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2018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5.2高压电气设备
7.5.2.110kV电缆分接箱
电缆分接箱的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应遵循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满足《南方电网公司10kV 电缆分接箱技术规范》要求。 1)电缆分接箱箱内分支全部不带开关,分支数不宜超过4分支。总母线不预留扩展接 口。 2)电缆分接箱宜采用屏蔽型全固体绝缘,外壳应满足使用场所的要求,应具有防水、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7.5.2.2户外开关箱
7.5.2.3高压开关柜
高压开关柜宜采用10kV真空断路器开关柜或负荷开关柜,其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国家利 行业相关标准外,还应满足南网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1)开关柜结构型式为全金属封闭式,应符合GB3906《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 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规定要求。开关柜的外壳至少要满足IP4X的防护等级。 2)为了保证安全和便于操作,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不同元件之间应装设 联锁,宜采用机械联锁。机械联锁装置的部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止因操作不正确而 造成变形或损坏。 3)开关柜断路器及接地开关应预留辅助开关接点并引至端子排。所选用的其它设备宜 须留遥控、遥信、遥测接口,并接入端子排,以适应远方监控需要,
7.5.2.4户外柱上开关
户外柱上开关包括真空断路器、SF.断路器、真空负荷开关、SFc负荷开关和隔离开关,
其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应遵循的国家、行业标准外,还应满足南网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1)户外柱上开关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工作10kV,额定工作电流630A及以下的架空 线路中,作为电网用电设备分断、关合负荷电流,以及过载电流、短路电流控制和保护的户 外开关设备使用。 2)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SF6断路器、真空负荷开关、SF6负荷开关宜具备电动操作和 自动化接口,控制接口采用航空接插件。 3)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SF6断路器、真空负荷开关、SF6负荷开关壳体防护等级不低 于IP67。 4)户外柱上隔离开关隔离断口应清晰易见,位置指示应可靠、清晰易见
7.5.2.5跌落式熔断器
10kV户外跌落式熔断器的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应遵循的国家、行业标准外,还应满足南 网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1)熔断器由底座、载熔件、熔断件等部件组成。熔断器除熔体外的零件、材料及介质 的最高充许温度及允许温升按GB763的规定。 2)熔断器载熔件的上端应有能用专用工具进行合分操作的结构,下端应有便于用专用 工具装上或取下载熔件的结构。 3)熔断器应性能可靠,寿命长,体积小,无爆炸危险,不污染环境
7.5.3低压电气设备
7.5.3.1低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及其内部电器元件的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外,还应满足南 网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1)低压开关柜有抽出式开关柜和固定式开关柜两种。主要包括进线柜、母联柜、出线 柜三种柜型。 2)低压开关柜所选用的电器元件,其技术性能应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并且是通过 正式鉴定、取得3C认证的定型产品。 3)配备就地操作按钮,宜预留远方控制端子,并带远方、就地控制转换开关;带操作 次数计数器;就地控制时,所有框架断路器均带预储能,远方控制时,要求直接合闸,自保 持。 4)所配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DL/T448和《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 的规定。
7.5.3.2低压电缆分接箱
1)低压电缆分接箱外壳应优先采用不锈钢板、强化树脂材料;钢板厚度应天于1.5mm 箱体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34D要求。 2)低压电缆分接箱应优先采用全绝缘的母线系统。进出线采用断路器或绝缘封闭刀熔 开关保护,具备下进线和侧进线功能
7.5.4.1以下情况应采用电缆线路:
1)在繁华地段、市区主干道、高层建筑群区以及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有特殊 K。 2) 重点风景旅游区。 3) 对架空线路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 4) 通道狭窄,架空线路走廊难以解决的地区。 5) 沿海地区易受热带风暴侵装的城市的重要供电区域, 6)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需使用电缆线路供电的重要用户。 7)电网运行安全需要的地区。
7.5.4.2电缆路径选择
1)应根据城市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设在道路一侧,并保证地下电缆线路 与城市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 2)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选择电缆较短的路径。 3)应避开电缆易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化学腐蚀和白蚁等危害的场所。 4)应避开地下岩洞、水涌和规划挖掘施工的地方。 5)应便于敷设、安装和维护。
7.5.4.3电缆型式的选择
1)高压电缆宜选用铜芯电力电缆。 2)高压电缆宜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并根据使用环境选用。对处于地下水位 较高环境、可能浸泡在水内的电缆,应采用防水外护套,进入高层建筑内的电缆,应选用阻 燃型,电缆线路土建设施如不能有效保护电缆时,应选用铠装电缆。 3)低压配电导体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缆、电线可选用铜芯或铝芯,民用建筑宜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下列场所应选用 铜芯电缆或电线:
7.5.4.4电缆阻燃等级的选择
1)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并宜符合表7.1的规定。
表7.1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分级
7.5.4.5电缆截面的选择
1)电力电缆截面的确定,除根据不同的供电负荷和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后,还应综合考 怎温升、热稳定、安全和经济运行等因素。 2)电缆线路干线截面的选择,应力求简化、规范、统一,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3)高低客户接入工程的电力电缆截面确定如下: a)高压电缆:铜芯或铝芯为70mm²、120mm²、150mm²、240mm²、300mm²、400mm²。 b)低压电继:按实际负荷选用。
7.5.4.6电缆附件的选择
10kV电缆头宜采用冷收缩、预制式,户外电缆头不得采用绕包式。电缆终端应根据电 压等级、绝缘类型、安装环境以及与终端连接的电缆和电器型式选择,满足可靠、经济、合 理的要求。
.5.1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贝
1)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 力求短捷、顺直,减少同公路、铁路、河流、河渠的交叉跨越,尽量避免跨越建筑物 2)应综合考虑电网的近、远期发展,减少与其它架空线路的交叉跨越 3)规划新建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点风景旅游区 4)宜避开易燃、易爆和严重污染的地区。 5) 应满足与电台、领(导)航台之间的安全距离和航空管制范围的要求,对邻近通信 设施的干扰和影响应符合有关规定, 6)应满足防洪的要求。
7.5.5.2下列地区不具备条件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架空绝缘线路:
1 线路走廊狭窄,裸导线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净距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 2) 高层建筑群地区, 3) 人口密集,繁华街道区。 4) 风景旅游区及林带区。 5)重污秽区。 6) 对鱼塘垂钓,人群放风筝等人员涉及高空活动区域,
5.5.3架空导线宜选择以
1)高压架空线宜选用钢芯铝绞线、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线或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线!
2)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导线。
7.5.5.4导线截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 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导体截面选择留有适当的裕度,考虑维护施工方便,同 地区内,相同应用条件的导线规格应尽量统一。 2)导线宜采用铜/铝芯绝缘线,并满足末端电压的要求。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 要求。 3)各地市在使用时应根据各自的需要选择2至3种常用截面的导线,可使杆型选择 施工备料、运行维护得以简化
1)高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12m或15m水泥杆,必要时也可采用18m水泥杆。水派 汗的强度应按最大受力条件进行校验。 2)城区架空配电线路中不宜安装拉线的的承力杆(耐张杆、转角杆、终端杆)宜采用 窄基塔、高强混凝土杆或钢管杆。
1)封团闭式母线布线适用于十燥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场所,且宜按安装的周边环境选择 防护等级,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规定的要求。 2)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时,底边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除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内 外,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 3)封闭式母线不宜敷设在腐蚀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下方。当不 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4)封闭式母线布线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7.3的规定,
表7.3封闭式母线槽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m)
专用附件支撑并以支架沿墙支持,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2m。当进线盒及末端悬空时,垂直 敷设的封闭式母线应采用支架固定, 6)封闭式母线终端无引出线时,端头应封闭。 7)当封闭式母线直线敷设长度超过80m时,每50~60m宜设置膨胀节。 8)封闭式母线的插接分支点,应设在安全及安装维护方便的地方, 9)封闭式母线的连接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进行。 10)多根封闭式母线并列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各相邻封闭母线间应预留维护、检修距离 11)封闭式母线外壳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保护导体(PE)相连 12)封闭式母线随线路长度的增加和负荷的减少而需要变截面时,应采用变容量接头
8.1.1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应经供电企业与客户协商确定的供电方案为依据,并按照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和本导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8.1.2对有自备电源接入电网的客户,在确定接入系统方案时,应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评审 8.1.3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客户自备发电机向电网倒送电,客户端应配备自动或手动转换开关 实现发电机和电网之间的闭锁和互投。 8.1.4受电变压器所有容量均宜高供高计,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永久性用电客户应采用 高供高计方式;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下的电力客户可采用高供低计方式。临时用电 时可不受此限
1)单电源供电。 2)双电源供电。 3)多电源供电(三路及以上)。
1)单电源供电。 2)双电源供电。 3)多电源供电(三路及以上)。
8.1.6双电源客户的受电方式
1)两回路同时受电,互为备用。 当一路电源失电后,分段开关自动投入,适用于允许极短时间中断供电的一级负荷。当 路电源失电后,分段开关经操作后投入,适用于允许稍长时间(手动投入时间)中断供电 的一、二级负荷。 2)两路电源供电,一主一备 主供电源失电后,备用电源自动投入,适用于允许极短时间中断供电的一级负荷。主供
电源失电后,备用电源经操作投入,适用于允许稍长时间(手动投入时间)中断供电的 一 二级负荷。 8.1.7变压器台数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进行选择。当具有一级或二级负荷、季节性负 荷变化较大或集中负荷较大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电源失电后,备用电源经操作投入,适用于允许稍长时间(手动投入时间)中断供电的一、 二级负荷,
8.1.7变压器台数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进行选择。当具有一级或二级负荷、季节性负 荷变化较大或集中负荷较大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8.2电气主接线及运行方式
8.2.1确定电气主接线的一般原则
角定电气主接线的一般原
1)根据进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 2)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 3)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电压等级和简化接线
8.2.2电气主接线的主要型式
1)单母线接线 适用于一路工作或二级(重要)负荷双电源一主一备的配电站。高压母线宜装设不超过 六回(变压器、出线)出线开关的接线方式。 2)单母线分段接线 适用于两路工作电源一主一备、分列运行互为备用或出线回路较多的配电站。
8.2.3电气主接线的确定
1)配电站10kV及0.4kV的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形式。 2)当柱上变压器容量小于315kVA时,10kV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跌落式熔断器;当柱 上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至500kVA及以下范围时,宜采用断路器。 3)配电站10kV进出线开关的应用原则: a)配电站的电源进出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当有快速保护需求时,应采 用断路器。 b)用户专用配电站的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在800kVA及以下或单台油浸式变压器容量 在630kVA及以下,且配电站变压器不超过2台时,用户配电站10kV电源进线开关可采用断 路器或负荷开关。当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在此范围时或配电站变压器超过2台时,用户配电站 的10kV电源进线开关应采用断路器。 4)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在800kVA及以下或单台油浸式变压器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 配变柜可采用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在上述范围时,配变柜应采用断路器 5)10kV母线的分段处宜装设断路器。 6)10kV固定式配电装置的出线侧,在架空出线回路或有反馈可能的电缆出线回路中
应装设线路隔离开关。 7)采用10kV熔断器负荷开关固定式配电装置时,应在电源侧装设隔离开关。 8)10kV电源进线处,可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装设或预留专供计量用的电压、 电流互感器。 9)低压侧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 时,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10)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 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宜加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 11)低压接线应至少预留一个给配电站公共照明、抽风、空气调节装置等设备用电的断 路器。 12)正常电源供电电源与备用发电机电源之间的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应采用四极开 关。
8.2.4 一、二级负荷的运行方式
1)特级重要客户可采用两路运行、一路热备用运行方式。 2)一级客户可采用以下运行方式: a)两回及以上进线同时运行互为备用。 b)一回进线主供、另一回路热备用。 3)二级客户可采用以下运行方式: a)两回及以上进线同时运行。 b)一回进线主供、另一回路冷备用。 4)不允许出现高压侧合环运行的方式。
1)无功功率补偿配置原则 a)应合理选择配电变压器容量、线缆及敷设方式等措施,减少线路感抗以提高客户 的自然功率因数。 b)无功补偿应采用分区和就地平衡、就地补偿与集中补偿、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 结合的原则。 c)配电变压器的容量大于或等于100kVA时,应配置无功补偿装置。 d)配电站设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宜安装在低压母线侧,无功补偿装置应具备进行分 组自动投切的功能,分组电容投切时不应发生谐振。
8.4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1)一般原则 a)配电站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映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 自动装置,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设计图纸应标明断路器分闸时间 参数以及用户受电装置设备选型应满足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上下级配合的要求。继电保护数 据表格详见本导则配套的《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附录I b)配电站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应有主保护、后备保护和异常运行保护 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c)配电站宜采用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 2)配置要求 a)保护装置与测量仪表不宜共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保护用电流互感器(包括 中间电流互感器)的稳态误差不应大于10%。 b)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路器或其他故障能使保护装置误动 作时,应装设断线闭锁或采取其他措施,将保护装置解除并发出信号;当保护装置不致误动 乍时,应设有电压回路断线信号。 c)在保护装置内应设置由信号继电器或其他元件等构成的指示信号,且应在直流电 压消失时不自动复归,或在直流恢复时仍能维持原动作状态,并能分别显示各保护装置的动 作情况。 d)当客户10(6)kV断路器台数较多、负荷(客户)等级较高时,宜采用直流操作。 直流系统的电压宜选择为220V、110V或48V。 e)当采用交流操作的保护装置时,短路保护可由被保护电力设备或线路的电压互感 器取得操作电源。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可由电压互感器或配电站变压器取得操作电源。 3)电气测量 仪表的测量范围和电流互感器变比的选择,宜满足当被测量回路以额定值的条件运行 时,仪表的指示在满量程的70%。 4)二次回路电气参数
二次回路设备元件的电气参数宜按以下标准选择:直流电压220V、110V或48V,交流 电压220V;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5A或1A,测量精度要求0.5级,保护精度要求5P或10P级 计量精度按《南方电网公司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的要求;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压为100V, 测量精度要求0.5级,计量精度按《南方电网公司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的要求
8.6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1)重要电力客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2)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重要电力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要求; b)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4)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 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措施。 5)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切换方式、允许停电持续时间和电能质量应满足客户安全要求 6)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及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7)对于环保、防火、防爆等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应选用满足相应要求的自备应急电 源。
8.7特殊客户的电能质量要求
1)根据国家、行业、公司颁布的有关电能质量的标准规定,在新建和改扩建的电力客 户用电报装审查程序中应加入电能质量评估的审查环节。 2)产生谐波源的电力客户,其注入公用配电网的谐波电流和引起的电压畸变率,必须 满足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 3)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如短路试验负荷、电气化铁路、电弧炉、电焊机、轧钢机等) 引起的电网电压波动、闪变,必须满足GB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规定。 4)不对称负荷所引起的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必须满足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 电压不平衡度》的规定。 5)产生谐波、电力冲击、电压波动、闪变等干扰性负荷的特殊电力客户,对配电网影 响的治理工作应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电力客户自行投资,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8.8主要受电装置技术要求
配电变压器的选用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1)配电变压器可根据环境的需要采用十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居住区配电站应优 先选用环保、安全可靠性高、便于维护的干式变压器;高层建筑、地下室及有特殊防火要求 的场所应选用干式变压器; 2)油浸式变压器应采用免维护、全密封的11型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干式变压器应采
用10型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接线组别宜选用Dyn11。 配电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的规定,其中100kVA及以上的配电变压器额定容量值在表8.1中参照选取:
表8.1变压器额定容量使用参照表(kVA)
备注:1、公用变压器不应使用标注*的容量规格,1000kVA及1250kVA公用变压器容量规格不推荐使用, 如受客观条件所限时,需进行充分论证后使用。 2、自备变压器容量大于2500kVA时根据实际需求选用。
8.8.2预装式变电站
1)预装式变电站中采用的配电变压器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南方电网公司 10kV预装式变电站技术规范》的要求。 2)预装变应优先选择紧型、全密封、全绝缘结构。外壳应满足正常户外使用条件 优先选择不锈钢或防腐外壳材料。箱体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性能,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GB4208中IP34D要求。 3)高压配电装置应选用10kV箱式固定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其技术参数应满足 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4)低压配电装置所选用的电器产品,其技术性能应满足有关的国家标准,并且是通过 国家3C认证的定型成套产品。 5)预装变的低压出线回路采用塑壳开关或熔断器。低压中性线母线截面应不小于主母 线截面的1/2,若主母线截面小于50mm²,则取相同截面。 6)预装变的接地系统应符合GB/T50065的要求。 7)预装式变电站仅适用于户外
8.8.3组合式变电站
组合变中采用的配电变压器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1)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中的IP34D规定。 2)高压配电装置应满足JB/T10681的要求,所用电器元件都采用国家正式鉴定的加强 绝缘型元件,其技术性能应满足有关的国家标准,并应在装配好后,完成标准规定的各项型 式试验。低压配电装置所选用的电器产品,其技术性能应满足有关的国家标准,并且是通过 国家3C认证的定型产品。 3)组合变的低压出线回路采用塑壳开关或熔断器。低压中性线母线的截面应不小于主
母线截面的1/2,若主母线截面小50mm²,则取相同截面 4)组合变的接地系统应符合GB/T50065的要求, 5)组合式变电站仅适用于户外。
8.8.4景观地埋式变电站
1)原则上不建议变压器设置在地下,但由于规划等特殊景观要求,需经过充分论证后 可采用景观地埋式变压器。 2)地埋变中采用的地下变压器应符合国家JB/T10544《地下式变压器》的要求。 3)若采用地理式变压器,除应满足油浸式变压器的损耗要求外,其结构应为密闭式, 完全免维护,防尘、防水性能应达到GB4208中IP68要求,能长期在地下潮湿有水的环境中 工作。 4)地下式变压器油箱密封良好,应满足产品浸水试验的要求,试验要求符合JB/T501 的规定。 5)油箱或箱体外部及所有裸露金属零部件应涂有防腐剂或由防腐材料制作,表面应平 整光滑。 6)安装地坑应根据容量大小留有适当空间,设置排水设施。其盖可设置通风孔和入孔, 以便于散热和监视运行情况,地坑内的附加温升不超过10K。 7)地埋变的接地系统应符合GB/T50065的要求。 8)地埋变仅适用于户外
1)柱上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500kVA:变压器台架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成, 2)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不应低于2.5m,高压熔断器对地距离不应低于4.5m 3)高压引线宜采用多股绝缘线,其导线截面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但不应小于25mm2 4)柱上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易受车辆碰撞及严重污染的场所,台架下面不应设置 攀爬物体。 5)永久用电时,不应在A+、A类地区安装柱上变压器。
1)高压开关柜宜采用10kV真空断路器开关柜或负荷开关柜,其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国 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外,还应满足南网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2)高压开关柜内接线端子与柜底间距离不宜少于650mm。
0.4kV开关柜配电设备应选用经国家认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并通 过省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鉴定的产品
1)交流充电桩应为车载充电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电源,具备能根据需要自动计费 的功能。 2)交流充电桩的操作应简便,要求非专业人员也能安全、方便地使用。 3)交流充电桩的其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外,还应满足南网现行相关 现范的要求。 4)应根据技术经济对比确定可靠的通讯方式
8.9.1配电站设置原则
8.9.2客户配电站选址要求
1)配电站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确定: a) 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 b)进出线方便; c) 接近电源侧; d)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e)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有爆炸危险介质的场所; f)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的 下风侧; g)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 邻; h)配电站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2)配电站应根据环境要求加设机械通风、去湿设备或空气调节设备,且配电站内的专
用通风管道应避开高低压设备。当有多层地下层时,配电站不应设置在最底层;当只有地下 层时,应采取抬高地面和防止雨水、消防水等积水的措施。处于高危、易引起水浸等次生 灾害地区、特别重要地段的配电站不应设置于地下层。
3)配电站宜集中设置,当供电半径较长时,也可分散设置;高层建筑可分设在避难层、 设备层及屋顶层等处。 4)应建在公用建筑物的首层或第一层,不宜建在民居的下方。 5)装有可燃性油浸电力变压器的配电站,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 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6)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站应设置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 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7)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站,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 置时,应设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 口的两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8)配电站的噪声标准,应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氏于表8.2的噪音排放限值水平:
表8.2配电站环境噪音排放限值表
9)配电站内设备柜顶距配电站顶板的距离不宜小于0.8米,当有梁时,距梁底不宜小于 0.6米。配电站室内完成地面应比室外地面高出不小于0.3米。
8.9.3配电站安健环配置
)配电站安建环配置应得合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 2)配电站的安全标志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电站人员没 原则上每个门上粘贴一块标牌。如果电
10直流屏(箱)的选用
8.10.1适用于对10kV保护和自动化要求较高的
8.10.2直流屏(箱)容量:以维修时间4小时为例,10kV金属铠装移开式中置开关柜每台 新路器柜配4Ah,10kV负荷开关柜每台负荷开关柜配2Ah;其他情况应对照此比例选取。 3.10.3对于特别重要的场所,直流屏的容量应按照实际情况配置。 8.10.4对于特别重要的场所,除应配置直流屏(箱)外,还应配置EPS等应急电源。
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防雷保护装置应采用避雷器,避雷器的装设地点和接地电阻应符 合以下要求: 1)与10kV架空线路相连的电缆,当电缆长度大于50m时,应在其两端装设避雷器: 当电缆长度小于50m时,可在线路变换处一端装设。避雷器接地端应与电缆的金属外皮连 接,避雷器安装点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2)配电站的10kV母线、变压器的高低压侧、架空线路分段开关的电源侧以及架空线 各联络开关的两侧均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安装点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当配电站 的高压配变柜与带外壳变压器相邻安装,且变压器高压侧安装避雷器有困难时,变压器高压 则的避雷器可安装在高压配变柜内。当变压器低压总柜安装有电涌保护器保护时,变压器低 压侧可不配置低压避雷器。 3)配电站高压进线柜应安装避雷器,配电站高压出线柜应按以下原则安装避雷器:若 配电站高压出线柜引至另一配电站进线柜的10V联络线路为电缆时,配电站高压出线环 网柜可不装设避雷器,引出的10kV电缆有与10kV架空线连接时,配电站高压出线柜的避雷 器应根据1)要求装设。
4)在可能发生对地雷闪击的地区,低压电源线路的总配电箱、配电柜母线处应装设电 涌保护器。 5)在多雷区的10kV架空线路应采取架设避雷线等必要的防雷措施。 6)容易遭受雷击且又不在防直击雷保护措施(含建筑物)的保护范围内的配电站,采 用在建筑物上的避雷带进行保护,避雷带的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2,其接地 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 7)箱式变及室内型配电站的户内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电缆外皮、钢框架、钢门窗 等较大金属构件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均要可靠接地,金属屋面和钢筋混凝土屋面的钢筋应 配电站的接地网可靠连接
9.210kV接地方式
GB/T 42210-2022 液晶显示屏用点对点(P2P)信号接口 电参数9.2.110kV中性点接地方式分为中性点经低阻抗接地、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 方式。
9.3380/220V接地方式
表9.1低压配电系统接地电阻
GTCC-065-2019 铁路碎石道砟-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5)接地电阻应满足接地故障保护的有关技术要求 保证人身电击的电压限值在安全电 围。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应满足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定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执行”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