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33-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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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233-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QX/T 118-2020 气象观测资料质量控制 地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prefabricatedtimberbuilding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10日

同济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

11.1一般规定 11.2主控项目 11.3一般项目 12使用和维护 12.1一般规定 12.2检查要求 12.3维护要求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9.2Manufacturing 9.3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32 10 OInstallation 34 10.1GeneralRequirements 34 10.2Preparation forInstallation 35 10.3Installation 36 11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 38 11.1General Requirements 38 11.2Dominant Items 40 11.3General Items 42 12 2OperationandMaintenance 45 12.1GeneralRequirements 45 12.2 2InspectionRequirements 46 12.3MaintenanceRequirements· 47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48 ListofQuotedStandards 49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53

9.2Manufacturing 9.3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32 10 Installation 34 10.1GeneralRequirements 34 10.2Preparation forInstallation 35 10.3Installation 36 11 Construction QualityAcceptance 38 11.1General Requirements 38 11.2DominantItems 40 11.3GeneralItems 42 12 2OperationandMaintenance 45 12.1GeneralRequirements 45 12.2 InspectionRequirements 46 12.3MaintenanceRequirements· 47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48 ListofQuotedStandards 49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53

1.0.1为规范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设计、制作、施工及验收, 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 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的装配式木结 构建筑的设计、制作、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 1.0.3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应符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可持续性的 原则,并应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 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1.0.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使用和 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会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1.0.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使用和 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 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采用工厂预制的木结构组件和部品,以现场装配为主 建造而成的结构。包括装配式纯木结构、装配式木混合结

由工厂制作、现场安装,并具有单一或复合功能的,用于 装配式木结构的基本单元,简称木组件。木组件包括杆 预制墙体、预制楼盖、预制屋盖、木桁架、空间组件等。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 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6装配式木混合结构prefabricatedhybridtimberstr

由木结构构件与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组合而成的混 合承重的结构形式。包括上下混合装配式木结构、水平混合装配 式木结构、平改坡的屋面系统装配式以及混凝土结构中采用的木 骨架组合墙体系统

2.0.7预制木骨架组合墙体prefabricatedpartitionswithtim

由规格材制作的木骨架外部覆盖墙板,并在木骨架构件之间 的空隙内填充保温隔热及隔声材料而构成的非承重墙体

2.0.8预制木墙板prefabricatedwallpanels

安装在主体结构上,起承重、围护、装饰或分隔作用的木质 墙板。按功能不同可分为承重墙板和非承重墙板。

在工厂加工制作完成的墙体、楼盖和屋盖等预制板式单 括开放式组件和封闭式组件

在工厂加工制作完成的由墙体、楼盖或屋盖等共同构成 定建筑功能的预制空间单元

在工厂加工制作完成的,墙骨柱、搁栅和覆面板外露的 元。该组件可包含保温隔热材料、门和窗户

2.0.12封闭式组件closedpanelizedsystem

在工厂加工制作完成的,采用木基结构板或石膏板将开放式 组件完全封闭的板式单元。该组件可包含所有安装在组件内的设 备元件、保温隔热材料、空气隔层、各种线管和管道

用于固定、连接、支承的装配式木结构专用金属构件。如托 梁、螺栓、柱帽、直角连接件、金属板等。

3.1.1装配式木结构采用的木材应经工厂加工制作,并应分等 分级。木材的力学性能指标、材质要求、材质等级和含水率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和《胶合木 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的规定

3.1.2装配式木结构采用的层板胶合木构件的制作应符

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和《结构用集成 材》GB/T26899的规定。 3.1.3装配式木结构用木材及预制木结构构件燃烧性能及耐火 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木 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26的规定。选用的木材阻燃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阻燃木材及阻燃人造板生产技术规范》GB/T29407的规定。 3.1.4用于装配式木结构的防腐木材应采用天然抗白蚁木材、 经防腐处理的木材或天然耐久木材。防腐木材和防腐剂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木材防腐剂》GB/T27654、《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 和要求》GB/T27651、《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828

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和《结构用集成 材》GB/T26899的规定

3.1.3装配式木结构用木材及预制木结构构件燃烧性能

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 GB/T51226的规定。选用的木材阻燃剂应符合现行国家 《阻燃木材及阻燃人造板生产技术规范》GB/T29407的规

经防腐处理的木材或天然耐久木材。防腐木材和防腐剂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木材防腐剂》GB/T27654、《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 和要求》GB/T27651、《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828 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规定。

3.1.5预制木结构组件应经过质量检验,并应标识。组件的使

3.1.5预制木结构组件应经过质量检验,并应标识。组件的使 用条件、安装要求应明确,并应有相应的说明文件

3.2.1装配式木结构中使用的钢材宜采用Q235钢、Q345钢和 Q390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

3.2.4连接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2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 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 2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 角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 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或《钢 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T3632的规定; 3锚栓宜采用Q235钢或Q345钢; 4木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十字槽沉头木螺钉》GB 951和《开槽沉头木螺钉》GB/T100的规定; 5钢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钉》GB27704的规定; 6自钻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十字槽盘头自钻自 攻螺钉》GB/T15856.1和《十字槽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2的规定; 7螺钉、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螺栓和螺钉 通孔》GB/T5277、《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T3098.2、《紧固 件机械性能自攻螺钉》GB/T3098.5、《紧固件机械性能不 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紧固件机械性能自 钻自攻螺钉》GB/T3098.11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

母》GB/T3098.15等的规定; 8预理件、挂件、金属附件及其他金属连接件所用钢材及 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3.2.5处于潮湿环境的金属连接件应经防腐蚀处理或未用不锈 钢产品。与经过防腐处理的木材直接接触的金属连接件应采取防 止被药剂腐蚀的措施。

3.2.6处于外露环境并对耐腐蚀有特殊要求或受腐蚀

固态介质作用的钢构件,宜采用耐候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耐候结构钢》GB/T4171的规定

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直径大于Z0mm的拉杆、焊接承重 和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 证

3.2.8金属齿板应由镀锌薄钢板制作。镀锌应在齿板制造前进

行,镀锌层重量不低于275g/m²。钢板可采用Q235碳素结 和Q34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3.2.9铸钢连接件的材质与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

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和《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 铸件》GB/T14408的规定

钢焊条》GB/T5117和《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采 用的焊条型号应与金属构件或金属连接件的钢材力学性能相 适应。

3.3.1装配式木结构宜采用岩棉、矿渣棉、玻璃棉等保温材料 和隔声吸声材料,也可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其他具有保温和隔声 吸声功能的材料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的规定。玻璃棉作为墙体保温隔热材料时,物理性能指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13350的 规定。

检验合格DB65/T 3370-2012标准下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GB50016的规定

3.3.6密封条的厚度宜为4mm~20m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密封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和《建筑 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 剂》JC936的规定

3.3.7装配式木结构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建筑内部 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3.3.8装配式木结构用胶粘剂应保证其胶合部位强度要求,胶 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强度,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2541的规定。胶 粘剂防水性、耐久性应满足结构的使用条件和设计使用年限要 求。承重结构用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建筑 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QSY 08124.25-2017标准下载3.3.8装配式木结构用胶粘剂应保证其胶合部位强度

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强度,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2541的规定。胶 粘剂防水性、耐久性应满足结构的使用条件和设计使用年限要 求。承重结构用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和《结构用集成材》GB/T26899的规定。

和部品应系列化、多样化、通用化,预制木结构组件应符合少规 格、多组合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 则》GB503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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