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7/T 85-2018 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技术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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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7/T 85-2018 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技术管理规范.pdf

B 3307/I 85201

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GB/T 23901.2-2019 无损检测 射线照相检测图像质量 第2部分:阶梯孔型像质计像质值的测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金华市特种设备协会、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浙江云安达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刘志刚、朱信忠、骆云峰、季江龙、赵结昂、周俊、潘东晓、包俊义、王理成、 郑益财、郑亨翡、王如意。

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系统结构、数据采集终端、企业 监测平台、信息传输、监测数据、信息安全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电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使用的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5.1.1数据采集终端包含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协议转换装置和提供监测数据的传感器或传感装置,负 责采集电梯安全监测数据和图像数据,将采集到的数据转换成平台要求的格式,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 发送给企业监测平台。数据采集终端可集成在电梯中,也可另行加装。 5.1.2企业监测平台接收和处理数据采集终端发送的信息,并按要求向政府公共管理平台上传电梯安 全监测数据,企业监测平台的功能允许由多个软件共同实现。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通过互联 网登录企业监测平台对电梯进行监测,对报警进行处置,并将处置信息反馈给企业监测平台。 5.1.3政府公共管理平台可接收或查询监察数据库中存储的本区域内电梯基础数据及企业监测平台 的电梯安全监测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6.1.1数据采集终端不应对电梯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不产生电气和机械干涉,不妨碍电梯正常运行。 6.1.2数据采集终端自身的故障不应妨碍电梯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6.1.3数据采集终端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选用具有足够强度的材料,并应遵守机械、电气及建筑 结构的通用技术要求。

应至少能采集到以下电梯实时运 状态(正常/故障/检修)、轿厢运行方 梯当前层站、关门是否到位、是否在开锁区域 桥内是否有人、是否停电。

6. 2. 2 故障报警

6.2.2.1应能识别并不仅限于以下故障:轿在开锁区域外停止、冲顶、尊底、运行申开门、速度异 常、轿厢意外移动等,故障类型代码见附录B。 6.2.2.2当发生本标准第6.2.2.1条款规定的电梯故障时,应采集电梯识别码、故障类型、故障发生时 间上传到企业监测平台,发出报警信息,并在数据采集终端保存此故障信息,

6.2.4视频数据采集和处理功能

2.4.1安装在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 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

和住宅小区的乘客电梯的数据采集终端,应有轿厢内视频采集功能。安装在其他场所电梯的数据采集 终端,宜有视频采集功能。 6.2.4.2视频采集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CIF格式(352×288)像素; 6.2.4.3视频应能覆盖轿厢地板3/4以上面积,应能清楚看到操作面板并记录乘梯人员从进入轿厢到 离开轿厢的全过程; 6.2.4.4输出视频应叠加时间信息和电梯识别码,在图像左上角显示,显示的字符颜色应能自动与背 景图像颜色形成明显反差, 6.2.4.5视频应保存在数据采集终端的存储设备中,或通过有线/无线网络的形式将数字视频信号实 时传输至企业监测平台存储。对于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的乘客电梯,视频监控数据保存应不少于 一 个月。

2.6.1应提供方法表明从数据采集终端发送到救援方的报警已被处理JT/T 1166-2017 桥梁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无损检测,且无人员被困在电梯中 2.6.2如果报警终止需要手动触发在数据采集终端上的装置,应防止任何未经授权人员触及计

6.2.8维保信息采集

应具有采集电梯维保信息的功能,至少包括维保人员、维保工作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应具有加电自检功能,自检通过后方可接入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网络,在供电电源、传感装置等出 现故障时主动向企业监测平台报告

应将采集的数据及时发送给企业监测平台CJJT 85-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pdf,并接收来自企业监测平台的数据。加装的数据采集终 端发送数据的格式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6.3.1应至少能保存最近100条记录,所存储的记录应包括附录B所列设备的故障、报警信, 的时间和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 6.3.2在供电中断情况下,数据应能保存7d以上。 6.3.3应安装有后备电源,在外接电源断电的情况下,数据采集终端能正常运行1h以上。 6.3.4应有内部供电装置为时钟供电,保证外部供电断开后,时钟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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