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 950-2011 锅炉安全使用工作规范.pdfDB 63/ 9502011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9502011
【冀】12D9:室外电缆工程DB63/9502011
是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 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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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因改变锅炉燃烧方式、循环方式、提高锅炉额定蒸发量(或者额定热功率)、蒸汽锅炉改 锅炉等原因而导致锅炉结构发生变化的活动。
是指更换或修理锅炉的主要受压部件,不改变锅炉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3.12 报废 是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锅炉不再使 用,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过程
4.1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4.2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岗位职责
4.2.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锅炉安全、节能方面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本单位管理 制度,履行锅炉安全、节能管理职责。 4.2.2组织制定锅炉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操作 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执行锅炉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操作。 4.2.3定期组织对操作人员、水处理人员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4.2.4组织锅炉验收,及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4.2.5组织对在用锅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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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提出锅炉的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在检验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4.2.7负责对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4.2.8对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的进行日常检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2.9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严重事故隐惠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 4.2.10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 2. 11其它需要规定的内容
4.3锅炉操作人员(含班组长)岗位职责
4.3.1操作人员(含班组长)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级别、类别须符合所操作锅炉参数和类型的要求。 4.3.2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 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 4.3.3严格执行锅炉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记录,各种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不 得事后补填,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4.3.4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现场安全管 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 4.3.5操作人员(含班组长)应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违 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3.6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4.3.7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确保锅炉安全、节能运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 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4. 3. 8其它需要规定的内容。
4.4水处理人员岗位职责
4.4.1水处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级别须符合所操作锅炉参数的要求。 4.4.2水处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水处理系统、设备、仪器、药剂的原理、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4.4.3水处理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水处理设备操作,按要求对原水、软水、炉水和蒸汽等进行化验 分析,如实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对水质化验的正确性负责。 4.4.4服从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指导和监督锅炉操作人员合理排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 4.4.5及时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炉运行和停炉防垢防腐保养工作,并做好水处理设备 的维护保养工作。 4.4.6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4.7其它需要规定的内容
4.5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4.5.1负责对锅炉、附属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 维护保养。 4.5.2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GB∕T 31778-2015标准下载,向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保证在用锅炉始 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 5.3其它需要规定的内容。
5. 1 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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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锅炉安全技术档案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和保管。 5.2.2建立设备台账,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5.2.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化学清洗和水处理系统安装竣工后及时向施工单位索取相关竣工资料 并存档。
a 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出厂文件以及安装、改造 维修技术文件(锅炉房设计图纸、安装改造维修验收资料及质量证明书、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 验报告、总体验收资料); b 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 燃气锅炉自动控制和燃烧装置的安全性能调试报告; d 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e) 锅炉日常使用状况和能耗状况检查记录; f 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g 能效测试报告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h 锅炉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j 以上各项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其它资料应一直保存至锅炉报废。 5.2.5 档案资料借出和归还应有登记。 5.2.6 档案保管人变动时应做好资料交接。 5.2.7其它需要规定的内容
5.3作业人员安全节能教育培训制度
DBJ/T 15-199-202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测技术标准.pdf5.3.1建立锅炉作业人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