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FLP 0026-2020 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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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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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FLP 0026-2020 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

ICS55.180.0 A.80

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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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14-2018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齐鲁物流有限公司、镇海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利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东营富海物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宇航、史先召、谭巍、孙承莉、孙广官、黄福光、李岩、刘智勐、 莫查斌、周城。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齐鲁物流有限公司、镇海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利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东营富海物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宇航、史先召、谭巍、孙承莉、孙广官、黄福光、李岩、刘智勐、 莫香斌、周城。

声明:本标准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中国物流与来购联合会,未经中国物流与来购联合会同 意,不得印刷、销售。任何组织、个人使用本标准开展认证、检测等活动应经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批准授权。

夜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作业的罐式车辆要求、装卸场所及装卸设施 要求、人员及培训要求、装卸作业要求、环境保护和事故应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液体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的装卸作业与管理,不适用于爆炸品和剧毒

.1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罐体应满足GB18564.1和GB18564.2的要求。 4.2罐体和罐式专用车辆应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 告应在有效期内。

4.3罐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

4.4罐式车辆应按照GB13392的要

a)罐式车辆应配备不少于两个与装运介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或有效的灭火装置; 车辆发动机排气装置应采用防火型或在出气口加装排气火花熄灭器,且排气管出口 应安装到车身前部,排气火花熄灭器应符合GB13365的规定: 罐式车辆中非金属衬里的罐体应有防静电放电措施。

4.6罐体材料(包括衬里材料)不应与装运介质发生化学反应,罐体材料应与罐内待装运 的介质相容,其腐蚀速率应不大于0.5mm/年,且满足罐车在使用中所遇到的各种工作和环 境条件。 4.7具有保温和保温层外壳的罐体,应检查保温和保温外壳完好状态 4.8装运液体化学品的罐式车辆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液体化学品安 全卡》、《机动车行驶证》(半挂牵引车)、《机动车行驶证》(罐式半挂车)、罐体检 验报告等证件

5.3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行车路线、限速、警告

5.4装卸场地应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检测、监视、通信、报警、消防设备、轮胎止退器等安 全设施设备。 5.5装卸场地应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易燃易爆液体化学品装卸区域(包括入口处)应安 装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1)甲、乙、丙类液体参照GB 50074的规定

5.6有毒、有害液体化学品的装卸区应根据化学品的毒性配备防护用具,设置紧急喷淋装 置和洗眼装置。 5.7 夜间作业的装卸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装置,并设置固定或便携式应急照明装置, 5.8装卸场地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9装卸车区域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黄砂、灭火毯、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配备用于处 理日常泄露事故的吸附材料(如吸油毡、接液盆、木屑、沙土等)。 5.10装卸车区域应符合GB30077的要求,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过滤式 防毒面具、气体浓度检测仪、急救箱、防化服、急救药品、应急处置工具箱等应急救援物资, 5.11向汽车罐式车辆灌装甲B、乙、丙A类液体化学品时宜在装车棚(亭)内进行 5.12装车棚应为单层建筑,并宣采用通过式,装车棚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有关要求。灌装车 棚罩棚至地面的净空高度应满足罐式车辆灌装作业要求,且不应低于5.0m。装车棚内的灌 装通道宽度应满足灌装作业要求,其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 5.13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的液体化学品灌装宜采用泵送装车方式,有地形高差可供利用时宜 采用储罐直接自流装车方式。 5.14液体化学品液体灌装宜采用定量装车控制方式。装卸车应有计量措施,计量精度应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6.1驾驶员、押运员、操作人员资格

6.1.1从事液体化学品运输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应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考试合格CECS 427:2016 接地装置放热焊接技术规程,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6.1.2操作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涉及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作业的,应取 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6.2.1承运商应对新聘用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和考核。 6.2.2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要求的变化,定期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驾驶 员、押运员)、操作人员进行复训

6.3.2操作人员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

7.1.3装卸过程中若出现雷雨天气、火情、检出物料泄漏、工艺参数异常、设备异常等不 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

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

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年

7.1.4夏季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超过35℃)应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作业前应采取对罐式 车辆罐体喷淋降温等措施,确保罐体的温度满足装卸货的安全要求。 7.1.5应及时如实填写装卸作业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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