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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88-2014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4.7.2本条对轻金属加工废气治理作出要求。
1铝加工火焰反射熔炼炉排放的烟气主要含烟尘、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等,其中烟尘的主要成分为氧化铝、覆 盖剂(氯化镁、氯化钠、氯化钟)等,烟尘的排放量随炉料状况、燃 料种类、金属烧损程度、熔剂用量及熔炼过程的不同而有所变 化。 铝及铝合金的精炼过程中需要加人精炼剂,目前采用氩 气、氮气或氮气喷粉精炼剂的较多,精炼剂在熔体中吹入,烟 气中有一定量的氯化物生成。在扒渣过程中由于有大量粉尘 外逸,应配备集气设施,将收集的烟气送入除尘设施处理达标 后排放。 氯气贮存间及氮氯混合室(气柜)由于存在氯气泄漏隐惠,应 配置氢氧化钠溶液池等应急处理设施,目前新建生产线还配套预 警设施(压力检测等)及报警装置(浓度检测),在输送管道及用户 (精炼炉)处配置报警装置(浓度检测)。 由于二氧化硫属于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项目,氯气的毒性 较大,必须从严控制。因此本款为强制性条文。 2由于熔炼铝灰渣温度较高、粒径较小,在回收过程中产生 天量粉尘,故应设置除尘系统,将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在镁及合金的精炼过程中加人精炼剂和覆盖剂,精炼过程 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如加入硫黄作覆盖剂的还产生含二氧化硫的 废气),需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镁精炼一般采用炉或连续精 炼炉精炼,炉采用上加料、出料的方式,生产不连续且吨位较 小,产生的烟尘捕集较难,无组织排放量大,宜使用连续精炼方式, 其烟气应收集并通过处理达标后外排。 4本款为强制性条文。铝、镁、钛加工过程中产生金属或氧 化物粉尘的工序(如喷砂、抛丸等),应采取机械通风及粉尘回收治 理措施,回收的金属粉尘可返回熔炼工序使用,静电粉末喷涂过程 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漆粉,可返回静电喷粉工序使用。细小颗粒 物(粉尘)蓄积达到一定浓度就会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粉尘爆炸
度小于200mg/m²的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排放浓度大于200mg/m 的宜采用燃烧法处理。
4.8.1废铜、废铝来源比较复杂,市场回收的废铜、废铝表 一般带有塑胶、油脂、涂层、聚氨酯油漆等有机物,应首先采 人工或其他物理方法去除,以减少熔炼过程中二英类有害 的产生。
的产生。 4.8.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废铜、废铝采用高温火法进行表面预 处理和再生熔炼时,由于碳源、氯源、氧浓度、催化剂、水分等主要 因素的作用,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会产生二英类有害物。在熔化 过程中废铜含有的少量锌、镍等金属及一小部分铜还会与氧气反 应形成氧化锌、氧化铜等粉尘挥发入烟气中。熔炼时为进一步去 除铜液中的杂质,一般还需加入氯化钟、氯化钠等精炼剂进行精 炼高层住宅水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精炼过程会产生含氯化氢的烟气。熔炼、精炼炉炉膛烟气应经 密闭排烟道排至净化系统,扒渣和加精炼剂过程中逸散的烟气应 由炉门集气罩收集汇入主烟道。 二英类物质形成于250℃~550℃的温度范围,当温度超过 850℃的时候可以被完全氧化。但是烟气通过尾气处理系统冷却 以及在熔炉中冷却至250℃~550℃温区时,可能发生再次合成反 应。废铜再生熔炼、精炼炉烟气处理过程,首先是将烟气弓引入燃烧 器中,再喷人燃料高温燃烧,分解熔炼过程中产生的二嗯英,燃烧 后的烟气进入热交换器将烟气温度由初始的1000℃降至550℃左 右,再由急冷除酸装置将烟气迅速冷却至250℃以下,防止二噁英 类重新合成,同时喷人碱雾除酸,除酸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净 化。为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除尘后的废气可经活性炭吸附 装置进一步去除污染物。 控制二噁英类的可行技术包括高温燃烧炉、无氯和无油进 料、熔炼烟气快速冷却、活性炭吸附和滤袋除尘等
4.8.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废铜、废铝采用高温火法进行表面预
废铝熔炼宜采用带二次燃烧的设备,可利用熔炼烟气余热对 间接加热室的废铝进行预热,并有效控制燃烧温度使有机物在较 低温度下挥发燃烧,燃烧热同步回收利用,带二次燃烧的炉型及烟 气快速冷却设施可有效抑制二英类的产生。
5.1.1废水排放和处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以废治废, 一水多用是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有效防治水污染的一条 根本途径。其优点是可减少废水处理量及废水处理的复杂性,根 据废水特征有针对性地确定处理方法,并可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 1废水中的重金属在水体、土壤环境、生物链中容易积累,因 此应尽可能有效利用,减少进入环境的量。 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规定:有色金属 工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工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选矿厂应达到 75%,冶炼厂和加工厂应达到80%。通过以下的努力,上述指标 要求是可以达到或超过的: (1)按水质、地形条件等分类、分片进行废水收集、利用; (2)采取循序供水,按用户对水质的需求合理安排废水的处理 和重复利用。 (3)必要时,对较清洁废水采取反渗透等深度处理后取代新水 使用。 2汞、铅、镉、六价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的毒性大,在环境中 不能降解,可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且容易富集致病。 对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进行混合处理,一是为了严格控制 第一类污染物进入环境中的总量;二是污染物浓度高,水量少,回 收时比较经济,同时可以减少药剂消耗,处理效果好,容易控制出 水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三是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仅要求汞、 铅、镐、六价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达标即可,其他污染物可以与其 他废水合并处理,或符合排放标准时可以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成者地表水。 3按照国家标准,第一类污染物不得稀释排放,因此对第 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已经达标。其他污染物的性质相同或相近 的废水,系指含有同一种污染物或污染物的性质相近,适合于用同 一种方法处理的废水。例如,铜矿山的采场废水和废石场废水性 质相同,废水污染物浓度接近,与选矿废水除pH值和COD外,重 金属污染物种类基本相同,这样的废水可以合并处理。 如果污染物浓度差别大,比如相差10倍及以上,应该对浓度 大的先预处理,再与浓度低的废水合并,不仅节省药剂,便于管理, 而且处理效果也较好。例如,采矿废水含铜,可先置换铜,再与尾 矿废水中和处理。冶炼烟气稀酸洗涤净化污酸与地面冲洗污水的 污染物浓度差别很大,一般先采用硫化一石膏法预处理污酸,再将 其与地面冲洗污水合并处理。 4分步处理废水主要依据污染物浓度、处理工艺效果控制进 行划分,一般根据试验资料、同类废水处理工艺运行资料合理确定。 5湿式除尘废水,酸雾、碱雾或其他有害气体湿法净化的废 水和冲渣水等是有色金属工业的几种主要废水,处理和利用好这 些废水,可以大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类 废水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要求采用与其特征相适应的处理方法 对于仅受热污染,但未受其他物质污染的废水,如设备、炉体 等的间接冷却水,一般情况下,应设专门的循环利用系统。外 时,如造成热污染,应进行冷却降温处理。如果冷却水中还含有其 他物质(通常含油类物质等),应进行净化处理后循环。 6矿物破碎、矿仓、干燥、熔炼、制酸、烟尘和废酸处理污泥库 等生产区可能受重金属和酸污染的场地,其在降雨初期的径流水 含重金属和酸的浓度较高,故规定要收集处理。表1为某铜冶炼 厂干燥、熔炼、制酸场地降雨初期的径流水水质,从表中可见,冶炼 厂主要生产区地面受酸、烟尘和相关金属的污染比较严重,必须进 行处理。
表1某铜冶炼厂场地降雨初期的径流水水质(mg/L
按照地面冲洗水量,考虑径流集水时间等因素,一般采用的降 水量为10mm~15mm,雨季采用低限,旱季采用高限
按照地面冲洗水量,考虑径流集水时间等因系,一般采用的降 水量为10mm~15mm,雨季采用低限,旱季李采用高限。 5.1.2我国有色金属工业是工业生产用水的大户,年用水量约占 全国工业用水总量的6.58%,年排放废水占全国废水总量的 3.5%。严格控制新水用量,提高有色金属工业水的重复利用率, 有利于缓和我国水资源紧张状况和减小对水环境的污染。 提高用水设备和设施的计量率,可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 量;对于湿法冶炼厂还有利于水量平衡,保证工厂正常生产。根据 企业管理的需要,除应设总计量装置外,各主要用水设备和设 施还应设置计量装置。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7119规定:车间用水计量率应达到100%,设备用水计量率 不应低于90%。对于排放的废水,若能实行定量管理,则可推动 技术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故在建设项目的废水总排放口和有 污染的车间废水排放口应设置计量装置。 按照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为了严格控制重金属的排放,规定 设置在线监测、监控设施。 5.1.3此条是针对含重金属或有害化学品的液态物质储存、使 用、处理等车间,为了防治泄漏引起污染事故而专门规定的。有色 金属工业事故或设备检修的排放液、冲洗水及跑、冒、滴、漏的溶 液,一般都含有矿浆或烟尘、酸、碱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而且浓
用、处理等车间,为了防治泄漏引起污染事故而专门规定的。有色 金属工业事故或设备检修的排放液、冲洗水及跑、冒、滴、漏的溶 液,一般都含有矿浆或烟尘、酸、碱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而且浓 度较高。这些矿液和废水若任其排放,不仅流失资源,造成浪费, 而且会对厂区及周围设施和环境产生危害,故首先应予以收集,尽 量返回生产过程中利用;无法返回时,则需处理。为此,设计中应 采取下列措施:在污染物易泄漏处设置备用储液槽或事故池、集液 沟和集液池,配置输液泵;采用密封性能较好的设备与附件、优质 的密封材料:提高自动停泵和关闸等自动化控制水平等。
2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 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 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的规定,考虑到车间大, 废液收集冲洗面积不能采用全车间面积,一般按一个堆垛最大 100m及周边、地沟面积150m²的地面冲洗水量和堆存罐子液体 容积计算事故池的容积比较合适。 事故或设备检修的废液、冲洗废水应有收集处理或回用的设 施。围堰及事故池容积应按车间最大液体储存容器的容积及其附 属管道内的液体体积,以及消防冲洗水量累加确定
5.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重有色金属矿山酸性废水、湿法冶
溶液等不仅有害,而且腐蚀性较大,一旦渗漏势必污染地下水。因 此,输送沟渠、管道检查井、水池(库)不仅要防渗,而且要防腐蚀, 这样才能保证地下水不受污染。至于利用渗并、渗坑、废矿并等排 放上述废液或废水,则对地下水的污染更为严重,是绝对不允许 的。特别是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由于对人体健康危害大,必须 严格控制其污染地下水、土壤
含有酸或碱、金属离子以及悬浮物等污染物质,而且浓度较高。当 企业规模达到大、中型时,此项废水的数量将更多,故不能令其随
意排放。现大、中型企业多数都设有调节池和中和沉淀处理设施, 当条件允许时,亦可将此项废水与附近性质相近的其他废水一道 集中处理
5.1.6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减少重金属的排放量,同时杜绝重
5.1.8本条规定有利于污水处理达标和简化废水处理工艺。
气化的洗涤水水质稍优于用无烟煤气化的洗涤水水质,该项洗涤 水一般是经过隔油沉淀和冷却等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为了保证循 环水的质量,需抽取部分循环洗涤水进行深度处理,经深度处理的 水可返回循环洗涤系统,当系统盈水时亦可直接排放。煤气站的 洗涤废水应密闭循环,使其在亏水状态下运行,并严格控制其补水 量。循环水5%的水量需进行旁流处理、脱氰、脱酚,再返回循环 水系统中,排放的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5.1.10本规范提出的防渗是基本要求,国家有专门规定的可以
5.2.1采选联合企业废水与采矿和选矿废水中所含重金属的性 质基本相近。重金属硫化矿床的采矿废水一般呈酸性,并含有重 金属离子,选矿废水则呈碱性。利用此两种酸、碱废水相互中和, 可以达到以废治废的目的,关键是要注意控制两种废水的酸、碱当 量平衡。某大型铜矿二期工程的废水处理即采用该法,系将采矿 废水先除铁后回收铜,然后与选矿碱性废水进行中和,经中和后的 水送人选厂回水池。尾矿库由于具有较大的水面和储水库容,废 水在其中停留的时间较长,能较充分地发挥自然曝气氧化、吸附 沉淀等作用,因而除能沉淀悬浮物外,还对一些其他污染物有一定 的净化能力。现在有不少矿山充分利用这个特点,把尾矿库当作 处理生产废水的一个重要的净化设施使用,有的选厂把厂区内的 废水,包括各类地面水,均排入尾矿库;有的矿山甚至把矿坑水和 废石堆淋溶水与尾矿水一道排人尾矿库,使全矿只有尾矿库溢流 口一处排水。这样,既较好地解决了废水的污染问题,又能大幅度 提高水的回用率,因此,矿山废水治理设计中,只要条件适合,就应 充分利用和发挥尾矿库的自净能力。 由于尾矿风化可能产生酸性物质,加上酸雨影响,因此为了防 治尾矿酸化产生污染,应该在尾矿表面覆土或覆盖石灰、膨润土或
沟(管)予以收集,集中排人调节池(库),这样就可避免上述废水四 处漫流,造成对环境的污染。设置废水调节池(库),一是可以起到 储存作用,二是当进行废水处理时,可均衡水量和水质。在场地和 调节池(库)边缘设置截洪沟后,可减少汇水面积和废水处理量
5.2.4废石场坡脚应设置透水型拦渣坝和截水沟、沉砂汁
是减少废石场的泥沙进人调节池。废石场如果含重金属等有害物 质,会在堆体淋滤水中富集,若泄漏对环境污染较大,因此必须严 格控制。
5.2.5选矿过程消耗一定水量,可以利用采场、废石场废水作为 选矿生产的补充用水。采矿场或矿井的废水与废石场的废水性质 接近,故可合并处理。
5.2.5选矿过程消耗一定水量,可以利用采场、废石场废水
5.2.7当矿石因含细泥或氧化矿高而影响破碎或选别价
需要洗矿。洗矿废水一般含有较高浓度的悬浮物,经过沉淀后可 循环使用,有时需要投加凝聚剂:目前也有个别矿山的洗矿废水经
浓密机沉淀处理后,排人尾矿库净化;当洗矿废水pH值较低, 含有重金属离子时,可经沉淀处理后与矿山酸性废水合并处理。
5.2.8选矿厂的废水由尾矿水,精矿和中矿在浓密、过滤中产生
5.2.8选矿厂的废水由尾矿水,精矿和中矿在浓密、过滤
的水,湿式除尘废水,设备冷却水以及冲洗水等组成。其中一部分 如精矿和中矿浓密、过滤水,设备冷却水可直接返回生产使用,湿 式除尘废水及车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含矿物可以返回磨矿工段回 收,其余的应尽量排入尾矿库净化。尾矿库澄清水一般均可直接 返回选矿使用。当返回生产过程使用时,其水质应满足生产的要 求,否则要采取处理措施后回用,
5.2.9尾矿输送系统的事故设施的设计按现行国家标准《选矿】
5.2.10尾矿库澄清水外排时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当达不到排
5.2.10尾矿库澄清水外排时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当达不到排放 标准时,必须进一步处理达标,一般采用混凝沉淀、氧化、中和等方 法。
5.3.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湿法冶金与火法冶炼厂的电解精炼、
电解液净化、阳极泥湿法处理、烟尘的湿法回收等生产过程排出的 废液,设备、管道和车间内小范围的地面冲洗水以及极板、滤布的洗水 等含有重金属和酸,应予以收集,并返回车间使用或实行综合回收。 由于湿法治金废液及地面冲洗水中含酸和重金属较多,对环 境污染风险天,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5.3.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湿法冶金、电解精炼、电解液净化、阳 极泥湿法处理、烟尘的湿法回收等生产过程排出的废液含重金属 浓度高,可作为资源,应设事故池收集利用。 由于废液容易渗漏,污染地下水,因此规定事故池及车间地 面、腰墙必须防腐、防渗。防渗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或参照本规 范附录C设计。 由于湿法冶金溶液中含酸和重金属较多,车间渗漏对环境的 污染不容易治理,风险大,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5.3.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重金属冶炼烟气湿法净化废水、阳极 泥熔炼烟气和脱铜炉熔炼烟气的洗涤水含量高,每升可达数百 毫克,且pH值较低,还含有铜、铅、锌、镉等污染物质,一般采用石 灰中和,使其pH值达到8~9后,大部分水循环使用,剩余的少量 废水进一步投加石灰、漂白粉和聚凝剂等,使其达到排放标准。表 2为基厂阳极泥熔炼和脱铜炉烟气洗涤水处理前后的变化
电解液净化、阳极泥湿法处理、烟尘的湿法回收等生产过程排出的 麦液,设备、管道和车间内小范围的地面冲洗水以及极板、滤布的洗水 等含有重金属和酸,应予以收集,并返回车间使用或实行综合回收。 由于湿法冶金废液及地面冲洗水中含酸和重金属较多,对环 境污染风险大,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5.3.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湿法治金、电解精炼、电解液净化、阳
5.3.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湿法冶金、电解精炼、电解液净化、阳
由于废液容易渗漏,污染地下水,因此规定事故池及车间地 面、腰墙必须防腐、防渗。防渗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或参照本规 范附录C设计。 由于湿法治金溶液中含酸和重金属较多,车间渗漏对环境的 污染不容易治理,风险大,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泥熔炼烟气和脱铜炉熔炼烟气的洗涤水含砷量高,每升可达数百 毫克,且pH值较低,还含有铜、铅、锌、镐等污染物质,一般采用石 灰中和,使其pH值达到8~9后,大部分水循环使用,剩余的少量 废水进一步投加石灰、漂白粉和聚凝剂等,使其达到排放标准。表 2为某厂阳极泥熔炼和脱铜炉烟气洗涤水处理前后的变化
阳极泥熔炼和脱铜炉烟气洗涤水处理前
5.3.5废水中的汞一般都呈金属形态,在常温下也可挥发。
5.3.5废水中的汞一般都呈金属形态,在常温下也可挥发。当采用 硫化钠化学法处理时,投药搅拌若采用鼓风搅拌方式,则废水中的汞 会随水的强力翻动及空气的逸出而加剧挥发,造成对大气的二次汞污 染。若采用机械搅拌,则可稳定地生成硫化汞沉淀,控制汞的挥发。
硫化钠化学法处理时,投药搅拌若采用鼓风搅拌方式,则废水中的汞 会随水的强力翻动及空气的逸出而加剧挥发,造成对大气的二次永污 染。若采用机械搅拌,则可稳定地生成硫化汞沉淀,控制汞的挥发。 5.3.6本条对含金属粉料、污泥、渣等车辆冲洗水的处理作出规 定。其中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卸完精矿和其他含金属成分物料 的车辆,在车头外部、轮胎上会夹带许多物料,不回收既会造成金 属损失,文会污染环境,故应采用压力水冲洗。冲洗水设沉淀池处 理,澄清水可以循环使用,沉积的污泥物料应予回收。规定清淤设 计,是为了保证足够的蓄水调节容积。 5.3.7重金属冶炼冲渣水一般含悬浮物、重金属离子及显热,直 接排放会污染环境,一般应设沉淀池、中和池,冷却处理后循环使 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表3为某铅锌治炼厂铅锌熔炼冲渣
5.3.6本条对含金属粉料、污泥、渣等车辆冲洗水的处理作出
定。其中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卸完精矿和其他含金属成分物料 的车辆,在车头外部、轮胎上会夹带许多物料,不回收既会造成金 属损失,又会污染环境,故应采用压力水冲洗。冲洗水设沉淀池处 理,澄清水可以循环使用,沉积的污泥物料应予回收。规定清淤设 计,是为了保证足够的蓄水调节容积
5.3.7重金属冶炼冲渣水一般含悬浮物、重金属离子及显热,直
接排放会污染环境,一般应设沉淀池、中和池,冷却处理后循环使 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表3为某铅锌治炼厂铅锌熔炼冲渣 水沉淀前后的水质情况
表3某铅锌冶炼厂铅锌熔炼冲渣水水厂
注:浊度(FTU)采用福尔马肼散射法单位
保证废水的充分利用,其容积一般按全厂24h总用水(包括循环冷 却水)水量设计,容积愈大安全性愈高
5.3.9为了防止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条规定含重金属废
5.3.9为了防止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条规定含重
5.4.1提高工业循环水利用率和水重复利用率、降低新水消耗是 控制废水排放量的重要手段。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现行行业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氧化铝业》HJ473中规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的一、二、三级标准分别是96%、93%和90%。对于新建企业,工 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二级,近年新设计的电解铝厂,工业用 水重复利用率在95%左右。镁、钛冶炼厂也应提高循环水利用 率,如辽宁省内近年通过环保验收的某海绵钛广,工业用水重复利 用率超过了96%。考虑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和清洁生产要求,轻 金属冶炼厂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93%
5.4.2露天堆场设置雨水、污水截流收集措施,一方面可防止堆
5.4.3本条对氧化铝厂的污水控制作出要求:
1新蒸汽冷凝水和二次蒸汽冷凝水回收是氧化铝生产流程 内水量平衡、防止工业废水外排的重要措施,回收冷凝水应尽量返 回热电系统,其余用作氢氧化铝洗涤水或赤泥洗涤水等,以减少加 流程的新水量。 2原料磨制、溶出、蒸发、分解等湿法工序的物料流均呈高碱 性,而且车间设置有大量的槽、罐、管、泵等,生产设施发生事故时, 可能有高碱料浆泄漏,故应在生产区设置物料收集、返回工艺系统 的设施,使料浆就地回收,不进入环境或生产废水处理厂。为确保 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不进人环境,围堰应能容纳围堰内的单个 最大槽(或罐)的全部容量。 赤泥附液的pH值超过12.5,呈明显碱性。为防止碱污染并 减少氧化铝生产的碱耗量,应对赤泥堆场附液进行收集后返回生 产系统利用。
5.4.4本条对阳极制造污水控制作出规定
1阳极生产系统没有水进入工艺流程,但生阳极与冷却 水直接接触,因此生阳极冷却水的焦油、悬浮物等污染物含量 较高,应保持亏水运行状态,适当补水,循环水设旁流处理后 密闭循环,不得外排。生阳极冷却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可采用 复用水补充。
2石油焦烧脱硫一般采用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或双碱 法,其二氧化硫吸收液为石灰(石)浆液或钠碱溶液,应闭路循环, 不得排放。
5.4.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镁锭镀膜含铬废液应处
用,不得外排。铬为一类污染物,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镁、钛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铬的达标排放控制点为车间或生产设 施排放口。因此,镁锭铸造车间排放口废水中的总铬、六价铬浓度 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5.4.6海绵钛厂和电解法镁厂的氯化炉、镁电解槽烟气一般采用
水和碱液进行循环洗涤,水和碱液吸收烟气中的氯化氢和氯气后, 分别生产盐酸和次氯酸钠副产品,并通过不断补充水和碱液维持烟 气净化系统的运行。因此,正常生产情况下可以做到吸收液不外排,
5.4.7海绵钛厂的冲渣水水质要求不高,应采用闭路循环系统,
5.4.7海绵钛厂的冲渣水水质要求不高,应采用团路循环系统, 而且用其他生产工序排水作为冲渣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控制全厂 的废水外排量
5.5.1本条对硅、锗材料制备的生产废水处理作出要求。
1采用改良西门子工艺生产多晶硅的生产排水包括废气淋 洗水、硅芯和硅片腐蚀产生的污酸及净化酸雾产生的酸性废水以 及硅芯、硅片清洗水等。生产排水主要含氯离子、氟离子,可采用 石灰中和处理,使污染物达标,或处理后回用于氯化氢合成、三氯 氢硅合成、三氯氢硅提纯工序产生的废气淋洗或硅芯、硅片腐蚀产 生的酸雾净化。 2硅片加工过程产生含碳化硅、有机溶质的浆料,应回收其 中的碳化硅。 3锗精矿加盐酸氯化产出的粗四氯化锗蒸留、复蒸、精馏生 精四氯化锗过程产生的废水含氯离子,呈酸性,四氯化锗水解产 出二氧化锗的同时产生的水解母液也呈酸性,生产过程含盐酸的
废气用水吸收的淋洗液同样皇酸性,均应采用中和法处理。 4单晶硅、单晶锗酸洗产生的含氟化氢、氮氧化物的废气,通 常采用碱液淋洗吸收处理,淋洗液无论呈酸性还是呈碱性,都应中 和处理。 5六价铬毒性大,因此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控制。 为了检测单晶硅、单晶锗产品的晶体有无缺陷等质量问题,需要将 晶体放在含铬溶液中浸泡,因而产生含铬废液。铬(总铬及六价 铬)是第一类污染物,必须单独收集、还原处理至总铬浓度低于 1.5mg/L、六价铬浓度低于0.5mg/L后,再送全厂污水处理站进 步净化处理。 一
和处理。 5六价铬毒性大,因此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控制。 为了检测单晶硅、单晶锗产品的晶体有无缺陷等质量问题,需要将 晶体放在含铬溶液中浸泡,因而产生含铬废液。铬(总铬及六价 铬)是第一类污染物,必须单独收集、还原处理至总铬浓度低于 1.5mg/L、六价铬浓度低于0.5mg/L后,再送全厂污水处理站进 一步净化处理。 5.5.2制备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的原料高纯砷的提纯过程 产生含砷废水,合成后的砷化镓用王水清洗后,废弃的王水中含 砷,砷化镓合成时,砷挥发物冷凝在石英管壁上,用王水清洗石英 管壁的废液也含砷。废水(液)含砷浓度较高时,应首先考虑在酸 性条件下以硫化砷的形式回收砷;含砷浓度较低时,应首先将三价 砷转变为五价砷再进一步净化处理,因为三价状态的砷(As3+)毒 性20倍于五价状态的砷(As+)。
产生含砷废水,合成后的砷化镓用王水清洗后,废弃的王水中含 砷,砷化镓合成时,砷挥发物冷凝在石英管壁上,用王水清洗石英 管壁的废液也含砷。废水(液)含砷浓度较高时,应首先考虑在酸 性条件下以硫化砷的形式回收砷;含砷浓度较低时,应首先将三价 神转变为五价砷再进一步净化处理,因为三价状态的砷(As3+)毒 性20倍于五价状态的砷(As+)。
5.6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5.6.1以富锂卤水为原料,采用碳酸法生产碳酸锂、采用石灰苛 化法生产氢氧化锂、采用盐酸中和法生产氯化锂、采用熔盐电解法 生产金属锂、采用蒸馏法提纯制备高纯锂、在高纯锂中加入其他物 料获得不同的锂化合物的过程中,均产生工艺废水,应净化处理。 例如石灰窑烟气洗涤水呈微碱性,经三级沉淀及絮凝处理后,可循 环使用
制备铍产品的工作场所必须加强通风和地面冲洗;湿法净化废气 的淋洗水、通风系统收集的凝结水及地面冲洗水均含有剧毒的金 属铍,必须净化处理返回生产系统使用,尽可能不外排:确要外排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6年版) 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典型设计5.6.5采用碱氯法分解锆英砂制备氧氯化锆产生含硅酸
性废水,制备原子能级海绵锆、海绵铪在锆、铪萃取分离工序产生 的废水呈酸性,均应净化处理
5.6.6钼、锯溶液萃取分离后,锯液用氨中和、过滤产生的沉淀废
5.7.1含油废水的来源主要为:铜材脱脂碱洗、设备的润滑和冷 却、油库和油地下室地坑排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以及油的跑冒滴 漏等。各个工厂排水中的含油浓度差别较大,根据几个工厂的测 定结果,处理设施入口的平均浓度为50mg/L~140mg/L,有的工
广的入口浓度波动范围可达22mg/L~1122mg/L,超过排放 标准。 目前,含油废水处理较成熟的工艺为加药絮凝、气浮、过滤和 吸附,过滤、吸附两个处理单元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效使用。对于高 浓度含油废水,宜先隔油预处理回收浮油,再进行处理。根据多家 工厂含油废水的处理实例,含油废水经处理后都可达标排放。 废乳化液的来源主要为:铜(铝)板带热轧机、粗轧机、轧管机、 轧辊磨床等。对于含乳化液的废水,需先进行破乳预处理,破乳后 再处理。废乳化液中CO)D的浓度较高,根据某厂的测定结果,处 理设施入口的C(D浓度最高可达130000mg/L,因此废乳化液处 理单元中还应加人生化处理工序
5.7.2本条对重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加工酸洗、碱洗等漂洗废水
5.7.3本条对轻金属加工生产废水治理作出规定,
1含油废水来自于设备的润滑和冷却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油库和油地下室排水, 设备和地面冲洗水以及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等。各个工厂排水中 的含油浓度差别较大。根据不同企业的测定结果,处理设施入口的 浓度为10mg/L~400mg/L,均超过排放标准要求,需进行处理。 2铝、镁、钛材等的生产过程中均有酸洗和碱洗等工序,其漂 洗水含有一定的酸、碱,一般采用多级漂洗工艺,漂洗水需排放和 补充。设计时应选择逆流补给方式进行补水,即补水采用下一级 漂洗槽的排水补充上一级漂洗槽,排水时则排出第一级漂洗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