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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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3.0.18本条是原规范第 3. 0. 14 条的修订条

储气罐上装设安全阀是为了在储气罐内压力超过额定值时泄 压,防止爆炸。储气罐上的安全阀通常由储气罐自带,本次修订取 消了原规范关于安全阀选择要求的条文。 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装设切断阀,是为了当机组停用检修 时切断与总管系统的联系。 鉴于本条涉及内容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故规定为强 制性条文。

对空气于燥程度的检测应根据不同生产工艺、各行业的不同 要求,定期或连续检测空气干燥装置出口空气中的水蒸气量,除特 殊要求外一般均采用定期检测,故应设置分析取样阀,以便取样检 测。若要求连续检测JC/T 2210-2014标准下载,则宜设置连续指示或记录的微水分析仪或 露点测定仪。上述要求也同样适用于空气含尘量的检测。

3.0.20本条是原规范第 3. 0. 16条的修订条文。

吸、排气管道支承在建筑物上可能对建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因 此,吸、排气管应尽量作独立支架,若管道要在建筑物上支承,则应 采取设置隔振套管、弹簧支(吊)架或在管道与支承连接处加橡皮 衬垫或弹簧等隔振元件的措施。 离心空气压缩机及其他大型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放空管道管径

较大,从而排气推力较大,会使管道产生较大振动,因此,放空管道 的布置应减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活塞空气压缩机与后冷却器之间的管道,温度高容易积炭,有 的站房因此管道不易或不能拆卸,使积炭增多而造成管路燃爆,因 此,设计时此段管路应考虑方便拆卸。例如,某些压缩空气站为清 除积炭在这段管路上用法兰连接,使拆卸方便。 离心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道管径一般较大,为防正热胀冷 缩产生的应力对固定支架造成破坏,要求设置补偿器

3.0.21本条是原规范第3.0.17条的原条文

压缩空气站是高噪声场所,其噪声控制的设计和治理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等的要求。 自前,国内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及离心空气压缩 机已普遍装设吸气口消声器,有的采用吸气消声坑,有的在放散管 上装设消声器,有的在储气罐内装设消声器或吸音材料,还有的在 建筑物上进行吸声处理等。螺杆空气压缩机加罩隔声、吸声后其 噪声可降到85dB(A)以下。以上措施对降低压缩空气站内的噪 声声级、减少站内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都有一定的效果。 压缩空气站设置隔声值班室是普遍采取的措施。隔声值班室 般设置两层玻璃的观察窗和隔声门,其噪声级一般在70dB(A) 以下。

由于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系统中废油的 排油压力较高,不仅排放冲击力大,而且噪声也很高,使用普通压 缩空气系统常用的废油收集箱无法有效回收废油。因此,多采用 砖石结构的积油坑,而且积油坑多设在机器间内的角落处。当在 室外设置时,宜贴近机器间外墙处,使排油管路理埋地敷设尽可能 短、直,利于系统中废油的排放。 积油坑设置在地下本身就具有消声功效,可有效降低排油噪

声。积油坑应加盖板防正操作人员发生事故,当设在室外时,盖板 宜为混凝土结构或钢板,为了便于定期清理应设置人孔。 考虑到本条文内容主要涉及废油水系统,故将原规范第 3.0.16条中“寒冷地区,室外地面上的排油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 施”列人此条。

3.0.23本条为新增条文。

空气压缩机在压缩空气时会产生大量的热量,这些热能可用 来采暖、加热锅炉给水或用于干燥剂的再生等,且技术上已经很成 熟,因此推荐利用。

4.0.1本条是原规范第4.0.1条的原条文

生活间等,其组成要复杂一些,面积相应也要大一些。 关于辅助间所需面积,曾对90多个压缩空气站进行过统计和 分析,得出辅助间面积约占机器间面积15%~20%左右的数据, 但考虑到各行各业各地区要求的水平不一致,规范中也未作具体 规定。

4. 0.2本条是原规范第 4. 0. 2 条的原条文。

机器间的设备、辅助简以及与机器间毗连的其他建筑物的布 置对于机器间的通风和采光影响极大。 大型压缩空气站及离心空气压缩机站房由于辅助间组成复 杂、建筑面积大,往往出现机器间的主要迎风面布置有辅助间,这 不利于机器间的通风,应尽量避免。将辅助间布置在机器间的一 端尤其是固定端比较有利。

4.0.3本条为新增条文。

储气罐间、配气台间、充瓶间为高压压缩空气站常见的生产运 行房间,偶发事故也多发生在这些地点。 储气罐有一定的爆炸危险性,在正常运行时,不必经常操作阀 门等,设备相对为静态,无机械噪声。 配气台的操作相对较多,虽无噪声但需要人员值守以便时时 监控、调整运行状态,且需要相对安静的操作环境。 充瓶装置及钢瓶用于有装瓶供气需求的高压站房,经常进行 搬运操作,易发生事故。 因此,规定以上设备应分别布置在独立房间内,减少相互干扰和 误操作,给操控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一般情况下,以上三 个房间可以邻建设,从而减少占地面积,避免零碎建筑物过多。 鉴于本条涉及内容处理不当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故规定为 强制性条文

离心空气压缩机吸气过滤器的布置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在室内的单独房间内。前者因妨碍机器间的通风采光,目前新 计的站房已较少采用。后者既不影响通风采光,又便于安装检值 自前已普遍采用,

本条是原规范第4.0.4条的修讠

储气罐具有燃爆可能性,布置在室外主要是从安全角度考虑, 其次也可以减少站内的散热量并节约站房的建筑面积。储气罐布 置在建筑物的阴面可减少日晒。 储气罐与墙之间净距的确定原则是不影响通风和采光,净距 下限为1m是基于储气罐与墙基础不应相互干扰且按安装、检修 需要的最小距离确定的。布置在室外的罐组为防止车辆刷蹭而导 致储气罐损伤和避免闲杂人员触动阀门而发生事故,宜设置通透 的围栏。 储存含油等级不低于3级,即含油量不大于1mg/m的压缩 空气的储气罐,虽不易产生积炭,燃爆可能性小,但仍有超压爆炸 的可能,所以正常情况下应装设在室外,布置有困难时才允许布置 在室内。压力天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储气罐,由于其爆炸 的破坏力更强,所以强调单个容积不大于10m3、总数量不超过3 个时,方可布置在与机器间毗邻的独立房间内。含油量不大于 1mg/m的标准是根据国内除油装置的性能及实际调查确定的。

4.0.6本条为新增条文

不同压力的空气压缩机串联运行时,需要在高、低压压缩机之 间设置缓冲罐,为了简化管道布置,缓冲罐宜设置在机器间内,但 前面应设有除油过滤器,以保证进入缓冲罐的压缩空气含油量不 大于1mg/m。

4.0.7本条是原规范第4.0.5条的修订条文。

空气压缩机组的散热量很大,根据实测,其发出的热量约等于 电机安装容量的15%所折合的热量。降低机器间室温的积极办 法是减少这些热量的散发,如在末级排气管与后冷却器加隔热层 或将后冷却器布置在室外。

4.0.8本条是原规范第 4. 0.6条的修订条文。

表3各活塞空气压缩机机组最大横向尺寸的零件和极限宽度

压力小于10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组,根据实测,其零部件 最大横向尺寸都不天于0.7m,因此考虑增加适当余量,将机组与 墙之间的净距定为0.8m。对于机组之间和机组与辅助设备之间 的通道,为了避免一台机组检修时影响邻近机组的工作,其净距适 当加天为不小于1.0m,考虑到运输工具的通行,机器间的主要通 道净宽定为不小于1.5m。 螺杆空气压缩机组的结构紧凑,主机和辅机集中在一个组装 箱内。其布置方式随意灵活,但最理想的方式仍为单排布置,其通 道尺寸按活塞空气压缩机组的要求虽略显宽裕,但仍在合理范围 之内。隔膜空气压缩机的容积流量普遍较小,结构及维修相对比 活塞空气压缩机简单,其通道下限尺寸按活塞空气压缩机组的要 求也在合理范围之内。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机器间、气罐间 配气台间的通道与宽度,应根据设备的操作、拆装和运输需要确 定,由于高压空气压缩机通常体积庞大、体型复杂、辅助设备甚多, 因此要求其通道与净距比同样流量的低压空气压缩机要宽大。表 中通道的宽度以及距墙面的距离是目前高压站房实际采用的数 据,表中所列数据为要求的下限值。

4.0.9本条是原规范第4.0.7条的修订

离心空气压缩机组有单层布置和双层布置两种布置方式。影 响机组布置的主要因素在于机器的结构和安装现场条件。就结构 而言,进气口下接、冷却分段级数多、冷却器独立布置者宜双层布 置;进气口侧接、冷却器与机组组合成一体者宜单层布置。安装现 场条件对设备布置的影响主要是指扩建站房,一般扩建机组应采 用原有机组的布置型式。扩建站房时,设备制造厂可根据业主提 出的要求提供适合机组或改进机组的设计,以符合安装现场条件 的要求。新建站房则可根据设备自身的要求进行设备布置。 目前有的组装式离心空气压缩机组的压缩机、电动机、冷却 器、润滑油系统及吸气过滤器等均组合在个底盘上,这种机组既

可在室内单层布置,也可露天布置。 由于离心空气压缩机组的结构型式众多,安装现场条件各异, 很难推荐出一种合理的布置型式,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当离心空气压缩机组双层布置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机器间运行层的结构型式对设备的运行和检修影响很天,从 调查情况来看,小型机组作双层布置时多数采用满铺运行层,其设备 维护和检修都方便,因站房跨度不大,对底层采光的影响也不。 2润滑油系统的设计及设备供货均由主机制造厂提供,站房 设计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润滑油供油装置主要包括油泵、油过滤器及油冷却器等, 般组装在一个底盘上,既可布置在两机组之间,也可布置在毗屋 内,机组双层布置时,润滑油供油装置一般布置在底层。 (2)有的机组的主油泵由机组主轴带动,并与机组布置在同一标 高上,此时,油箱与主油泵的高差应满足主油泵吸油高度的要求。 3装有多台离心空气压缩机机组机器间的运行平台应有贯 穿整个机器间的纵向通道,以便与各机组之间相互联系,其宽度是 参照小型火电厂汽机间的要求确定的。 确定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的通道净距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不 同于活塞空气压缩机及螺杆空气压缩机站房能列表给出推荐值,而必 须综合多种因素考虑。影响机器间通道净距的主要因素有: (1)设备拆装距离。主要是指空气压缩机、电动机抽转子、冷 却器抽芯子所需要的距离。 (2)起重设备的起吊范围。起吊范围外不宜布置大型设备、大 型阀门及需要拆卸的管道附件。 (3)设备基础与建筑物基础之间所需要的间距。 (4)小型离心空气压缩机组的检修工作多数在机器近旁进行 因此必须考虑检修时零部件拆装、堆放、修理等所需要的面积。 4满铺运行层必将给设备安装检修的起吊带来不便,故一般 在机器间发展端留有吊装孔,其尺寸按最大起吊件包装箱的最大

尺寸考,如站房只有一台空气压缩机,也可不留吊装孔,大型设 备可从外墙孔吊人。

4.0.10本条是原规范第 4. 0.8条的原条文

多数情况下,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设置在压缩空气站内, 般为集中设置,为便于压缩空气站的发展,设计时宜布置在压缩空 气站靠辅助间的一端,并应注意不影响隔声值班室对空气压缩机 及其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的观察。 当用户要求压缩空气湿度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或固体颗粒等 级高于或等于2级时,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宜设置在用户处,因为这 种净化程度的压缩空气在输送过程中易受到管道的污染。

国产活塞空气压缩机(主要指L型机组)在压缩空气站 解体占地面积、检修占地面积和台位面积(即占地面积加上运 需的面积)见表5

表5L型机组的解体占地面积、检修占地面积和台位面积(m²)

从表5看出,机组检修占地面积与一台机组在站内的台位面 积接近,且在检修时邻近运行机组的通道仍可通行,故检修的场地 留一台机组的台位面积就足够了。 螺杆空气压缩机和隔膜空气压缩机需要检修的部件少于活塞 空气压缩机,留一台机组的台位面积作检修用亦足够。 离心空气压缩机组多数在机组旁检修,设备布置时应留有充 分的检修面积。

4.0.13本条是原规范第4.0.11茶的原茶文。 压缩空气站是否设置检修起重设备,主要根据设备检修时的 起重难度大小、起重设备利用率的高低,并结合过去已达到的设置 水平来考虑。根据调查,单机容量小于20m/min的机组,设置起 重设备的很少,仅占12%,而总安装容量大于或等于60m²/min的 压缩空气站中有69%装有起重设备,装设3台以上单机额定容积 流量大于或等于20m/min机组的压缩空气站中装有起重设备的 占72%。故推荐单机额定容积流量大于或等于20m²/min且总安 装容量大于或等于60m/min的压缩空气站设置起重设备。 4.0.14本条是原规范第4.0.12条的原条文。

空气压缩机组的联轴器和皮带传动部分装设安全防护 为了避免机组高速转动部分的外露,防止发生事故。 鉴于此条内容直接涉及人身安全,故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4.0.15本条是原规范第4.0.13条原条文的一部分。

有些活塞空气压缩机的立式气缸(一级缸)位置较高,日常 护和清洗气阀不方便,需要设置维修平台。各机组维修平台设 视状见表6,

表6各机组维修平台设置现状

由表6可知,一→级缸盖离地高度大于3m的机组一般都设置 维修平台。

4.0.18本条是原规范第4.0.13条原条文的一部分

为避免地沟内的电缆和管道等被水淹没及改善站中卫生条 件,故要求地沟能排除积水。

5.0.1本条是原规范第 5.0. 1条的原条文。

5.0.1本条是原规范第5.0.1茶的原茶文 国内绝大多数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屋架下弦或梁底的高度都 大于或等于4m。压缩空气站内夏季室温很高,机器间屋架下弦或 梁底高度低于4m不利于通风散热。 天窗能降低压缩空气站内温度1.5℃~4.0℃,还保持站内外 温差1.7℃~2.45℃。目前压缩空气站所采用的多种通风降温措 施中,天窗通风是效果较好且经济的一种,故规定跨度大于或等于 9m的机器间宜设天窗。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其设备与管道系 旦发生事故,将对人身及财产造成很大危害。因此,对工作压 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物的隔墙提出了 体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条文。

5.0.3本条是原规范第5.0.2条的修订条文。

为了方便离心空气压缩机站房内工作人员的出入或紧急状况 时人员能迅速离开现场,对机器间的安全出口及安全梯作出了规 定,其主要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该规范规定,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²且同一时间生产人员 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考虑到离心压缩空气站一 般长度比较长,室内、外联系比较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 计规范》GB50041及《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规 定,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鉴于此条内容直接涉及人身安全,故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压缩空气站的机器间宜采用防油、不起尘和易于清洁的面层, 其材料可采用水磨石、聚合物水泥砂浆、水泥石屑、素面陶瓷地板 砖或其他耐磨损、易清洁的新型材料,故将原条文的“水磨石”改为 “耐磨防油”。 日晒时间过长会造成储气罐温度上升,使储气罐的有效容积 减小,对供气系统造成影响。通常对储气罐间日晒面的外窗采用 磨砂或涂刷白色漆镀膜玻璃,以最大程度减少日晒的影响。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配气 间、储气罐间、充瓶间均有易发生事敌的高压设备,从安全角度 虑,对隔墙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条文。

为方便隔声值班室或控制室、配气台间的操作人员随时监 系统的运行状况,房间宜设置观察窗。

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有一定的振动,特别是活塞空气压缩机 振动较大,不仅影响本站和防振要求较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且 影响对防振要求较高的精密仪器和设备的正常工作,故规定“空气 压缩机的基础应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隔振或减振措施”。 离心空气压缩机双层布置时,由于机组较重,安装后其基础 有一定的沉降,如基础不与运行平台脱开,将会造成运行平台与 基础的相互影响,故规定“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基础应与运行层脱 开”

5.0.8本条是原规范第5.0.6条的原条文。

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扩建端在建筑结构上采取一些便于接 建的措施,以便扩建后的新旧机器间能共用值班室、控制室和起 重设备,以达到占地少、投资省、操作维护方便的目的。在这些 措施中普遍采用的是在扩建端预先设置屋架,必要时也可设置 双柱基础。

5.0.9本条为新增条文

5.0.9本条为新增条文。 压缩空气站楼面、地面的活荷载主要是指设备运输、安装、操 作和检修的荷载。压缩空气站屋面的活荷载,除考虑当布置有设 备时的上述荷载外,还需要考虑屋面积灰荷载、风荷载、雪荷 载、裹冰荷载等。

6.0.1本条是原规范第6.0.1条的原条文。 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规定,电力负 荷根据其重要性和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 程度分为三级。 一般压缩空气站若中断供电不至于造成一、二级负荷中断供 电所出现的状况,故宜属三级负荷。个别压缩空气站在工业企业 中所占的地位十分重要,如中断供应压缩空气将造成与中断一、二 级用电负荷供电相同的后果,这类压缩空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相 应为一级或二级。

6.0.2本条是原规范第6.0.2条的原条文。

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明 定了不同电压等级及不同容量电动机的控制和保护配置方式 气压缩机组应以此规范中相关条文为依据设计相应的控制和1 中回路。

压缩空气站设备检修时一般使用的手提灯的安全电压为 36V,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 定,在储气罐内和金属平台上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此条内容涉及人身安全,故定为强制性条文。

为满足压缩空气站检修的需要,设置380V和220V的 修电源,供电焊机或其他机具使用

6.0.5本条是原规范第6.0.5条的修订条文。

压缩空气站控制方式根据其规模有分散就地控制、设置隔

直班室方式和集中控制室三种方式。 压缩空气站选择哪种控制方式是设计首先要确定的。为使空 气压缩机安全可靠,有利于运行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自动化 水平,由控制室集中控制是提高和完善控制水平的必然趋势。 控制室集中控制一般指在压缩空气站内的集中控制。有的企 业管理和自动化要求都高,也可由全厂中央控制室集中控制。 对供气可靠性要求不高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的压缩空气站,空 气压缩机可采取就地分散控制。 控制室是压缩空气站的控制中心,故本条文规定了控制室的 位置及有关环境的设计要求,以保证控制室内配备的仪表和控制 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同时改善值班人员的劳动条件。 6.0.6本条是原规范第6.0.7条的修订条文。 本条文规定了压缩空气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设置范围,以显示 站内设备启、停和正常运行、异常事故时的各种参数,使值班人员 能及时了解压缩空气站的运行工况。为便于设计人员了解和确定 不同机型空气压缩机所需的热工测量仪表,本规范采用附录的方 式列出以供使用。 本次修订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及目前国内设备制造厂的实际 情况对一些热工测量仪表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隔膜压缩 空气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设置范围。 6.0.7本条是原规范第6.0.8条的修订条文。 本条文规定了热工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设置范 围,以使压缩空气站内的设备在某些参数偏离规定值或出现某些 异常情况时发出灯光和音响,引起值班人员注意,从而及时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当报警值仍继续越限时应自动紧急放空或停机 热工报警系统应具有闪光、重复音响、人工确认、试灯和试音等功 能。为便于设计人员了解和确定不同机型空气压缩机所需的热工

直班室方式和集中控制室三种方式。 压缩空气站选择哪种控制方式是设计首先要确定的。为使空 气压缩机安全可靠,有利于运行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自动化 水平,由控制室集中控制是提高和完善控制水平的必然趋势。 控制室集中控制一般指在压缩空气站内的集中控制。有的企 业管理和自动化要求都高,也可由全厂中央控制室集中控制。 对供气可靠性要求不高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的压缩空气站,空 气压缩机可采取就地分散控制。 控制室是压缩空气站的控制中心,故本条文规定了控制室的 位置及有关环境的设计要求,以保证控制室内配备的仪表和控制 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同时改善值班人员的劳动条件

本条文规定了压缩空气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设置范围,以亚示 站内设备启、停和正常运行、异常事故时的各种参数,使值班人员 能及时了解压缩空气站的运行工况。为便于设计人员了解和确定 不同机型空气压缩机所需的热工测量仪表,本规范采用附录的方 式列出以供使用。 本次修订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及目前国内设备制造厂的实际 情况对一些热工测量仪表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隔膜压缩 空气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设置范围

6.0.7本条是原规范第 6.0.8条的修订条文。

本条文规定了热工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设置范 围,以使压缩空气站内的设备在某些参数偏离规定值或出现某些 异常情况时发出灯光和音响,引起值班人员注意,从而及时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当报警值仍继续越限时应自动紧急放空或停机。 热工报警系统应具有闪光、重复音响、人工确认、试灯和试音等功 能。为便于设计人员了解和确定不同机型空气压缩机所需的热工 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本规范采用附录的方式列出以供使用, 本条文所列热工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项目均取自空气压

缩机及十燥净化装置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 当空气压缩机出现故障时,需要紧急停机,因此在控制室和机 器旁均应设置空气压缩机紧急停车按钮。 由于本条内容直接关系到机组的安全运行,故定为强制性条 文

6.0.8本条为新增条文。

设有备用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一般来说生产要求不能 中断供气,因此宜设置自投备用的联锁,

本条文所列控制项目都取自离心空气压缩机制造广。一般情 况下制造厂配供相应的控制设备。 离心空气压缩机存在着特有的喘振问题。喘振是一种危险现 象,会损坏空气压缩机的各个部件,乃至产生轴向窜动,使空气压 缩机遭受破坏。对于固定转速的离心空气压缩机,常见的控制方 案是按流量来调节出口放空阀(或旁路阀),因为在一定转速下,产 生喘振的流量临界值是一定的。同时,喘振控制系统又和空气压 缩机出口气压的恒压控制组成一个调节回路。 由于本条内容直接关系到机组的安全运行,故定为强制性条 文。

计算机控制系统能实现数据采集和处理、热工控制和保护,不 于提高压缩空气站的控制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空气压缩机白 全和经济运行。据此,本条文作了相应的规定。

当压缩空气站采用独立的计算机控制系统,且企业不 不停电电源时,条文规定应配置互为完余的电源以防计算机 检测数据丢失。

6.0.12本条是原规范第6.0.11条的修订条文。

品质的重要检测项目。 本次修订考虑到露点仪已开始普遍使用,规定对供气的干燥 度有严格要求时,由“宜配备露点仪”改为“应配备露点仪”。 露点仪的配置可采用手动和在线分析检测两种方式。前者在 工艺方面已留有接口,工人可定期取样检测成品气湿度等级,此方 法简单可靠;后者则采用在线露点仪来检测成品湿度等级。设计 时,可根据工艺要求选用。 在空气干燥装置上配备露点控制仪并参与程度控制器的实时 控制,能根据露点自动调整干燥器工作和再生的交替时间,减少再 生气的损耗,达到节能效果,并避免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而使供 气质量不符合工艺使用的要求

7.0.2本条是原规范第7.0.2 条的原条文。

根据国家节约用水政策和城市供水日趋紧张的现状,许多地 区都对压缩空气站采用直流水进行了限制,尤其是北方地区,许多 城市已明令禁止。目前,除靠近江、河、湖、海等水源丰富的部分工 广用直流水外,绝大多数企业的压缩空气站冷却水都采用循环水。 采用循环水不仅节约了水资源,企业也节省了开支,循环水系 统投资回收年限一般为1年~2年。因此,除当地水资源丰富,允 许采用直流水系统外,都不得采用直流水。

7.0.4本条是原规范第 7. 0. 4 条的修订条文。

站的循环冷却水已采用软化处理。随着电子水处理器技术的发展 和产品水平的提高,一些压缩空气站用电子水处理器进行水处理, 既达到了除垢目的,花费也不高。有的工厂内部有软水设备,压缩 空气站的软水就由其供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7.0.5本条是原规范第7.0.5条的修订条文。 水质稳定性研究中,一般主要研究下列化学反应式中重碳酸

水质稳定性研究中,一般主要研究下列化学反应式中重碳酸 钙、碳酸钙和二氧化碳三者的平衡关系,

为便于实际运用,可进一步找出水结垢与水的碳酸盐硬度和 水温的关系,见图 1。

图1直流系统中在不形成水垢的要求下,水的允许加热温度 一水在设备中停留2min~3min;2一水在盘管和管道中停留1min

就冷却水的化学变化而言,当水在设备中受热升温后将发生 碳酸盐的分解,但其分解速度缓慢。国内空气压缩机组水路系统 的设计流速均大于0.2m/s,有的甚至超过2m/s,即水在机组内的 停留时间远小于图1中曲线2的停留时间。因此,在直流系统中, 水受热后,其重碳酸盐刚开始分解,甚至尚未分解,水已流出机组, 而不至于在机组内形成严重的水垢。也就是说,为防止直流系统 产生水垢,可根据水的碳酸盐硬度按图1中曲线2来控制排水温 度。条文中表7.0.5排水温度上限的确定,考虑到安全和可靠,并

留有一定的裕量,略低于图1的相应数值。 根据国内江、河水和地下水的水质资料,水的碳酸盐硬度绝大 多数在280mg/L以下,故以此确定水的碳酸盐硬度的上限值。 国内外文献对空气压缩机组进、排水温度的要求不尽相同,排 水温度的要求在35℃~50℃范围内,大多数在40℃左右。排水温 度升高对机器性能的影响主要是降低中间冷却器的冷却效果,使 二级进气及排气温度升高,但在一定范围内提高排水温度对冷却 效果的影响不显著。

表7排水温度对功耗的影响

从表中实测数据看出,提高排水温度对机组的功耗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在不影响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的情况下适当提高 排水温度,可以节约冷却水量,经济上是合理的。但当压缩空气站 内装有空气于燥装置时,因为进入空气干燥装置的压缩空气温度 不得超过40℃,所以,此时要求较低的冷却水温度。

排水温度,可以节约冷却水 内装有空气于燥装置时,因为进入空气干燥装置的压缩空气温度 不得超过40℃,所以,此时要求较低的冷却水温度。 7.0.7本条为原规范第7.0.7条的原条文。

7.0.7本条为原规范第7.0.7条的原条文。

为防止空气压缩机组停用时结冻以及为了便于检修,要求 排水管道内的存水能够放尽,通常在各个最低点装设放水阀

机器间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16℃是根据现行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确定的。非工作时间 机器间的温度不得低于5℃是为了防止冬季非工作时间水冻结及 空气压缩机因润滑油黏度过大而无法启动

当环境温度高于40℃时,空气压缩机和电机的寿命会大大缩 减,控制程度较高的机组还会因吸气温度过高而自动停机。为了保 证空气压缩机的正常运行,机器间内最高环境温度不应高于40℃。 值班室、控制室是工作人员长期停留的地方,配气台间、充瓶 间经常有人进入,根据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GBZ1的规定,其温度不应高于28℃,通常应装设吊扇或空 调等降温装置。

8.0.3本条是原规范第8.0.3条的原条文

空气压缩机在室内吸气时,如果机器间门窗紧闭,室内将出 负压,会使工作人员产生不适并影响空气压缩机的性能。所以, 要在机器间外墙设置进风口,

空气压缩机组自带的风扇压头是有限的,如根据一些制造厂 的资料,螺杆空气压缩机组自带冷却风扇允许的通风系统静压降 般为30Pa左右,当通风系统压降大于其风扇压头时,必须设置 通风机才能保证机组的正常通风。 本条规定的通风管道内的风速是根据现有的压缩空气站的具 体运行情况和制造厂推荐的流速确定的。

为与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GB/T13277.1称呼统一,将原条文中压缩空气“品质”改为“净化 等级”。

9.0.2本条是原规范第9.0.2条

压缩空气管道系统有辐射状、枝状和环状三种形式。室外管 道一般采用辐射状和枝状系统,车间采用枝状和环状系统。辐射 状系统便于集中调节和控制,压降和漏损小,但管网投资大。枝状 系统简单、投资少,但不便于控制和调节。环状系统的主要优点是 供气可靠性高、压力稳定。在设计管道系统时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管道系统。 压缩空气管道在每个地区都有架空、管沟和直理三种敷设方 式。架空管道安装、维护方便。管沟敷设如能与其他地下管道共 沟,将是经济合理的。直埋敷设简单,经常用在不希望看到地上管 线的厂区。

9.0.4本条是原规范第9.0.4条的修订条文

干燥、净化压缩空气管道的管材和附件的选择,对于确保供应 符合要求的干燥、净化压缩空气十分重要。若管材和附件选择不 当,常会使已经干燥、净化的压缩空气受到污染。根据对各行业企 业的调查,将压缩空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第1部分: 污染物净化等级》GB/T13277.1,按干燥净化程度分为5.级以下, 5级~3级和3级以上三档,分别推荐使用不同的管材,这样既节 约了成本,又保证了压缩空气的净化等级。考虑到一些情况下经 钝化处理或热镀锌的碳钢管仍难以满足于燥净化管道的要求,将

原规范的“可采用经钝化处理或热镀锌的碳钢管”改为“可采用热

9.0.5本条为新增条文。

为防止因管道设计不当而造成压降过大,将空气压缩机排气 压力的10%作为管网压降的最大限定值,该值也可以在管道水利 计算时作为校核标准。

9.0.7本条为新增条文

压力较高的压缩空气系统,手动作业的阀门较多。为了能 顶利并快速地开启阀门,要求手动作业的切断阀设置旁通阀,这 切断阀开启之前通过旁通阀平衡前后压力,避免急速增压导 游高速、紊流甚至气塞现象的发生。

9.0.8本条是原规范第9.0.6条的原条文。

管道连接采用焊接已有多年的成熟经验。焊接与法兰或螺纹 连接相比,具有省料、施工快和严密性好等优点,故推荐采用。 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的焊接方式与一般压缩空气管道的 焊接方式有所不同,这在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方案,本条文要求遵照执行。

9.0.9本条是原规范第9.0.7条的修订条文

为减少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在输送过程中受到管道、阀门和 附件的污染,在安装前,应对管道、阀门和附件进行清洗、脱脂或钝 化处理。系统投人运行前,还需要进行彻底吹洗,并进行露点和洁 净度的检测。根据对空气净化等级的要求,吹洗介质可为所输送 的空气或氮气。

.0.10本条是原规范第9.0.8条的修订条文,

压缩空气管道一般为常温管道,伸长量极小,充分利用管道平 面、竖向的自然改向,不给主干管任何约束,支管连接可采用几个 转弯来克服主管位移带来的影响,通过自然形状解决补偿问题。 但当管道经历比较大的温差,又设置了固定支架,特别是在较 长的直管道上设置了相邻的两个固定支架,中间又无补偿措施时

固定支架间的直管道在内压力、热伸长的作用下,会产生轴向推 力,固定支架阻挡了管道伸长与变形的发生,管道将产生挠度来化 解伸长与变形以减小轴向力,如果管道挠度过大,停气时管道收 缩、挠度消减,交变应力会导致管材产生非弹性变形,最终结果是 管道发生断裂,严重时产生轴向撕裂并在瞬间沿管道轴线延伸,危 及整个管网,因此,需要采取热补偿措施。 当用户需要利用压缩空气的压缩热时,对管道进行保温的自 的是减少散热,同时降低室内温度。 寒冷地区室外架空敷设、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管道冻结的可 能性比较大应该采取防冻措施

能性比较大,应该采取防冻措施。 9.0.11本条是原规范第9.0.9条的原条文。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的有关规定,各用气车间应装设流量计,故本条文作相 应的规定。 压缩空气管道在用气建筑物入口处装设油水分离器可以减少 压缩空气中的油水含量,提高气体净化等级,对用气设备的正常工 作有积极作用。 9.0.14本条是原规范第9.0.13条的原条文。

中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方案(51P).doc9.0.14本条是原规范第9.0.13条的原条文。

管道理深是根据载重车辆驶过时传到管顶上的压力不会损 道来确定的。 加防护套管一是为了减小管道承压,二是便于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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