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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2015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doc(7)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项目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从读图讲图到工地开放!51页可下载.pdf,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投标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8.2.3 在投标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8.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对造林区域的造林工程顺利进行并质量良好,允许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对各包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出现一个投标人有两个包以上得分最高者,按照大包优先的原则确定该包的中标人。
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满分100分)。
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2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
22.3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5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2.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的。
2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4.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4.6未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4.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24.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24.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4.10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4.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 (盖章)
中标人(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海东市乐都区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造林管护承包合同
根据年3月10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对海东市乐都区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招标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承包人(全称):
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项目内容:
资金来源: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合同工期
承包范围:包号
承包方式:项目采用包工、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养护和包工程造价的承包方式。
合同工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 ¥:( 元)。
付款方式:年年度验收合格(成活率达85%以上)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年年度验收合格(保存率达80%以上)后付合同总价款的20%,年年度验收合格(保存率达80%以上)后付20%,并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当年成活率达85%以上。
1、项目验收。由发包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组织承包人、工程监理部门进行验收。
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苗木成活率等问题,承包人在接到需方通知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负责重新种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发包人负担,重新种植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
3、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七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承包人承认其种植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承包人不能按期交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应向发包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按工程总价每日1‰计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的10%。
3、发包人如延期付款时,应向承包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应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
4、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态度解决,当达不成共识时由发包人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仲裁裁决。
5、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工程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1、施工中如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时,可按签证对待。变更部分结算单价按中标书优惠后的相关单价计取,不得计算任何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单价和费用。
2、本合同经发包人、中标(承包人)单位盖章后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执行。
5、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备案各一份。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页码,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投标文件封面……………………………………………………所在页码
佛山盈峰粉末冶金科技公司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投标文件目录……………………………………………………所在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