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4337-2021 矿用组合式选粉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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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B/T 143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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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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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4337-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B/T 14337-2021 矿用组合式选粉机.pdf

ICS 73.120

JB/T14337202

DB62/T 3151-2018标准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43372021

JB/T143372021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理工学院、中信重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廷龙、张路明、宋怀辉、彭岩、程波、何汪海、宋现洲、王军、于伟涛、 周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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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矿用组合式选粉机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冶金、建材和化工等领域粉体分级的矿用组合式选粉机(以下简称选粉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99—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1184一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239.1一2006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1352一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3306 标牌 GB/T25706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37400.3一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 GB/T37400.4—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铸铁件 GB/T374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GB/T37400.1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 JB/T6046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能力 separatorproduction Wp 选粉机在单位时间内所获得的具有确定粒度的产品质量。 注:单位为吨每小时(t/h)。 3.2 通风量 separatorventilation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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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粉机出风出粉口位置处在单位时间内通过的风量。 注: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3.3 转子转速 separatorrotorspeed n 选粉机的笼型转子在单位时间内转动的转数。 3.4 产品粒度separatorproductfineness p 选粉机出风出粉口位置处的产品采用泰勒标准筛筛分时,在以规定标称目数筛网进行筛分的条件 下,当筛下质量为80%时的筛网孔径。 3.5 本体阻力separatorresistanceloss △P 选粉机从进风口到出风口的阻力损失。 注:单位为千帕(kPa)。 3.6 循环负荷率 separatorcyclicloadingrate C 选粉机的返料质量与组合式选粉机的成品质量之间的比值。

选粉机的结构型式如图1所示,为典型的下进风,风料合一的喂料形式。选粉机自下而上依次包括 进风段、打散段、闪急于燥段、重力分级段、离心分级段、分离段和传动装置段共七个功能段。

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25706的规定,其表

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

注1:最大喂料量是指循环负荷率为100%~200%时的设计值。 注2:选粉机生产能力是以产品粒度31μm的通过率不低于63%为基准衡量的。 注3:选粉机本体阻力为1.8kPa~2.5kPa。

5.1.1选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安装和使用。

a)焊接接头表面质量不应低于GB/T37400.3一2019中Ⅲ级的规定; b)焊接件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极限偏差应不低于GB/T37400.3一2019中C级的规定; c)焊接件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不低于GB/T37400.3一2019中G级的规定。 5.1.6铸造尺寸公差应符合GB/T37400.4一2019中CT12级的规定。

5.2.1钢结构焊接件焊缝、法兰连接处及人孔门处应严密,不应漏风。 5.2.2正常使用下,耐磨件使用寿命不低于10000h,且其应无脱落现象。 5.2.3正常使用下,各轴承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000h。 5.2.4正常使用下,选粉机应结构牢固,无脱落现象。 5.2.5选粉机的上部主轴装置轴承采用润滑脂进行润滑,在装配时,轴承内和轴承座位置处分别充满 润滑脂,然后进行装配。 5.2.6选粉机的减速器采用润滑油进行润滑,润滑油管应进行酸洗、中和、清洗和烘干

两块以上的挡板的矩形孔和条形孔应叠合

5.4.1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 后方可进行装配。 5.4.2上部主轴装置的主轴与主轴外筒装配后,主轴转动应灵活,采用润滑脂润滑时,轴承内充满润 滑脂,并进行管路试验,不应有渗漏和管路不通现象。 5.4.3笼型转子组装后应做动平衡试验,平衡精度等级应符合GB/T9239.1一2006中G6.3级的规定。 5.4.4上部主轴装置与上部壳体和笼型转子装配后,主轴转动应灵活。 5.4.5主要部件除走台栏杆、衬板部之外,全部在厂内试装并做好标记,试装后分部件拆开发货。 5.4.6中部壳体内的导向叶片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图样要求的方向和安装尺寸; b)每个导向叶片的角度偏差不大于0.3°。 5.4.7耐磨件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a)耐磨件与贴合件之间的间距不大于3mm;

5.4.7耐磨件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a)耐磨件与贴合件之间的间距不大于3mn b)耐磨件自身之间的间随不大于10mm。

5.5.1整机表面不应有锈蚀、锤痕、凹凸和粗糙不平的缺陷。 5.5.2各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扭曲变形,错边量应不超过±1mm。 5.5.3所有裸露的型钢、钢板的切割边缘应光滑平整,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50um。

涂漆防锈应符合GB/T37400.12的规定。

5.7.1制造厂对多通道进风管、打散分级管、闪急干燥管、下部壳体、中部壳体、导向叶片、上部壳 体、传动底座等外部结构进行试组装,并满足下列要求: a)分半发货的零部件,如下部壳体和中部壳体等,在地面上按标记并采取工艺措施准确组焊成整体; b)采用工艺手段使上下连接的零件和部件间法兰孔相对; c)平台栏杆按图样焊接到壳体上; d)在安装筒体时,应在法兰面之间填充陶瓷纤维绳,并保证各筒体之间同轴。 5.7.2制造厂对打散分级锥、集料锥、拉杆装置、下部主轴装置、笼型转子、上部主轴装置等内部结 构进行试组装,并符合下列要求: a)将下部主轴装置、笼型转子依次装入中部壳体内后,再安装上部壳体等部件,然后提吊上部主 轴装置入上部壳体; b)将上部主轴装置、下部主轴装置和转子部连接好,并通过拉杆调整转动部件; c)笼型转子与转子密封装置间的间隙按图样要求进行调整并检验。 5.7.3内部回转部分与外部传动支架间的装配要求:通过调整上部壳体与各支架底面之间的调整垫 板来保证传动支架上表面的圆跳动不大于2mm,三个方向上的转子密封间隙不小于4mm,不大于 12mm。 5.7.4厂内试装调整完毕后手动盘车,保证笼型转子转动灵活,合格后打上明显组装标记。 5.7.5试装后选粉机各壳体、上部主轴装置、笼型转子、驱动装置、导向叶片和内部各锥体等部件拆 开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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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现场试运转前应先手动盘车,要求笼型转子转动灵活,不应有摩擦、卡碰等现象。 5.8.2点动电动机,观察转向是否正确。 5.8.3开动电动机,在对应于5Hz的转速时起动笼型转子逐步提高至最高转速,使其连续运转2h(同 时打开风门逐渐将开度增大至100%)。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b)各轴承温升不超过40℃,密封无漏油现象; c)润滑油管畅通,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d)选粉机主体工作时,噪声不超过75dB(A)。

对5.3.4的规定,用常规量具进行检测。

6.2.1对于5.4.2的规定,工作油脂压力不小于12.6MPa,保压10min,其应无渗漏 6.2.2对于5.4.3的规定,在动平衡试验机上进行试验。 6.2.3对于5.4.6和5.4.7的规定,用常规量具进行检测

对5.5的规定,由检验人员用手感目测进行检验,其中错边量用常规量具测量。

对于5.7.3的规定,表面的圆跳动用圆跳动测量仪进行检测,尺寸偏差用常规量具进行检测

6.5.1对于5.8.3b)的规定,用Pt100温度传感器检测。

6.5.1对于5.8.3b)的规定,用Pt100温度传感器检测。 6.5.2对于本标准5.8.3d)的规定,按GB/T3768的规定检测

集美大学湾一期三标段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桉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选粉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7.2.2出厂检验在制造厂进行,检验项目为5.2.1、5.2.5、5.2.6、5.3.4、5.45.6。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正常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查: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3.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7.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若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若复检 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示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主

8.1每台选粉机均应在适当而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S105线锚索施工方案,并标明下列 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制造日期与出厂编号。 8.2选粉机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b)发货站及发货单位名称; c)合同号、产品名称与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 8.3选粉机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9.4整机出厂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a)装箱清单和成套发货明细表; b)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产品安装图、基础图、主要部件图及易损件图; e)标准件的订货文件及随机文件。 9.5选粉机在分解运输时,减速器、电动机应有包装箱,机件在箱内应可靠固定,并有防雨、防潮等 措施。回转部分机件应采取有效的运输保护,采取防雨、防锈及防变形措施。 9.6拆开付运的壳体应符合运输装卸的要求,并有可靠的防止在运输途中变形的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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