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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2.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docx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
铁路有形建设市场建立以来,对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促进铁路建设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目前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其管理和运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2.市场监管。凡在二级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项目,铁路局招标办负有监管职责,监察处应参与监督。
3.服务收费。坚持非盈利、自收自支的原则。二级交易市场执行地方政府相应的收费标准,本级市场已交易项目的派生招标项目不再收费。
4.评委专家库建设。二级交易市场评委专家库由铁路局招标办负责组建并实行动态管理。有关相邻铁路局可以考虑资源整合,以弥补自身专家库人员不足。
5.信息共享。一是二级交易市场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在规定媒介发布,同时在各铁路局相关媒体上发布。二是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情况经铁路局招标办核备后,每季度末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报一次,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汇总并经铁道部招标办核备后,以简报形式在下一季度初公布。
6.招投标资料保存。属于在交易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由交易中心按规定保存;其余资料,由招标人负责归档。
7.二级交易市场招标规模和范围。招标规模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甲控物资设备和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在二级交易市场招标,其中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在招标计划报铁道部批复后进行招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额度在5000万以下的在二级交易市场招标,其他执行铁道部批复。
8. 其他事项。一是应急工程招标要严格履行程序。二是加强和规范零小工程管理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施工工艺,各铁路局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