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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977-2017 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pdf5.5数据报告层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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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层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于每一排放活动,企业可选择精细程度不同的范围收集数据,并 进行相应范围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计算和汇总,参照GB17167中“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 位”、“用能设备”的划分方式将报告层级分为“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 设备”三个层级。宜选择数据准确、监测设备不确定性低的层级进行数据的收集与计算;鼓励企业通 过改进计量与检测条件,在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层级上,报告质量更高的二氧化碳 排放数据。 注:当选择企业层级时GB/T 51355-2019 既有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使用燃料、物料进出企业时测定的活动数据、热值、碳含量等数据计算企业二氧化碳排 放量;当选择二氧化碳排放单元或二氧化碳排放设备层级时,使用二氧化碳排放单元或二氧化碳排放设备的 活动数据、热值、碳含量等数据分别计算各二氧化碳排放单元或二氧化碳排放设备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再累 加得到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典型的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项且分类如表1所示。
表1典型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项目列
6.1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
6.1.1固定源燃料燃烧直接排放
石油加工、乙烯生产等工艺流程的燃料燃烧加热,自发电力和自产蒸汽涉及的化石燃料消耗,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企业可根据自身是否有测定燃料的元素碳含量从 以下两种方法选取一种方法计算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a)热值法 当企业没有实测燃料的元素碳含量时,按公式(1)计算: AE=(AD.XO.×EF.×10) (1)
J 表示企业整体或者不同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与排放范围识别结 果相关; 表示燃料的种类。 b)实测碳含量法 当企业有实测燃料的元素碳含量或者通过测定燃料成分而计算获得燃料的含碳质量分数时,按公 式(2)计算:
1.2工艺过程直接排放
6.1.2.1催化剂烧焦过程CO,排放
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汽油加氢装置、乙烯裂解、碳二碳三加氢等装置反应过程中,由 于小分子烃类还原或不饱和烃类聚合、缩合产生结焦,沉积在催化剂上,堵塞催化剂毛孔,导致催化 剂失活。生产过程中,一般采取烧焦的方式使催化剂恢复活性。 企业催化剂烧焦再生有两种形式:一是将催化剂返回厂家进行再生;二是催化剂在装置中在线再 生。第一种不计入本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第二种根据各装置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其 中,部分装置(如催化重整装置)为固定床反应器,其催化剂可以精确称量,则根据再生前后催化剂 的重量变化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部分装置(如催化裂化装置)为流化床反应器,其催化剂不可精确 称量,则根据再生烟气中CO体积含量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 a)称量催化剂方法 可精确称量催化剂的装置,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按公式(3)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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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烧焦排放烟气中CO2和CO的体积含量之和,%; 22.4 一从摩尔体积转换为质量的系数,单位为标准立方米/千摩尔(Nm/kmol)。 注:如对烧焦过程的排放风量有质量流量表监测,则推荐采用公式(4)计算。 c)装置碳平衡法 如对工艺过程排放的催化剂烧焦量质量不可测试或装置出口排风量无测试时,可采用装量 衡法对催化剂烧焦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计算,见公式(5):
环氧乙烷的工艺生产过程中,采用乙烯和氧气为原料,经环化反应后生产环氧乙烷,同时发生氧 化副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和水。部分二氧化碳经二氧化碳回收系统回收生产液态二氧化碳产品,部分 排入大气。按公式(6)进行计算:
AEy ADB1×CB1 > F = 12
6.1.2.3硫磺回收过程C02排放计算
对于以酸性气为原料的硫磺回收 要是酸性原料气中含有的CO2,排放的 CO2以酸性气的量和酸性气中CO2的含量为基础进行计算 硫磺回收装置中楚烧炉的燃料气造成的 CO2排放,已列入固定排放源中,因此不计入制程排放 硫磺回收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如下:
44 X10 22.4
6. 1.2. 4制氢反应直接排放
制氢装置采用煤、天然气、石脑油等原料,在转化炉内与水蒸汽发生反应,生成H2、CO ,低压解析后,含CO和CO2的脱附气最后进入转化炉作燃料,燃烧尾气中主要是CO2,部分 用于生产液态CO,产品,部分排入大气。
a)脱附气测量法计算制氢过程CO2排放 以脱附气的量和脱附气中CO的含量为基础计算CO,的排放,见公式(8):
a)脱附气测量法计算制氢过程CO2排放 以脱附气的量和脱附气中CO,的含量为基
6.1.3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报告年份内,企业直接排放量可按公式(10)计
AEa = AE. + AE + AE., + AE, + AE.
6.2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
6. 2. 1 外购电力
外购电力所对应的间接排放使用排放因子法进行计算,见公式(11):
E. AD., XEF
历暂时只进行企业外购的热力量的报告,不折算
6.2.3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年份内,企业间接排放量可按公式(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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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在报告年份内,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按公式(13)计算: AE. = AE. + A.
在报告年份内,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按公式(13)计算
AEa + AEind
石化企业应根据表2的要求,包括按照特定的技术标准、测量方法、采样频次、分析频次、测量 精度等,对二氧化碳排放相关数据进行获取。同时,按照要求保留数据获取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燃料 采购发票、技术机构化验报告等。 数据收集、处理与计算原则上应分燃料种类进行,如分燃料种类进行数据收集、处理与计算不可 行,则将不能分燃料种类的部分综合各燃料的效应测定综合系数。企业应在监测计划中说明不能分燃 料种类测定的系数和不可行的理由。 对于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中填入的数据,应列出相关的证明材料、保存部门,当存在数据缺失等特 殊情况时,应在备注中说明
表2石化企业所需的数据要求
7.1数据质量管理措施
企业应采取下列质量管理措施,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 a) 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体系; b) 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 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C) 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一览表,选定合适的核算方法,形成文件并 存档; d) 建立健全的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原始报表、台账等记录制度; e) 建立健全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参数的监测计划。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影响较大的参数,如 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按规定定期实施监测; 建立企业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名 建立文档的管理规范,保存、维护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的文件和有关的数据资料
7.2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体系
监测管理体系是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能源使用量、物料使用量/产量、排放因子等数据)来源是 否真实、准确的基础。对于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监测,企业应按GB17167及各行业能源计量器具的 配备和管理要求配备测量设备,监测设备应进行校准,企业应保留所有报告年份内的检测报告、检定 或校准证书。应按DB44/T1212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二氧化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文 件,明确二氧化碳排放计量管理职责,加强二氧化碳排放计量管理,确保二氧化碳排放计量数据真实 准确。
监测应在企业正常生产的代表性工况下进行,燃料、物料相关参数应按表2要求的监测频次进行 取样分析。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二氧化碳排放相关计量、检验分析和管理工作,包括测量设备、 工业分析仪器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保证二氧化碳排 放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相关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计量技术 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企业应同时保留 度 纸质文件应与监测计划配合使用。所不 录和校准维护记录 束后至少保存十五年
在获取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应对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不确定性以及 降低不确定的相关措施进行说明。 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缺乏完整性:由于排放机理未被识别或者该排放量化方法还不存在,无法获得测量结果及其 他相关数据; b) 缺乏数据:在现有条件下无法获得或者非常难于获得某排放所必需的数据。在这些情况下, 常用方法是使用相似类别的替代数据,以及使用内推法或外推法作为估算基础; c 数据缺乏代表性; d)测量课差。
8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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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收集和数据管理,并对相关数据进行 化碳排放的量化、汇总和报告。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 一 二氧化碳排放管理负责人与联系人信息; 企业组织边界信息: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概况: 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范围信息,产品产量信息包括炼油加工量、原料油加工量、汽油、煤油、 柴油、乙烯、丙烯、 烯产量等必填项 固定源和移动源燃料燃烧、 催化剂烧焦、制氢反应直接排放相关信息,包括报告的活动、层 级、燃料/物料种类 氧化率、相关成分分析等信息; 具温报送 碳措施、生产情况说明、数据汇总的流 理、企代 特殊排放等: 相天参数 每批次入厂燃料至少进行一次检 然料含碳量检测应遵循GB/T476、 oH/10656 于6次,且连续两次检测的 日日南不 如部分排放源是通过实 测系统对排放的烟气或尾气进行监测 ,代频液度和烟流重监测频率须股等 15分钟一次,若企业无连续在线监测 系统,则应采用人工抽样进行分析,监测频率至少两周一次,取采样分析结果平均,通过加 总得出年排放量, 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范本参见附录D
组织边界识别特殊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a 含有多个企业法人的多法人联合体,其中在广东省内的每个企业法人应分别独立进行二氧化 碳排放报告,不应将多个企业法人作为一个企业法人进行报告。 b 企业法人下属跨省的分支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广东省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认可,可视 司法人处理: 1)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并有独立的场所; 2 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或一年以上: 3 该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向当地纳税: 4)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报告的需要提供能耗和物料消耗资料。 在广东省外的企业法人在广东省内存在视同法人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应独立向广东省碳 排放交易主管部门报送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在广东省内的企业法人;其省外分支机构可视同 法人的,不报告该分支机构的二氧化碳排放相关数据,且应在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中适当说 明该省外分支机构情况。 企业法人发生合并、分立、关停、迁出或经营范围改变等重大变更情况的,应根据变化后的 厂界区域和运营控制范围进行组织边界的确定、及时修改监测计划、明确报告义务并征得广 东省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认可。 d 企业在报告期内存在生产经营业务外包时,外包业务导致的排放不计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 量,同时,其相关产品产量等也不计入该企业的相关统计数据。但企业须在监测计划和排放 报告中进行明确记录外包业务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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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燃料燃烧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排放因子参考值
JZGCP-BIM2:建筑工程P-BIM软件功能与信息交换标准合集(二)表B.1燃料燃烧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排放因子参考值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监测计划范本
给出了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监测计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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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监测计划范本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范本 D.1给出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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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石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范本
NB/T 31147-2018 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DB44/T 197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