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88-2009 腈纶工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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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88-2009 腈纶工厂设计规范.pdf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 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1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某高校新校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晴纶工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要起草人:杨钰英荣季明邹懿茂蒋东昇史晓东 董志远曹正定蔡维辈钱建勇邱建勋 黎延霞张震东茅建民李百巧霍华昆 刘强丁贵智黄彭年李明敬郭斌

10.4消防 (52) 11动 力 (5 4 ) 11.1蒸气... .1 ( 5 4 ) 11.2压缩空气 11.3氮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56) 附:条文说明 (57)

1.0.1为统一晴纶工厂在工程建设领城的技术要求,总结行之有 效的生产建设经验和科学成果,推进工程设计工作的规范化,使工 程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安全适用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丙烯睛为主要原料的睛纶纤维制造工厂 的工程设计,包括睛纶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装置、仓储和罐区的新 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1.0.3晴纶工厂的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 规定,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 用率,严格控制单位产品的资源、能源的消耗,鼓励推进生产过程 的综合平衡和综合利用:晴纶工厂的总体设计,应结合远景目标 统一规划,力求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交错污染。 1.0.4晴纶工厂的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低分子化合物(单体)生成高分子物(高聚物)的化学反应过 程

2.1.4晴纶干法纺丝

由丙烯晴共聚物溶解于二甲基甲酰胺或丙酮等挥发性溶剂 后,制成的纺丝原液,经喷丝头挤出后,在垂直的纺丝雨道里,与热 气流接触使溶剂气化面固化成丝条的一种生产方法,简称干纺

2.1.5晴纶湿法纺丝

2.1.5晴纶湿法纺丝 wet spinning of acrylic fibre

由丙烯睛共聚物组成的纺丝原液经喷丝头挤人纺丝凝固浴 中,经双扩散固化成丝条的一种生产方法,简称湿纺

通过自聚或共聚反应能构成聚合物链段的低分子量物质,包 括具有聚合性能的低聚物。

溶解于溶剂中的聚合物经过进一步的处理后,得到适宜于纺 丝的聚合物溶液

聚合反应后溶液或淤浆中未反应的单体,在生产过程中被脱 除的过程简称

高聚物溶液(原液)经干法或湿法将溶解的聚合物固化成丝条 的过程

将使用后的纺丝凝固浴稀溶剂或车间内有回收价值的溶剂进 行回收,经过滤,浓缩,去除杂质,调整浓度、酸碱度和温度后,在系 统中循环使用的生产过程

指有毒流体,接触此类流体后会有不同程度的中毒,但脱离接 触后可以治愈

2.2.1主要物料代号:

3.1.1工艺设计范围应包括罐区、聚合、原液、纺丝、回收等生产 车间或单元,以及相应的工艺辅助设施。 3.1.2工艺设计中应加强安全及劳动防护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相 关的安全和卫生规范规定的要求。 3.1.3晴纶工厂的年运行时间宜为8000h。

3.2.1晴纶生产工艺路线应对下列内容综合比较后确定: 1生产技术先进、成熟、可靠; 2差别化纤维品种多: 3产品质量稳定; 4原料及能源消耗较低; 5经济效益好, 6三废排放量少,处理方法成熟。 3.2.2新建厂宜采用湿纺二步法工艺路线,应根据产品品种制定 具体流程,扩建工厂宜结合老广的工艺路线进行综合选。 3.2.3工艺流程的制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正常生产、开停车、安全和事故处理的要求,并应有 一定的操作灵活性: 2常规晴纶纤维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膀纶短纤 维》GB/T16602的有关规定; 3物料平衡和热量平衡的计算应根据选定的工艺流程进行, 应能满足工艺设计所需的基本要求

3.2.4晴纶生产的主要物料的毒性及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符 合表3.2.4规定

4主要物料毒性及生产火灾危险性

定、维修方便、节能的设备: 2)设备和管道的材质应根据介质性质合理选取; 3)纤维干燥机应根据工艺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回收系列中蒸发设备和回收单元的生产能力应与聚合、纺 丝设备能力相匹配

3.3.6通用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用设备应选用效率高、噪声小、运行性能稳定、故障率 低、维修方便的产品; 2通用设备中,泵、过滤器等连续运转和需经常拆洗的设备, 宜设置备台: 3输送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应具有防泄漏性 能

3.3.1工艺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优质、高效、低噪音、性能稳定、安 全适用的要求。 3.3.2晴纶工厂的聚合、原液、纺丝和回收等生产车间,设备能力 的配置应根据不同设备的运转效率及不同的产品或中间品的需求 进行综合平衡。 3.3.3采用NaSCN为溶剂的工艺,凡接触溶剂部分的金属材料 应采用含钼不锈钢

3.3.4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仪表设备,应选用防爆型。

1聚合系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聚合釜系连续运行设备,应防爆和耐腐蚀,并应保证有 一定的腐蚀裕度和良好的机械加工工艺: 2)聚合物干燥机应根据工艺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纺丝生产线系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常年连续运行的纺丝设备,应选用运转效率高、运行稳

3.3.7晴纶生产工艺中使用有毒性的化工物料的场所,应采取相

3.3.8安金卫生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用密封性好的设备、管道和阀件; 2有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散发并易积聚的室内场合,应设置送 排风和局部排风; 3干法纺丝和干、湿法纺丝的水洗、牵伸、干燥等部位应设置 送排风: 4工艺设备运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和防护屏:纺丝线现场 应设置紧急停车装置; 5贮存、使用AN、VA、DMA等物料的贮区和作业区必须 设置相应的安全和消防设施; 6易燃易爆物料贮罐必须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并应设置氮 封。炎热的夏季应采取防止物料温度上升的措施; 7.在贮罐区、聚合车间及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区应设置紧急淋 洗设施。

3.3.9有毒有害气体不应直接对外排放,应采取措施达到现行国 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规定限值后才能 对外排放。

1AN、VA、MA储罐的排空气体应经水淋洗吸收或其他有 效方法处理后排放; 2聚合釜排出气体、DMF为溶剂的废丝溶解系统的排出气 体、苯乙烯磺酸钠调配槽的排出气体,应经淋洗吸收后排放; 3回收装置粗DMAc.槽排出的气体应经冷却后回用; 4二氧化硫组的安全阔出口管线应引至排气筒,高点应集 中排放: : 5对含DMF浓度较高的纤维干燥机、短纤维干燥机、纺丝 及原液压滤机区域的废气·宜经淋洗设施处理后排放或设置较高 的排气筒排放; , 6干纺工艺中的原液混合槽、原液贮槽、废丝溶解槽、废原液 贮槽、焦油塔顶等排放气体,均应经冷凝器冷凝或吸收后携放。 3.3.11生产区域雨水和废水应分流排放。生产废水应经汇集后 排人污水处理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 设计规范》GB50425的有关规定。 公:。 3.3.12工作场所的噪声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卫生 设计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对产生超过卫生标准的噪声的设 备,应采取消声减振、隔振吸声的综合控制措施。 3.3.13晴纶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聚 合体粉末可采用深埋处理:废胶块、废滤布应浸渍萃取溶剂后再深 埋或焚烧处理;纺丝牵伸前废丝可经废丝溶解后重新利用;纺丝牵 伸后的废丝可外卖或深理或焚烧处理。:

3.4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的计算

3.4.1聚合釜的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3.5.1化验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验室应包括各类化工原料、中间品、油剂、水等的化学分 析,以及各装置排放的三废的分析; 2化验室不应与甲、乙类的房间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 可独立设置或布置在车间附房内,化验室的门应向室外开启:

3.5.2物试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物试室应包括原料、纤维中间品、纤维成品的物理分析和 物理性能测试: 2物试室应设置恒温恒湿空调及防尘设施: 3物试室的布置应接近生产取样点,并应远离打包机及其他 振动大、噪声大的区域。

? 物试室应包括原料、纤维中间品、纤维成品的物理分析和 物理性能测试: 2物试室应设置恒温恒湿空调及防尘设施: 3物试室的布置应接近生产取样点,并应远离打包机及其他 振动大、噪声大的区域。 3.5.3纺丝组件清洗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组件清洗室应包括纺丝组件的分解、清洗、检验、组装; 2清洗区域应设置排风装置; 3组件清洗宜布置在纺丝机附近的附房内,但以硝酸溶液清 洗组件及喷丝板的组件清洗室不宜布置在瞒纶生产车间的附房 中,宜单独设置。 3.5.4油剂调配宜就近布置在纺丝车间附房内。

1组件清洗室应包括纺丝组件的分解、清洗、检验、组装; 2清洗区域应设置排风装置; 3组件清洗宜布置在纺丝机附近的附房内,但以硝酸溶液清 洗组件及喷丝板的组件清洗室不宜布置在瞒纶生产车间的附房 中,宜单独设置。 3.5.4油剂调配宜就近布置在纺丝车间附房内

3.6.8 生产车间宜设置废胶废丝回收设施和洁净冷凝水回收系 统设施。 3.6.9 常规品种产品的单体总量消耗不应超过1005kg/t成品纤 维。

3.7.1罐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罐区的位置应满足工艺生产、贮运装卸、风向和安全防护 要求,并应留有必要的发展用地; 2在保证连续生产的前提下,主要原料及溶剂的贮存量可根 据原料供应点的远近、转送条件和厂区的地理环境确定。 3.7.2火灾危险类别为甲、乙、丙类的物品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类物品应独立设置库房,贮量不应超过30t,当贮量小 于3t时,可与乙、丙类物品库房共用一栋库房,但应设置独立防火 分区; 2乙、丙类物品的贮量,可按装置2d~15d产量计算确定; 3物品应按其化学物理特性分类贮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同 库贮存时,应采用实体墙隔开,并应各设出人口; 4库房应保持良好通风。 3.7.3易燃、易爆、有毒的丙烯膀、醋酸乙烯等原料通过铁路或汽 车装运到工厂罐区时,装卸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 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有关规定

3.6.1设计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并应选择高效节能设备。 3.6.2装置和设备应合理布置,并最大限度地避免流程的重复往 返,应充分利用装置竖向布置和设备的位差,减少输送能耗。 3.6.3在满足输送要求和安全防火、防爆间距的前提下,应优化 工艺流程缩短管线距离。 3.6.4在工艺流程的重要环节,宜设置计量和检测仪表,并设置 调节装置控制。 3.6.5工艺流程设计应充分利用生产装置和工艺设备排放的余 热,洁净废水应采取回收和再利用措施。 3.6.6各装置应按节能管理要求,设置独立的公用工程计量仪 表。 3.6.7保温、保冷的设备和管道宜选用保温性能良好的绝热材 料。 ? 10

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

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

条件许可时宜分开布置

4.1.1工艺管道设计应根据工艺流程图、管道仪表流程图、设备 平立面布置图、建筑物平立面布置图确定。工艺管道设计除应执 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的有关规定。 4.1.2车间布置应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流程的合理性,联系 密切的车间应相对集中。 4.1.3易燃、易爆和有毒物料的设备宜集中布置。 4.1.4生产车间的设备布置,应设置合理的通道和检修场地。 4.1.5工艺管道布置时应根据流程,结合工艺管道和电气、仪表 管线桥架、风管、公用工程管线等走向进行统筹规划,并应合理布 管排列及标高。 4.1.6车间内部管道布置宜紧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集中 设置管廊:管廊的设置不宜通过电仪柜的上空。 4.1.7管道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操作便利、整齐美观,除应满足 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满足开停车、事故处理时的需要。

4.2.10泵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排布置的泵应按防火要求、操作条件和物料特性分组布 置;宜将泵端基础边线对齐,也可将泵端出人口中心线对齐;中间 应留出检修通道。 2室内布置的泵,两排泵中心距不宜小于1.5m,泵端或泵侧 与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检修要求,不宜小于1m:除安装在联合基 础上的小型泵外,两台泵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4.2.1生产车间的工艺设备的布置,可根据当地气温、降水量、风 沙等自然条件GB-T19274-2003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室.pdf,结合工艺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室内、全散 开或半散开形式。 4.2.2易燃易爆物料的罐区应独立设置,并应远离装置的其他部

4.2.2易燃易爆物科的罐区应独立设置,并应远离装置的其他部 门,AN、VA等危险品贮罐应设置防火堤隔离;设备应可靠接地。 4.2.3氧化剂、还原剂的调配系统应分开布置;酸、碱调配系统在

4.2.11换热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箱侧应按换热器管束抽出方式所需的空间朝向预留通 道T/JFPA 0003-2020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并应留有足够的检修和安装仪表等操作通道:

2 成组布置时,换热器应排列整齐,换热器管箱接管中心宜 在一条直线上,并应避免中心线正对框架柱子; 3 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壳体直径大于或等于1.2m的换热 器,应避免将两台重叠在一起

4.2.12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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