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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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docx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法违纪*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六章 不服处分的申诉

某山体修复治理包括爆破山体、修建蓄水池、堆砌小平台及毛石挡土墙施工方案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为,情况属实的。

第三章 违法违纪*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九条 有下列*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拒绝执*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人民法院对*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为。

第二十条 有下列*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政处罚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政委托的;

(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GB∕T 33132-2016标准下载,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为。

第二十六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DLT1502-2016厂标准下载,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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