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06—2021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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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1106—2021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pdf

ICS03.100.50 CCS × 00

DB12/T 1106202

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使用指南(2018年版) 第六册 通信工程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未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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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5职责事项 6检查准备 7检查实施 8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 9检查资料归档 10结果处置 附录A(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式样 附录B(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式样 附录C(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式样 附录D(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报告式样 附录E(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知书式样 附录F(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式样 附录G(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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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食品与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核查验中心、天津量信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 司(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猛、刘然、窦海洪、王永乐、曹艳、李冰、廖振宇、李秋玥、陈萍、耿 雪冰、李勃男、刘雪岩、赵福军、吴杰、朱敬华、李亚淑、王丽、李艺筱、余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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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租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工作规程的一般要求、职责事项、检查准备、检查实施、 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检查资料归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飞行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检查要依法依规,要保证工作客观、公 独立、规范、高效地开展。

5.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飞行检查工作,确定飞行检查执行单位,下达工作任务。 5.2飞行检查执行单位负责根据下达的任务或临时飞行检查任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 作计划》(见附录A)。 5.3检查组负责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见 附录B),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完毕向飞行检查执行单位提交《食品生产企业飞行 检查结果记录表》(见附录C)《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报告》(见附录D)及相关取证材料。 5.4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结果处置。

6.1确定飞行检查任务

6.2制定飞行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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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查执行单位根据市场监 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飞行 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实施时间 肤络八 负责人等信息

检查组由飞行检查执行单位选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选定的职业检查员和异地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成。飞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飞行检查执行单位确定,人员分工由组 长统筹安排。

飞行检查执行单位工作人员在飞行检查前准备好检查所需资料,至少应包括:《食品生产 飞行检查通知书》(见附录E)《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见附录F)《食 产企业飞行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见附录G)《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 飞行检查报告》等。

联络人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被检查企业信息后通知组长,组长确定集合时间及地点并 检查组成员。

7.1飞行检查执行单位提前一天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但不得泄露检查组成 员、检查行程、被检查企业等信息;飞行检查当天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被检 查企业信息。被检查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应派出至少1名具有执法资格的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配合 现场检查工作。

7.1飞行检查执行单位提前一天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但不得泄露检查组成 员、检查行程、被检查企业等信息;飞行检查当天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被检 查企业信息。被检查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应派出至少1名具有执法资格的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配合 现场检查工作。 7.2飞行检查当日检查组统一集合后,由组长公布飞行检查企业信息。 7.3组长召集检查组召开预备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检查组成员签署《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无 利益冲突声明》,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对被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掌握 的关键证据等进行研究,确定检查工作重点;部署检查组成员具体任务分工和检查前的准备事项。 需要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事项进行调整的,组长应当立即报告飞行检查 执行单位。 7.4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出示《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知书》、有效证件等。召开首次 会议,介绍双方人员,说明飞行检查工作目的、程序、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告知被检查企业应当 配合的事项。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署《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检查组全 体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7.2飞行检查当日检查组统一集合后,由组长公布飞行检查企业信息。 7.3组长召集检查组召开预备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检查组成员签署《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无 利益冲突声明》,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对被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掌握 的关键证据等进行研究,确定检查工作重点;部署检查组成员具体任务分工和检查前的准备事项。 需要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事项进行调整的,组长应当立即报告飞行检查 执行单位。

需要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事项进行调整的,组长应当立即报告飞行检查 执行单位。 7.4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出示《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知书》、有效证件等。召开首次 会议,介绍双方人员,说明飞行检查工作目的、程序、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告知被检查企业应当 配合的事项。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署《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检查组全 体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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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检查组应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开展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要求,采取听取企业汇 报,查阅企业记录及账目、票据,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7.6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详尽地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本上。对事后容易产生歧义、以及相 关证据可能灭失的,检查组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拍照、复印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检查时复印的 资料应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由XXX提供,经核对与 原件相同”的字样。 7.7检查组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对象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告知观察员,通知属地监 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进行抽样检验。检查组应对上述情况做好记录。 7.8现场检查完成后,由组长召开内部会议,研讨、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天成大厦工程施工方案,填写《食品生产企业 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检查组成员对问题的判断分析和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记录。 7.9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应当将现场检查情况与被检查企业、观察员充分沟通,被检查企业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应当在《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等文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 组成员、观察员均应在《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

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10日内,检查组汇总本次检查工作整体情况,填写《食品生产企业飞 查报告》。

飞行检查执行单位负责全部检查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知书》1份; b)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1份; C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检查组成员每人签署1份); d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1份; e)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报告》1份; 现场调查取证资料等。

北京某住宅小区精装修施工组织设计飞行检查执行单位负责全部检查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 a)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知书》1份; 6)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1份; C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检查组成员每人签署1份); d)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1份; e)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报告》1份; f) 现场调查取证资料等。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依法处置,并上报下达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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