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559-2018 碳排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1/T155920
mplementationguidelinesforcarbonemissionmanagementsystem
DB11/T 15592018
引 I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管理职责. 策划. 支持 8 实施和运行. 检查 管理评审DB45/T 1625-201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碳评估报告编写内容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合规性义务识别和评价(范例) 参考文献.
DB11/T 1559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深、谢修平、邓秋玮、李臣、李云、侯娜娜、刘晓晨、李可伟、蒋洁、李铁 男、师兴兴
DB11/T 1559—2018引言本标准目的是指导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从而降低碳排放量或碳排放强度,规范碳资产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实施碳排放管理体系是碳排放单位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本标准的成功实施取决于碳排放单位各层次的参与,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通过本标准的实施,碳排放单位能够:建立节能减排遵法贯标机制,主动获取并自觉落实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建立全过程的碳排放管理控制机制,使碳排放管理活动规范有效并不断得到改进碳排放管理体系是碳排放单位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碳排放单位按本标准建立实施碳排放管理体系时,应与其他管理体系相融合,如质量、环境或能源等管理体系要求,最终实现碳排放单位整体管理体系的融合。本标准适用于碳排放单位控制下的各项活动,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详略和复杂程度、体系文件数量、所投入资源等,取决于碳排放单位的规模、体系覆盖的范围、碳排放源的类型和数量等多方面因素。III
本标准规定了实施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及指导性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其他组织碳排放管理可参考本标准实施
DB11/T 15592018
碳排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DB11/T15592018
5. 1 最高管理者
DB11/T 15592018
5.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最高管理者的直接管理或授权下,碳排放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碳排放管理机制: 明确相应的职货 权限: a) 授权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人担任管理者代表,其职责至少包括: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碳排放管理体系: 一明确规定和传达碳排放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有效推动碳排放管理: 指定相关人员,并由相应的管理层授权,共同开展碳排放管理活动: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碳排放管理绩效; 确保策划有效的碳排放管理活动,以落实碳排放管理方针和目标。 b)碳排放管理组织机构是碳排放管理的执行主体,其组成可以是以下形式: 一成立专门的碳排放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碳排放管理工作: 与本单位能源部门、环保部门等组织机构融合,将碳排放管理融入其日常工作中; 必要时,可借助外部机构和力量参与本单位碳排放管理。 碳排放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制定碳排放管理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 开展本单位碳评估工作: 实施本单位碳排放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与内外部相关方沟通本单位碳排放情况: 一碳资产管理; 碳排放履约: 收集并了解碳资讯; 必要时,建立本单位碳管理信息系统并维护运行
策划阶段通过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分析和碳评估,在明确碳排放单位外部要求及内部现状 的基础上,确定碳排放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 策划结果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b)碳评估报告:
DB11/T15592018
c)碳排放管理目标; d)碳排放管理实施方案。
JJG(水利)003-2009 超声波测深仪检定规程6.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碳排放单位应建立获取和识别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程序: a) 定期搜集收集和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b 识别出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具体条款,形成碳排放单位应遵守 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清单; C 在规定的实施间隔内评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以确保其适宜性; d) 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部门的行政要求; 行业协会的要求; 自愿减排协议; 与顾客的合同; 与供方的合同; 碳排放单位对公众的承诺等
应组织实施碳评估工作。碳评估步骤包括: a 确定碳评估范围和边界; 6) 确定碳排放源。对于碳排放源,碳排放单位应: 对识别出的碳排放源加以分类,应与所采用的核算和报告指南相一致: 考虑已经纳入计划或新建设施产生的排放源。 确定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 一评价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监测计划: 一在遵循相关核算和报告指南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实际监测得到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 据。 d 依据适用的相关核算和报告指南计算排放量: e 识别影响碳排放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产品/服务特征; 生产工艺设备: 一一能源品种; 一规章制度; 一一人员能力与意识等。 f)明确碳排放基准和先进值: 一碳排放基准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可以是上一年度或典型年的数据,也可以是多年平均值; 碳排放先进值建立目的是便于碳排放单位发现问题和找出减排潜力,选择碳排放先进值时 可考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碳排放单位自身的历史最佳水平等。 注: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可参考北京市发布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9)完成碳评估报告。碳评估报告的编写可参照附录A。
DB11/T 15592018
碳排放管理目标是落实碳排放管理方针的具体体现,碳排放单位应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特别是 产计划或主要碳排放源变更时,适时调整碳排放管理目标,以适应变化的要求。 在制定碳排放目标时,碳排放单位应考虑: a) 建立碳减排和碳资产管理两类目标,其中: 碳减排包括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的变化; 碳资产管理涉及碳排放权的交易与管理。 b 自身的生产计划; C) 现有的减排机会,包括但不限于: 一能源规划,如燃料替代、余热回收利用、分布式发电以及可再生能源投资计划等: 一产品/服务变更。 d 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e 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外部合规性要求; 外部抵消机制等。
6.5碳排放管理实施方案
碳排放单位应针对识别出的碳排放影响因素,制定碳排放管理实施方案GB/T 26332.6-2022 光学和光子学 光学薄膜 第6部分:反射膜基本要求.pdf,用以支撑碳排放管理目标 的实现。碳排放管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 主要措施和技术内容,以及预期的减排目标; 6) 责任部门及其职责: 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d) 时间进度安排; e 对结果进行验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