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853-2012 恒温槽与恒温循环装置 高温恒温循环装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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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853-2012 恒温槽与恒温循环装置 高温恒温循环装装置.pdf

5.3.5表面温度限值

5.3.6.1高温循环装置发射的噪声,在操作者(或观察者)位置和距离高温循环装 A计权发射声压级LpA不应大于70dB(基准声压为20μPa)。如果超过,制造商应在其 使用设备的责任部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3.6.1高温循环装置发射的噪声,在操作者(或观察者)位置和距离高温循环装置表面1m处的 A计权发射声压级LpA不应大于70dB(基准声压为20μPa)。如果超过,制造商应在其技术文件中规定 使用设备的责任部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3.6.2高温循环装置发射噪声的A计权声功率级LwA(基准声功率为1pW)宜在制造商技术文件 中规定。

6.1主要试验仪器与设备

SL 759-2018 径流实验观测规范6.1.1温度测量系统

采用铂电阻、热电偶等温度传感器及温度显示仪表组成温度测量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温度测量范围满足被测高温循环装置的测量要求; b)时间常数为(8±2)s; 由测量系统所引入的不确定度换算成温度值不应大于被测温度波动度和均匀度绝对值的 1/3。

6. 1.2接地电阻测试仪

能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试验电流。

6. 1.3介电强度测试仪

6.1.4接触电流测试仪

应包含满足GB4793.1一2007规定的模拟人体网络A.1和额定功率满足高温循环装置 的可调输出电压隔离变压器。

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应达到0.4级以上,测量范围为被测循环泵最大压力的1/3~4

6. 1. 6 直空表

用于测量循环泵吸力的真空表,其准确度等级应达到0.4级以上

用于测量循环泵流量的流量计,流量测量误差限值为士1.5%。通过流量计的压力下降不得超过原 始压力的10%,

6.2.1高温循环装置的试验条件应符合4.14.3的有关规定。 6.2.2除特别规定,高温循环装置的温度测定应按照图1的示意,在制造商规定的高温循环装置工作 空间内的几何中心位置进行。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工作空间,应根据表4的规定确定工作空间。如果 加热装置、冷却装置位于高温循环装置的底部或侧面,工作空间的计算应从相关装置接近工作空间的表 面开始。如果制造商已经为这些部件采取隔离措施,如隔板、挡板等,则从隔板或挡板开始计算工作空 间。除非制造商明确规定,高温循环装置的开口大小不影响工作空间的计算。任何情况下,测试用温度 传感器离开加热器和辅助冷却器表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mm/kW,距离液面应不少于30mm。特殊规 格或用途的高温循环装置,测试用温度传感器的数量及布置位置宜与用户协商确定。 试验时,应将高温循环装置按最大充装量装入适用的液体传热介质,并允许在高温循环装置到 达试验温度点时按要求调整一次液位。如果高温循环装置盖板为标准附件,应将盖板按正常使用方 式盖上。

图1开口高温循环装置温度测量示意图

作者正常操作为基准点,W表示槽左右方向尺寸,D表示槽前后方向尺寸,H表示液体传热介质的

6.2.3浸入式循环装置各项技术指标的测定应参照图1的示意,将浸人式循环器固定在接近正方形的 深度为150mm左右的容器上。应根据表4的规定确定容器的可用工作范围,将温度传感器固定在可 用工作范围的几何中心位置。 试验时,应将容器按最大充装量装满适用的液体传热介质,并允许在高温循环装置到达试验温度点 时越西求通一流位

6.2.4闭口高温循环装置客项技未参数的测定应按图2的示意,根据加热功率的天小个向,按表5的 现定确定密闭容器的容量大小。应对密闭容器进行适当的保温,确保整个试验过程容器与外界环境的 热量交换降低到最低程度。隔热保温循环管的长度应当为1m,直径的确定按制造商的规定。如果制 造商未对循环管直径进行规定,则按高温循环装置外循环管接口直径的大小进行合理的配置。试验时 应确保循环管路的畅通。 试验时,应将高温循环装置按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充装量装满适用的液体传热介质,并允许在高温衍 环装置到达试验温度点时按要求调整一次液位。

图2闭口高温循环装置温度测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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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除了特别规定的以外,温度测量系统的采样频率为每分钟2次,取按表4确定的工作范围的几 何中心为温度测试点。

采用目视,结合样品、照片、涂层测试仪等方法进行检查。在6.4规定的试验前及6.9规定的试验 后各检查一次,结果应符合5.1的规定。

5.4 工作温度范围试

6. 4. 1内在温度试验

内在温度的测量应采用水作为液体传热介质,在(20士5)℃的环境温度和6.2规定的其他试驱 条件下进行。在关闭加热器的情况下运行高温循环装置,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温度变化过程,在 温度上升不大于0.1℃/10min时测得的工作温度即为内在温度。其结果应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仆 工作温度。

6.4.2最高工作温度试验

最高工作温度试验应采用适用的工作介质,在(20土5)℃的环境温度下,将高温循环装置温度设置 到由制造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运行高温循环装置,同时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升温过程,并在达到 最高工作温度时继续维持30min以上。高温循环装置能够达到的最高温度应符合制造商对最高工作 温度的规定。

6.5最低扩展工作温度试验

最低扩展工作温度试验应采用适用的液体传热介质,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安装辅助冷却装置,并在冷 却装置中通入符合规定温度和流量的冷却液体传热介质,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将高温循环装置 温度设置到由制造商规定的最低扩展工作温度,开启辅助制冷装置和循环泵,运行高温循环装置,同时 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温度变化过程,并在达到最低工作温度时继续维持30min以上。高温循环装置 能够达到的最低温度应符合制造商对最低扩展工作温度的规定, 低工作温度为最低扩展工作温度

6.6.1高温循环装置温度波动度的测量应采用适当的或制造商指定的液体传热介质,并在工作温度范 围的最高工作温度、最低工作温度(或最低扩展工作温度)和十70℃中间温度条件下进行。如果最高工 作温度或最低工作温度在(70士30)℃范围,则无需进行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条件下的温度波动度试验。 如果高温循环装置的温度范围无法使试验在十70℃温度条件下进行,则中间温度试验宜在十150℃温 度条件下进行。 6.6.2最高工作温度的温度波动度试验应采用适用的工作介质,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将高温循 环装置温度设置到由制造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运行高温循环装置,并在达到最高工作温度时继续维 持30min以上。 6.6.3最低工作温度的温度波动度试验应采用适用的液体传热介质,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安装辅助冷却 装置,并在冷却装置中通入符合规定温度和流量的冷却液体传热介质,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将高 温循环装置温度设置到由制造商规定的最低扩展工作温度,开启辅助制冷装置和循环泵,运行高温循环 装置,并在达到最低工作温度时继续维持30min以上。

6.6.4中间工作温度的温度波动度试验应采用适用的工作介质,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将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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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装置温度设置到中间温度,运行高温循环装置,并在达到中间工作温度时继续维持30min以上。 6.6.5温度波动度试验应使高温循环装置达到规定的试验温度并保持30min以上开始。启动温度测 量系统记录恒温过程,保持连续记录30min以上,然后取30min内的最高温度读数和最低温度读数之 差值的1/2,前面冠以“士”符号,作为温度波动度,其计算见式(1)。

△Ts—温度波动度,单位为摄氏度(℃); Tmax—最高温度读数,单位为摄氏度(℃); 一最低温度读数,单位为摄氏度(℃)。 温度波动度结果应符合5.2的规定。

6.7循环泵最大流量试验

图4压力/吸力泵最大流量dm的测定装置示意图

6.8循环泵最大压力试验

最大流量中测定的流量与压力曲线示意

根据图5的流量与压力曲线,循环泵的最大压力或吸力为依据6.7的测量在流量$=0时的压 力值。

按GB4793.1一2007中6.5.1的规定检查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保护导体端子以及保护连接的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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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并判别其是否合格。

6. 9. 2介电强度试验

本试验应在6.9.1的试验之后,在测试和检查合格的产品上进行。 按表3确定试验电压,按GB4793.1一2007中6.8.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时应将有关的外部开 关处于开启状态,如果电加热装置、循环泵等部件是通过自动控制电路才能接入测量电路的,则应对这 些部件进行单独的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规定。

6.9.3接触电流试验

受试设备由容量匹配的隔离变压器提供电源,试验时应将电源输人的保护接地断开,采用1.1倍的 预定电源电压和制造商技术文件规定的最不利组合操作条件,按GB4793.1一2007图A.1的模拟人体 网络电路及相应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3的规定。

6. 9. 4 过温保护试验

温循环装置的电气原理图和过温保护元器件的技术文件,确定制造商采取的过温保护措施及元器件符 合5.3.4的规定。 通过目视检查,如果不能确定,通过试验施加过温保护或液位保护的故障条件,一次施加一个,检查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过温保护是否合格。

6. 9. 5 表面温度限值试验

壳体发热表面的温度试验,应在执行6.4.2的最高工作温度试验时进行,保持高温循环装置在最高 工作温度工作不少于2h,通过结构检查与表面温度计测量高温循环装置的易触及壳体表面温度没有 超过GB4793.1一2007表15的限值规定。如果试验在4.1环境条件下进行,应通过测量并计算高温循 环装置在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升与35℃之和为表面温度。 如果测量结果超过限值规定,通过目视检查高温循环装置壳体明显部位是否具有GB4793.1 2007表1规定的防止烫伤的符号13,检查制造商的技术文件是否具有针对防止烫伤符号的警告说明。

6. 9. 6噪声试验

高温循环装置的检验分为 a)出厂检验; b)定型检验; c)周期检验。

出厂检验、定型检验和周期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6。

注:符号“·”表示应检验的项目,符号“一”表示不必检验的项目

7.3.1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7.3.2出厂检验项目分逐台检验和抽样检验,逐台检验项目为表6中序号1、2、7、8和9项,抽样检验 项目为表6中序号4和10项。 7.3.3抽样检验项目采用随机抽样检验,成批生产的高温循环装置,20台以上的抽5台,不足20台的 抽3台。 7.3.4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抽检时,如有1台不合格,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第二次检验合格 时,仅将第一次抽样不合格的产品返修,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如第二次抽检仍有1台不合格,则应对 该批产品逐台检验,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

7.4.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定型检验: 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c)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且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7.4.2 高温循环装置定型检验的样本为3台,检验项目见表6,所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7.4.3定型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应出具定型检验报告。 7.4.4经定型检验合格的高温循环装置应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零部件,并重新进行出厂 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周期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2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检验; b)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周期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注:特殊订货或非批量生产的产品除外

7.5. 2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周期检验采用GB/T2829一2002中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 .2周期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别水平(DL)及判定数组(Ac,Rd

.5.2.3周期检验按GB/T2829一2002的规定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新,其中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 不合格数表示。

7.5.2.3周期检验按GB/T2829一2002的规定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断,其中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 不合格数表示,

周期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7.5.4周期检验后的处置

.5.4.1周期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验。若再次周期检验不 合格,则应停产整顿,产品停止出厂检验,待解决问题,周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5.4.2若周期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可以作为合格品出厂或入库。

1应按照表1的要求对高温循环装置适用的液体传热介质进行分类标识。“NFL”和 商自由选择附加使用或不使用。 2分类标识可以单独标注,也可以在操作面板或产品铭牌上等明显位置进行标注

产品铭牌应包含下列内容: a)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或能识别、追踪设备的其他方法,如系列号或出厂*号及日期: c)电源的性质、电压、频率及输人功率或电流的额定值

8.4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产品宜包含下列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a)输入输出插头、插座、连接端子的标识,包括电源性质及额定值; 熔断器的标识、规格及容量; C) 操作按键、旋钮、开关、调节装置; d) 液位及其他指示装置; e) 循环出口、循环入口或可能的溢水装置; 其他可能影响正常操作的内容

DB34/T 1973-2013 天然气加气站高压气瓶组在线检验规程以及气体、液体过高压和爆炸危险的部 位或部件应进行标识。安全标志应符合 标志的规定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b)执行产品标准号; c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中的规定; d)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e) 包装箱外型尺寸、重量及堆*等。

9.1.1高温循环装置的包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按产品大小和重量不同宜使用多层纸板箱、多层夹

9.1.1高温循环装置的包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按产品大小和重量不同宜使用多层纸板箱、多层夹

板或OSB(定向刨花板)等合成板包装箱,不宜使用原木包装箱。 9.1.2产品应采用防雨、防潮气聚集的塑料薄膜包裹,顶部、底部及产品四角应按需衬垫泡沫层。 9.1.3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和保修单等应进行密封防潮包装,固定在包装箱内部明显 的位置。 9.1.4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专用工具,部分附件,突出的部件,包括活动盖板等应拆卸以后单独包装, 然后再牢固地固定和整体装箱,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碰伤、变形或划伤。 9.1.5安装移动滑轮的高温循环装置,应采用撑高垫块,将产品的滑轮与包装箱的底板脱开,并采用合 适的螺杆将设备与包装箱底板固定。采用特殊方式包装时,应对包装箱进行合理的标识,并将技术文件 中说明拆卸的过程和需要再次包装时的要求拷贝2份,分别张贴在包装箱外部明显位置和开箱以后即 可显见的部位。

高温循环装置的运输必须严格遵照包装箱上注明的条件,严禁日晒、雨淋、倾斜或 方式按订货合同上载明的要求执行

包装后的高温循环装置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RH,无凝露DB41T1488-2017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无腐蚀性气体利 品,通风良好的室内,贮存期不宜超过1年。

高温循环装置应提供下述随机文件: a)合格证; b)保修单; c)装箱单。

打印日期:2013年3月27日F00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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