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G∕T 20637.2-2017 化工装置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范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注: 1.电源宜标注供电箱及供电回路的编号,可标注电源类型及规格。 2.气源可标注气源类别及压力。 3.液压源可标注液压源压力。
2.2.9仪表其他图形符号宜符合表2.2.9的规
图2.2.8仪表系统能源图形符号
GB/T 42203-2022 智能制造 工业数据 云端适配规范表2.2.9仪表其他图形符号
逻辑图图形符号适用于自控工程设计中表示生产过程和设备的启动、操作、报警和停车等二进 制联锁和程序控制系统的绘制,也适用于在逻辑图中表示逻辑功能,还可以用来表示能执行这些逻 辑功能的物理器件,并可用于任何种类的硬件。 3.2符号的组成 3.2.1符号应由方框或方框的组合和一个或多个限定性符号组成,见图3.2.1。
3.2.1符号应由方框或方框的组合和一个或多个限定性符号组成,见图3.2
图3.2.1符号的组成
1.符号使用时要附加输人线和输出线。 2.单个星号(*)表示与输人和输出有关的限定符号的放置位置。 3.当且仅当元件的功能完全由输入和输出有关的限定符号决定时,才不需要总限定符号。 4.符号的大小,可根据内部标注所需空间以及输入/输出线之多少及其间隔确定。 5.在有的图中,把一些不是符号组成部分的小写字母标在框外,目的仅仅是说明该符号使用时便于区分其多 个输入和输出。 3.2.2标在符号以外的字母(1“输人”和O“输出”),不是符号的组成部分,仅作为说明逻辑元 生输入端和输出端的参老
个输人和输出。 3.2.2标在符号以外的字母(1“输人”和O“输出”),不是符号的组成部分,仅作为说明逻辑元 件输入端和输出端的参考。
3.3.1逻辑系统可仅使用“基本”符号所构成的最基本的逻辑方框图来描述。为使所绘制的逻辑 系统图清楚易懂、简单明了,也可使用供任选的非“基本”符号。本标准表3.4.1中用粗线框出的 图形符号为“基本”符号。 3.3.2逻辑图的深度取决于使用意图,为使逻辑图表达更加清楚,可包括一些辅助的、实际上为 非逻辑的信息。 3.3.3信号流宜由表达逻辑关系的信号流线来表示。通常的流向是从左到右或自上而下。为了清 晰起见,可在流线上添加箭头,但在与上述通常流向不同的流线上,则应加箭头来表示其流向。 3.3.4逻辑图设计应考虑逻辑组件或系统失电以及电源恢复的后果,可将通电或失电作为逻辑信 号输入到逻辑组件或系统的必要条件。记忆装置的电源可按上述方法考虑或按本标准表3.4.1中要 求的符号来表示记忆装置在发生电源失电时记忆消失。不应使用图3.3.4所示逻辑反馈符号来表示 记忆装置。
3.4.1二进制逻辑符号的表示方法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3.4.1二进制逻辑符号的表示方法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图3.3.4逻辑反馈符号
表3.4.1 (续)
表3.4.1 (续)
4仪表位置图及桥架布置图图形符号
4.1.1仪表位置图及桥架布置图图形符号用于仪表位置图、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布置图、仪表电 缆桥架布置总图、仪表电缆及桥架布置图、现场仪表配线图等自控专业设计文件。 4.1.2汇线桥架、仪表盘(箱)、继电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图形符号,宜按实物的比例绘制。 4.1.3所有图形符号宜用细线绘制
电缆、光纤、汇线桥架的敷设宜采用图4.2.1
(d)同一平面向上或向下数设的电缆、光纤(缴)、汇线桥架
【)穿管理入地下或直埋地下的电缆、光纤(缆)、电缆沟
图4.2.1电缆、光纤(缆)、汇线桥架图形符号
安装的各种盘(箱)宜采用图4.2.2所示的图形
(f)无接线端子的分线箱(盒)
注: 1.粗实线为盘(箱)正面。 2.仪表盘(箱)、继电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尺寸按实物比例绘制。
图4.2.2现场安装的各种盘(箱)图形符号
.3现场安装仪表、部件宜采用图4.2.3所示
4.2.4控制阀宜采用图4.2.4所示的图形符号
图4.2.3现场安装仪表、部件的图形符号
4.2.5仪表位号和安装标高的表示方法宜符合图4.2.5的规定
立号和安装标高的表示方法宜符合图4.2.5的规
()过程直接作用式电磁阀
图4.2.4控制阀图形符号
图4.2.5仪表位号和安装标高表示方法
5半模拟流程图和过程显示图形符号
5.1半模拟盘图形符号
5.1半模拟盘图形符号
5.1.1半模拟盘文字书写和图形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文字宜采用仿宋体,字母用印刷体,标识控制回路的板(以下简称仪表标识)上字母高 4.5mm,标注工艺设备或管道始、终端的标牌(以下简称标牌)上字母高5mm,笔画宽为1mm。 2管道标牌宽20mm,长50mm。工艺设备标牌尺寸可由设计人员自定。
(b)水冷器及热交换器
5.1.2半模拟盘图形符号的颜色应符合下列
1工艺设备、管道、仪表信号线、仪表标志颜色可按表5.1.2的要求,仪表标志中间横杠颜色 与字色相同,对于表中所列物料以外的工艺管道颜色,工程中可酌情确定。
表5.1.2图形符号的颜色
5.2过程显示图形符号
5.2.1过程显示图形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程流程图图形符号的大小,应根据屏幕画面的大小确定。 2为表示设备类型或内部的结构,可绘制设备内部相应的部件。设备图形符号可适当旋转, 以便以最佳方式表示工艺过程,但不宜太过细化而分散操作员的注意力。为避免设备轮廓与物料线 混淆,绘制设备也可采用填充式。 3图形符号的亮度、尺寸、颜色、充填色、对比度及效果等属性应合理地总体考虑,以便于 操作人员的搜索和模式识别。 4图形符号可包含文字和数据,文字和数据的显示可以是静态,也可以是动态。动态效果宜
用在重要的或与安全有关的场合。 5可采用闪烁、颜色、亮度变化显示特性来表示工艺设备的状态,这些显示特性能使用于静 态和动态图形以显示应用场合。 6可用设备轮廊线和设备图形充填的形式显示设备的状态,设计人员应在设计文件及操作手 册中明确说明显示约定。显示约定可采用下列方式: 1)符号的轮廊线形态表示断开、停或非激活状态; 2)符号的充填形态表示通、运行或激活状态。 7图形符号可部分充满或全部充满,表示容器内介质的物位、温度等特性。 5.2.2 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色宜使流程图画面简单明确,色调协调,前后一致。 2 颜色和数据的数量不宜过多,避免引起操作人员的视觉疲劳。 3 过程流程图的背景色宜采用浅灰色。 4 亮色宜留作报警或重要的提示。 5不应采用颜色的变化来表示数值的变化。 6 颜色匹配应符合颜色的相容性。常用颜色的匹配宜使用黑色和黄色、白色和红色、白色和 蓝色、白色和绿色。不宜使用白色和黄色、绿色和黄色、深红色和红色、绿色和深蓝色 7颜色的组合应具有良好的对比度。 8一般情况下,红色宜用作安全色;橙色和黄色宜用作故障色;蓝色宜用作提示色;灰色宜 用作正常操作色
5.2.3线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轮廓线、工艺管线及仪表信号线应采用颜色、宽度及线型来区分。 2设备轮廓线宜采用细实线;主物料宜使用深灰色粗线;次物料宜使用次深灰色稍细线;公 用工程物料宜使用灰色细线;仪表信号线宜采用虚实线。 3工艺管线末端宜用箭头表示物料流向,通常主物料流向从左到右,回流物料流向从右向左 垂直流向与物理特性保持一致。 4对于并行设备,流向也宜是并行的,方向相同。
5.2.4字符应符合下列规定
文字与数字应清晰易读,白底黑字或黑底白字宜用于显示读数。 2字符大小宜为4.8mm,最小不宜低于3.8mm,最大不宜高于5.7mm。 3文字表述和缩写应一致且易懂。 4数字格式应统一以便快速阅读
5.2.5常用设备宜采用下列所示的图形:
8对于本标准未给出的工艺设备图形符号,可按实物的相对尺寸绘制,宜
8对于本标准未给出的工艺设备图形符号,可按实物的相对尺寸绘制,宜保持描述设备
6仪表常用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1常用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适用于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文字代号也可 仪表或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上或近旁,以表明仪表、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名称、功售 与特征。 2文字符号的字母应采用拉丁字母大写正体字
6.1.2文字符号的字母应采用拉丁字母大写
常用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应符合表6.2的规定。
6.2常用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和文字
表6.2常用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电缆、电线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宜符合表7.2的规定。
SJG 55-2019 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7.2电缆、电线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
表7.2电缆、电线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
管路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宜符合表7.3的规
7.3管路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
表7.3管路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
系统的文字代号和缩略语宜符合表7.4的规定
系统的文字代号和缩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