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A 802-2019 电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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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A 802-2019 电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pdf

在进行有坠落危险的更换和截短钢丝绳的作业时,应使用4.4中的坠落保护措施。

5. 4. 1.7. 6 并道内作业

5.4.1.7.6.1使用多名施工人员

DB11/T 642-2018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4. 1. 7. 6. 3 支撑对重

5. 4. 1. 7.7 零能量状态

在对重放下后,所有电梯能量源都应置于零能量状态或受到控制,并经过测试和验证(如:工 固定轿厢,固定钢丝绳等)

5. 4. 1. 7. 8 悬吊轿厢

5.4.1.7.9固定钢丝绳

5.4.1.7.6.1在所有更换钢丝绳作业整个过程中(如在把钢丝绳拆离机房和对重前),应使用绳卡或其 他固定装置来固定住钢丝绳的重量。 5.4.1.7.6.2应使用额外的引绳固定方法。电引绳固定装置应有额定载荷并且应便于使用者获知。这 些工具应获得施工单位的批准(不得使用自制工具)。

5. 4. 1.7. 10连接钢丝绳

5.4.1.7.11卷绳及放绳

应使用卷绳和放绳装置,以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对钢丝绳保持控制

5. 4. 1. 7. 12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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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标准程序不能防范所有现场的危险时,施工人员应完成正式的风险评估(例如:作业危险分析), 以便识别和消除隐惠,把危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5. 4. 1. 7. 13 能力确认

厅对施工人员换绳操作能力进行确认的程序。

5.4.1.8维保强制整改要求

电梯装备: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底坑停止开关、 轿顶绳轮护罩和安全钳。应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其他项目。 a)所有在维护保养的电梯应安装轿顶检修控制装置(详见附录B.2)和底坑停止开关(详见附录B.1)。 市场获得电梯时应预留费用以确保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和底坑停止开关能够在一年内安装; b)所有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计划,为所有在维护保养的控制柜或驱动主机在底坑内的电梯安装对 重防护板。市场获得的电梯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收购项目应在12个月内完成整改; c)所有杂物梯和仅载货电梯应安装电梯停车装置(如安全钳、停止挡块等),否则维护保养合同 应被中止。

5.4.1.9改造强制整改要求

对于所有的改造工作(例如更换控制柜),整个电梯系统宜依照相应的标准给予升级,使得至少下 面所列举的这些部件完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a)轿顶检修控制装置; b)底坑急停开关; c)轿顶反绳轮护罩; d)轿顶护栏; e)底坑爬梯; f)机房内机械防护; g)高压防护; h)可锁闭的主电源; i)对重护板

5.4.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5.4.2.1施工现场安全

5.4.2.1.1应按以下方法将止在运行中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止: a)确认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没有乘客; b)停止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 c)在开始工作前,应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处设置有效的围栏,警告和防止无关人员 误入工作区域。工作的区域除包括自动扶梯的上下出入口外,还包括出入口附近为进行工作所必需的空 间及必要的放置工具和设备的区域。 围栏应易于识别并设置合适的安全警示标识,围栏应可靠固定以防移动。围栏高度宜不小于9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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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2在进行工作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其他电源开关应被切断,并执行上 锁挂牌程序。 对于那些需要保留电源的工作,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程序来保证自动扶梯带电状态下的安全作业 包括安全进入的程序。 5.4.2.1.3始终使用有效的围栏和警示标识。当一节或多节梯级被拆除、或制动器处于修理中的设备 无人看守时,应用两种独立的方法在电气和机械方面锁定设备。触发主机制动器和辅助制动器是可以接 受的防止运动的独立方法

5.4.2.2在架中作业(上下平台和斜面部分)

桁架中作业(上下平台禾

5.4.2.2.1准备工作

a)不要穿戴可能引起勾挂、缠绕的衣物,不要将工具放在口袋里: b)如有坠落的危险而义没有防护栏杆,则应使用防坠落措施: c)对于新安装电梯,深度超过1m的机舱应设置高度差不超过500mm的踏步;对于深度超过1m的现有 设备应制定安全进出机舱的方法。注意油污以防滑倒。 5.4.2.2.2所有新设计和生产的自动扶梯都应提供急停开关和检修控制装置。该检修控制装置应包括 方向按钮和公共按钮并串联以保证仅在同时按下方向和公共按钮时才能运转自动扶梯。 所有新设计的和目前生产的自动扶梯在上端站和下端站都应有检修控制盒或插座。每台新自动扶梯 都应配置一个移动检修控制盒。 5.4.2.2.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只能以检修模式运行。除非已进行了一个正式的危险评估并按施工 单位政策得到了批准。在运转设备前应确保电机护罩被安装到位。 5.4.2.2.4如果拆除了梯级: a)不充许乘坐自动扶梯; b)不允许在阶梯轴上行走。进出桁架应采用安全的方法如:临时梯级踏板或临时工作平台。 5.4.2.2.5为能手动操纵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主机上应标明两个运动方向。应提供手动盘车工具 (制动器释放工具、盘车手轮及扳手等),容易获取且妥善存放在每一设备机舱内。 5.4.2.2.6在桁架内梯级运转空间内工作时,应对主电源进行上锁挂牌并采取至少两种互相独立的机 械锁定方法(如:触发主机制动器和电机轴锁定装置)来防止梯级链的运动。 5.4.2.2.7如果抬起可拆卸式盖板的力超过155N,或打开铰链式盖板的力超过200N,则应使用经过批 准的起吊工具

5.4.2.3底坑作业(下机舱)

5.4.2.4在机房作业

在工地现场应有止确的电气接线图。对电源线路及安全回路的任何经过批准的后续改动都应由 动的人在这些电气图上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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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一种永久性的紧急制动装置。 如果在进入机房的时候存在坠落的危险(超过2m),则入口处应用防护栏加以保护。 6.4.2.4.1集成式机房(主机在上机舱) .4.2.4.1.15.4.2.3对底坑作业的所有要求均适用; .4.2.4.1.2应提供一种安全接近设备的方法。对新设计和现在生产的自动扶梯,在底坑和机房区域 应提供能安全工作的条件以便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6.4.2.4.1.3控制柜 a)在开始对控制柜的工作前,用一机械提升装置将它从桁架中移出,放到地面。如果移动控制柜 支其附带电缆的力超过110N,则应使用提升装置,并应在控制柜上清楚地标注这个要求: b)应至少为安装在相邻位置的一组扶梯配置一套提升装置,一般情况为2~4台扶梯配置1套提升装 c)控制柜前应有一块干净的通道。控制柜应可靠放置以防倾倒; d)对新设计和现在生产的自动扶梯,控制柜应能在桁架外进行维护保养; e)对于无法取出控制柜的现有自动扶梯,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的程序以确保工作的安全; f)所有控制柜能够移出机房的自动扶梯,应有包括以下内容的警示标识: 1)移动控制柜前应切断主电源; 2)控制柜在通电情况下不得水平放置。 如果控制柜门缺失,应采取适当的临时补救措施加以防护,直至控制柜门被重新安装。

5.4.2.4.1.4电动机发热

5. 4. 2. 4. 2 外部机房

5.4.2.4.2.1在机房中存在的危险如旋转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与在施工现场其他区域可能遇到的 危险是相似的,并要求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 a)应提供一种安全地接近设备的方法。如果从入口处不能切断主电源,则应提供一急停开关; b)如果是通过一翻板门进入机房,则在开口处要用护栏加以防护; c)所有的电气触点、电线接点、接线排都应加以防护防止触电; d)地面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和杂物。

4.2.4.2.2如有多台设备装在一处,则每台主机及其相应设备都要加以清晰的标注。 4.2.4.2.3应提供足够的照明以保证进出工作区域及工作的安全。控制开关应设置在靠近每个 的地方。所有的照明都应防护以防止机械的损坏。所有照明的回路都应接电流保护装置并接地或 绝缘。 4.2.4.2.4要配备一个电源插座以备使用便携式工具、照明及清洁设备。并使用符合T/CEA803 4.3.3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5.4.2.5新安装设备要求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该具备以下特性: a)应能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应在缺口(由梯级或踏板缺 失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b)应能够检测到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或楼层盖板被打开,设备将只能受检修控制运行; c)对于新设计的扶梯,应无需进入桁架内的机房区域即可操作主电源开关。并且当控制柜门或接 线盒盖被打开时不应导致对电源空开的锁闭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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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3乘客安全

5. 4. 3. 1总则

5.4.3.1.1如需临时使与安全有关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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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只有在无法通过检修运行或紧急电动运行方式移动轿厢的情况下方可允许通过受控的方式手动 释放制动器移动轿厢,应确保所有安全回路有效且施工人员通过了正确使用制动器释放工具的培训考 核; b)任何偏离都应进行书面的作业危险分析,建立书面的标准工作程序并得到施工单位最高管理者 的书面批准; c)手动释放制动器应严格遵守操作指引(如:释放被困乘客、移动轿厢接近井道内部件等); d)在手动释放制动器之前,应验证轿门及所有层门已可靠锁闭并通过有效方式确认轿厢内没有乘 客(对于非困人故障)

5.4.4.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作业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 险。 作业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 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挖掘 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 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应实行闭环管理。 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 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 一一安装、维保服务现场(包括安装工地库房,安装、维保服务工地机房、楼道、井道、轿顶、底 坑等)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机房不能有杂物和施工碎块,底坑不能有积水。维保服务 机房、门机、底坑等应保持清洁。 一一安装、改造大修工地现场应对到货和卸下的整机和备件货物实行定置管理,进行安全可靠的堆 放和防护。 一工地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 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一一企业应对动火作业,新梯安装、旧梯拆卸和改造大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 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理。 一一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并建立上岗证档案,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 危害防护措施 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机房、井道、轿顶、底坑和库房等设备能量(包括电能和 机械能)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一一井道内作业应设置充分的头顶保护,制度程序中应规定禁止并道内同时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一工地现场应尽可能少地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现场化学品的储存应设置二级防护,张贴相应 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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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2作业行为

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 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 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5. 4. 4. 3岗位达标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 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 作业现场隐惠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 4.4. 4 相关方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 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查监督、 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来取有效 的控制措施。 企业不应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5.4. 5.1基本要求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解除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GB/Z188的规定。 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应住人;将有 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验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 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监测。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 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 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总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 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GB/Z188的规定。 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建立台账,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

5.4.5.2职业危害告与

5.4.5.2职业危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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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申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 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 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 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 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 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203的规定。

5.4.5.3职业病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 信息。

5.4.5.4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GBZ2.1、GBZ2.2规定 的限值。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 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人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向从业人员公布。 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 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查

5.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5.1安全风险管理

5.5. 1.1安全风险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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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 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包括:电梯生产制造,电梯安装、大修、改造 和维保,电梯拆除等活动及区域,同时要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且不限于)工作危害分析(JHA)方法。同时,企业应结合GB35181《重 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和安监总管四[2016]31号文件附件《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2016版)》,自主开展岗位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工作,确定和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较大危险因素。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应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综合 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企业应对安全风险辨 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1.2安全风险评估分级

5.5. 1.3安全风险管控

5.5.1.4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 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 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 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5.1.5变更管理

企业应制定有关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更的管 理制度。 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 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5.5.2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5.5.3隐患排查治理

5. 5. 3. 1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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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惠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包含企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 的隐惠排查治理标准或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惠排查的事项、时限、内容和频次,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 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李节性检查、节假 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 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作出认定,并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5. 5. 3. 2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惠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惠治理方案,对隐惠及时进行治理。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惠。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惠治理方 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立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故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生产、停止作业或停止 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企业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惠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惠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惠,实行隐惠闭环管理

5.5.3.3验收与评估

隐惠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 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的机构进行评估

5.5.3.4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 通报。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 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 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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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1.1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 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 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5. 6. 1. 2 应急预案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 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 办作单位,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 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应结合电梯工地存在的特有风险和作业特点,制定电梯工地安全救援方案。 企业应根据以往的电扶梯公众事故、投诉、困人放人记录、报道等经验,制定电扶梯意外故障人员 解救程序。以保障在维保服务人员和社会救援人员在进行电扶梯事故救援时,采取安全有效的方式,迅 速解救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被困人员二次伤害,以及保障故障处理和救援人员的安全。电扶梯 意外故障人员解救程序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程序: 解救轿厢中被困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解救人员被夹电梯和门头之间安全操作规程 一解救人员被夹电梯和地坎之间安全操作规程; 解救被困底坑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解救坠落底坑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冲顶人员解救安全操作规程: 乘客身体部位或衣服被卡入扶梯扶手带或梳齿板安全解救操作规程

5.6.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 6.1.4 应急演练

照AQ/9007日 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 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AQ/T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间 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5.6.1.5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部门和当地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96333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5. 6. 2 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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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沉况,并开展 先期处置: 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 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 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可能 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 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 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援技术 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5. 6. 3应急评估

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各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DB33/T 2342-2021 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建设技术规范.pdf,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 亚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应明确各类事故的范围和定义,事故应包括: 一员工事故:企业员工,其他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员工等以合同和相关法律为准; 一承包商事故:在企业内和工地现场,为完成企业的设备和产品的安装,大修改造和服务等工作 的独立企业的员工; 公众事故:与产品服务相关的非员工事故; 其他事故:如道路交通事故的涉及人员等。 企业应按照相关政策及时上报事故。 企业应尽可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5. 7. 2调查和处理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 (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在第一时间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 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 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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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满报和迟报安全事故。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 发生。 企业应建立电梯产品召回制度,对于由缺陷的产品(包括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所引发 的公众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产品整改。企业在实施整改时,应同时 提供进行安全整改作业的工作指引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吉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人本企业事 故管理。 企业应按照GB/T6441、GB/T15499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 析。

5. 8. 2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 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 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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