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LD/T 04-2020 流动人员人事*案安全管理规范.pdfCS 03.080.99 A20
ICS03.080.99
流动人员人事*案安全管理规范
GB 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Specificationsforpersonnel archive safetymanagementforthe floatingpo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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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
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
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
ID/T 042020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则 场所设备安全管理 岗位安全管理 *案实体安全管理 *案信息化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改进 参考文献
利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则 场所设备安全管理 岗位安全管理 *案实体安全管理 *案信息化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改进 考文献
LD/T042020
LD/T 042020
流动人员人事*案安全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案安全管理的总则、场所设备、人员岗位、*案实体及信息化安全管 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案管理服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623流动人员人事*案管理服务规范
流动人员人事*案(以下简称*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 昔施和技术手段,对*案管理服务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案原件不被篡改、伪造或损毁, 当案信息不被非法利用、更改或销毁。
4.1*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坚固的专用*案库房,配置铁质*案柜、*案密集架等*案装具。 4.2*案管理服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查阅*案的阅*场所。 4.3*案管理服务机构应设置独立的*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场所,配备*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 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和已整理(含数字化加工)的*案。 4.4*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的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案装具分 区放置。 4.5数字化加工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的使用、管理、维修、报废等应符合涉密信息设 备使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4.6与数字化加工相关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不应连接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 4.7*案库房、阅*场所、*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场所、办公场所应分开。 4.8*案库房、阅*场所、*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场所、服务窗口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 频监控设备。 4.9*案库房、*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GB/T32623关于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 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要求。 4.10非*案管理服务人员不应进入*案库房、*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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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案管理服务全过程的岗位贡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 保密责任。 5.2*案管理服务人员不应违规新建、重建、接收、转递、保管、利用、销毁*案。 5.3*案管理服务人员在*案管理服务全过程中,不应涂改、抽取、撤换、伪造、损毁*案材料,不 应泄露或擅自复制、拍摄、向外公布*案内容。 5.4*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加强对*案管理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升人员安 全素质。 5.5*案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材料应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归入文 书*案。
6.2.1应根据GB/T32623给出的归*范围、程序及要求,收集、鉴别*案材料,对符合归栏 料逐份登记,并更新*案数据库有关信息。 6.2.2应设置临时存放归*材料的专用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归入本人*案。 6.2.3归*时应认真核对姓名、出生年月、*案号等信息,确保材料准确归入本人*案。 6.2.4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案,收集的材料应在归*前进行数字化加工。
6.3.1*案存放应编排有序,便于查找。 6.3.2*案管理服务机构应设置专职库房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案的保管和保护情况。 6.3.3*案在搬移、上下架等过程中,应轻拿轻放DB11/T 356-2017 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pdf,保持*案清洁,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6.3.4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与*案库房有关的*电、消防、空调等系统情况,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 6.3.5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门窗及相关设备的安全。 6.3.6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将*案实物与*案名册、*案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4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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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整理(含数学化加工)*案应符合GB/T32623的要求。不应涂改、抽取、撤换、伪造、损毁 当案材料。 6.4.3正在整理(含数字加工化)的*案应专人专柜保管,每天入柜保存,不应在工位上留存过夜, 整理(含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案应及时归还入库。 6.4.4整理(含数字加工化)过程中应建立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案号、工序、经手人、时间等,流 程单应与*案实体同步流转。 5.4.5采用外包方式开展*案整理(含数字化加工)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 相关涉密资质的服务机构,并建立监管机制,对服务机构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5.1*案管理服务人员应根据GB/T32623的要求,提**案查(借)阅、出具证明等利用服务。 6.5.2*案利用出库时应进行登记,利用结束后当天入库,放回原处保存。 6.5.3*案管理服务机构应监督查(借)阅人不应涂改、抽取、撤换、伪造、损毁*案材料,不应泄 露或擅自外公布*案内容,不应擅自复制、拍摄*案内容。 6.5.4用于查阅数字*案的计算机应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不应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 设备。 6.5.5*案不宜外借,可提*部分相关*案材料的复印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的,借阅单位应根 据GB/T32623的要求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限期归还。 6.5.6查(借)阅*案归还时,应检查核对*案材料与目录,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JB/T 1674-2020 气腿式凿岩机.pdf7.1*案管理系统安全
*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指定专人对网络进行管理,负贵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 分析和处理工作。 *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并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络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时间、安全策 令更新周期等方面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