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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557-2022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pdfICS 65.020.40 CCS B 60
DB45/T 2557—2022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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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4.1评估资质和监测 4.2其他说明 初见成效评估, 5.1基本要求 5.2评估程序 5.3主体工程峻工验收材料核实 5.4现场检查 5.5公众评议 5.6水质监测 5.7水质黑臭程度评价 5.8初见成效评估通过条件 长制久清评估. 6.1基本要求 6.2评估程序 6.3工程验收材料核实 6.4现场检查 6.5公众评议, 6.6水质监测. 6.7水质评估. 6.8长效机制建设评估.. 6.9长制久清评估通过条件和评价分级 10 附录A(资料性)评估报告模板 附录B(资料性)调查问卷模板 12 附录C(资料性)水质变化趋势评估. C.1秩相关系数法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4.1评估资质和监测 4.2其他说明 初见成效评估. 5.1基本要求 5.2评估程序 5.3主体工程峻工验收材料核实 5.4现场检查, 5.5公众评议 5.6水质监测 5.7水质黑臭程度评价 5.8初见成效评估通过条件 长制久清评估. 6.1基本要求 6.2评估程序 6.3工程验收材料核实 6.4现场检查 6.5公众评议, 6.6水质监测. 6.7水质评估. 6.8长效机制建设评估.. 6.9长制久清评估通过条件和评价分级 附录A(资料性)评估报告模板 附录B(资料性)调查问卷模板 12 附录C(资料性) 水质变化趋势评估 13 C.1秩相关系数法 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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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南宁市地下管网与水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滕云梅、邓敏军、林卉、李昆明、尹海龙、黄伯当、张少梅、蓝月存、唐艳 梁柳玲、林春霞、何英武、王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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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的总体要求,以及初见成效评估和长制久清评估等技术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评估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I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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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评估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工程或环境工程其中一项工程咨询资格,或具有编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 4.1.2出具水质、底泥监测报告的单位应具有监测项目相关的计量认证资质。
初见成效适用于主体工程通过工程峻工验收,连续3个月及以上水质评价为无黑臭的水体,审请评 估时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黑臭水体监测和水质判断应根据5.6和5.7要求执行。评估内容包括主体工程 验收材料的核实、现场检查、公众评议和水质评价四部分。当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无常住或工作的居民 时,可不开展公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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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主体工程工验收材料核实
图1初见成效评估程序
应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开工证明、完工证明、结算单、工程峻工验收报告、投入运行证
5.3.3主体工程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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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控源截污效果
包括: 水体相关排污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雨水口是否存在晴天大量排污现象; 是否存在利用河道简单拦蓄污水现象; 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是否合理,出水是否稳定达标
是否存在河道简单硬化情况; 生态修复是否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 是否存在仅通过撒药、曝气、不合理加盖、临时调水冲污等河道临时治污措施进行治理
现场发放纸质问卷、现场网上填写
5.5.2公众调查范围
具体要求包括: 被调查者为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单位、社区居民和商户; 有效调查问卷应不少于100份,且有效调查问卷应占总发放问卷的90%以上; 出现如下问题视为无效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内容填写不完整; · 被调查者基本信息不真实; ? 被调查者对水体不熟悉; 调查问卷结果存在逻辑性错误。
5.5.4调查问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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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至少包括评估水体整治工程基本介绍、被调查者基本信息、水体感官信息、满意度纟 查人员基本信息等。调查问卷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调查人员需对调查问卷的真实性和 负责。调查问卷参见附录B。
分为以下结论: 公众评议满意度低于60%(不含60%)视为公众评议未通过; 公众评议满意度为90%(含90%)以上时,视为公众评议通过,并列表统计不满意信息; 公众评议满意度为60%~90%时,视为存在争议,需针对不满意问卷需核实到人,梳理不满 意问题清单,并分析具体原因; 公众评议结果在调查区域内进行公示,7d内无异议,公众评议结论有效。
按200m~600m间距设置监测点位,但每段黑臭水体应不少于3个监测点位,水体治理的起点、中间 点和终点至少各设置1个,评估水体连续长度超过3km需适当增加监测点,每增加1km增加一个监测点, 监测总数为奇数。如有曝气装置,应将监测断面布置在曝气装置上游50m以外,
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
监测不少于1个月,每1~2周至少监测一次,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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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晴天开展水质监测,小雨雨停后、中雨雨停2d后、大雨及以上停雨3d后开展监测水 质。同一河流应在同一天完成监测。 采样应符合HJ91.2要求,采样应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 的1/2处。 当水体存在暗涵、断流、加盖等情况时,河道断流、残存积水较浅可不采样。河道部分断流、 河道积水形成较大水面,具备采样条件的需要采样,并标明采样点位。 水质监测单位需提供各取样点位影像资料和水质监测报告,用以佐证取样或检测条件。
5.7水质黑臭程度评价
5.7.1按照表1,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个指标分别进行单因子评价,整体水质黑臭程度根据参评 指标中最差等级来确定。
表1 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
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实际水深的40%取值。例如水深15cm,则透明度监测结果为水体清澈见底则 为无黑臭,结果大于等于6cm且小于15cm为轻度黑臭,小于6cm为重度黑臭。
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实际水深的40%取值。例如水深15cm,则透明度监测结果为水化 为无黑臭,结果大于等于6cm且小于15cm为轻度黑臭,小于6cm为重度黑臭。
5.8初见成效评估通过条件
5.8.1满足以下条件即视为整治效果初见成效: 一主体工程验收材料完整; 现场检查无重大不符合项; 一公众评议满意度高于60%(含60%); “一水质评估:每次水质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规定的无黑臭水体要 求,且单个点位氨氮浓度小于等于15mg/L。 5.8.2 未通过初见成效评估,再次评估时间应在3个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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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制久清评估适用于水质长期稳定达标(需整治单位提供每月1次,连续6个月及以上水质无黑臭监 则报告),且所有整治工程全部完工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的水体。评估内容包括所有整治工程验收材料的 核实、现场检查、公众评议、水质评估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五个部分。当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无常住或 工作的居民时,可不开展公众评议。
6.3工程验收材料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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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B45/T 2557—2022
6.4.1生态修复工程
是否对原简单硬化的岸带进行改造和流域岸带修复;是否有生态净化,查看植物收割记录,检查收 割是否及时:人工增氧工程是否只限于监测断面。
6.4.2活水保质工程
重点评估活水保质工程是否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核实活水保质工程的水质改善长期效果。
新世纪商业中心水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6.4.3污水收集处理体系
现场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存在利用河道输送污水或污水直排; 污水管网是否污水或只有清水; 是否存在雨水管道输送污水; 流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是否明显或严重偏低; 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是否超过设计能力;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是否超标; 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