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822-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LY/T 1822-2019 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规范ICS 79.010 B 69
LY/T1822—2019 代替LY/T1822—2009
JTG 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Codeforrecycling utilization of wastewood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LY/T 18222019
3.2、33、3.8)
LY/T 18222019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木材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分类、回收、储存与运输、循环利用和 弃木材循环利用的安全、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木材回收、加工和利用相关的管理与生产等部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3针叶树锯材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4817 阔叶树锯材 GB/T 4897 刨花板 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GB/T 5849 细木工板 GB/T 7909 造纸用木片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1718中密度纤维板 GB/T12626 硬质纤维板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33039 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质量要求 JC/T411水泥木屑板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LY/T 18222019
含有毒或危险性化学物质废弃木材 waste wood with toxic or dangerous chemical substances
含有重金属、或有毒物质、或《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物质的废弃术材 有CCA类、五氯酚防腐剂处理的木材及其制品
含有害生物废弃木材wastewoodwithquarantinepests
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和《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所 有害生物的废弃木材。
对回收的废弃木材经适当的物理或机械加工处理,或经过简单的修补、修复、翻新后进行的再次利 用。如废弃的建筑木梁、条中可用部分直接加工成家具部件,废弃的大块胶合板裁切为小块的继续使 用。
再生利用regenerative utilization
以废弃木材为原料生产或制造新材料的利用方式。如废弃木材生产人造板、废弃木材液化、碳 造等。
能源利用 energy utilization
GB/T 41911-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工频过电压保护电器(POP)LY/T 18222019
4.1废弃木材 4.2废弃木材循环利用应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3废弃木材应就近回收,就近加工利用,尽量降低循环利用产品成本。 4.4废弃木材循环利用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或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 准要求。 4.5废弃木材循环利用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弃木材分为I、II、II、IV、V、VI六类,具体女
LY/T 18222019
6.1回收遵循就近、分类、安全、环保原则。 6.2 回收渠道 6.2.1木材加工企业可自行组织回收。 6.2.2可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回收 6.2.3 从周边农户或木材加工厂进行回收。 6.2.4 其它。
GB/T 19812.5-2019 塑料节水灌溉器材 第5部分:地埋式滴灌管LY/T 18222019
8.1循环利用方式 8.1.11类废弃木材应遵循再利用、再生利用和能源利用次序进行。 8.1.2II类废弃木材应先再利用,尺寸小的可再生利用和能源利用。 8.1.3IⅢI类废弃木材可再生利用和能源利用。 8.1.4IV类废弃木材一般只进行能源利用,也可应用其作为防腐人造板的添加材料。 8.1.5V类和VI类废弃木材应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专门处理。 8.2循环利用技术 8.2.1锯材 8.2.1.1原料要求:I类、II类废弃木材中的原木、方木及板材可进行锯材加工,生产用于木制品 的原料。 8.2.1.2质量要求:锯材质量应符合GB/T153、GB/T4817等标准或有关企业标准的规定。 8.2.2木片 8.2.2.1原料要求:I类、II类废弃木材可作为加工木片的原料。 8.2.2.2原料的分类准备:对回收的废弃木材在加工前应根据树种进行针、阔叶材分类,然后进行 清理加工,清除废弃木材中的金属和其他杂物。 8.2.2.3质量要求:回收的废弃木材可加工成造纸和其他人造板原料,造纸用木片应符合GB/T7909 的质量要求,人造板用木片应符合纤维板、刨花板等生产原料的要求。 8.2.3人造板 8.2.3.1原料要求:I类、Ⅱ类废弃木材经回收后可作为加工人造板的原料,如加工刨花板、硬质纤 维板、中高密度纤维板等。对于废弃木材中规格较大的原木、方木、板材、矿柱及混凝土模板等,回收 后可进行细木工板板芯、集成材和定向刨花板的加工。回收用作人造板生产的废弃木材应该符合GB/ 33039的要求。 后 8.2.3.2产品质量要求:生产的细木工板应符合GB/T5849的要求;生产的刨花板应符合GB/T4897 的要求;生产的硬质纤维板应符合GB/T12626的要求;生产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应符合GB/T11718、LY/T 1205和LY/T1611的要求;生产的石膏刨花板和定向刨花板应分别符合LY/T1598、LY/T1580标准的 要求;水泥木屑板应符合JC/T411要求。如果有新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情况下,可采用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8.2.4木塑复合材 8.2.4.1原料要求:1类、ⅡI类废弃木材可用于木塑复合材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