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oc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总 则 1.0.1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1.0.2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0.2.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1.0.2.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1.0.2.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0.3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1.0.3.1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察点(组)数 检查项目评定分数 = 检查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 对于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上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则分别采用附录日至附录:所列方法进行评定计分。 (3)外观缺陷扣分 对工程外表4k/R进行检查评定时,如发现外观缺陷,应区分档次进行扣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扣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扣分,扣分幅度可按本标准1.0.4条所歹!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口 1~3分。 1.0.3.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方法 附录A表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即:
∑[分项(分部)工程评分×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 = —————————————————— ∑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1.0.3.3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评分,采用单位工程优良率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两个指标。 被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数 单位工程优良率(%) = ——————————————×100 建设项目单位工程总数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算。 1.0.4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监理工程师负责提交齐全、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6.2.3 外观鉴定 6.2.3.1 车辆通过桥头搭板时不存在跳车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2.3.2 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6.2.3.3 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3 钻孔灌注桩 6.3.1 基本要求 6.3.1.1 孔径和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3.1.2 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再灌注水下混凝土。 6.3.1.3 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6.3.1.4 钢筋笼不得上浮。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6.3.1.5 按施工规范的要求,对有代表性的桩、对质量有怀疑以及因灌注故障处理过的桩,应采用无破损法检测桩的质量。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应逐根进行无破损检测或钻取芯样。 6.3.1.6 桩的无破损检测结果须经设计单位确认。 6.3.1.7 凿除桩头混凝土后,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6.3.2 实测项目。 见表6.3.2。 表6.3.2 钻孔灌注桩实测项目
6.3.3 外观鉴定 6.3.3.1 需嵌入承台内的混凝土桩头及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时减1~3分。 6.3.3.2 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6.4 挖孔桩 6.4.1 基本要求 6.4.1.1 孔径、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4.1.2 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无松渣、淤泥等扰动软土层,使孔底情况满足设计要求。 6.4.1.3 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6.4.2 实测项目。 见表6.4.2
注:L为梁跨径。
悬臂施工结合梁斜拉桥的梁实测项目
6.27.3 外观鉴定 钢结构外露部分涂装如发生损伤,除必须补涂外,每处减1~3分。 6.28 悬索桥锚碇混凝土 6.28.1 基本要求 6.28.1.1 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28.1.2 锚室不得渗水、积水。 6.28.1.3 其他基本要求同6.13节。 6.28.2 实测项目 见表6.28.2。 表6.28.2 悬索桥锚硅混凝上实测项目
6.35.2 实测项目 见表6.35.2。 表6.35.2 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实测项目
6.35.3 外观鉴定 6.35.3.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裂缝、粗细料集中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单条裂缝则按其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减2分。 6.35.3.2 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6.35.3.3 搭接处应紧密、平顺。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m长减1分。 6.35.3.4 面层与其他的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6.36 伸缩缝安装 6.36.1 基本要求 6.36.1.1 伸缩缝产品必须有合格证,并经验收后才能安装; 6.36.1.2 伸缩缝必须锚固牢靠,不能松动,伸缩性能必须有效。 6.36.2 实测项目 见表6.36.2。
表6.36.2 伸缩缝安装实测项目
6.36.3 外观鉴定 伸缩缝无阻塞、渗漏、变形、开裂现象NB/T 10750-2021标准下载,不符合要求时必整修,并减1~3分。 6.37人 行道铺设 6.37.1 基本要求 6.37.1.1 悬臂式人行道必须在横向与主梁牢固连结。 6.37.1.2 人行道板必须在人行道梁锚固后才可铺设。 6.37.2 实测项目 见表6.37.2。 表6.37.2 人行道铺设实测项目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