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829-2013《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pdf3.3.1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架进行检
(4)架体遭受外力撞击等作用。 (5)架体部分拆除。 (6)其他特殊情况
3.3.3~3.3.8这六条主要是针对租赁企业在维修保养中作出的
体规定,包括维修流程、设计要求、更换材料的要求、使用的 械的要求以及人员的劳动保护等。
3.3.9本条属于环保要求。租赁物维修过程中双柳公路施工组织设计新,会产生噪声、灰
3.9本条属于环保要求。租赁物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等污染。噪声、灰尘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 求总则》GB12801的要求,
3.3.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钢管弯曲至塑性变
形时,钢管可能产生弯曲“死角”,此时钢管弯曲部分已产生强度破 坏丧失承载能力,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因此不能再继续使用。如 果将钢管产生塑性变形的弯曲部位截去后,其他部位钢管可继 续使用。
3.3.11本规范对租赁物报废作出了规定,包括租赁物
要求和使用年限的要求。对于达到使用年限的租赁物,如果 可质量仍可满足使用要求,可延长使用1年。这一年应每半 划1次。
3.4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
3.4.1本条对租赁物标识作出规定。标识一般在产品标准中作
3.4.1本条对租赁物标识作出规定。标识一般在产品标准中作 出规定,表1列出了本规范涉及的租赁物产品标识规定依据的现 行产品标准
表1涉及的租赁物产品标识规定依据的现行产品标准
维修保养后的租赁物标识还应增加维修时间、租赁企业代号 或商标等。 3.4.2~3.4.4租赁企业的库存租赁物资管理直接影响租赁物资 质量,也涉及生产安全。所以这三条主要规范了包括及时办理入 库手续、分类码放、作出标识等规范。 3.4.5本条涉及生产安全。租赁物多是金属材料,本身具有导电 性。同时,在装卸搬运过程巾,涉及大塔吊、龙门吊等机械,场地上 空必须避免带电裸线及高压线。
4.1.2本条是针对国内全钢大模板模板体系混乱的现状制订的。
模板体系混乱导致相互间不具有互换性。为避免因模板体系不同 相互间不具有互换性所导致的模板使用问题,本条要求不同系列 的大模板不应混用,
1.5本条是针对模板施工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几款要求。
1.2涂刷脱模剂的目的是使混凝土与模板能有效隔离。为 保证模板退场后的清理不损坏模板,本款要求模板的使用者,在模 板初次使用和使用期间,应在模板的背面也涂刷脱模剂,自的是方 便模板退场后的混凝土清理。应注意的是,模板背面的脱模剂应 选择不影响模板油漆涂层处理的品种,间隔次数参照脱模剂的说 明书使用要求。 3本款是从模板成品保护考虑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模板施工 中的各种碰撞。模板碰撞往往发生在模板进场后的卸车、码放和 模板使用中的安装、拆除过程。模板的碰撞会因模板的质量导致 混凝土的观感质量,保护好模板的使用质量就是保证了混凝十施 工质量。 4、5模板设计时,承受模板侧压力的穿墙螺栓孔是设计事先 预留的,工程施工时,预留孔与结构体内的各种预理件产生于扰在 所难免,重新开孔也不可避免。从实际情况出发,本款允许进行孔 位调整,但应保证模板的结构质量以及原孔和新开孔的表面质量
1制订本款的目的是出于对模板使用的成品保护。模 原因很多,有拆模顺序不对导致的模板难拆;也有因模板设
因导致的模板难拆。只有找到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模板难拆的 问题,强制拆除只能破坏模板。 2本款规定了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模板拆除后及时清 理混凝土是现场应该做的工作。一般情况下,模板的面板清理都 比较及时,模板反面污染的混凝土清理往往很差。此外,由于还有 一部分带有“子母扣”的模板在工程中使用,带有“子母扣”的模板 如模板的“子母扣”部位不进行及时清理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是 墙体“漏浆”、“错台”质量通病的源头。认真清理,就是消除墙体 “漏浆”、“错台”质量通病的最有效措施
4.1.8本条是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大模板拆除后的堆放有三种安全隐患。是大模板堆放自稳 角;二是大模板在施工间隙期的堆放地点;三是因场地紧张采取的 高架堆放。 大模板堆放自稳角要求和施工间歇期大模板堆放施工层应注 意的安全事项已在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中明确。 大模板高架堆放是当前现场的实际情况,是《建筑工程大模板 技术规程》JGJ74中没有明确的。本条是针对现场实际情况为保 证大模板的堆放安全制订的一条安全条款
4.2.2、4.2.3这两条是对租赁企业的要求,退场时需要对退场的 全钢大模板及配套模板进行相应的检查与验收,并办理退场手续 退场的质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 尺量方式,一般仅对全钢大模板及配套模板的外观清洁度、外形尺 寸、平整度、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
板维修中的所有吊装工序都应采用卡环吊装,不充许用吊钩吊装, 防止吊装中吊钩脱钩
4.3.6本条中提出的4款维修内容是每块模板都应维修的基本
1模板结构损坏是指背楞、模板边框等模板承重构件的损 坏。模板结构损坏的维修不能由操作人员自行决定,应由设计人 员作出补强设计,维修应遵照设计要求进行。 2模板的儿何尺寸会根据不同工程项目需要而变化,尺寸的 改制是模板维修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模板儿何尺寸的改制只能由 设计人员确定。 3对拉孔位的调整也是模板维修中必不可少的改制工作,孔 位位置的确定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尤其是一个编号的模板在平面 中要周转使用个模位时孔位的位置情况很复杂,只能由设计人 员确定。 4吊环是大模板工程中安全隐患最大的构件之一。吊环的 安装位置是按等强条件经计算确定的。模板维修改制中吊环位置 难免保持不变,是否需要进行吊环安装位置的调整应由设计人员 决定。吊环位置调整后,吊环如何安装?安装吊环的吊点是否安 全可靠?这些都应由设计人员给出明确的工程做法落实安全 责任。
求是与吊环具有同等安全度。根据这个原则,吊点必须进行设计, 吊环的安装做法也应由设计人员确定。
4.4质量检验评定与报废
4.4.1表4.4.1中共列入10个检查项目,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是: 目前大模板的结构形式有整体式和拼装式两种,模板结构不同质 量检验的内容也不同。表4.4.1为两种不同结构模板的统一验收 标准。表中第5、6项检验指标适用于拼装式大模板;对于整体式 大模板在执行中其第5项可以理解为模板面板厚度误差;第6项 可以理解为模板面板拼缝误差
4.4本条对大模板报废作出
1本款是对全钢大模板本身的技术指标作出的报废要习 2本款规定了天模板的报废年限,如果使用年限达到10 钢大模板本身的技术指标仍然可以满足使用要求,需要延 期限的租赁物,应按照本规范第3.3.11条要求,每半年检 (,合格后方可使用
1本款是对全钢大模板本身的技术指标作出的报废要求。 2本款规定了大模板的报废年限,如果使用年限达到10年, 全钢大模板本身的技术指标仍然可以满足使用要求,需要延长使 用期限的租赁物,应按照本规范第3.3.11条要求,每半年检测1 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4.5本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吊环的安全性涉及施工 安全和人身安全,本条出于对模板使用安全的考虑。执行中只要 有任意一款情况出现,就应将吊环报废,不需三款所列情况同时 出现
4.4.5本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吊环的安全性涉及施工 安全和人身安全,本条出于对模板使用安全的考虑。执行中只要 有任意一款情况出现,就应将吊环报废,不需三款所列情况同时 出现。
4.4.5本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吊环的安全性涉及施工
4.5.1~4.5.3全钢大模板及其配套模板的标识、包装、储存与运 输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要求外,根据自身租赁物特点,还应符合 这三条要求。特别要注意的是第4.5.2条,是针对模板的码放提 出的具体要求。全钢大模板码放应保持其受力均匀不变形,平放 时应保持垫木上下对正,否则会导致模板变形,影响产品质量。
5.1.1、5.1.2组合钢模板在国内各种模板体系中标准化较完善、 产品应用面较广。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 和《组合钢模板》G/T3060中已经规范了产品制作和工程应用的要 求。本规范是针对模板的维修制订。至此,组合钢模板的标准已成体 系全面完善。使组合钢模板从制作、应用到租赁物维修都有法可依。 5.1.5本条规定了模板拆除的要求。施工中同样还应参照现行 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的要求。 1本款是针对组合钢模板用于水平结构的使用情况。组合 钢模板用于水平结构施工时模板的拆除应有拆模方案,模板的折 除应依据拆模方案进行
5.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组合钢模板使用完毕后应 清理干净再退场。制订本条的自的是要求模板的承租方尽到退场 前的清理义务,避免纠纷。 5.2.2、5.2.3这两条是对租赁企业的要求,退场时需要对退场的 组合钢模板进行相应的检查与验收,并办理退场手续。退场的质 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尺量方式, 一般仅对组合钢模板的外观清洁度、外形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
.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组合钢模板使用完毕 情理干净再退场。制订本条的自的是要求模板的承租方尽至 前的清理义务,避免纠纷
组合钢模板进行相应的检查与验收,并办理退场手续。退场的质 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尺量方式, 一般仅对组合钢模板的外观清洁度、外形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 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
5.3.1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组合钢模板进行检查,根据模 板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维修、改制或作废的判定,并进行记 录。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方案,交给维修人员操作。
5.3.4、5.3.5组合钢模板维修中,应由模板维修企业根据模板的实 际情况确定具体维修方法。组合钢模板有专用维修设备。在进行维 修时,凡能利用专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的项目,应首先采用维修设备 进行维修。不能采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的项目,可采用人工方法维修。 考虑到众多模板租赁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模板维修的质量状 态难以全面,因此,也允许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模板维修企 业自行确定维修方法。
5.4.1组合钢模板几何尺寸的检查有单块模板几何尺寸的检查和 模板组装后几何尺寸的检查。表5.4.1是组合钢模板单块模板几何 尺寸的检查标准。确定表5.4.1充许偏差时,参照了现行国家标准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的规定。同时,也考虑了组合钢模板 经多年几十次的使用在尚未达到报废前,经维修所能达到的质量要求。 5.4.2表5.4.2是组合钢模板成组装单元后几何尺寸的检查标 准。表5.4.2模板组装质量检查的模板组装单元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1的要求。表5.4.2检查的目 的是检查组合钢模板儿何尺寸的累计误差,在进行允许误差的定 量时,也同样考虑了组合钢模板经多年几十次的使用在尚未达到 报废前,维修后所能达到的质量要求。 5.4.4本条是组合钢模板的报废标准,包括模板本身的质量要求和 模板的使用年限要求。执行时,只要有任意一款情况出现,就应将组 合模板报废,不需两款所列情况同时出现。在进行模板维修前,也应 废的界定,然后进行模板的维修
5.4.4本条是组合钢模板的报废标准,包括模板本身的质
板的使用年限要求。执行时,只要有任意一款情况出现,就应 模板报废,不需两款所列情况同时出现。在进行模板维修前, 本条款,先对待维修模板进行是否报废的界定,然后进行模板的终
5.5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
5.5.1~5.5.4组合钢模板的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应符合本规范第 3.4节要求外,根据自身租赁物特点,还应符合这四条要求。特别需要注 意的是码放中的安全,运输中的捆绑:如果产品外销,还应注意包装,
6.1.1 自前钢框胶合板模板种类较多,构造各不同,本条要求 不论选用哪种类型的钢框胶合板模板,质量都应满足相关标准 要求。
6.1.2钢框胶合板模板如需组拼成大模板使用时,应由设计人员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模板的拼装规格,拼装应按设计人员要求
(1)胶合板不能高温蒸养,因此,钢框胶合板模板不适用于采 用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生产使用。 (2)钢框胶合板模板的种类多、构造不同相互间不具有互换 性,因此不同类型的钢框胶合板模板不能混用,也不应混用。 钢框胶合板模板是按建筑模数设计定型的标准模板。工程应 用时,模板的排板尺寸与模位尺寸不匹配的情况难以避免、经常发 生。可采用填充板做法满足工程中的任何尺寸需要。“填充板”就 是按模位排板需要,将模位排板的“破尺寸”按“缺多少,补多少”的 原则现场截锯的胶合板。这种做法可以保证标准板能够满足任何 工程需要,杜绝不符合模数非标模板的存在
2采用卡具方法紧固是钢框胶合板模板的一种。卡具用 于空腹钢框胶合板相邻模板的紧固。如卡具损坏紧固失效,除 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外,当钢框胶合板模板组拼成大模板使用时, 还会因卡具的紧固失效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卡具检查应是经 常的,紧固失效应及时更换。
6.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钢框胶合板模板使用完 毕后应清理干净再退场。制订本条的目的是要求模板的承租方 尽到退场前的清理义务,避免纠纷。 6.2.2、6.2.3这两条是对租赁企业的要求,退场时需要对退场 的钢框胶合板模板进行相应的检查与验收,并办理退场手续。 退场的质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 和尺量方式,一般仅对钢框胶合板模板的外观清洁度、外形尺 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
6.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钢框胶合板模板使用完 毕后应清理干净再退场。制订本条的目的是要求模板的承租方 尽到退场前的清理义务,避免纠纷。
5.3.1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钢框胶合板模板进行检查, 根据模板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维修、改制或作废的判定, 并进行记录。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方案,交给维修人员操作。 钢框的损坏属结构性损坏,其维修做法应由设计人员确定,维修 人员不得自行决定。
6.3.4本条规定了钢框胶合板模板维修前的检查项目。这些
本表如果不能列全维修项目,企业应在保证维修质量 提下,模板维修企业自行确定检查项目及维修方法。
6.3.5本条是钢框胶合板模板维修方法,除了依据表6.3.4要
2本款是面板更换要求及防水处理要求。钢框胶合板模 板维修后应进行防水处理的部位有:面板裁剪锯口;面板预留对 拉螺栓孔;面板与钢框紧固螺钉处;面板与钢框间的铺装缝 隙等。
6.4.3本条规定了模板报废标准。本条所列报废有三种情况,一 种是租赁物破坏程度不符合表6.3.4所列质量缺陷的维修要求时 应作报废处理;另一种是根据租赁物使用年限给出的报废标准;还 有一种就是空腹钢框胶合板模板的连接卡具丧失锁紧功能,不能 再使用。在实际操作中,模板报废与否的评定应在模板体检时进 行界定,以便筛出报废模板明确需维修的模板。
6.5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
6.5.1~6.5.3钢框胶合板模板的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除应符 合本规范第3.4节要求外,根据自身租赁物特点,还应符合这三条 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储存与运输过程中的防水、防雨措施 无论是露天码放或室内码放,码放场都应垫离地面。如果产品列 销,还应注意包装
7.1.1国家现行标准《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GB24911和《建 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对碗扣式钢管 脚手架构件的材料、工艺、尺寸、外观质量、强度均有要求,企业可 以根据需要或习惯选择相应的标准。 7.1.2在一个单体脚手架工程中宜采用同一厂家产品进行搭设 比条根据租赁物现状制订。不同厂家其结构和技术性能不同,承 载能力也不同,故不应在同一架体中混合使用。且不同厂家提供 的产品质量也有差距,与方案设计及力学计算产生较大偏差。在 更用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不清。
国家现行标准《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GB24911和《建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对碗扣式钢管 构件的材料、工艺、尺寸、外观质量、强度均有要求,企业可 居需要或习惯选择相应的标准。
条根据租赁物现状制订。不同厂家其结构和技术性能不同 能力也不同,故不应在同一架体中混合使用。且不同厂家 产品质量也有差距,与方案设计及力学计算产生较大偏差 用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一日出现问题责任不清。
7.2.1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应对使用完毕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分类并做好记录,便于退还时承租方与出租 方之间的交接。 7.2.2、7.2.3对租赁企业的要求,退场的质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
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尺量方式,一般仅对杆件的外观 清洁度、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 表7.2.2中的外套管、内插管,在现行国家标准《碗扣式钢管 脚手架构件》GB24911中又称为外插套、内插套。
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进行 根据租赁物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维修、改制或作废的
判定,并进行记录。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改制的方案,交给维修人员操作。7.3.4根据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损毁程度,确定不同的维修、改制方法。维修主要是包括清理、上油、零件补充、调直等,将杆件及碗扣维修到符合使用要求的标准。改制主要是根据钢管损毁的实际情况,通过锯切、焊接等方式,将不符合标准的杆件切除,保留符合标准部分,改制成小规格杆件。不能截锯改制的应作报废处理。表中杆件直线度能否维修的偏差限定在5L/1000。因为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中对杆件直线度规定为1.5L/1000。编制组认为,只要杆件弯曲程度不影响到钢材的应力损伤,就可以维修。所以本规范将杆件直线度能否维修的偏差限定在5L/1000,小于或等于5L/1000,就可以通过机械或人工矫正调直;大于5L/1000就应截锯成小规格杆件继续使用,不能截锯成小规格杆件的应做报废处理。7.4质量检验评定与报废7.4.1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维修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下达的技术交底及维修量随机抽样检验。检验项目主要是针对在周转使用过程及改制中易发生变化的相关项目,至于材料材质等因不会在周转使用中发生变化所以不属于本规范检验项目。7.4.4对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报废作出规定。一方面是对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本身质量提出的,质量缺陷不符合本规范表7.3.4的维修和改制要求,所以不能进行维修、改制的,应做报废处理。同时,对使用年限也作出了限制。·78·
8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件
8.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由钢管和扣件组成。钢管质量和 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JGJ130和《建筑脚手架用焊接钢管》YB/T4202的有关规 定。扣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或《钢板冲压扣件》GB2491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规定。 鉴于自前市场上普遍应用的是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但钢板 冲压扣件也逐年增多,所以本规范也将现行国家标准《钢板冲压扣 件》GB24910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8.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由钢管和扣件组成。钢管质量和
8.2.1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应对使用完毕的租赁物外观质量进 行检查和分类并做好记录,便于退还时承租方与出租方做好交接。 8.2.2、8.2.3对租赁企业的要求,退场的质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 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尺量方式,一般仅对钢管、扣件 的外观清洁度、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行 检查。
8.3.1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钢管、扣件进行检验,根据租 债物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保养,维修、改制等判定,并进行 记录。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方法、改制的方案,交给维修人员 操作。
8.3.4根据钢管损毁程度,确定不同的维修、改制方法。钢管改
制主要是根据钢管损毁的实际情况,通过锯切、焊接等方式,将不 符合标准的杆件切除,保留符合标准部分,改制成小规格杆件。不 能截锯改制的应作报废处理。 扣件根据其损坏程度应采取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的方法,不存 在改制。
8.4质量检验评定与报废
8.4.1钢管、扣件维修后检验项目主要是针对在周转使用过程及 改制中易发生变化的相关项目。 8.4.2本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强条的理出主要是依 据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一2006中,第5.7条、第 5.8.1条、第5.8.2条的技术内容是强制性的: “5.7T形螺栓长度为72mm士0.5mm;螺母对边宽度 为22mm士0.5mm;螺母厚度为14mm土0.5mm;铆钉直径为 8mm士0.5mm;铆接头大于铆孔直径1mm;旋转扣件中心铆钉直 径为14mm±0.5mm。” “5.8.1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5.8.2盖板和座的张开距离不得小于50mm;当钢管公称 外径为51mm时,不得小于55mm。” 这些条款涉及扣件质量,同时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如果不严格 执行,会给施工造成安全隐惠。 8.4.5本条对钢管报废作出了规定。一方面是对钢管本身质量 提出的不能进行维修、改制的,应做报废处理。同时,对使用年限 也作出了限制
提出的报废处理条件。同时,对使用年限也作出了限制
掌单元内宜采用同一厂家产品进行搭设。在一个独立支撑单元内 宜采用同一厂家产品进行搭设。此条根据租赁物现状制订。不同 一家其结构和技术性能不同,承载能力也不同,故不应在同一架体 中混合使用。且不同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差距较大,与方案设计 及力学计算产生较大偏差在使用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一且出现 问题责任不清。
9.2.1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应对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构配件外观 质量进行检查和分类并做好记录,便于退还时承租方与出租方做 好交接。
场地或租赁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尺量方式,一般仅对 杆件的外观清洁度、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 进行检查。
9.3.1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钢管脚手架构件进行检验,根 据租赁物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保养、维修、改制、报废等判 定,并进行记录。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改制方案,交给维修人 员操作,
9.3.4根据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损毁程度,确定不同的
维修、改制方法。钢管改制主要是根据钢管损毁的实际情况,通过 锯切、焊接等方式,将不符合标准的杆件切除,保留符合标准部分 改制成标准长度。不能截锯改制的应作报废处理。 表9.3.4缺陷程度描述中,具体指标主要依据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的相应 指标要求确定,只要损坏不涉及钢材的应力损伤,就可以维修
9.4.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检验项目主要是针对在周 转使用过程及改制中易发生变化的相关项目。 9.4.2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维修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下达 的技术交底及维修量随机抽样检验,抽样方法可以参照国家标准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GB24911一2010第9章的方法进行。 这是因为自前尚没有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产品标准,只能参 照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来确定抽样方法和检验规则。 9.4.4对钢管脚手架构件报废作出了规定。质量缺陷不符合本 规范表9.3.4维修和改制要求,所以无法维修、改制的应报废。存 在严重影响租赁物的结构及受力的损毁,且无法修复的,应报废。 EEE
规范表9.3.4维修和改制要求,所以无法维修、改制的应报废。存 在严重影响租赁物的结构及受力的损毁,且无法修复的,应报废。 同时对使用年限也作出了限制。
10.1.1本规范要求门式钢管脚手架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13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JGJ128的要求。《门式钢管脚手架》JG13规定了门式钢 管脚手架的品种、规格、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和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的细则。《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 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规定了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质量要 求和检查与验收要求。 10.1.4型号、规格不同以及厂家不同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其结构 AE
10.1.4型号、规格不同以及厂家不同的门式钢管脚手架
10.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承租方应对使用完毕的门 架和构配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分类,并做好记录,便于退还时承 租方与出租方做好交接。 10.2.2、10.2.3门式钢管脚手架退场的质量验收大多是在租赁 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目测方式和尺量方式,一般仅对门架和构配 件的外观清洁度、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 行检查。
10.3.1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门架和配件进行检验,根据 租赁物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保养、维修等判定,并进行记 录。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方案,交给维修人员操作。
10.3.4根据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损毁程度,确定不同的维修 方法。与碗扣式、扣件式和承插型盘扣式不同的是,门式钢管脚手 架不存在改制问题。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焊接修补,因门架钢管壁厚有限,宜采用气 体保护焊进行焊接,以保证焊接牢固且不击穿管壁。 10.3.5门式钢管脚手架所有杆件不得拼接,这关系杆件承载力
10.3.5门式钢管脚手架所有杆件不得拼接,这关系杆件为
10.4质量检验评定与报废
10.4.1门式钢管脚手架维修后检验项目主要是针对在周转使用 过程及改制中易发生变化的相关项目。 10.4.2门式钢管脚手架维修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下达的技术交 底及维修量随机抽样检验。质量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门式钢管脚手架》G13的规定。 10.4.4本条对门式钢管脚手架报废作出了规定。质量缺陷不符 合本规范表10.3.4的维修要求脚手架安全施工方案,所以无法维修的应报废。存在严 重影响租赁物的结构及受力的损毁,且无法修复的,应报废。同时 对使用年限也作出了报废规定
11.1.1钢管脚手架配件一般是与碗扣式钢管构件、扣件式钢管、 门式架、承插型盘扣式构件等构件共同搭建成脚手架或支架,所以 其使用应符合相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 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 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均分别对可调底座、可调托撑、钢脚手 板的制作质量作出了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 标准。
11.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承租方应对使用完毕的配 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分类并做好记录,便于退还时承租方与出 租方做好交接。 11.2.2、11.2.3对租赁企业的要求,退场的质量验收大多是在 租赁企业场地,验收多采用自测方式和尺量方式,一般配件的外 观清洁度、尺寸、焊接情况以及是否有本企业标识等情况进行 检查。
1.2.1本条是对承租方提出的要求。承租方应对使用完毕 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分类并做好记录,便于退还时承租方 #方做好交接。
11.3.1首先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回的配件进行检验,根据租赁物 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维修、保养、报废的判定,并进行记录。 再由技术人员制订维修方案,交给维修人员操作。 134相据时主加配性的据般识底确定不同的维悠识美方法
GBT 19672-2021标准下载11.4质量检验评定与报废
11.4.1脚手架配件维修后的检验项目主要是针对在周转使用过 程及改制中易发生变化的相关项目。 11.4.2脚手架配件维修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下达的技术交底及 维修量随机抽样检验。检验规则和方法应参照行业标准《建筑施 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一2011中附录D的 要求。 11.4.3本条对租赁物报废作出了规定。缺陷程度不符合本规范 亚
11.4.3本条对租赁物报废作出了规定。缺陷程度不符合本规范 表11.3.4的维修要求,所以不能维修的应做报废处理;存在严重 影响租赁物的结构及受力的损毁:且无法修复的,应做报废处理。 同时对使用年限也作出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