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45-2020 医疗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车辆管理要求.pdf

DB31T 1245-2020 医疗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车辆管理要求.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31T 1245-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4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198664
下载资源

DB31T 1245-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1245-2020 医疗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车辆管理要求.pdf

ICS11.160 C01

DB31/T1245—20

GB/T 38621-2020 发光二极管模块热特性瞬态测试方法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车辆管理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医疗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华预防医学会灾难预防医学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中民、王韬、甘迪、韩静、韩宁、季晟超、周如女、范璐敏、黄国鑫、徐励、徐涵、 贺亚楠、徐鑫。

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车辆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应急救援车载移动医院(以下简称移动医院)车辆的人员、停放、车载设备维护 保养、驾驶、出车与收车等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开展现场医学救援的车载移动医院车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9768轮胎使用与保养规程 GB/T15746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以车辆作为载体进行运输的医疗系统,具备诊断、治疗、手术、监护、检验、影像学检查等医院 时具备转运伤病员、远程通信、饮用水贮存和净化、药品贮存与运输、食品贮存与烹饪、燃油贮存 萨后勤保障能力。在不进行展开的情况下可以灵活机动开展救治,亦可通过车上装备的帐篷展开 具备一定规模的固定医疗点,

由大型越野车、客车或载重卡车改装的特种医疗应急救援车辆,为车载移动医院运输和运行提 性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伤病员转运车、手术监护车、通信指挥车、检验车、放射检查车、炊事车、水 资车、燃油保障车等。

4.2.1移动医院所属单位应成立管理小组负责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工作。 1.2.2实行24小时值班制,管理小组负责每月编排值班表,实行主斑负责费制,每班应包括2名医生,2 名护士,1名技术人员,1名后勤人员,2名驾驶员。 4.2.3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接到任务后,应在执行任务所规定的时间内 出发,其余队员根据队长通知出发, 4.2.4凡经授权进人车辆的人员,应穿着统一标识的队服;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进人车辆, 4.2.5车辆出队开展救援工作时,应尊重当地风俗和宗教习惯;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劳逸结合,保 正睡眠,不透支体力;保证心理健康,合理调适心理状态。 4.2.6每月组织应急救援的相关培训,内容包括急救理论、技能和演练;每季度组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5.1日常停放基本要求

5.1.1车辆停放应有固定车位,与周围建筑和设施应保持一定距离,规划车辆出动路线,避免车辆出动 受阻。应按车辆功能分区域停放,停车时车头应朝外,方便出人。 5.1.2车位根据车辆装卸方式不同,规划装卸位置:车辆后方不小于3m、车辆双侧不小于1.5m空间。 5.1.31 停放区域应有醒目标志及设置安全桩。 5.1.4车辆停放区域应配置消防器材。 5.1.5 停放区域应设置车位锁,车位空闲时应竖起车位锁以避免车位被占。 5.1.6 停放区域应制定专人巡视制度,定期巡视车辆、场地安全。 5.1.7 停放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 5.1.8如有新能源车辆,停放区域需装有充电桩设备

5.2.1停放地区应有车棚或遮荫,注意避免日光照射。 5.2.2停放时应移除车内对温度敏感的器材设备、药物、气体、试剂、食物。 5.2.3遇极端天气,应及时转移停放车辆,避免损失

5.2.1停放地区应有车棚或遮荫,注意避免日光照射。 5.2.2停放时应移除车内对温度敏感的器材设备、药物、气体、试剂、食物。 5.2.3遇极端天气,应及时转移停放车辆,避免损失,

5.2.1停放地区应有车棚或遮荫,注意避免日光照射。

5.3.1车库高度应符合车辆进出及装卸货要求。 5.3.2车库宜与应急物资仓库连通,方便物资的转运、装卸。

YY/T 1026-2019 牙科学牙科银汞合金5.3.1车库高度应符合车辆进出及装卸货要求。

5.4应急救授现场停放要求

DB31/T1245—2020

5.4.1停放区域宜毗邻公路和淡水源,水源应能够满足饮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供应量。 5.4.2停放区域宜平整开阔,场地面积应能够使得所有车辆停放、展开并保证车辆间有2m以上的 通道。 5.4.3停放区域应设置有移动监控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 5.4.4车辆应按功能分区停放,便于移动医院医疗设备、医疗仓、生活设施的展开。 5.4.5现场救援时,工作车辆可以发动。其余车辆应熄火、关闭电源、锁闭门窗。 5.4.6 车辆周围应设置隔离带,并有安保人员定期巡视。 5.4.7车辆停放区域应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5.4.1停放区域宜毗邻公路和淡水源,水源应能够满足饮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供应量。 5.4.2停放区域宜平整开阔,场地面积应能够使得所有车辆停放、展开并保证车辆间有2m以上的 通道。 5.4.3停放区域应设置有移动监控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 5.4.4车辆应按功能分区停放,便于移动医院医疗设备、医疗仓、生活设施的展开。 5.4.5现场救援时,工作车辆可以发动。其余车辆应熄火、关闭电源、锁闭门窗。 5.4.6 车辆周围应设置隔离带,并有安保人员定期巡视。 5.4.7车辆停放区域应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6.1.1车载设备包括生活保障设备、医疗设备和车辆维护设备等,由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6.1.2 车载设备应专人专管,需要操作资质的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6.1.3 车载设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条件。 6.1.4 使用前应对车载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外观、性能、耗材等情况。 6.1.5车载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确保使用安全,不应超负荷、带故障使用。 6.1.6完成任务回库后,应记录车载设备的使用状态、使用时间、事由、消耗情况、费用等信息。如发现 存在安全隐惠,应及时报修或通知主管部门,

6.2.1应为车载设备配备与开展相关业务相适应的车载空间,并安装必要的固定防滑装置。 6.2.2车内应配备照明、供电、供气等装置,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消毒设施。 6.2.3车内应配备充分、完好、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得的位置,每月进行检查并记录。 6.2.4车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并记录。 6.2.5结束任务后水、电、气及车门应处于安全状态。 6.2.6车门关闭后应密封,防尘防水,隔音隔热。

6.2.1应为车载设备配备与开展相关业务相适应的车载空间,并安装必要的固定防滑装置。 6.2.2车内应配备照明、供电、供气等装置,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消毒设施。 6.2.3车内应配备充分、完好、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得的位置,每月进行检查并记录。 6.2.4车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并记录。 6.2.5结束任务后水、电、气及车门应处于安全状态。 6.2.6车门关闭后应密封,防尘防水,隔音隔热,

6.3.1车载设备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测DB36T 1180-2019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技术规范,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3.2配备蓄电池的车载设备应每周充电,保证储电量。 6.3.3百 配备压缩气瓶的车载设备应每周检查气瓶压力,确保储气量。 6.3.4 配备耗材的车载设备应每周检查耗材有效期,确保质量。 6.3.5 车载计量器具应符合计量法规的相关规定周期进行计量检定。 6.3.6 特种车载设备应定期年检,保障设备安全。 6.3.7设备添加、更换、维修、养护等记录和技术资料应建立档案,按所属车辆和用途归类,集中存放。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