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06/T 031-2020 废弃泥浆再生利用规范.pdfICS13.030.0 CCS A 16
DB3306/T0312
Specificationsforrecyclingofwastemud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6/T031—2020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GAT 669.9-2009标准下载,再生利用工艺流程5分类6再生利用要求.管理要求持续改进..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3306/T0312020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重大公建项目工程管理促进中心、绍 兴市城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挺、朱旭飞、赵丽君、朱莹颖、尉盟、李锋、陈晓清、赵海燕、杨林志、宣 晓鑫、方炳、尉建中、李富友、王海明、钱涛、孙淦、谢力群、李晓敏、要彦波、凌升河、宋科。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重大公建项目工程管理促进中心、绍 兴市城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挺、朱旭飞、赵丽君、朱莹颖、尉盟、李锋、陈晓清、赵海燕、杨林志、宣 晓鑫、方炳、尉建中、李富友、王海明、钱涛、孙淦、谢力群、李晓敏、要彦波、凌升河、宋科。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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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废弃泥浆再生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再生利用工艺流程、分类、再生利用要求、管理要 求、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绍兴地区废弃泥浆再生利用的生产和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9 一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20861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J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208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泥浆Wastemud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废弃的,由黏性土、粉质土、砂性土、岩屑等与水组成的混合物,且不属于《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
废弃泥浆经过收集、运输、贮存,通过脱水 干化土可用于土 壤材料或经固化处置,应用于工程材料:分离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工艺流程图见图1
DB3306/T031—2020分离水达标纳管利用废弃泥浆收集运输贮存干化处置干化土土壤材料固化处置利用工程材料图1废弃泥浆再生利用工艺流程图5分类5.1按利用分类5.1.1土壤材料,可用于园林、绿地、景观、林业等地方的填土覆盖。5.1.2工程材料,可用于砖、陶粒等建材产品的生产或用于道路、广场等施工建设。5.2按场地分类5.2.1集中处置,有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固定场地和处置设备,专门集中处置废弃泥浆的作业场所。5.2.2现场处置,指施工现场突发应急情况,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移动处置设备进行现场处置地方标准信废弃泥浆的临时场所。6再生利用要求6.1收集6.1.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废弃泥浆处置方案,按要求设置废弃泥浆暂存池,配置规范的出入口冲洗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等,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1.2委托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送废弃泥浆至集中处置场所,并对进出的废弃泥浆状况进行统一登记。如需就地干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现场移动处置设备进行干化后,干化土运送至集中处置场所。6.2运输6.2.1运输企业资格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核准。应配备相应的运输车(船)、驾驶员及办公场所,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2.2运输工具应有运输许可证明,并满足密闭的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车(船)检验。6.2.3运输工具的防护装置应符合相关要求,配置专门标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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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运输时应按照核定的路线、时间运输至指定的废弃泥浆消纳处置场所,不得沿途倾倒、泄漏、 散落泥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6.2.5严禁个人和未经核准从事废弃泥浆的运输企业承运废弃泥浆,
6. 4. 1选址与场所
6.4.1.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废弃 泥浆集中贮存消纳、利用、处置场所。 6.4.1.2废弃泥浆的处置场所应符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政府部门和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的要求,远离居住区、学校、市场、商贸区、水源保护地和基本农田,不渗漏,不流失、不扬散、不偷 排。 6.4.1.3处置场所运行前,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规 定。
GB 50457-2019标准下载6. 4. 2 处置方式
5.1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5.2废弃泥浆干化土及其再生物有下例用途情形之一的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用于土地覆盖时,应能满足填土覆盖的要求,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废弃泥浆干化土及其再生物有下例用途情形之一的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用于主地覆盖时,应能满足填主覆盖的要求,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用于工程材料时,应满足相关生产、设计、施工等要求。
用于土地覆盖时,应能满足填土覆盖的要求,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用于工程材料时,应满足相关生产、设计、施工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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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从事废弃泥浆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的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关许可。应遵守生 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因其原因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 7.1.2应建立完备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再生利用全过程 监控,如实记录废弃泥浆产生、收集、运输、贮存、数量、处置、利用、流向等信息GB/T 19812.3-2017 塑料节水灌溉器材 第3部分:内镶式滴灌管及滴灌带,实施电子信息化 追潮等措施 7.1.3应依法向社会及服务对象及时公开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接受社会监督。
7.2.1应定期进行环保、安全、岗位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有特殊要求的 岗位,应持证上岗。 7.2.2应掌握相关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熟知废弃泥浆作业的应急预案,能正确有效处理在废弃泥浆作 业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