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管理办法(25P).doc

项目劳务管理办法(25P).doc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doc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392701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项目劳务管理办法(25P).doc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技术交底卡-(天花安装)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 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 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 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第九条 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

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

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第十条 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有效证照(“五证一照”)原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书》;

外埠企业应提供由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出施工证明》。

第十一条 公司(分公司)应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非会员单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

对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

对队伍合法有效的考察;

对队伍负责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是否经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

对队伍提供施工所需工种、人数能力的考察;

对队伍具备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的考察;

对以往业绩和信誉的考察。

第十二条 对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和《进场通知书》(附件一)。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应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机具设备等。

第十三条 由公司或授权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治安合同》等合同,项目经理部参与有关条款的协商。以上各类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劳务分承包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人力资源(劳资)、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组织与劳务分承包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

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工期、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

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合同》由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规范劳务分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的合同,而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生死合同。

第十六条 《廉政建设合同》由公司(分公司)政工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七条 《治安合同》由公司(分公司)保卫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 进场管理

第十九条 中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和《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 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需向项目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进场通知书》和与公司(分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

2、劳务分承包方的“五证一照”等证件;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 入场教育。

1、入场教育的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规范以及1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

2、入场教育的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累计学习必须达到16学时。

3、入场教育记录。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 现场施工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组织劳动力进行现场施工。劳动力需求计划,原则上每月编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依据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达《施工任务书》。

第二十五条 工程收方、验收。劳务分承包方按照《施工任务书》组织施工后,由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部门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评价、考核,并在收方结算单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二十六条 对劳务分承包方人员实施动态管理。

1、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经理部同意。未经项目经理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人力资源(劳资)、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分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劳务分承包方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3、对于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4、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第七章 人工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工费价格是根据公司(分公司)人工费指导价和当地市场价,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劳务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在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明确人工费承包方式和人工费价格清单。

第二十八条 人工费承包方式的确定。

1、人工费承包采取包干的形式,一般有分部分项包干法、平方米造价包干法、综合单价法和总价包干法四种承包方式。

2、人工费实行总价包干的,既要控制总价也要控制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主要用于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人工费的控制。

1、人工费控制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职责。

1.1.1项目经理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承包后的人工费控制全面负责,确保完成公司(分公司)规定的人工费计划指标;

1.1.2对《人工费付款书》(附件三)和《人工费申请表》(附件四)进行审核;

1.2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

1.2.1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对项目人工费按公司(分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及批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把关;

1.2.2负责建立各项目分部分项用工和人工费开支总台帐,随时掌握项目人工费开支情况;

1.2.3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审核付款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月度人工费开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处理办法;

1.2.4定期制定人工费单价标准,列出详细的科目内容,并定期通报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1.3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

1.3.1审核项目的《人工费付款书》和《人工费申请表》;

1.3.2支付项目月度人工费预结款,做好最后结算。

1.4.1按时向人力资源(劳资)、财务等有关部门提供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情况,以便人力资源(劳资)审核与控制人工费。

1.5项目预算员(或内业技术员)。

1.5.1项目开工前,负责提供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便制定项目人工费开支计划和措施;

1.5.2每月施工前,负责根据项目月度施工生产安排,计算出分部分项计划工程量;

1.5.3认真审核每月实际人工费付款工程量。

DB3303T 007-2021 生态景观林营建技术规程.pdf1.6项目人力资源(劳资)员。

1.6.1项目开工前,依据预算量编制项目总的人工费开支计划、分部分项用工以及各工种用工数;

1.6.2建立项目各劳务人工费开支台帐,以及项目实际人工费开支总台帐;

1.6.3按时为劳务队办理预结算和结算;

1.6.4项目不设人力资源(劳资)员的,其职责必须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的人员严格履行,管理到位。

1.7.1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加油棚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

1.7.2在施工过程中享有对劳务队的监督权、奖罚建议权。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