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40-2022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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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040-2022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pdf

CS 13.020.0 CCS Z. 04

DB11/T 1040—2022 代替DB11/T1040—2013

specificationonthedevelopmentofauditreportforcleaner productionforindustrialenterprise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NB/T 10202-2019 用于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的具有温度保护的插头, 4编制原则 5总体要求. 6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 10 附录B(规范性)报告正文内容框架. 12 附录C(规范性)报告编写排版要求. 14 附录D(资料性)资料性用表 17

本文件依据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040一2013《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与DB11/T1040一2013 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及编制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审核报告编制原则(见第4章); b)修改了审核报告总体要求、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等,删除了审核相关技术要求(见第6 章); c)修改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产生、控制和处置、排放和监测等编写要求(见6.4.1.7); d)细化了平衡测试及分析的编写要求(见6.5); e)修改了清洁生产方案类型,清洁生产方案分为清洁生产重点方案和一般方案(见6.6、6.7); f)增加了审核期清洁生产水平情况编写要求(见6.8.2); 9)增加了附录A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附录B报告正文内容框架、附录D参考性表格(见附录 A、B、D); h)修改了附录C报告编写排版要求(见附录C); i)删除了2013年版规范性附录C、D、E。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节能 环保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兵、杨候剑、陈晨、张心钰、彭燕坤、肖晓峰、吕泽瑜、蒋彬、于承迎、 李晓丹、杨然然、孙慧、吕竹明、胡义、樊择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1040一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11/T1040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总体要求和审核报告编写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2452水平衡测试通则 DB11/T1156一2021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

GB/T3484、GB/T12452和DB11/T1156一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报告编制宜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步进行、相互配合。

报告编制宜体现审核过程, 突出审核目标和绩

5.1封面及内封面要求

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DB11/T 202

DB11/T 202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报告的编写排版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并正反面

应包括以下内容: a)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类型和原因; b) 1 历次审核情况,包括上一轮审核时间、审核重点、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方案实施及绩效情 况、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清洁生产情况、审核评估专家组意见、拟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 C) 1. 本轮审核未能通过评估的原因及专家组意见、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 d) 1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审核时限划分(包括审核期、审核考察期、审核基准期、清洁生产目 标实施期等); e)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据的国家和北京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1 企业发展史、行业类别、产品名称、设计产能、实际产能、主要工艺等; b 企业规模、行业内水平等: C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简表(见表D.1),放在附件部分。

6.2.2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1 生产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图及说明; D 2 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及说明; C) 2 厂区平面布置图及说明,应标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位置,主要废气和废水排放口 等重点排污部位。

6.2.3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人员情况; b) 资源、能源及环保管理部门的设置与人员情况 c)资源、能源及环保管理制度等制订与执行情况。

6.3.2审核工作计划及宣传培训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审核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计划(见表D.3); b) 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的方式及内容等,

6.4.1企业生产概况

6.4.1.1生产工艺流程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各环节使用的主要物料、污染物名称,说明 各生产单元的工艺、设备、运行参数、物料进出、产品、污染物等情况;工艺较为复杂应绘制总工艺流 程图,再单独绘制重点环节工艺流程图并进行工艺单元介绍,分析说明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原 因分析、改进措施。

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设施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企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生产系统情况及分析; b) 1 企业主要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配置情况及分析,编制配置情况表(见表D.4),说明高耗 能淘汰设备情况; C) 1 企业生产线、生产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及分析,国内外同行企业水平差距; d)生产设施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改进措施。

6.4.1.3主要产品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审核考蔡期产品结构、各类产品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产值、 格率等情况及分析,编制审核考察期产品分析表(见表D.5),分析说明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 生原因、改进措施。

6.4.1.4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及分析

6.4.1.5水资源消耗情况及分析

DB11/T 202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企业水资源的类别、取水来源、用水量、用水环节或部位、制水、废水回用去向、回用量及排 放去向等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水资源消耗表(见表D.7),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 中的7.2.3的规定; b) 1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地下水或污水直接排向环境水体的企业,应以图文分析说明水耗波动 及原因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3的要求; C 1 水资源消耗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注:水资源类别包括新鲜水、企业自回用中水、外购中水等。

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企业各类能源的类别、用能系统、来源、消耗量及使用环节、节约能源等情况,编制审核考察 期能源消耗表和能源总量控制情况表(见表D.8和表D.9),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 中的7.2.4的规定; b)重点用能单位或超能耗限额企业,说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应以图文分析说明 能源消耗波动及原因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4的规定; c)重点碳排放单位,应以图文分析说明审核考察期碳排放相关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一2021中的7.2.4的规定; d)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环保强制性审核企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其他审核企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a)逐项分析企业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编制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表及其他环 保手续履行情况表(见表D.10和表D.11),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1 的规定; b)废水及水污染物情况及分析,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2的规定; 1)编制水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表(见表D.12),应以图文分析说明; 2)绘制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对水污染物控制措施、关键设备设施技术参数等情况进行工 艺说明,编制废水主要污染物及防治设施表(见表D.13),应以图文分析说明; 3)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及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废水污染物监测、排放情况表 (见表D.14),对标结果分析说明; 4)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2.3的重点排污企业,还应按要求进行单独分析; 5)废水及水污染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c)废气及大气污染物情况及分析,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3的规定; 1)编制大气污染物产生、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表(见表D.15),应以图文分析说明; 2)绘制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对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关键设备设施技术参数等情况进行 工艺说明,编制废气主要污染物及防治设施表(见表D.16),应以图文分析说明; 3)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及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大气污染物监测、排放情况 表(见表D.17),对标结果分析说明; 4)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3.3的重点排污企业,还应按要求进行单独分析; 5)废气及大气污染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DB11/T1040

?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污染防治情况及分析,编制 审核考察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表、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量 情况表(见表D.18和表D.19),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4的规定; e) 噪声污染情况及分析,编制审核考察期噪声污染管理情况表(见表D.20),噪声污染管理存 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5的规定: + 1 污染物总量核算情况及分析,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5.6的规定,编制 审核考察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表(见表D.21)。

企业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规划等的符合性情况,编制不符合情况汇总表(见表D.22),具体要 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2.7的规定

6.4.2.2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情况,应以表格和文字方式分析说明(含数据来源和计算过程),具体要求 DB11/T1156一2021中的7.2.8的规定

6.4.3确定审核重点

6.4.4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企业清洁生产目标及设置依据,编制清洁生产目标设置表(见表D.23),具体要求应符合DB 56一2021中的7.2.10的规定。

6.4.5预审核阶段产生的备选方案

编制预审核阶段问题及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D.24)

制预审核阶段问题及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D.2

6.5.1审核重点概况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1 审核重点基本情况及说明; b) 1 绘制审核重点各生产单元工艺流程图,应细化说明各单元操作功能、产排污节点和输入、输出 物质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1的规定; C) 平衡测试项目及计划,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3.1的规定。

5.2审核重点计量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计量仪器/监测仪器的详细分布、配置、使用、维护、统计与管理 等情况,编制审核重点计量器具统计表(见表D.25),应以图文分析说明,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一2021中的7.3.2的规定

DB13(J)T 8471-2022标准下载6.5.3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分析

DB11/T 202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5 物料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 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3.3的规定; b) 1 绘制物料平衡图(平衡图绘制要求见DB11/T1156一2021附录B),依据物料平衡结果说明存 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4的规定,编 制物料损失原因分析表(见表D.26)。

5.5.4审核重点水平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水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等 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3.3的规定; b)绘制水平衡图/表,依据水平衡结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1156一2021中的7.3.5的规定,编制不合理用水原因分析表(见表D.26)

(冀)12J9-2 环境景观设计.pdf6.5.5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能量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 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3.3的规定; b)绘制能量平衡图表,依据能量平衡结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 合DB11/T1156一2021中的7.3.6的规定,编制不合理用能原因分析表(见表D.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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