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251-2017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4.4.4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火灾时排烟系统的效能,并确
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吸风口不受到烟气的威胁,以满足人员 散和消防扑救的需要。
4.4.5为保证排烟风机在排烟工作条件下,能正常连续运行 30min,防止风机直接被火焰威胁,就必须有一个安全的空间放置排 烟风机。当条件受到限制时,也应有防火保护;但由于排烟风机的 电机主要是依靠所放置的空间进行散热,因此该空间的体积不能太 小,以便于散热和维修。当排烟风机与其他风机(包括空调处理机 组等)合用机房时,应满足本条要求。另外,由于排烟风机与排烟管 道之间常需要做软连接,软连接处的耐火性能往往较差,为了保证 在高温环境下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对连接部件提出要求。
4.5为保证排烟风机在排烟工作条件下,能正常连续运行
组等)合用机房时,应满足本条要求。另外,由于排烟风机与排烟管 道之间常需要做软连接,软连接处的耐火性能往往较差,为了保证 在高温环境下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对连接部件提出要求。 4.4.6作为排烟风机应有一定的耐温要求,国内生产的普通中、 低压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轴流风机都能满足本条要求。当排烟风 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烟气中已带火,此时应停止排烟,否 则烟火扩散到其他部位会造成新的危害。而仅关闭排烟风机桂20TJ014 隔声砂浆浮筑楼板构造图 集,不 能阻止烟火通过管道的蔓延,因此本条规定了排烟风机入口处应 设置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并连锁关闭排烟风机。
低压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轴流风机都能满足本条要求。当排烟风 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烟气中已带火,此时应停止排烟,否 则烟火扩散到其他部位会造成新的危害。而仅关闭排烟风机,不 能阻止烟火通过管道的蔓延,因此本条规定了排烟风机人口处应 设置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并连锁关闭排烟风机。
4.4.7排烟管道是高温气流通过的管道,为了防止引发管道的燃
必须使用不燃管材。在工程实践中,风道的光滑度对系统的有效性起 到关键作用。因此在设计时,不同材质的管道在不同风速下的风压等 损失不同,为了更优化设计系统,选择合适的风机,所以对不同材质管 道的风速做出相应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当排烟管道竖向穿越防火分区时,为了防止火焰烧坏排烟风 管而蔓延到其他防火分区,本标准规定竖向排烟管道应设在管井 内:如果排烟管道未设置在管井内,或未设置排烟防火阀,一日热 烟气烧坏排烟管道,火灾的竖向蔓延非常迅速,而且竖向容易跨越 多个防火分区,所造成的危害极大。同时在本标准第4.4.10条中 规定与垂直风管连接的水平排烟风管上应设置280℃排烟防火阀 的要求。对于已设置于独立井道内的排烟管道,为了防止其被火 陷烧毁而垮塌,从而影响排烟效能,也对其耐火极限进行了要求。 当排烟管道水平穿越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或者布置
在走道的吊顶内时,为了防止火焰烧坏排烟风管而蔓延到其他防火分区,本标准要求排烟管道耐火极限不小于1.0h,提高排烟的可靠性。对于管道的耐火极限的判定必须按照《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17428的测试方法,当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同时达到时,方能视作符合要求。排烟管道布置示意图见图7。耐火极限1.00h的排烟风管排烟防火阀排烟口排烟防火阀耐火极限1.00h的排烟风管耐火极限0.50h的排烟风管防火分区(2)防火分区(1)耐火极限1.00h的排烟风管排烟口排烟防火阀耐火极限1.00h的排烟风管耐火极限1.00h的排烟并道走廊防火分(3)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耐火极限1.00h人排烟口的排烟风管耐火极限0.50M的排烟风管防火分区(5)防火分区(4)图7排烟管道布置示意图96:
4.4.9为了防止排烟管道本身的高温引燃吊顶中的可燃物,本条 规定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风管应采取隔热措施,如在排烟风管外, 包敷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材料,并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 的距离。 举例:隔热材料选用玻璃棉,计算环境温度35℃,烟气温度 280℃,表面放热系数8.141W/(m²·K),计算结果见表2。
表2隔热层厚度与外表面温度对应表
4.4.12本条规定了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口)的设置位置、1
高度、开启方式等要求。 1排烟口设置在储烟仓内或高位,能将起火区域产生的烟气 最有效、快速地排出,以利于安全疏散。 2排烟口设置的位置如果不合理的话,可能严重影响排烟功 效,造成烟气组织混乱,故要求排烟口必须设置在储烟仓内,考虑 到走道吊顶上方会有大量风道、水管、电缆桥架等的存在,在吊顶 上布置排烟口有困难时,可以将排烟口布置在紧贴走道吊顶的侧 墙上,但是走道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为了及 时将积聚在吊顶下的烟气排除,防止排烟口吸人过多的冷空气,还 要求排烟口最近的边缘与吊顶的距离不应大于0.5m。在实际工 程中,有时把排烟口设置在排烟管道的顶部或侧面,也能起到相对 较好的排烟效果。
3面积较小的房间疏散路径较短,人员较易迅速逃离起火 间,可以把控制走道烟层高度作为重点。此外,如在每个较小房间 均设置排烟,则将有较多排烟管道敷设于狭小的走道空间内,无论 在工程造价或施工难度上均不易实现。因而除特殊情况明确要求 以外,对于较小房间仅于走道设置排烟也是一种权宜的做法。 4排烟阀(口)要设置与烟感探测器联锁的自动开后装置、由 消防控制中心远距离控制的开后启装置以及现场手动开后启装置,除 火灾时将其打开外,平时需一直保持锁闭状态。这是因为一般工 程一个排烟机承担多个区域的排烟,为了保证对着火的区域排烟, 非着火区域形成正压,所以要求只能打开看着火区域的排烟口,其他 区域的排烟口必须常闭。 5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所以要求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 方向宜相反布置。正因为烟气会不断从起火区涌来,所以在排烟 口的周围始终聚集一团浓烟,如果排烟口的位置不避开安全出口, 这团浓烟正好堵住安全出口,影响疏散人员识别安全出口位置,不 利于人员的安全蔬散。本条规定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 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是在火灾疏散时,疏散人员跨过 排烟口下面的烟团,在1.0m的极限能见度的条件下,也能看清安 全出口,安全逃生。 6最大允许排烟量是指每个排烟口允许排出的最大排烟量。 因为当排烟口风量大于该值时,排烟口下的烟气层被破坏,新鲜空 气与烟气一起排出,导致有效排烟量的减少,同时也不利于排烟口 的均匀设置。 7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过大会过多吸入周围空气: 使排出的烟气中空气所占的比例增大,影响实际排烟量。且风管 容易产生啸叫及震动等现象,并容易影响风管的结构完整及稳 定性。 4.4.13利用吊顶空间进行间接排烟时,可以省去设置在吊顶内
排烟通道,因此需对吊顶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本标准条文要求吊顶材料必须是不燃材料;根据规范要 求,在一、二类建筑物中,吊顶的耐火极限都必须满足0.25h以上, 在排放不高于280℃的烟气时,完全可以满足运行半个小时以上。 其次,条文还规定了烟气流入口的领部排烟风速不宜大于1.5m/s, 这是为了防止由于风速太高,抽吸力太大会造成吊顶内负压太大, 把吊顶材料吸走,破坏排烟效果。经调查,常用的吊顶材料单位面 积的重量不应低于4.5kg/m²,在1.5m/s的颈部风速的情况下, 能保证这样的吊顶的稳定性。 4.4.14~4.4.17这几条对固定窗的设置位置、面积指标做了规 定。固定窗的设置是为了在可燃物较多、预计火灾功率较大的场 所,弥补机械排烟的不足,以保证快速、有效且可持续地排出火场 热烟。因此只要有设置条件的外墙或屋顶都宜均匀布置固定窗。 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本标准对固定窗的面积指标做 了相应的要求。
4.5.1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必须要有补风才能排出烟气。排烟 系统排烟时,补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形成理想的气流组织,迅速排 除烟气,有利于人员的安全蔬散和消防人员的进入。对于建筑地上 部分的机械排烟的走道、小于500m²的房间,由于这些场所的面积较 小,排烟量也较小,可以利用建筑的各种缝隙,满足排烟系统所需的 补风,为了简便系统管理和减少工程投入,本条规定可以不用专门 为这些场所设置补风系统。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5.2补风应直接从室外引人,根据实际工程和实验,补风量至 少达到排烟量的50%才能有效地进行排烟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5.3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可以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
启外窗进行排烟补风,并保证补风气流不受阻隔,但是不应将
门、防火窗作为补风途径。补风口设于储烟仓以下,能形成理想 气流组织;补风口如果设置位置不当的话,会造成对流动烟气的 动,严重影响烟气导出的有效组织,或由于补风受阻,使排烟气 无法稳定导出,所以必须对补风口的设置严格要求。
内。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内时,补风口应设在 储烟仓下沿以下,且补风口应与储烟仓、排烟口保持尽可能大的间 距,这样才不会扰动烟气,也不会使冷热气流相互对撞,造成烟气 的混流;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 由于挡烟垂壁的作用,冷热气流已经隔开,故补风口位置不限
4.5.5补风系统是排烟系统的有机组成,本条规定了补风系统
所为了减少送风系统对人员疏散的干扰和心理恐惧的不利影瞻 规定其机械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 大于3m/s。
防火分区的,参照防火分区对楼板的要求,规定管道的耐火极限 应小于1.50h,对于管道的耐火极限的判定应按照现行国家标 《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17428的测试方法,当耐火完 性和隔热性同时达到时,方能视作符合要求。
4.6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4.6.1本条规定了排烟系统排烟量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实际 工程中由于风管(道)及排烟阀(口)的漏风及风机制造标准中允许 风量的偏差等各种风量损耗的影响,规定设计风量不小于计算风 量的1.2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度,并且计算所需排烟量以保证足够的清晰高度。所以储烟仓的厚度和最小清晰高度是排烟设计计算中的重要指标,本条给出了规定范围值。4.6.3本条规定了排烟量的计算方法。为便于工程应用,根据计算结果及工程实际,给出了常见场所的排烟量数值。表4.6.3中给出的是计算值,设计值还应乘以系数1.2。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划分过小,否则会影响排烟效果。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如果单个防烟分区排烟量计算值小于15000m²/h,按15000m3/h取值为宜,以此保证排烟效果。表4.6.3中空间净高大于8m的场所,当采用普通湿式灭火(喷淋)系统时,喷淋灭火作用已不大,应按无喷淋考虑;当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高大空间场所的湿式灭火系统时,该火灾热释放速率也可以按有喷淋取值。4.6.4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系统排烟量可参照图8和表3的计算示例进行计算,但为了确保系统可靠性,一个排烟系统担负防烟分区的个数不宜过多。MB.D.4层200m²700m²500m²600m²HBHGK3层750m²600m²650m²LA'工B22层1000m²1000m²LAHB1200m²800m²1层(展览)(办公)图8排烟系统示意图: 101 :
图8所示建筑共4层,每层建筑面积2000m,均设有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1层空间净高7m,包含展览和办公场所,2层空间净 高6m,3层和4层空间净高均为5m。假设1层的储烟仓厚度及 燃料面距地面高度均为1m。
表3排烟风管风量计算举例
4.6.5中庭的烟气积聚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中庭周围场所产 生的烟羽流向中庭蔓延,一是中庭内自身火灾形成的烟羽流上升 蔓延。中庭周围场所的火灾烟羽向中庭流动时,可等效视为阳台 溢出型烟羽流,根据英国规范的简便计算公式,其数值可为按轴对 称烟羽流计算所得的周围场所排烟量的2倍。对于中庭内目身火 灾形成的烟羽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要求,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且不应布置可燃物,所以 中庭着火的可能性很小。但考虑到我国国情,自前在中庭内违规 搭建展台、布设桌椅等现象仍普遍存在,为了确保中庭内自身发生 火灾时产生的烟气仍能被及时排出,本标准保守设计中庭自身火 灾在设定火灾规模为4MW且保证清晰高度在6m时,其生成的 烟量为107000m/h,中庭的排烟量需同时满足两种起火场景的排 烟需求。 1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机械排烟,考虑周围场所的 机械排烟存在机械或电气故障等失效的可能,烟气将会大量涌人 中庭,因此对此种状况的中庭规定其排烟量按周围场所中最大排 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107000m/h(或25m的有效开 窗面积)。 2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仅需在回廊设置排烟的,由于周边场 所面积较小,产生的烟量也有限,所需的排烟量较小,一般不超过 13000m3/h;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场所均设置自然排烟的,可开启 窗的排烟较简便,基本可以保证正常,只需考虑中庭自身火灾的烟 量,因此对这两种状况的中庭规定其排烟量应根据工程条件和使 用需要对应表4.6.6中的热释放速率按本标准第4.6.7条~第 4.6.14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4.6.6排烟量或排烟窗面积应按照火灾场景中所形成烟羽流类 型,根据火灾功率、清晰高度、烟羽流质量流量及烟羽流温度等参数 计算确定,但对本标准第4.6.3条、第4.6.5条中已明确给出的设计
型,根据火灾功率、清晰高度、烟羽流质量流量及烟羽流温度等 计算确定,但对本标准第4.6.3条、第4.6.5条中已明确给出的 值,可以按其规定计算排烟量和排烟窗面积。本标准所列公式
用于设计阶段对排烟量的计算,不适用于特殊工程的性能化评估。 4.6.7火灾烟气的聚集主要是由火灾热释放速率、火源类型、空 间大小形状、环境温度等因素决定的。本条参照了国外的有关实 验数据,规定了建筑场所火灾热释放速率的确定方法和常用数据。 当房间设有有效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称喷淋)时,火灾时该系 统自动启动,会限制火灾的热释放速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和厂房 采用湿式系统的净空高度是8m,因此当室内净高大于8m时,应 按无喷淋场所对待。如果房间按照高大空间场所设计的湿式灭火 系统,加大了喷水强度,调整了喷头间距要求,其允许最大净空高 度可以加大到12m~18m;因此当室内净空高度大于8m,且采用 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 有效喷淋灭火措施时,该火灾热释放速率也可以按有喷淋取值
用于设计阶段对排烟量的计算,不适用于特殊工程的性能化评估。 4.6.7火灾烟气的聚集主要是由火灾热释放速率、火源类型、空 间大小形状、环境温度等因素决定的。本条参照了国外的有关实 验数据,规定了建筑场所火灾热释放速率的确定方法和常用数据。 当房间设有有效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称喷淋)时,火灾时该系 统自动启动,会限制火灾的热释放速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和厂房 采用湿式系统的净空高度是8m,因此当室内净高大于8m时,应 按无喷淋场所对待。如果房间按照高大空间场所设计的湿式灭火 系统,加大了喷水强度,调整了喷头间距要求,其充许最大净空高 度可以加大到12m~18m;因此当室内净空高度大于8m,且采用 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 有效喷淋灭火措施时,该火灾热释放速率也可以按有喷淋取值。 4.6.8当储烟仓的烟层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15℃时,此时 烟气已经基本失去浮力,会在空中滞留或沉降,无论机械排烟还是 自然排烟,都难以有效地将烟气排到室外,设计计算结果如果得出 上述情况之一时,说明设计方案是失效的,应重新调整排烟措施。 通常简便又有效的办法是在保证清晰高度的前提下,加大挡烟垂 壁的深度,因为烟气流动的规律告诉我们,清晰高度越高,即挡烟 垂壁设置的深度越浅或其下沿离着火楼层地面高度越大,烟气行 程就越长,卷吸冷空气就越多,烟量也势必越大,但烟温反而越低。 4.6.9火灾时的最小清晰高度是为了保证室内人员安全疏散和 方便消防人员的扑救而提出的最低要求,也是排烟系统设计时必 须达到的最低要求。对于单个楼层空间的清晰高度,可以参照 图9(a)所示,式(4.6.9)也是针对这种情况提出的。对于多个楼 层组成的高大空间,最小清晰高度同样也是针对某一个单层空间 提出的,往往也是连通空间中同一防烟分区中最上层计算得到的 最小清晰高度,如图9(b)所示。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的燃料面到 烟层底部的高度Z是从着火的那一层起算,见图9(b)所示。
4.6.8当储烟仓的烟层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15℃时,此日
烟气已经基本失去浮力,会在空中滞留或沉降,无论机械排烟还 自然排烟,都难以有效地将烟气排到室外,设计计算结果如果得 上述情况之一时,说明设计方案是失效的,应重新调整排烟措施 通常简便又有效的办法是在保证清晰高度的前提下,加大挡烟 壁的深度,因为烟气流动的规律告诉我们,清晰高度越高,即挡灯 垂壁设置的深度越浅或其下沿离着火楼层地面高度越大,烟气 程就越长,卷吸冷空气就越多,烟量也势必越大,但烟温反而越低
HHZ≥HaM(a)(b)图9最小清晰高度示意图空间净高按如下方法确定:(1)对于平顶和锯齿形的顶棚,空间净高为从顶棚下沿到地面的距离。(2)对于斜坡式的顶棚,空间净高为从排烟开口中心到地面的距离。(3)对于有吊顶的场所,其净高应从吊顶处算起;设置格栅吊顶的场所,其净高应从上层楼板下边缘算起。4.6.10排烟系统的设计计算取决于火灾中的热释放速率,因此首先应明确设计的火灾规模,设计的火灾规模取决于燃烧材料性质、时间等因素和自动灭火设施的设置情况,为确保安全,一般按可能达到的最大火势确定火灾热释放速率。4.6.11轴对称型烟羽流、阳台溢出型烟羽流、窗口型烟羽流为火灾情况下涉及的三种烟羽流形式,计算公式选用了美国消防工程师协会标准NFPA92《StandardforSmokeControlSystem》(烟气控制系统标准),其形式如图10~图12所示,轴对称型烟缕的火源不受附近墙壁的限制。·105·
HZ图10轴对称型烟羽流Z,阳台W=w+b阳台H门洞WH,正面剖面图11阳台溢出型烟羽流:106:
窗Hu正面剖面图12窗口溢出型烟羽流本条第2款,阳台溢出型烟羽流公式适用于Z,<15m的情形,当Z≥15m时,可参照美国消防工程师协会标准NFPA92《StandardforSmokeControlSystem》(烟气控制系统标准)中相关规定计算。本条第3款,窗口型烟羽流公式适用于通风控制型火灾(即热释放速率由流进室内的空气量控制的火灾)和可燃物产生的火焰在窗口外燃烧的场景,并且仅适用于只有一个窗口的空间。计算举例如下:(1)举例:轴对称型烟羽流。某商业建筑含有一个三层共享空间,空间未设置喷淋系统,其空间尺寸长、宽、高分别为30m、20m、15m,每层层高为5m,排烟口设于空间顶部(其最近的边离墙大于0.5m),最大火灾热释放速率为4MW,火源燃料面距地面高度1m。剖面示意图见图13,平面示意图见图14。热释放速率的对流部分:Q。=0.7Q=0.7×4=2.8(MW)=2800(kW): 107 :
从阳台下缘至烟层底部的最小清晰高度:ZB=1.6十0.1×8= 2. 4(m)
烟羽流质量流量:M。=0.36(QW²)1/3(Z十0.25H)=0.36>
(2500×5)173(2.4+0.25×7)=59.29(kg/s) 4.6.12本条规定了烟气平均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的确定方法, 式(4.6.12)来源于美国消防工程师协会标准NFPA92《Standard forSmokeControlSystem》(烟气控制系统标准)。计算举例:以 第4.6.11条中的例1为例。 M。=0.071Q/3Z5/3+0.0018Q。=60.31(kg/s) 烟气平均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T=KQ./MCp= 2800/(60.31X1.01)=45.97(K) 4.6.13本条规定了排烟量的确定方法,公式来源于美国消防工 程师协会标准NFPA92《StandardforSmokeControlSystem》(烟 气控制系统标准)。排烟风机的风量选型除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外, 还应考虑系统的泄漏量。 计算举例:以第4.6.11条中的例1为例。 M。=0.071Q/3Z5/3+0.0018Q。=60.31(kg/s) 烟气平均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
M= 0.071Q/3Z5/3 +0.0018Q= 60.31(kg/s)
V = M,T/p.T。= [60.31 ×(293.1 (1. 2 X 293. 15) = 58. 1(m3 /s)
4.6.14如果从一个排烟口排出太多的烟气,则会在烟层底部撕 开一个“洞”,使新鲜的冷空气卷吸进去,随烟气被排出,从而降低 了实际排烟量,见图15,因此本条规定了每个排烟口的最高临界 排烟量,公式选自NFPA92。其中排烟口的当量直径为4倍排烟 口有效截面积与截面周长之比。排烟口设置位置参考图见图16。 例如,矩形排烟口的当量直径宽高为α,6可用式(2)计算:
排烟口排烟“风洞”图15排烟口的最高临界排烟量示意图排烟口排烟口fadpHH(a)侧排烟(b)顶排烟排烟口排烟口d1(c)侧排烟(d)顶排烟图16排烟口设置位置参考图.110:
4.6.15自然排烟系统是利用火灾热烟气的浮力作为排烟动力, 其排烟口的排放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烟气的厚度和温度,自然 排烟系统的优点是简单易行,推荐采用比较成熟的英国防火设计 规范的计算公式。 计算举例:以第4.6.11条中的例1为例,现采用自然排烟系 统进行设计,自然补风。环境温度为20℃,空气密度为1.2kg/m²。 热释放速率的对流部分:
A.C, = M T+(AC/A.C)TT。 = 35.6(m²) 2gdp△TTo Po
5.1.1本条规定了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一般情况下,选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防烟系统。防烟系统的工作启动,需 要先期的火灾判定,火灾的判定一般是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逻辑设定,探测器工作后,确认火灾应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要求。 5.1.2本条对加压送风机和常闭加压送风口的控制方式做出更 明确的规定。加压送风机是送风系统工作的“心脏”,必须具备多 种方式可以启动,除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联动启动外,还应 能独立控制,不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因素的影响。本条是强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1.3由于防烟系统的可靠运行将直接影响到人员安全疏散,火
明确的规定。加压送风机是送风系统工作的“心脏”,必须具备 种方式可以启动,除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联动启动外,还 能独立控制,不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因素的影响。本条是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1.3由于防烟系统的可靠运行将直接影响到人员安全疏散,火 灾时按设计要求准确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层送风口,既符合防烟需 要也能避免系统出现超压现象。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1.3由于防烟系统的可靠运行将直接影响到人员安全疏散,
灾时按设计要求准确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层送风口,既符合防烟 要也能避免系统出现超压现象。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1.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测压装置,既可作为系统运作的
息掌控,又可作为超压后启动余压阀、风压调节措施的动作信号 由于疏散门的方向是朝蔬散方向开启,而加压送风作用方向与 散方向恰好相反。若风压过高则会引起开门困难,甚至不能打 门,影响疏散。
5.1.5防烟系统设施动作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室是为了方便消
2.1本条规定了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在一般情况下优先 112
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工 动,需要前期的火灾判定,火灾的判定一般是根据火灾自动报 统的逻辑设定,探测器工作后,确认火灾应该符合现行国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要求。
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工作启 动,需要前期的火灾判定,火灾的判定一般是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的逻辑设定,探测器工作后,确认火灾应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要求。 5.2.2本条对排烟风机及其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做出了更明确的 规定,要求系统风机除就地启动和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外,还应 其有消防控制室内直接控制启动和系统中任一排烟阀(口)开启后 联动启动,自的是确保排烟系统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高系统的 可靠性。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2.3本条对常闭排烟阀(口)的启动等进行规定是为了系统及 时反应动作,保证人员蔬散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机械排烟系统 中的常团排烟阀(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功能和就 地开启的手动装置,并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报警 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 和补风设施。同时为了防止烟气受到通风空调系统的干扰,确保 在火灾发生时,烟气能迅速得到控制和排放,不向非火灾区域蔓 延、扩散,要求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5.2.4本标准明确规定发生火灾时只对着火的防烟分区进行排 烟。本条规定了火灾确认后,排烟区与非排烟区排烟阀(口)所处 的状态。为保证排烟效果,对担负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烟分区的排 烟系统宜采用漏风量小的高气密性的排烟阀,非排烟区的排烟阀 (口)处于关闭状态,既有利于减少对排烟区的干扰和分流,防止烟 气被引入非着火区,文可保证非排烟区的空间气体压力略高于排 烟区的压力,更好地防止烟气的蔓延。 5.2.5本标准对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的启动进行规定,也 是为了确保系统的有效、及时和可靠,与常闭排烟阀(口)一样,要 求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就 地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为了及时形成储烟仓,要求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 ·113·
2.2本条对排烟风机及其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做出了更明确的 定,要求系统风机除就地启动和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外,还应 有消防控制室内直接控制启动和系统中任一排烟阀(口)开启后 动启动,目的是确保排烟系统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高系统的 [靠性。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具有消防控制室内直接控制启动和系统中任一排烟阀(口)开启后 联动启动,目的是确保排烟系统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高系统的 可靠性。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2.3本条对常闭排烟阀(口)的启动等进行规定是为了系统及 时反应动作,保证人员蔬散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机械排烟系统 中的常团排烟阀(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后启功能和就 地开启的手动装置,并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报警 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 和补风设施。同时为了防止烟气受到通风空调系统的干扰,确保 在火灾发生时,烟气能迅速得到控制和排放,不向非火灾区域蔓 延、扩散,要求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5.2.4本标准明确规定发生火灾时只对着火的防烟分区进行排 烟。本条规定了火灾确认后,排烟区与非排烟区排烟阀(口)所处 的状态。为保证排烟效果,对担负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烟分区的拥
5.2.3本条对常闭排烟阀(口)的启动等进行规定是为了系统及
反应动作,保证人员疏散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机械排烟系统 的常闭排烟阀(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功能和就 开启的手动装置,并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报警 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 补风设施。同时为了防止烟气受到通风空调系统的干扰,确保 火灾发生时,烟气能迅速得到控制和排放,不向非火灾区域蔓 、扩散,要求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5.2.4本标准明确规定发生火灾时只对着火的防烟分区进
5.2.5本标准对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的启动进行规定
为了确保系统的有效、及时和可靠,与常闭排烟阀(口)一样,要 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就 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为了及时形成储烟仓,要求火灾 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
壁,同时为保证排烟面积的到位,要求在60s内或小于烟气充满 烟仓的时间内开启完毕自动排烟窗
广,为了将烟气层控制在设计清晰高度以上,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故要求排烟窗应在烟气层未充满储烟仓前及时开启,且根据火: 烟气的特性对温控释放温度做出要求。烟气充满储烟仓的时间 参照NFPA92等标准规范中的相应公式进行计算,
5.2.7排烟系统设施动作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室是为了方便
6.1.1本条根据防排烟系统的特点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 划分。
6.1.2本条规定了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6.1.3本条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质量管理要求做出规定,强调施 工企业的资质与工程等级相对应,确保施工质量。 6.1.4本条具体规定了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
6.1.2本条规定了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6.2.1风管板材的厚度以满足系统的功能需要为前提的,本条从 保证风管质量的角度出发,对常用的钢板风管的最低厚度进行了 规定;在一些场所需要采用特殊要求的风管,则应根据设计的要求 选择达到相应耐火极限。风管的材质、厚度、耐火性能等应与国家 市场准入要求的文件内容一致。 6.2.2~6.2.6强调风管部件、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 进场应检验的内容。部件动作性能、驱动装置和活动挡烟垂壁、自 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应着重检验其可靠性。各进场部件、设备的 质量、技术资料应齐全,其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系列型号应与国家 市场准入要求的文件一致,以消除质量隐患。
6.3.1、6.3.2这两条规定了金属风管、非金属风管制作和连接的 基本要求。风管、风道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风管、风道由于结 构的原因,少量漏风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过量的漏风
则会影响整个系统功能的实现,因此提高风管、风道的加工和制作 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进行隔热,条文规定了材料的种类及厚度的要求,以达到隔热的 效果。
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保证防排烟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强度的 检测主要检查耐压能力,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性能。条文中对 不同系统类别及功能风管的充许漏风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充许漏 风量是指在系统工作压力条件下,系统风管的单位表面积在单位 时间内允许空气泄漏的最大数量。这个检验方法与国际通用标准 相一致。
6.3.4本条对风管系统安装中的基本质量验收要求做出了规定, 6.3.5本条规定了风管系统安装后,应进行严密性检测。
6.3.4本条对风管系统安装中的基本质量验收要求做出了规定。
6.4.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安装方向、位置会影响动作功能的 正常发挥,因此要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离墙越远,则 对穿越墙的管道耐火性能要求越高,阀门功能作用越差,因此条文 予以要求。设置独立支、吊架保证阀门的稳定性,确保动作性能。 设明显标识是为了方便维护管理。
6.4.2本条对送风阀(口)、排烟阀(口)的安装要求做出规定。
了防止火灾时烟气被吸引至排烟阀(口)周围而将附近可燃物高温 辐射起火,条文规定了其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m的距离。 6.4.3本条规定了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 质量及位置要求。在有些情况下,常闭送风口,特别是排烟阀(口) 安装在建筑空间的上部,不便于日常维护、检修,火灾时的特殊情 况下到阀体上应急手动操作更是不可能,因此应将常闭送风口、排 烟阀(口)的手动操作装置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m~
了防止火灾时烟气被吸引至排烟阀(口)周围而将附近可燃物高 辐射起火,条文规定了其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m的距离。
1.5m间便于操作的位置,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方便日常维护 检修。
6.4.4本条规定了挡烟垂壁的安装质量要求。活动挡烟垂
火灾时根据控制信号自动下垂,将烟气围在一定的区域内,以确保 防烟分区划分的有效性,因此要保证其严密性。
6.5.1本条强调排烟风机的出风口与加压送风机进口之间的安 装间距,保证送风机进口不被污染
定,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风机的维护保养。
6.5.3防排烟风机是特定情况下的应急设备,发生火灾紧
况,并不需要考虑设备运行所产生的振动和噪声。而减振装置大 部分采用橡胶、弹簧或两者的组合,当设备在高温下运行时,橡胶 会变形溶化、弹簧会失去弹性或性能变差,影响排烟风机可靠的运 行,因此安装排烟风机时不宜设减振装置。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 用风机时,也不应选用橡胶或含有橡胶减振装置。 6.5.4本条规定了吊装风机的支、吊架应按其荷载和使用场合进 行选用,并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文件的要求,以保证安装稳定、可靠 6.5.5本条对风机转动件的外露部位、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的
7.1.1本条规定系统调试的必要顺序,有利于调试工作顺利、全 面、有效地开展。 7.1.2本条对应用于防排烟系统调试的仪器、仪表性能及精度要 求做出规定。 7.1.3本条规定调试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有助于工程管理 和系统质量验收。 7.1.4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必须编制调试方案。系统调试是 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系统功能的实现和性能 参数。编制调试方案可指导调试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正确的方法 进行调试,也有利于监理人员对调试过程的监督。 7.1.5本条规定系统调试的两个内容。单机调试是单个部件、设 备动作功能和性能参数的检测和调整,联动调试是对系统的整体 功能进行检测和调整。
7.1.5本条规定系统调试的两个内容。单机调试是单个部件、 备动作功能和性能参数的检测和调整,联动调试是对系统的整 功能进行检测和调整。
7.2.1~7.2.4本标准对系统中运用的主要部件单机调试的内容 及应达到的功能做出规定。对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常闭送风口、 排烟阀(口)、自动排烟窗和活动档烟垂壁的执行机构进行手动开 启及复位的试验,是考虑到当前我国防排烟系统阀门安装质量和 阀门本身可靠性方面尚存在各种问题。因此通过调试时手动开启 及复位试验,能及时发现系统安装及产品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并及 时排除,以保证系统能可靠、正常地工作。动作信号的反馈是为了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能掌握系统各部件的工作状态,为正确操作
系统作判断。 7.2.5本条规定送风机、排烟风机能够正常运转2.0h,无异常声 响。本条规定了送风机、排烟风机风量的要求应与铭牌相符。由 于风机的选型是根据系统本身要求的性能参数所决定,而安装位 置、安装方式又对风机的性能参数影响很大,如果实测风机风量风 压与铭牌标定值或设计要求相差很大,就很难使该正压送风系统 或排烟系统达到规范要求,需对系统风机的安装或选型做出调整。 风机风量和风压的测定可使用毕托管和微压计,测定时测定 截面位置和测定截面内测点位置要选得合适,因其将会直接影响 到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测定风管内的风量和风压时,应 选择气流比较均匀稳定的部位,一般选在直管段,尽可能选择远离 调节阀门、弯头、三通以及送、排风口处。测定风机时,应尽可能使 测定断面位于风机的人口和出口处,或者在离风机人口处1.5D 处和离风机出口处2.5D处(D为风机入口或出口处风管直径或 当量直径),如果在距离风机入口或出口处较远时,风机的全压应 为吸入段测得的全压和压出段测得的全压之和再增加测定断面距 风机入口和出口之间的阻力损失值(包括沿程阻力和局部阻力)。 为了求得风管断面内的平均流速和全压值,需求出断面上各 点的流速和全压值,然后取其平均值。对于风管断面测点的选取: 应根据不同风管分别决定。对于矩形风管,应将矩形断面划分成 若十相等的小截面,且使这些小截面尽可能近正方形,每个断面的 小截面数自不得少于9个,然后将每个小截面的中心作为测点, 如图17所示。对于圆形风管,应将圆形截面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 的同心圆环,在每个圆环上布置4个测点且使4个测点位于互相垂 直的两条直径上,如图18所示。所划分圆环的数目可按表4选用。
表4圆形管道环数划分推荐表
3图21压出段毕托管与倾斜式微压计的连接方法1一全正压;2一静正压;3一动压点的静压值。如果将毕托管的全压接头和静压接头分别与微压计的“十”(正压)接头和“一”(负压)接头相连,则所测出的数值即为该测点的动压值。测定断面的平均全压、静压可按式(4)计算:(4)n式中:H1,H²,,Hn一测定断面各测点的全压或静压值(Pa)。测定断面的平均动压计算:当各测点的动压值相差不太大时,其平均动压可按这些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见式(5):Ha, +Hd, +... +Hd.Hd =(5)n式中:Ha,、Hd²,,Ha,——测定断面上各测点的动压值(Pa);n一一测点总数。在对风管某一断面进行动压测定时,有时会出现某些测点值为负值或零的情况。如果测定仪器无异常现象时,则通过该断面的流量还是存在的,因此在计算平均动压值时,可将负值做零数来计算,但测点数应包括测点数为零和负值的全部测点。对于风机出、入口处空气流速的测定,可使用风速仪(常用风.122:
速仪有叶轮风速仪、热球风速仪、转杯式风速仪);也可以使用毕托 管配微压计测定其动压值来计算。 如果已知测定断面的平均动压,平均风速可按式(6)计算:
式中:g——重力加速度,g=9.81m/s²; 一空气的重度(N/m3); Ha一所测断面的平均动压值(Pa)。 在常温条件下(20℃),通常取=1N/m²,于是可将上式写成 如式(7)形式:
= 4. 04 /Ha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节省时间,快速方便,知道平均动压力。 后,可由动压风速换算表直接查出平均风速值。动压换算表在有 关的空调设计手册中均有。 在风速测定(或求出后)便可利用式(8)求出风机的风量:
式中:Q一风量(m3 /h); F一风管断面积(m²); U一所测断面的平均风速(m/s)。 风机的平均风量可由式(9)确定: Q= (Qx+Q,) /2 式中:Qx一风机吸人端所测得的风量(m/h); Q,一一风机压出端所测得风量(m/h)。 7.2.6本条规定了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调试中测试各相应 性能参数应达到设计要求,若各相应部位的余压值出现低于 于设计标准要求,均应采取措施做出调整。测试应分上、中、 点进行。
式中:Q风量(m²/h); F—风管断面积(m²); u一一所测断面的平均风速(m/s)。 风机的平均风量可由式(9)确定:
Q一一风机压出端所测得风量(m3/h)。 7.2.6本条规定了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调试中测试各相应部位 性能参数应达到设计要求,若各相应部位的余压值出现低于或高 于设计标准要求,均应采取措施做出调整。测试应分上、中、下多 点进行。 送风口处的风速测试可采用风速仪(常用风速仪有叶轮风速
仪、热球风速仪、转杯式风速仪等),测试时应按要求将风口截面划 分若干相等接近正方形的小截面,进行多点测量,求其平均风 速值。 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 余压值的测试宜使用补偿式微压计进行测量,以确保测量值的准 确。测量时,将微压计放置在被测试区域内,微压计的“一”端接橡 皮管,把橡皮管的另一端经门缝(或其他方式)拉出室外与大气相 通,从微压计上读取被测区域内的静压值,即是所保持的余压值。 也可将微压计放置在被测区域外与大气相通,微压计的“十”端接 橡皮管,将橡皮管另一端拉入被测区域进行测量。 7.2.7本条规定了在机械排烟系统调试中,测试排烟口风速、风 机排烟量及补风系统各性能参数,以检测设备选型及施工安装质 量应达到的设计要求。
7.3.1~7.3.4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自动排烟窗和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应能联动送风机、送风口、排烟风机、排烟口、自动排烟 窗和活动挡烟垂壁等设备动作,以保证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排烟 系统的正常运行。
8.1.1系统峻工验收是对系统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全面检查,主要
3.1.1系统竣工验收是对系统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全面检查,主要 是针对系统设计内容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性能测试。本条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8.1.4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竣工验收前,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 术文件。完整的技术资料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实施有 效监督的基础,也是竣工验收时对系统的质量做出合理评价的依 据,同时也便于用户的操作、维护和管理
8.2.1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外观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 8.2.2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主要设备、部件的手动功能检查要 求。手动功能是系统中的重要部分,它能保证在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故障、联动功能失效的情况下启动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功能发挥 作用。 8.2.3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设备联动功能检查要求。联动控 制有利于迅速防止火灾烟气蔓延和人员的安全疏散。 8.2.4~8.2.6这几条规定了自然通风、自然排烟、机械防烟、机 械排烟及系统补风的性能参数检查的部位及应达到的要求,这些 部位的性能参数要求在系统设计中已做表述,不再赞述。测试方 法可参照本标准第7.2.5条、第7.2.6条。 8.2.7本条规定了验收的判定条件。工程质量是所有防烟和排 烟系统正常运行的保障。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文能及时投入使用, 所以规定了主控项目不允许出现A类不合格。
8.2.1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外观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 8.2.2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主要设备、部件的手动功能检查要 求。手动功能是系统中的重要部分,它能保证在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故障、联动功能失效的情况下启动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功能发挥 作用。
8.2.7本条规定了验收的判定条件。工程质量是所有防烟和
本条明确了日常维护管理要做的工作,应按本标准附录G的要求 进行。
.0.2维护管理人员承担了系统可靠运行的职负,只有熟态和拿 握防排烟系统原理、性能操作流程的专业人员才能正确管理、操作 检测等。因此承担这项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0.3防排烟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是防排烟的关键 设备SY/T 5918-2017 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保温层修复技术规范,每季度应定期进行动作、功能检测,保证发生火灾时的正常 启动、运行,发挥作用。
设备,每季度应定期进行动作、功能检测,保证发生火灾时的正 启动、运行,发挥作用。
9.0.4防火阀、防排烟阀门是系统中的功能部件,应使每个阀
任何时候都处于正常状态。由于阀门安装后不经常动作,因此 定每半年对系统内的所有阀门进行一次自动和手动启动试验GB/T 36270-2018标准下载,! 检测其动作的可靠性。
响,其性能可能会发生变化。为保证系统达到当初设计要求,需要 进行联动试验及性能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整个防 烟、排烟系统的使用功能可靠,在火灾发生时能真正起到作用。但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实验属于大型检测,耗费人力物力巨大,综 合系统整体失效概率等因素考虑,规定为一年至少一次联动测试。 9.0.6温控释放装置和易熔片属于易耗品,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 件,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9.0.7无机玻璃钢材质易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性能可能会发 生变化。为保证系统达到当初设计要求,规定每年对风管质量进 行检查,以便发现问题
统书号:155182·0246 定 价: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