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5854-2019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范.pdfICS 13.100 E.09
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JC/T 2317-2015 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SY/T5854—2019 代替SY5854—2012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范
The safetyregulation of moiststeamgenerator speciallyused inoilfield
SY/T 58542019
SY/T 5854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5854—2012《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范》,与SY5854—2012相比,除编 生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经油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承担发生 器的安装工作”(见6.1,2012年版的6.1); 修改了“报油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告知并申请监督检验后”(见6.2, 2012年版的6.2); 修改了“发生器在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 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油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见6.4,2012年版的6.3); 修改了“办理湿蒸汽发生器使用登记证至少应提供以下资料”(见7.1.2,2012年版的 7.1.2); 修改了“发生器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操作”(见7.4.1,2012年版的7.4.1); 修改了“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停止运行1年及以上)的发生器在使用前至少应做下列 检查”(见7.5,2012年版的7.5); 修改了表1给水品质中总悬浮固型物含量、总铁含量和溶解氧(二次脱氧)标准值的要求, 将“总硬度(CaCOs)”改成“硬度”,增加了“注:当碱度大于3倍二氧化硅含量时,在不 存在结垢离子的情况下,二氧化硅的含量为150mg/L”(见7.10.1,2012年版的7.10.1); 修改了“发生器受压元件的修理及本体改造单位应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一定技术力 量、工装设备和必要的检测手段,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修理改造许可证”(见8.1,2012 年版的8.1); 修改了“碳钢受热面管胀粗量超过公称直径的3.5%;合金钢受热面管胀粗量超过公称直径 的2.5%,并且局部鼓包高度大于3mm时应予更换”【见8.4中d),2012年版的8.4中d)】; 修改了“管束内平均结垢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且覆盖率大于或等于80%时应进行清洗 (见9.2,2012年版的9.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见第3章); 一删除了“发生器上使用的弯头不应使用冲压和对接焊制”(见2012年版3.12)。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质量安全环保处、辽河油田安全环保技术监督中心、中国石 生利油田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文洋、舒波、高立新、朱凤亭、党巍、杨成、杨宝学、贾龙江、全振、李 野、陈德松、周岩、叶明、王大伟、王艳。 本标准代替了SY58542012。 SY5854一201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 5854—1993.SY/T 585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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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范
本标规定了油由专用湿蒸汽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修理与 改造、化学清洗、定期检验、报废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6MPa,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150t/h,额定工作温度小 于或等于400℃的发生器。 发生器范围是指其本体和与其同在一个撬装平台连为一体的受压元件且划定在以下范围内: a)高压泵出口第一道环焊缝。 b)蒸汽出口单流阀后第一个截止阀外侧焊缝,排放阀外侧焊缝。 c)蒸汽雾化管道一次减压阀前进口第一道环焊缝。 d)燃气管道主燃气电动阀后(一级)第一道焊缝。 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发生器底车部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6507水管锅炉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SY/T0027稠油注汽系统设计规范 SY/T0441—2010油田注汽锅炉制造安装技术规范 SY/T6086热力采油蒸汽发生器运行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定期检验periodicinspection 发生器定期检验,是指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在用发生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包括运行状态下进行的外部检验、停炉状态下进行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3.2 外部检验externalinspection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定期检验periodicinspection 发生器定期检验,是指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在用发生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包括运行状态下进行的外部检验、停炉状态下进行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3.2 外部检验external insn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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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器在运行的条件下,采用资料审查、宏观检查、见证功能试验等方法进行的检验。 3.3 内部检验internalinspection 在发生器停止运行状态下,采用资料审查、宏观检查、壁厚测量、几何尺寸测量、无损检测、理 化实验、垢样分析和强度校核等方法进行的检验。 3.4 水压试验hydrostatictest 以水为介质,按规定的试验压力对发生器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3.5 化学清洗chemicalcleaning 化学清洗是指利用化学方法及化学药剂达到清洗设备目的的方法。 3.6 重大修理repairofamajorcharacter 同一部位的整组受热面50%以上的更换。
4.1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 4.2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图样,安装、使用说明书,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热力计 算书,各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等。 4.3发生器设计总图(蓝图)应盖有设计资格印章和审核印章。印章中应注明设计单位名称、技术 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有效日期。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并由设计单 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4.4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样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5发生器操作间建于地震裂度7度以上地区时,应按GB50011的规定进行地震荷载计算。 4.6发生器至少应设置一个人孔和一个观火孔。 4.7燃烧器的设计、安装应确保在最大放热量时避免火焰冲刷受热面管子和支架,并便于拆装。 4.8发生器操作间的噪声应符合GBZ1的规定。 4.9固定式操作间外墙或屋顶应设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如天窗、玻璃窗、薄墙等),泄压处 不应临近值班室、化验室、油气系统。 4.10发生器操作地点,对流段、辐射段和过热段进(出)口、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等仪表处, 以及受压元件修理,操作平台及台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应备有应急照明设施。 4.11发生器吊装用结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GB/T3811有关规定。 4.12发生器应设置远距离切断燃料供给的装置。
5.1发生器制造单位应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技术力量、工装设备等条件,应取得相应 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经油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人油田销售市场。 5.2发生器制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制造。 5.3发生器使用的材料、焊接、质量检验、水压试验等应符合SY/T0441一2010的规定,同时符合 设计图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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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发生器出厂时,制造单位至少应向用户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a)竣工图纸(至少应包括总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基础条件图、动力及控制原理图和管线布置 图,如在原蓝图上修改则应有修改人、技术审核人确认标记)。 b)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记录)。 c)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d)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水阻力计算汇总表、烟风阻力计算汇总表、过热段壁温计算结果汇总 表和设备名称对照表。 e)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f)发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 g)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h)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 i)辅机和配件使用说明书。 j)运行程序及密码。 5.5发生器制造单位应在明显部位装设产品金属铭牌GB/T 13449-2021 金块矿取样和制样方法.pdf,铭牌上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 a)发生器名称及型号。 b)制造许可证级别及编号。 c)产品编号。 d)额定蒸发量(t/h)。 e)额定工作压力(MPa)。 f)额定工作温度(℃)。 g)额定蒸汽干度。 h)设计热效率。 i)监检单位及监检标记。 j)制造单位名称。 k)制造日期
6.6发生器安装过程中,监督检验单位应作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安装结束后,应出具《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和监督检验报告。 6.7发生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总体验收,油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单位及相关管 理部门派人员参加。 6.8安装验收时,安装单位至少应提交以下资料: a)安装申请审批单。 b)发生器出厂资料。 c)设备清单及缺损或修复配件记录。 d)基础检查记录。 e)主体及附属设备安装检查记录。 f)安全附件及仪表校验、调试及安装记录。 g)水压试验记录。 h)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监督检验报告。 i)烘炉及试运行记录。 j)干度、热效率及水质分析记录。 k)报警值设定记录。 1)其他有关资料。
6.6发生器安装过程中,监督检验单位应作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安装结束后,应出具《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和监督检验报告。 6.7发生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总体验收,油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单位及相关管 理部门派人员参加。 6.8安装验收时,安装单位至少应提交以下资料: 业中
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7.1.1发生器首次投入使用前
.1.1发生器首次投入使用前
a)使用登记表。 b)竣工图纸。 c)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 d)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e)安装申请审批单。 f)安装质量证明书。 g)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h)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