用。该表还不能涵盖在北京地区采用的各类地基处理方 法,如水泥士搅拌法可用手加固处理地下水位以下的软弱黏性土 或粉土。 由于每种地基处理方法都有其局限性,有时一种地基处理方法 难以有效解决所有的地基问题,特别是在地基处理效果要求较高或 者地基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因此在必要时可以同时选择两种地基处 理方法联合使用。如某工程人工填士较厚耳比较松软,结构设计要 求地基承载力较高(>300kPa),换填人工填土不是很经济且换填有 难度,此时可采取对人工填土进行挤密桩处理,达到一般沉积土层 的承载力(150kPa),然后采取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处理进一步提 高地基承载力到设计要求。但是,在采用两种地基处理方法联合使 用的方案时,应防止产生两种地基处理方法效应相互抵消的情形。 如上例所述,在采用挤密桩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联合使用时,如挤
密桩的施工在素混凝土施工完毕后进行,就有可能造成水泥粉煤灰 碎石桩被挤坏。因此,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都应该注意不要造成采 用两种地基处理方法时加固处理效应相互抵消。 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不能仅从工程本身的适用性方面考虑,影 响方案实施的因素很多,如场地地质条件、工程结构和使用要求、 施工条件和工期、环境影响、预计处理效果和造价等。以环境影响 因素为例,北京的城市化密集程度较高,工程施工应充分重视对环 境的保护,如强芬法虽然较经济,但是震动对环境影响较大,应慎 用。 11.1.9在北京地区,地基处理后建筑物沉降量的计算仍处于研究阶 段,应该对地基变形控制严格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以积 累经验。关于地基处理后的建筑物地基变形充许值,对于独立的高 层建筑,长期最大沉降量Smax可取80mm~100mm;与裙房相连的高 层建筑,长期最大沉隆量m可取40mm60mm
11.2.1换填垫层适用于处理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地基。下列情况 经常需要换填处理: 1当基底处的地基土承载力低且不厚的情况; 2地基持力层中夹有软弱透镜体时; 3北京的城市建设史悠久:在浅部天然土层中经常有人类活动 遗迹,如古井、坟坑、防空洞、旧房基等,一般采用换填处理; 4山区不均匀地基,如土岩混合地基、漂石地基、残坡积士地 基,有时基岩出露浅,局部坚硬的岩石需置换成与持力层性质相当 的土层,以解决地基的不均匀问题。
11.2.2本条是换填垫层岩土工程详勘的要求。
1换填垫层法地基处理设计施工前,需取得详勘阶段的岩土工 程勘察报告,掌握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为了准确确定 换填土层的范围,规定当换填土层底面坡度大于10%时,应根据具
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揭示出需要换填土层的底面坡度变化 情况。 2对换填土源的勘察重点为拟选土源作为换填材料的可行性 以及回填压实施工参数的确定。 3北京地区浅部地层人为活动遗迹较多,如古井、坟坑等等, 持别是城区最为明显。详勘阶段有时很难查明,只能在基槽检验阶 段处理。对于验槽阶段发现的古井、沟坑、坟穴等人为活动产物, 如果适合采用换填垫层法进行处理,并且详勘报告文不能满足进行 换填垫层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时,应该开展施工勘察,进一步查明枯 并、坟坑、防空洞、旧房基等人为不均匀地基的平面范围和深度。
1垫层能替换基础下不能直接承受基础荷载的软弱土层,置换 以能够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层: 2荷载通过垫层材料的应力扩散,使得垫层底面下的土层所承 受的荷载不大于其承载能力; 3地基持力层通过换填置换成压缩性低的垫层材料后,能大大 减少地基的沉降量。 因此,垫层设计的重点就是垫层的厚度。通常根据地质条件确 定需要换填的深度,对于局部人为不均匀地基应该全部置换。当遇 到古井等平面尺寸不大但深度较大的局部处理区域时,可对底部作 适当处理,将换填区域的边界做成1:2的台阶,采用与持力层相近的 垫层材料进行换填处理,确保换填部位与非换填部位的基础沉降均 匀。 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Ap可按照基底的附加压力和附加应力系 数计算,也可按照简化计算公式法(即扩散角法)进行计算。 换填垫层法的处理厚度一般为0.5m~3.0m,太薄不易保证施工 质量,厚度超过3m时,换填垫层法由于开挖深度大,一方面会造成 基坑支护和降水措施的增加,另一方面其他地基处理方案比换填垫 层法会更经济和可行。
本规范仅列出北京地区经常便用的垫层材料,其他如粉煤灰、 矿渣等也可作为垫层材料,考虑到北京不是工业城市,像粉煤灰、 矿渣等工业废料的供应不是很充足,使用经验少,因此本规范未岁 出,有条件时可以采用。 垫层的压缩模量取值是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建筑地基处理技 术规范》(JGJ79)在条文说明中,根据不同地区,也包括北京的经 验,指出对于中砂,压缩模量都可取20MPa~30MPa的范围;卵石 碎石的压缩模量可取30MPa~50MPa。以上资料可供参考。
承受基础压力的,因此必须保证强夯法地基处理范围大于基础范围, 对于一般建筑物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础下设计处理深度 的1/2~2/3,并不宜小于3m。对于可液化地基,基础边缘的处理宽 度,不应小于5m。 强夯法虽然已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有关强夯机理的研究 至今尚未取得满意的结果,加之北京地区以处理人工填土和新近沉 积的砂性士为主要处理对象,其特点就是无规律性,自前还没有 一 套成熟的设计计算方法。因此本条规定,正式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 选取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试验区进行试或试验性施工,根据试夯 检验结果最终确定设计参数
11.4.1~11.4.3夯实水泥士桩是由灰土桩演变过来的一种地基处 理方法,由于水泥土比灰土硬化周期短,施工工期能够得到保证, 因此在北京地区水泥士桩比灰士桩运用更为普遍。 在北京地区夯实水泥土桩主要应用于多层建筑的新近沉积黏性 士、粉土,人工回填的素填土和炉灰地基。新近沉积士层沉积时旧 短,压密作用差,近年来地下水位的下降使得夯实水泥土桩法成为 可能的地基处理方案之一。 由于成孔和夯实设备限制,自前夯实水泥士桩的处理深度不宜 超过10m;采用人工洛阳铲成孔时,处理深度宜小于6m。如果加大 处理深度,由于没有套管保护,施工效率和质量难于控制。 夯实水泥士桩地基处理所采用的土料,应该本着就地取材的原 则。因此夯实水泥士桩的勘察除了要满足一般的岩土工程详勘要求 外,应该评价场地浅层土用作实水泥士土料的可行性,若场地的 浅层土不能作为夯实水泥土桩的土料,测应该评价其他可能的作为 土料的地层情况。另外因为夯实水泥土桩一般不采用套管保护,所 以成孔后钻孔的自立性就很关键。勘察过程中较浅钻孔应该采用无 泥浆无套管的钻探工艺,以评价钻孔完成后孔壁的自立性,为夯实
水泥土的设计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
11.4.4本条是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设计的要求。
1夯实水泥土桩由于桩身有一定的强度,属有粘结强度增强体 复合地基,因此其桩长的选择原则应该跟桩基一致。当相对硬层的 理藏深度不大时,桩长应达到相对硬层;当相对硬层的埋藏深度较 大时,应按建筑物地基的变形充许值确定桩长。 实水泥土桩的桩径应根据成孔设备选定,桩孔直径宜为 300mm600mm,并据此选定配套的夯锤。夯实水泥土强度主要由 水泥含量、土的性质、水泥品种、水泥标号、龄期、养护条件、水 泥和士料的拌合均匀性等控制,某一因素改变都会造成水泥土强度 的变化,因此规范规定应该用现场采用土料和选定的水泥进行配比 试验,以最接近实际施工情况。 2研究表明,对水泥土强度影响最大的是施工质量,即水泥和 土料拌合的均匀性,水泥土是人工材料,如果水泥和土料没有充分 的拌合,就不能形成均匀习的水泥士,并且纯土料部分的强度相当低 水泥士桩受力后会从最软弱面破环。因此要保证水泥士桩的强度达 到配比试验时的强度,就必须要保证水泥和土料的充分拌合。调查 表明北京地区目前水泥土桩的施工大部分是采用机械拌合,但也不 排除有采用人工现场拌合的,因此规范明确规定土料与水泥应采用 机械拌合均匀。 3研究表明,水泥含量是控制水泥土的强度主要因素,虽然夯 买土质量的主要衡量标准是压实系数,但是对于水泥士来说只要满 足一定的压实系数就能保证水泥士的强度,因此水泥土桩桩体材料 的填应分段进行,夯实后混合料的压实系数元c不应小于0.93,并 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现场成桩夯填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
11.5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11.5.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在北京地区运用相当普 于北京地区施工现场搅拌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因此本方法
实际施工时采用的材料往往是商品混凝土。 随着我国施工机的发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施工工艺取得 了长足的进步,并推动了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应用。在北 京地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施工经历了振动沉管灌注和 沾孔灌注成桩,前者是有地下水的情况下,后者是无地下水的情况 由于振动沉管有施工扰民、挤坏相邻桩和桩间士的两大主要缺陷, 因此该工艺已逐渐被淘汰。随着施工设备的发展,长螺旋钻孔管内 泵压灌注成桩工艺在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 灌注成桩的地层适应性强,在北京地区除巨厚的砾石、射石不适用 外,其他地层均适用,并且可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当地层条件和 地下水条件适宜时,也可采用挖孔灌注成桩。 北京地区地质条件比较好,加之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单桩承载力 高,其复合地基承载力也较高,因此北京地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更 多地运用于中高层建筑地基处理,或高低层建筑联体时减少高层建 筑沉降的地基处理。 以目前的施工设备而言,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处理深 度一般可达28m。 11.5.3 (此条删除) 11.5.4本条是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的要求。 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地基承载力 和减少地基变形,桩长是控制复合地基变形的主要因素。因此在设 计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桩长时,应尽量使桩长达到相对的硬层,提 高单桩承载力,控制减少复合地基的变形。若不能达到相对硬层时 应按照结构设计或规范规定的沉降控制要求,对复合地基的变形进 行验算,以确定桩长。 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桩径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但不宜过大, 太大的桩径要求加大褥垫层的厚度。 3褥垫层在复合地基中具有如下的作用:(1)保证桩土共同承 担荷裁:(2)通过改变褥热层的厚度,调整桩十荷裁的分担,通常
褥垫层越薄桩承担的荷载占总荷载的白分比越高;(3)减少基础底 面的应力集中;(4)调整桩、土水平荷载的分担宁煤业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大武口水井源配套工程水泵房及清水池土建施工组织设计,褥垫层越厚,土 分担的水平荷载占总荷载的百分比越大,桩分担的水平荷载占总荷 载的百分比越小。褥垫层材料不宜采用卵石,由于卵石咬合力差, 施工时扰动较大、褥垫厚度不容易保证均匀。
1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曾在望京地区完成200mm厚褥垫层 的大型试验(三桩复合地基,承压板面积7m)及在北京CBD地区 50mm厚褥垫层的高层建筑实体监测。从望京地区进行的200mm厚 褥垫层的大型试验来看,200mm厚的褥垫层使得桩间土的承载力发 挥系数远大于1,桩士应力比实测值小于设计值,监测数据表明在桩 间士为黏性土时,200mm厚的褥垫层偏厚:北京CBD地区的高层建 筑采用了50mm薄层褥垫层,并实测了桩顶及桩间土的应力,监测 结果表明,薄层褥垫层有效控制了建筑物最终沉降量,但实测桩士 应力比大于设计值,CFG桩承载力发挥系数大于1。综合试验及实测 资料,北京地区褥垫层厚度在100mm~150mm之间是比较适宜的。 司时,结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研究成果,本次修 订规定水泥粉煤灰碎桩褥垫层宜取100mm~300mm。 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属于刚性桩,它能够将基础压力传递到地 基深处,而不会对基础范围外土层产生过大的附加压力,因此水泥 粉煤灰碎石桩可只在基础范围内布置。布桩时考虑上部结构荷载差 异及地基的不均匀性,目的在于避免不均匀沉降或倾斜。 3按照《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相关规定对复合地 基承载力标准值、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的估算式及桩身强度要求 进行了修订。 4本次修订在复合地基沉降计算方面,采用《建筑地基处理技 术规范》JGJ79的方法,即以分层总和法为基础结合使用复合模量 的计算方法。但这仍是一种经验的方法,仍有必要根据土的工程特 性、复合地基自身特性、工法试验结果以及工程经验进行进一步研
资料。当附近有类似工程的可靠沉降观测资料时,应优先根据实测 资料进行修正。
11.6挤密桩复合地基
地基,经过冲扩成孔后桩侧土能得到很好的挤密作用,并且成孔效 果较好。实际上在北京地区运用得最广泛的还是杂填土、素填土和 炉灰地基,因为这些地层本身密实度差、可挤性好。本法也适用于 地下水位以上的新近沉积黏性土、粉土。一般第四纪沉积的地层由 于密实度较好,一般不适用于采用此工艺,其一是冲击成孔困难; 其二是即使能够冲击成孔对周围地层往往造成地面隆起、开裂等破 坏桩侧土的现象。对于局部存在的上层滞水和层间水的地层,应通 过试成孔确定能否在冲扩成孔的过程中通过挤密桩侧士进行有效阻 隔。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松软土层,或者是局部夹有含水量丰富 的砂层透镜体,冲扩成孔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塌孔、缩孔后柱锤不能 自由下冲,成桩的过程中周围土层容易塌落到桩料中,形成夹泥、 断桩等质量问题,因此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适用性,并且限于设备 条件,处理深度不宜大于6m。 振冲挤密桩法地基处理的加固机理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土层分别 达到置换、挤密和振动密实等效果。对于黏性土主要起置换作用, 对于砂层和粉土除置换作用外还有振动挤密作用。一般振冲挤密 施工时都要在振冲孔内加入碎石或卵石回填料,用振冲器振动密实 成桩,同时桩间土受到挤密和振密。通过桩和桩间土形成的复合地 基,提高地基承载力,增加地基抗变形能力,并能够消除液化。北 京地区振冲挤密桩主要用于通州和顺义一带分布的可液化砂土和粉 土地层。
施工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除常规勘察工作要求外,勘察的 重点应放在地下水的调查,特别是上层滞水和层间水的水量、含水 层厚度。
11.6.4本条是挤密桩复合地基设计的要求。
1根据所需处理的地层情况、工程要求、施工工艺和设备 确定挤密桩地基处理的深度。对于钻孔夯扩挤密桩和柱锤冲 桩体采用刚性或半刚性的材料时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状元村道路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尽量将桩端置于相对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