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0T 867.30-20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0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pdfDB50/T 867302022
路绝缘相同的绝缘。 7.1.5电缆敷设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线系统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 按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 2电缆敷设采用的导管和槽盒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 槽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215.1、《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2 部分:特殊要求第1节:用于安装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电缆槽管系统》GB/T 19215.2和《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041.1规定的耐 燃试验要求,当导管和槽盒内部截面积等于大于710mm²时,应从内部封堵; 3电缆防火封堵的材料,应按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 料阻火包或防火帽: 4电缆防火封堵的结构,应满足按等效工程条件下标准试验的耐火极限。 7.2绝缘导线布线 (I)直敷布线 7.2.1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可采用直敷布线,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积不宜大于6mm²; 2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3当导线垂直敷设时,距离地面低于1.8m段的导线,应用导管保护;
表7.2.1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4导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应用绝缘管保护;敷设在易受 机械损伤的场所应用钢管保护; 5不应将导线直接埋入墙壁、顶棚的抹灰层内。 (I)瓷夹、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 7.2.2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可采用瓷夹或塑料线夹布线。 7.2.3采用瓷夹、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其导 线至地面的距离DB12/T 546-2014标准下载,应符合本规范表7.2.1的规定。 7.2.4采用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其导线最小间距,应符 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屋内、屋外布线的导线最小间距
表7.2.5导线之间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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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7.2.24布线用塑料导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导管系统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T20041.1中非火焰蔓延型塑料导管;布线用塑料槽盒,应 符合现行国脚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215 中非火焰蔓延型的有关规定。塑料导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应选用中等机械应大 以上的导管,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7.2.35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不宜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 7.2.36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应符合本规范第7.2.14条、第7.2.15条和第 7.2.16条的有关规定。 7.3钢索布线 7.3.1钢索布线在对钢索有腐蚀的场所,应采取防腐蚀的措施。 7.3.2钢索上绝缘导体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2款的规定。 7.3.3钢索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内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体明敷时,应采用瓷夹、塑料夹、鼓形绝缘 或针式绝缘子固定:采用护套绝缘导线、电缆、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或塑料导管 及塑料槽盒布线时,可将其直接固定于钢索上: 2屋外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线明敷时,应采用鼓形绝缘子、针式或碟式终 缘子固定:采用电缆、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布线时,可将其直接固定于钢索上。 7.3.4钢索布线所采用的钢索的截面积,应根据跨距、荷重和机械强度等因素确定 且不宜小于10mm2.钢索固定件应镀锌或涂防腐漆。钢索除两端拉紧外,跨距大 的应在中问增加支持点,其间距不宜大于12m。
表7.3.5支持点之间及支持点与灯头盒之间的最大间
2吊装接线盒和管道的扁钢卡子宽度,应不小于20mm;吊装接线盒的卡子, 不应少于2个。 7.3.6钢索上吊装护套绝缘导体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铝卡子直敷在钢索上时,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卡子距接线 盒的间距不用大于100mm; 2采用橡胶和塑料护套绝缘导线时,接线盒应采用塑料制品。 7.3.7钢索上采用瓷瓶吊装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1.5m; 2线间距离,屋内应不小于50mm;屋外应不小于100mm; 3扁钢吊架终端应加拉线,其直径应不小于3mm。 7.4裸导体布线 7.4.1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3.5m;采用防护等 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2×的网孔 遮栏时,应不小于2.5m。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应不小于100mm;板状遮 栏与裸导体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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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电缆在屋内敷设 7.6.8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 的距离应不小于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8m:当不能满足 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 7.6.9屋内相同的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除敷设在托盘、梯架和槽盒内外,电缆 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35mm,且应不小于电缆外径。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 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并列明敷时,其净距应不小于150mm。 7.6.10在屋内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 不小于0.5m;当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 距,应不小于0.5m;当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采取 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敷的电缆,宜采用塑料 护套电缆。 7.6.11钢索上电缆布线吊装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 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6m。 7.6.12电缆载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或通过墙、楼板穿管时,其穿管的内径应不小 于电缆外径的1.5倍。 7.6.13除技术夹层外,电缆托盘和梯架距店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m 7.6.14电缆在托盘和梯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积与托盘和梯架横断面面积之比, 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7.6.15电缆托盘和梯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且支 撑点间距宜为1.5m~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 7.6.16电缆托盘和梯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电缆间应不小于0.20m; 2电力电缆间应不小于0.30m: 3非电力电缆与电力电缆间应不小于0.50m;当有屏蔽盖板时,可为0.30m; 4托盘和梯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应不小于0.30m。 7.6.17几组电缆托盘和梯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各相邻电缆托盘和梯架间应 有满足维护、检修的距离。 7.6.18下列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托盘和梯架上: 11kV以上与1kV及以上的电缆: 2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 3应急照明与其他照明的电缆; 4电力电缆与非电力电缆。 7.6.19本规范第7.6.18条规定的电缆,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托盘和梯架 上时,应采用金属隔板隔开。 7.6.20电缆托盘和梯架不宜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腐 蚀性气体的管道,当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是,电缆托盘和梯架宜敷设在其上方;当 气体比重小于空气时,宜敷设在其下方。电缆托盘和梯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表7.6.20的规定。
表7.6.20电缆托盘和梯架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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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1电缆托盘和梯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封堵。 7.6.22金属电缆托盘、梯架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 连。 (IⅡI)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 7.6.23电缆载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时,其通道宽度和支架层间垂直的最小净 距,应符合表7.6.23的规定
7.6.21电缆托盘和梯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封堵。 7.6.22金属电缆托盘、梯架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 连。 (IⅡI)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 7.6.23电缆载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时,其通道宽度和支架层间垂直的最小净 距,应符合表7.6.23的规定
表7.6.23通道宽度和电缆支架层间垂直的最小净距(m
7.6.24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应不小于0.5%, 并应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7.6.25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敷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当两侧均 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 于不同侧支架上。 7.6.26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350mm;在电缆隧道内不宜大于 500mm。 7.6.27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
7.6.24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应不小于0.5%, 并应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7.6.25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敷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当两侧均 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数设 于不同侧支架上。 7.6.26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350mm;在电缆隧道内不宜大于 500mm。 7.6.27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
表7.6.27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m)
7.6.28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 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 然材料封堵。 7.6.29电缆沟或电缆隧道,不应设在可能流入熔化金属液体或损害电缆外护层和 护套的地段。 7.6.30电缆沟盖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钢筋混凝土盖板的重量不 超过50kg,钢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30kg。 7.6.31电缆隧道内的净高不应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 1.4m。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有条件时宜采用自然通风。 7.6.32当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电缆隧道两端应设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 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可作为出口,人孔井直径应不小于0.7m。 7.6.33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 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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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3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时,其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6.53的规定 表7.6.53矿物绝缘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mm)
注:D为电缆外径。 7.6.54矿物绝缘电缆载下列场合敷设时,应将电缆敷设成"S"或Q"形。矿物绝缘 电缆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1在温度变化的的场合; 2振动设备的布线; 3建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之间。 7.6.55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时,除在转弯处、中间连接器两侧外,应设置固定点固 定,固定点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7.6.55的规定。
表7.6.55矿物绝缘电缆固定点的最大间距(mm)
注:当矿物绝缘电缆倾斜敷设时,电缆与垂直方向小于等于30°时,应按垂 直敷设间距固定;大于3°时,应按水平敷设间距固定。 7.6.56敷设的矿物绝缘电缆可能遭受到机械损伤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7.6.57当矿物绝缘电缆敷设在对铜护套有腐蚀作用的环境或部分埋地、穿管敷设 时,应采用有聚氯乙烯护套的电缆。 (VI)预分支电缆敷设 7.6.58预分支电缆敷设时,宜将分支电缆紧紧地绑扎在主干电缆上,待主干电缆 安装固定后,再将分支电缆的绑扎解开。敷设安装时盛泽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应过分强拉分支电缆。 7.6.59预制分支电力电缆的主干电缆采用单芯电缆时,应防止涡流效应和电磁干 扰,不应使用导磁金属夹具。 7.7电气竖井布线 7.7.1多层和高层建筑物内垂直配电干线的敷设,宜采用电气竖井布线。 7.7.2电气竖井垂直布线时,其固定及垂直干线与分支干线的连接方式,应能防止 顶部最大垂直变位和层间垂直变位对干线的影响,以及导线及金属保护管、罩等 自重所带来的载重(荷重)影响。 7.7.3电气竖井内垂直布线采用大容量单芯电缆、大容量母线做干线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载流量要留有裕度; 2分支容易、安全可靠; 3安装及维修方便和造价经济。 7.7.4电气竖井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用电符合性质、供电半径、建筑物的沉降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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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8.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进行维修。维修期间融创临江府二标段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docx,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 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 障维修记录表》。
5.2.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2.2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5.2.3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 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5.2.4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5.3送修 5.3.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 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5.3.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